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代理服务招标公告(浦江县新投置业有限公司2024)



项目概况 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 10 日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CQGK(XTZY)2024-0419A
项目名称: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4902100
最高限价(元):14902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14902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营销策划、企划设计、广告宣传、销售执行及甲方交代的与本项目销售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个月止(因招标人原因如:预售证未能在销售合同签字前办理好,影响销售的则相应合同工期顺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7月 10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9万元
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7月 10 日9:30 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保函等形式以投标供应商为缴款单位,交至: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广场支行
开户名称: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帐 号:1208070509000033875
注:1.投标保证金汇入时请在“用途或附言”中注明“怡江嘉苑营销代理”保证金。
2.如使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应在4个月内保持有效;被保险人(受益人)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 10 日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7月 10 日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7]9号)。
(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商家入驻”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因未注册入库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投标人须申领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投标人使用账号或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D.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新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大桥北路1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剑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944345
质疑联系人:蒋正
质疑联系方式:13575926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银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82015、13606799305
质疑联系人:黄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182015

3. 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浦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浦江县东山路76号
联系人 :张建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0770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定稿).doc630.1K

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JCQGK(XTZY)2024-0419A采购人:浦江县新投置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12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27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2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6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0第七部分其它751.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 10 日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JCQGK(XTZY)2024-0419A项目名称: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4902100最高限价(元):149021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49021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营销策划、企划设计、广告宣传、销售执行及甲方交代的与本项目销售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个月止(因招标人原因如:预售证未能在销售合同签字前办理好,影响销售的则相应合同工期顺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自行下载售价(元):0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9万元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7月10日9:3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保函等形式以投标供应商为缴款单位,交至: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广场支行开户名称: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帐号:1208070509000033875注:1.投标保证金汇入时请在“用途或附言”中注明“怡江嘉苑营销代理”保证金。2.如使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应在4个月内保持有效;被保险人(受益人)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其他事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7]9号)。(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商家入驻”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因未注册入库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B.投标人须申领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投标人使用账号或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D.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浦江县新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大桥北路1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傅剑元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944345质疑联系人:蒋正质疑联系方式:135759267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银凤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82015、13606799305质疑联系人:黄琳质疑联系方式:0579-84182015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浦江县东山路76号联系人:张建伟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0770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项目编号PJCQGK(XTZY)2024-0419A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概况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营销策划、企划设计、广告宣传、销售执行及甲方交代的与本项目销售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个月止(因招标人原因如:预售证未能在销售合同签字前办理好,影响销售的则相应合同工期顺延)。7资金来源自筹8▲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49021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9万元,应按《公开招标公告》第四条规定交纳。11踏勘现场无12答疑与澄清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投标人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注: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14投标文件份数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及报价投标文件三部分内容。2.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二份。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的时间为准),登录“政采云-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为防止解密失败,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b.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现场送达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送达地址: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1003室(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黄女士收,电话号码:18757840625,邮编322200)。