可调谐飞秒激光器招标公告(温州医科大学2024)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7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MU-2024ZB909
项目名称: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
预算金额(元):1912500
最高限价(元):1912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
数量: 1套
预算金额(元):191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州医科大学采购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进口论证产品)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免税产品在收到免税办妥通知后180天内、进口含税产品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国产产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6 月 19 日至2024年 7 月 10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0 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10 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1504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5/2547.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 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中心北路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689891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商务楼)15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晓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646781
质疑联系人:马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1192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温州医科大学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19 日
附件【WMU-2024ZB909温州医科大学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项目招标文件(电子评标)(定).doc】已下载 次
温州医科大学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投标)项目编号:WMU-2024ZB909项目名称: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1.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说明10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和评标18六、中标和合同20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21八、验收22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23第四部分合同格式27第五部分附件28附件一投标函28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29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30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31附件五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36附件六货物成套供货清单37附件七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38附件八售后服务承诺39附件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40附件十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46第六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47一、相关说明47二、采购内容及要求48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3▲备注:招标文件中带“▲”并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或者条款;带有下划线或深色底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着重提醒内容,请投标人审慎阅读。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MU-2024ZB909项目名称: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预算金额(元):1912500最高限价(元):19125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19125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州医科大学采购可调谐飞秒激光器等5项(进口论证产品)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进口免税产品在收到免税办妥通知后180天内、进口含税产品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国产产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采购人验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1504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5/2547.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中心北路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689891质疑联系人: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0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商务楼)1504室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晓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646781质疑联系人:马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8811927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温州医科大学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19日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采购内容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最高限价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交货时间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5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R接受 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分包与转包(1)分包:þ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不同意分包。(2)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9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10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2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1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4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款15投标文件的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二类:(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21960309@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6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7开评标程序待开标→投标文件在线解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线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在线评标→系统公开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系统公开报价情况→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系统公布评审结果。上述程序将根据政采云电子评标系统的调整而变动。1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政采云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9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接受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用于补偿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返还供应商。20投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19页,第7点。2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4.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供应商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4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行业。(2)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财采监〔2022〕8号)、(财库〔2022〕19号)号的相关规定:2.1.是否为预留份额项目:¨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þ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þ 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 %(3%-5%)作为其价格分。þ本项目为þ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þ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4%-6%),工程项目为 /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为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2.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接受分包的项目,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以上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25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货物类, ¨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可调谐飞秒激光器。¨服务类。26视频演示及述标情况þA不组织。☐B组织。(1)根据“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原则,投标人需按项目将内容逐条演示及讲解过程录制视频,每个项目演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以mp4格式存储于U盘。(2)演示U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寄送(拒绝到付),演示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演示U盘、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演示U盘造成评标专家无法正常评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点前,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5)演示U盘递交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1组团1幢1504室。(6)除寄送方式以外,投标人可将演示视频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后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1960309@qq.com),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到的一律不予接受。27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均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的规定按标准计算后下浮3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3、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户 名: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769000120190010526开户行:温州银行江滨支行4、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详细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周先生(0577-88119278)。28支持创新发展根据浙财采监〔2022〕8号文相关的规定,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29项目需要增加的其他约定无3.2.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10号)及浙江省市等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均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且加下划线的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合格投标人要求3.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投标人可授权投标人代表以投标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等以及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5货物类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要求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2支持绿色发展4.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4.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九)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质疑提交形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质疑联系人提交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询问质疑投诉”栏向采购机构内设的质疑联系人提交并上传书面质疑材料。5.2.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2.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格式内容。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格式内容。3.3.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3.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3.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关联定位、加密并递交。3.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上传。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5.投标文件的组成:5.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5.1.1资格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四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1、21.2投标人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五选一)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四-31.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请根据格式内容提供)附件四-41.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请根据格式提供)附件四-5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实物照片、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单位公章。5.1.2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投标函附件一2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五3货物成套供货清单附件六4随机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耗材和专用工具清单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七6所投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书(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参数、承诺和保证等)。主要技术、配置、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包括主要部件、零部件配置清单、来源、产地、规格说明及产品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各种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等)6.1所投产品及其零部件技术性能参数详细说明6.2验收方案,投标人应对产品的验收方式、验收标准、验收时间等作出详细的说明6.3所投产品维护保养方案7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施工进度安排、人员配备、验收方案)8售后服务承诺附件八9投标人所投产品节能环保水平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九-210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检测报告、实物照片、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单位公章。5.1.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2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小微企业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九-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单位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九-15监狱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监狱企业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九-15.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编写目录和页码,分别写入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6.▲投标报价6.1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款、专用工具、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培训费、材料、质保期保障、外贸代理费、汇率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6.2投标人必须按附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均统一格式)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6.3▲本次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6.4▲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6.5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6.6▲投标报价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7.投标有效期7.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投标有效。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也可以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8.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盖章及签署。3.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3.6.五、开标和评标1.评标委员会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评标前准备3.1投标文件签收及解密: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签收并开始解密投标文件。3.2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结束解密投标文件。4.开标评标4.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在线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要有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3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提交评审报告。5.投标文件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传输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投标价格修正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未做好节点关联导致关键内容缺失的;(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9.优化评审管理根据浙财采监〔2022〕8号文相关的规定,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10.推荐中标候选人10.1本次招标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10.2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10.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11.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人<3家时,该标目废标,并重新组织采购。12.评标细则详见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13.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3.7.六、中标和合同1.确定中标人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中标公告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中标通知书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签订合同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4.5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4.6合同一式五份,其中采购人二份,中标人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提交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提交一份投标文件纸质版供采购人备案用。5.履约保证金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5.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有效。项目验收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6.合同履行时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利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8.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采购人)乙方:(中标人)2024年月日在温州医科大学的(项目编号:)招标采购中,甲方接受乙方对本次设备的投标,甲乙双方及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和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采购设备内容及价格(详细清单可附后)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数量单价总价123合计:(大写) 元整 小写:¥2、本合同总价为设备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及技术、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2.1甲方提出的设备变更或由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采纳的设备型号、规格等各方面的变更,可根据原中标单价计算变更费用。但属乙方投标漏项少算的设备及服务费用不得追补。3、设备、材料供应本合同范围所需的设备均由乙方提供。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须有合格证、质保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4、产品包装4.1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4.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5、唛头5.1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1)收货人;2)产品名称;3)合同号;4)品目号和箱号;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6)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7)毛重、净重(公斤)。5.2乙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6、本合同产品的免费保修期限为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封存样品等约定的质量、数量、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设置验收指标及其标准。7、产品资料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的责任。设备开箱后的全部随机资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开箱验收后由甲方保管。8、交付使用时间:进口免税产品在收到免税办妥通知后180天内、进口含税产品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国产产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使甲方验收。交货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指定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9、付款方式与结算9.1进口免税产品: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据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甲方委托外贸代理公司开出合同总金额100%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L/C),其中90%金额在进口货物送达到货口岸(港口)并递交相关单据后议付,剩余10%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或者进口货物送达到货口岸(港口)后凭报关单以电汇方式支付合同金额90%,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剩余10%。9.2国产产品或进口含税产品:9.2.1普通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乙方开履约保证金收据,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9.2.2中小企业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款金额的40%。在合同签订后、验收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甲方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其余合同款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清余款,乙方开履约保证金收据,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声明不需要预付款的,付款方式等同于普通付款。