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含标项)、投标人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等,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注: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按规定标记的备份投标文件有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因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a.开标后,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完成的时间根据投标人的网速、硬件环境、投标文件的大小而不同,开标后请投标人尽量提前启动解密,否则将可能未按时解密。b.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CA,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d.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注:因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或正常显示等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2.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以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8开标时间2024年7月 10 日9:30 (北京时间)时间19开标程序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20.3 开评标程序”20评标程序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20.3 开评标程序”2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22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保证金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本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2%。(不计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函即付)/保险。¨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账户另行通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视考核情况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不计息);¨履约担保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函即付)/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的,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有效。若出现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函即付)/保险失效等情形导致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24付款方式具体结算方式详见合同内容。注:中标人每次结算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25询标澄清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投标人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26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27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28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本项目不适用)。30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招标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2)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8、29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5)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31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80%计取(标准收费附后,类型为服务招标)。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请各投标人将上述费用自行考虑进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以银行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广场支行开户名称: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帐 号:120807050900003387532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33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政策规定支持中小企业:(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3)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支持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材料(格式自拟)。”注:1.此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属于 商业服务 行业。中小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样的价格扣除。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本项目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7〕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注: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最新名录。(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7〕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最新名录。35信用记录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4、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第2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投标须知为采购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招标内容及需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浦江县新投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中的甲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合同中的鉴证方)。2.3“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浦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4“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2.5“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7“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2.8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3.2对投标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的限制3.2.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适用);3.2.5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3.2.6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相关说明4.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信息发布媒体公开。4.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4.5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员工。4.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注:本条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4.7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罚;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由中标人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1.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5.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5.3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5.4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6、采购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6.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6.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2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7.3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投标文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7.4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8.1语言及计量单位8.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1.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8.