10、安装和验收要求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上的数量、型号及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7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15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承担。11、违约责任11.1设备质量责任1)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不论质保期内外,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场,72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保证每年1次现场指导。3)由于甲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和修复。11.2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1)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一天违约罚款按合同总价的0.1%计收,最高限额5%,超过50天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不能交货或甲方中途退货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乙方违约相同。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1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12.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2.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12.3乙方提供的设备须和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型号等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13、转让和分包13.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4、争端的解决14.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14.2在审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5、其他约定事项:14.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14.2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4.4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对合同内容如有异议,以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现场承诺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盖章):温州医科大学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0577-联系电话:地址:地址:纳税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5.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温州医科大学采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决标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主要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5)投标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7)履约保证金(8)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3.货物和数量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数量和服务及要求(详见第六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4.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5.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6.合同生效6.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甲方:(印章)乙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时间:第五部分附件5.1.附件一投标函投标函致:温州医科大学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加密上传:(一)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二)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三)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三)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签名/公章)日期5.2.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注小写:¥其中外贸代理费: 元(非进口免税产品本项填0)大写:人民币其中外贸代理费: 元(非进口免税产品本项填0)说明:1.此栏内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相应总计价相一致;2.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3.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型号和规格数量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主要货物(根据供货清单详细分项列出)(含税)2配套设备及材料(含税) (逐项列出)含含3随机易损、易耗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如有)含含4安装、调试、验收费(含第三方验收费)含5人员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如有)含6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保险费含7售后服务含8采购代理服务费含9外贸代理服务费含10其他含总 计 价说明:1.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此表的总计价应与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对应投标报价相一致。3.如果免费请在该备注栏内注明“免”,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4.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医科大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全权代表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字):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温州医科大学、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请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请根据格式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5.5.附件五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说明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6.附件六货物成套供货清单(1)货物成套供货清单(或详细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原产地制造商质保期(2)随机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如有)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备注注:投标人可按以上表格形式进行复制、附在技术标内。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7.附件七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注:根据技术资信评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8.附件八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耗材及消耗品或其他零配件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制造商数量价格优惠率承诺提供优惠的年限其他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9.附件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1、政策依据(一)《******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三)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六)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如有则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不含该期清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1.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2.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产品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2: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如有则提供)(1)所投产品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依据的标准认证机构名称(2)所投产品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依据的标准认证机构名称说明:1、表后附所投相关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其中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品目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2、表格可以延续。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5.10.附件十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编号:申请人:受益人:温州医科大学地址:地址:开立人:地址:温州医科大学(受益人名称):鉴于贵方(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同编号:)货物和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供应商,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买方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开立之日起1年,即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7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开立时间:年月日6.第六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6.1.一、相关说明1.投标人所投产品及主要部件的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量、单价、合价、制造商、质保期等应对照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列表对应进行说明,在投标文件的相应部分明确,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及其它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须在偏离表中注明,否则会对投标人的投标做出不利评定。2.投标人须完成货物的生产、运输、安装、整合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所有工作。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辅助材料、零部件等配套设施)均由中标人提供,各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未列出但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材料一一列出,并详细注明报价等情况,如未列出,则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由投标人免费提供。3.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性能、质量水平、具体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等做详尽的描述。4.对于低于原厂商对外公布的基本(标准)配置进行报价的产品,无论招标文件对此有无明确规定,供应商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低于基本(标准)配置的内容作出明确说明。5.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所列的参数仅仅为主要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完成所投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描述。否则,一旦出现所投设备在技术、功能上存在缺陷,采购人将否决其投标。6.本项目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7.采购人在采购进口产品时可以免进口关税,投标人在投标时请注意该条款而合理报价。8.▲投标人所投的设备由于负偏离的指标造成设备功能缺陷或无法达到基本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9.进口免税产品报价要求投标进口产品时,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知悉以下因素:(1)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财关税〔2021〕44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进口该文件附件“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所列产品均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包含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进口产品外贸代理公司由采购人指定,外贸代理费由投标人支付。代理费按以下标准计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一栏表中分别列出进口产品金额和外贸代理费金额(每票代理费若低于2800元人民币则按2800元人民币计收)。进口货物金额(单票,人民币)代理收费率0-100万元(不含100万)1.2%100-500万元(不含500万)0.7%(3)因贸易战产生的额外关税由投标人承担。6.2.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可调谐飞秒激光器1套允许2.