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8.2.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8.2.2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9、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如下:9.1资格投标文件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9.2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9.3报价投标文件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10、投标函10.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10.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人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相关表单;11.2投标总报价系指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人工费用(包括人员的交通、伙食、住宿等)、关于全程策划、企划设计、广告宣传和销售代理的所有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如有漏项也视为优惠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合同价款结算时中标人须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清单需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按最好效果、最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11.3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投标人确认同意的除外)。11.4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招标内容及需求中明确的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总价中;(2)采购文件未明示但投标人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价中;(3)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12、投标货币投标人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9万元,应按《公开招标公告》第四条规定交纳。13.2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保函13.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未中标人提供保证金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本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13.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供保证金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且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本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13.5保证金不计息。1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3.6.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3.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3.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6.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3.6.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3.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文件的式样15.1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投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5.2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投标人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三部分内容。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的时间为准),登录“政采云-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为防止解密失败,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b.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6.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现场送达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送达地址: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1003室(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黄女士收,电话号码:18757840625,邮编322200)。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含标项)、投标人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等,并注明“于年月日时分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公章。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注: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按规定标记的备份投标文件有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因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7、投标截止期17.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上传/递交投标文件。17.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8、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19.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19.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4.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20.2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0.3开评标程序(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的时间为准)完成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成功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结束解密后,投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524416712@qq.com);(3)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投标文件成功后进入资格性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须知第9.1条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投标须知9.1条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4)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投标须知22条“无效投标的认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开启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在线平台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7)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投标文件》,代理机构通过在线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投标人在在线平台签字确认《开标记录》(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9)编写评标报告。(10)评审结束后,投标人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排名情况等。注:①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②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21、评标21.1评标组织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评标纪律本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告前将保密。21.