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备注1可调谐飞秒激光器1.功能和用途:1.1功能:可调谐飞秒激光器属于科研用设备,能获得两束脉冲序列同步的飞秒脉冲,一束波长固定为1040nm,另一束波长范围660-1320nm可调。1.2用途:通过光与物质间的相互作用产生的非线性信号作为成像对比度,广泛用于双光子显微成像研究。2.主要技术指标2.1. 输出口A;★2.1.1波长调谐范围:660-1320nm;2.1.2平均输出功率:2000mW @700nm;3600mW @800nm;3200mW @900nm;2700mW @1000nm;2300mW @1200nm;1900mW @1300nm;2.1.3脉冲宽度:100fs @ 900nm;2.1.4重复频率:80±0.5MHz;2.1.5光束质量:M2<1.2;2.1.6像散:<20%;2.1.7光斑椭圆度:0.8-1.2;2.1.8噪声:<0.5% rms(10 Hz to 10 MHz);2.1.9功率稳定性:<±1%;2.1.10波长调谐速度:>50nm/s;2.1.11光束指向精度:<350µrad;2.1.12色散补偿范围:0 to -50,000fs2 @680nm;0 to -27,000fs2 @800nm;0 to -16,000fs2 @950nm;0 to -12,000fs2 @1050nm;0 to -10,000fs2 @1300nm;2.1.13具有内置全功率控制的快速功率调制功能;2.1.14上升/下降时间:<1000ns;2.1.15对比度:1000:1;2.1.16激光器运行环境温度范围:15-35°C;★2.1.17配备空气微循环器,控制激光腔的洁净度及相对湿度;2.2.输出口B;2.2.1波长:1040nm;2.2.2平均输出功率:>3.5W;★2.2.3脉冲宽度:140fs;2.2.4重复频率:80±0.5MHz;2.2.5光束质量:M2<1.2;2.2.6像散:<10%;2.2.7光斑椭圆度:0.8-1.2;2.2.8噪声:<0.25%(10Hz-10MHz);2.2.9功率稳定性:<±1%;2.2.10上升/下降时间:<1000ns;2.2.11对比度:1000:1;2.3连续激光器(532nm)2.3.1输出功率 (mW):150;2.3.2功率稳定性 (%):<2;2.3.3波长 (nm):532.00 ±2;2.3.4模式质量,M²:≤1.1;2.4连续激光器(488nm)2.4.1输出功率 (mW):150;2.4.2功率稳定性 (%):<2;2.4.3波长 (nm):488.00 ±2;2.4.4模式质量,M²:≤1.1;2.5连续激光器(405nm)2.5.1输出功率 (mW):100;2.5.2功率稳定性 (%):<2;2.5.3 波长 (nm):405.00 ±5;2.5.4模式质量,M²:≤1.2;2.6连续激光器(637nm)2.6.1 输出功率 (mW):140;2.6.2 功率稳定性 (%):<2;2.6.3 波长 (nm):637.00 ±5;2.6.4 模式质量,M²:≤1.2。3.配置要求:3.1 可调谐飞秒激光器 1台3.2 532nm连续激光器 1台3.3 488nm连续激光器 1台3.4 405nm连续激光器 1台3.5 637nm连续激光器 1台3.6 直流电源 4个3.7 散热器 4个 4.商务要求:4.1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1年;4.2交货期:收到办妥免税证明后180天。3.商务要求(技术参数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参数为准)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1)进口免税货物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收据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委托外贸代理公司开出合同总金额100%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L/C),其中90%金额在进口货物送达到货口岸(港口)并递交相关单据后议付, 剩余10%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或者进口货物送达到货口岸(港口)后凭报关单以电汇方式支付合同金额90%,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剩余10% 。(2)国产货物或进口含税货物付款方式:2.1普通付款:合同签订时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0%,供应商开履约保证金收据,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2中小企业付款:合同签订时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款金额的40%。在合同签订后、验收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其余合同款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供应商开履约保证金收据,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声明不需要预付款的,付款方式等同于普通付款。 质保期1年。交货时间进口免税产品在收到免税办妥通知后180天内、进口含税产品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国产产品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采购人验收。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1.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予以技术服务和维修(如有必要可进行更换),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2.设有专业4008服务热线受理电话保修、技术咨询、消耗品订购等事项。3.在质保期外设备运行中发生问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首先通过电话了解判断故障原因,如用户要求,将指导用户自行排除小故障,48小时内响应。承担终身维修服务,维修过程中若需要更换配件,以最优惠价格提供。4.提供远程维修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维修工程师、应用工程师提供咨询诊断服务。5.仪器到货后,由公司工程师同用户共同开箱验货,并进行免费安装调试至通过验收为止。6.仪器调试合格后,工程师在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现场讲解培训,保证用户掌握基本技能,可以正确操作使用仪器,受训人数不限。7.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需免费维修更换,终身维保。8.质保期满后,仅收取货物维修的材料和零配件成本费用,免人工费、差旅费,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9.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本产品的升级换代信息,协助采购人做好本仪器设备的升级工作。10.到货后需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及产品培训,培训需包括硬件维护,软件操作培训。11.在仪器安装验收合格后3年内,可提供每年1-2名用户人员2次免费技术培训(负责用户人员路费和住宿费用)的机会,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可与采购人协商。自第4年开始,每年仍提供对用户1-2名人员进行2次免费技术培训,但差旅费由用户自理。验收标准1. 到货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应依据本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上的数量、型号及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约定不符,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中标人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7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2. 安装调试: 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中标人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人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 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采购人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中标人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中标人应当在15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采购人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功能和应用的资料。2.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2.1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 安装完成时间:7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货物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2.4 中标人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2.5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特别说明无。7.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开始解密投标文件;2.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3.采购代理机构结束解密投标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线资格性审查;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6.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7.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开报价情况;8.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9.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四.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65分(技术资信权值65%),价格35分(价格权值35%)。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2.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某有效投标人<3家时,该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采购。五.评分细则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65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内容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独立打分并记实名。如某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资信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技术资信65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人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符合条件0.5分/个,最高得1分(以提供的完整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以联合体或代理商名义签订合同的不得分)。备注: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业绩,本项得满分。12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根据所投产品功能、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的得38分。标注★的技术条款,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低于招标要求(负偏离)的,每1项扣3分;未标注★的技术条款,低于招标要求(负偏离)的,每1个扣减1分,扣完为止。382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所投产品的功能的先进性、可靠性及可扩展性(评分范围:5,4,3,2,1,0)。52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所投产品的配置的完整性、合理性及适用性(评分范围:5,4,3,2,1,0)。53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根据投标文件中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专业技术人员和措施情况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是否满足采购进度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54培训方案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是否针对本次项目提供详细、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等,根据培训方案等综合评分(评分范围:2,1,0)。25质保期整机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2分,不足1年的不计入加分。26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有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售后维护机构设立的范围,专业服务力量和服务保障方案的详细程度等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1,0)。37优惠条件根据投标人给采购人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优惠条件综合评审打分(评分范围:2,1,0)。28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主要产品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通过《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者证书的查询网址及截图的,得1分,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者证书的查询网址及截图的,得1分。22.价格评分(3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35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价格分的总和。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七.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投标人义务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等问题。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归档备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调谐飞秒激光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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