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21.4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21.5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无效投标的认定评审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求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其他由评标委员会逐项进行审查、比较,对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条款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扫描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2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审查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或不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2)未按采购文件中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等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2.1符合性审查(4)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6)未按采购文件中要求签署、盖章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22.2.2商务技术审查(9)投标有效期、服务期、售后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缺少实质性内容或实质性内容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1)在技术商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评委认为偏离整个项目所要达到的主要功能需求的;(1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22.2.3报价审查(16)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包括投标文件中标明:免费或赠予)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17)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18)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9)投标报价未包含全部采购内容或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2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23、废标23.1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3.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1.5.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4、中标人的确定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在线平台已公布评审得分与排序的,不再另行通知)。24.2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2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4中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尚未注册,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投标人注册事项。25、合同授予25.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5.2中标或者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本项目不适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26.2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同时采购人可根据25.2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26.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2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2%。(不计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函即付)/保险。¨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账户另行通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视考核情况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不计息);¨履约担保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函即付)/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的,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有效。若出现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函即付)/保险失效等情形导致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28、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采购投标人(投标人,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8.1投标人询问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2投标人质疑28.2.1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3投标人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9、采购结束29.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29.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1.61.7第3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1、浦江县怡江嘉苑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浙江省浦江县郑家坞镇,江滨东路以东、迎宾路以北、金属表面处理厂以南。住宅可售面积60217.14㎡,商业可售面积558.75㎡,具体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准。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企划设计、广告宣传、销售执行及甲方交代的与本项目销售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住宅可售面积暂按60217.14㎡,售价暂按9500元/㎡计取(结算时以最终审批的实际售价结算),住宅预期销售总额约57206.283万元;商业可售面积558.75㎡,按17000元/㎡计取,商铺预期销售总额约949.875万元;总销售收入为:58156.158万元。营销代理项目服务费以基本月费、策划(含广告)、佣金形式计费并分别报价,最终结算时,以经审批的实际售价结算相关佣金等费用。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费用分类限价备注基本月费84万元/年包含案场物业服务策划(含广告)60万元/年含广告费用,每个阶段的推广内容,根据业主及建设管理单位要求代理佣金住宅3%中介等分销费用包含在内代理佣金商业3%中介等分销费用包含在内本项目暂按住宅去化60%考虑(去化销售额57206.283*60%+949.875≈35274万元),去化周期最长36个月,项目服务费用如下表所示:费用分类限价费用(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备注基本月费84万/年2521490.211、按去化周期最长36个月(3年);2、中介等分销费用包含在代理佣金内;策划(含广告)60万/年1802521490.21代理佣金住宅3%1029.712521490.21代理佣金商业3%28.52521490.212、招标范围浦江县怡江嘉苑营销代理服务。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营销策划1、形象期(在项目开盘前,在市调、客调的基础上做好全案的推广策略、视觉形象策略、案场包装以及基础销售道具的准备工作)1.1全案企划策略:市场分析、竞品分析、客群分析、策略建议、项目定位、全案广告语、分产品广告语、推广轴线及活动建议、故事线。1.2视觉形象:全案视觉体系(logo、vi、导视系统、项目形象期主kv、各阶段KV/产品稿件、创意物料等)。1.3案场包装:1)售楼处内部:价值展板、区位图、公示类、易拉宝/展架等设计及制作;2)售楼处外部:围墙(仅喷绘广告部分,围挡主体已施工)、精神堡垒、迎风旗、形象桁架等。1.4印刷物料:楼书、DM、形象单页、户型单页、外拓物料类设计及制作。1.5媒体投放:根据媒介策略对应媒介物料设计及制作。1.6户外类:桁架等设计及制作。1.7活动:大型品牌类活动主kv以及相关物料设计及制作。2、销售期(在项目开盘后,根据开盘情况做出好推广策略上优化与调整,释放产品信息、价格、价值等信息;根据续客情况做好系列暖场、大型品牌类活动)2.1阶段性策略:上阶段服务回顾、本阶段推广需求梳理、阶段性营销、推广、媒介策略。2.2案场包装:1)售楼处内部:价值展板、易拉宝/展架释放销售和产品信息等设计及制作;2)售楼处外部:围墙(仅喷绘广告部分,围挡主体已施工)、迎风旗、形象桁架释放销售和产品信息等设计及制作以及售楼处电话号码的申请(含号码开通费)及制作。2.3印刷物料:楼书、DM、形象单页、户型单页、外拓物料类设计及制作。2.4媒体投放:根据媒介策略对应媒介物料设计及制作。2.5活动:大型品牌类活动主kv以及相关物料设计及制作。2.6户外类:户外高炮、桁架、公交车身、道旗、灯箱等根据销售节点调整释放内容等,以上部分按需求进行投放。2.7特殊通路类:商场灯箱广告、住宅社区广告电梯、地库广告、渠道张贴海报广告、背包灯箱广告设计及制作。2.8新媒体类(根据客调制定针对性媒体投放策略)内容设计及制作:1)微信:微信刷屏、朋友圈广告,公众号运营软文、节气稿、家书、活动信息等。2)今日头条门户类:首屏、拉页类。3)抖音、小红书、快手等:直播、短视频投放等。4)房天下等专业门户网站:首屏、拉页、bannar、横幅、海报等。(2)房产销售代理1、基础销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1负责销售人员及案场物业人员的配备、统一服装,培训及管理工作。1.2负责项目销售现场执行、销售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1)销售预算:针对项目的各个节点,各个阶段销售目标,制定全程的销售预算。2)销售目标:综合项目节点、周边销售情况、区域现状、市场分析以及周边竞品分析制定合理的销售阶段目标。3)验资执行:制定合理的验资金额;制定验资形式;编写并制作验资单;验资执行。4)项目不利因素梳理:项目实地不利因素考察及不利因素梳理并成果输出。5)价格执行:销售端市场调研以及周边所有竞品价格调研;客户需求以及承价分析;价格方案制作。6)预售证申领及预售价格申报:拟定购房合同并且到工商局备案;制定一房一价表;提交相应的销售资料;对接有关住建部门及时跟进调整,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完成预售证的申领;协助开发商确定物业公司;协助开发商确定监管账户。7)认筹或定存执行:根据预证协助开发商确定认筹或定存形式;制定有效的认筹或定存金额;编写并制作认筹或定存单;认筹或定存执行。8)开盘执行:根据客户分析协助开发商确定开盘形式;场地选择与布置;开盘现场把控和演练;风险预判及风险处理预案。9)付款执行:POS机准备;收据发票准备;开票人员准备。10)优惠执行:根据付款方式制定相应优惠方案。11)合同签订:网签系统开通;网签合同建模;签约相关资料准备如:相关风险屏蔽附件、不利因素知晓声明、物业协议、临时规约、装修标准等。12)异客处理:制定案场相关异客处理方案,专人处理。13)办理客户贷款按揭手续办理:选定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合同;对接客户与银行办理按揭相关手续。14)客户统计分析;(区域、年龄、职业、购房需求等)。15)销售报表统计分析;(日报、周报、月报等)。16)认购及签约办理。17)车位及储藏间的销售:(1)周边小区及竞品车位及储藏间价格市场分析,及客户心理价格及购买情况分析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2)拟定相应的车位及储藏间合同及附图。(3)制定相应的筛客方案及开盘方式。(4)认购及签约办理。1.3负责项目渠道销售工作执行,如拓客、巡展、经纪人、中介、分销等经纪人和经纪人机构推广的传播及导客服务。1.4负责组织营销例会,提前邀请采购人共同参与听取销售情况及相关工作汇报。1.5售后服务工作(交房通知、交房服务、其他与交房相关配合服务内容)。2、营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2.1实时市场分析1)房地产宏观资讯动态(了解最新政策趋势)2)金华市区土地市场分析(了解土地出让与成交)3)对市区板块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趋势进行分析(了解市场趋势)4)竞品商品房项目开盘监测(了解开盘动态)5)区域商品房供需市场调查(了解市场成交走势)6)区域商品房市场价格趋势分析(了解价格走势)7)区域商品房市场存量调研(了解竞品库存与本案竞争环境)8)区域商品房竞品个案调研(了解竞品信息为本案营销打法做铺垫)2.2销售代理及销售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部分1)负责项目销售模式建立,便于团队管理及统筹。2)负责制定项目全程营销策略方案及执行总纲。3)负责整体营销方案统筹和过程监督,如测定销售价格,制定销售方案,规划优惠制度等。4)协助采购人做好销售内务整理,流程资料合同归档及收款进度管控等工作。5)客户满意度提升,协助采购人由客户投诉引起的相关政府部门问题处理。6)及时了解业主群动向,及时沟通及反馈业主共性问题,为交房做好铺垫。7)其他采购人交代有关住宅项目营销代理的相关工作。8)对整体销售结果负责。3、人员要求中标人应及时组建本项目的销售及案场物业团队,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进驻售楼处,统筹本项目营销工作。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分类最低岗位配置要求最低人数要求同等岗位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营销营销经理1人3年营销策划主管1人3年营销置业顾问4人3年营销内外勤1人3年案场物业保安2人3年案场物业保洁1人3年案场物业客服2人3年案场物业//合计12人1)中标人组建的上述服务团队人员,须通过面试或以其他方式经采购人确认后且最终人员名单及资格材料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上述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时作出调整。2)中标人负责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服装、工资、佣金、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福利等。4、其他要求4.1所有可售房源价格均以采购人审定且书面通知的价格为准,中标人不得擅自定价,不得擅自改变销售价格。4.2团队人员案场考核:1)采购人对销售计划、销售活动等具有最终确认权。根据工作强度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增加人员。2)采购人有权全面了解中标人的销售安排、销售进度等情况,并对中标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督查及提出整改要求。3)影响项目形象或跟客户争执产生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团队人员,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扣除每次0.3万的违约金。4)销售人员不得虚假宣传,对项目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在投标结束后,须将基础资料归还给采购人。依照中国法律如有违纪,中标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6)中标人的服务管理团队管理人员须始终参与项目工作,如因工作变动服务管理团队管理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4.3销售指标考核办法:销售周期考核指标处罚要求奖励措施第1个月-第3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4个月-第6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7个月-第9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10个月-第12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13个月-第15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16个月-第18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19个月-第21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22个月-第24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25个月-第27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28个月-第30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31个月-第33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第34个月-第36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的10%注:1.每个销售周期销售额单独考核,不累计计算(如第1-第3个月考核指标未完成,已进行处罚,对应指标不计入次季度)。2.举例:以商品房1-3月完成38套销售指标(高于5%考虑销售率),销售额约3200万元,佣金3200*3%=96万元,奖励96*10%=9.6万元;综合佣金105.6万元;如1-3月完成20套销售指标(低于5%销售考核12套),销售额约1700万元,佣金1700万*3%=51万元,处罚金额为:12(差额套数)*100(套均面积)*️9500(均价)*3%*5%=1.71万元;综合佣金49.29万元。3.部分房源由甲方自行组织去化的,则不作为佣金结算基数。4.所有考核指标均以网签为准。5.商品房销售率计算基数为项目住宅总货值的60%加商铺货值,即35274万元。6.开盘后6个月如销售比例低于15%,经甲方确认可以启动渠道分销,渠道分销佣金点数最高为3%,由甲方另行支付。四、服务期限(一)房产销售代理服务期限:1、生效日:自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2、终止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个月止。(二)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本项目服务费包括营销策划服务费、住宅代理销售佣金和商业楼代理销售佣金,案场人员,精神堡垒设计建设等所有部分。1.1.1预付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人员工资预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乙方需出具同金额预付款保函给甲方。开盘后乙方根据销售周期节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金额提取佣金(首次支付佣金时甲方一次性扣回已预付的基本工资)。1.2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参照4.2条销售指标考核办法:销售周期节点进行考核,每个销售节点期限届满后,佣金金额按照成交金额对应佣金点数进行结算计提,奖惩同步;2、付款方式2.1房产销售代理付款方式:基本月费及广告策划费每月申请支付一次,满一月后支付(基本月费合同价+广告策划合同价)/36个月。代理销售佣金照4.2条销售指标考核办法:销售周期节点每季度申请支付一次,中标人在销售周期节点结束后次月的五号之前凭相关销售数据(采购人审核确认)向采购人申请支付上一个季度的代理销售佣金(销售数据截止上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天北京时间17:00点整)。代理销售佣金经采购人审核后,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于申请日所在的当月向中标人支付审核后的上季度代理销售佣金。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第六条佣金的结算。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单位名称)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招标编号:),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受托项目: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2.项目概况:位于浙江省浦江县郑家坞镇,江滨东路以东、迎宾路以北、金属表面处理厂以南。住宅可售面积60217.14㎡,商业可售面积558.75㎡,具体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准。3.受托事项:本项目营销策划、企划设计、广告宣传、销售执行及甲方交代的与本项目销售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第二条委托期限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个月止。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营销策划1、形象期(在项目开盘前,在市调、客调的基础上做好全案的推广策略、视觉形象策略、案场包装以及基础销售道具的准备工作)1.1全案企划策略:市场分析、竞品分析、客群分析、策略建议、项目定位、全案广告语、分产品广告语、推广轴线及活动建议、故事线。1.2视觉形象:全案视觉体系(logo、vi、导视系统、项目形象期主kv、各阶段KV/产品稿件、创意物料等)。1.3案场包装:1)售楼处内部:价值展板、区位图、公示类、易拉宝/展架等设计及制作;2)售楼处外部:围墙(仅喷绘广告部分,围挡主体已施工)、精神堡垒、迎风旗、形象桁架等。1.4印刷物料:楼书、DM、形象单页、户型单页、外拓物料类设计及制作。1.5媒体投放:根据媒介策略对应媒介物料设计及制作。1.6户外类:桁架等设计及制作。1.7活动:大型品牌类活动主kv以及相关物料设计及制作。2、销售期(在项目开盘后,根据开盘情况做出好推广策略上优化与调整,释放产品信息、价格、价值等信息;根据续客情况做好系列暖场、大型品牌类活动)2.1阶段性策略:上阶段服务回顾、本阶段推广需求梳理、阶段性营销、推广、媒介策略。2.2案场包装:1)售楼处内部:价值展板、易拉宝/展架释放销售和产品信息等设计及制作;2)售楼处外部:围墙(仅喷绘广告部分,围挡主体已施工)、迎风旗、形象桁架释放销售和产品信息等设计及制作以及售楼处电话号码的申请(含号码开通费)及制作。2.3印刷物料:楼书、DM、形象单页、户型单页、外拓物料类设计及制作。2.4媒体投放:根据媒介策略对应媒介物料设计及制作。2.5活动:大型品牌类活动主kv以及相关物料设计及制作。2.6户外类:户外高炮、桁架、公交车身、道旗、灯箱等根据销售节点调整释放内容等,以上部分按需求进行投放。2.7特殊通路类:商场灯箱广告、住宅社区广告电梯、地库广告、渠道张贴海报广告、背包灯箱广告设计及制作。2.8新媒体类(根据客调制定针对性媒体投放策略)内容设计及制作:1)微信:微信刷屏、朋友圈广告,公众号运营软文、节气稿、家书、活动信息等。2)今日头条门户类:首屏、拉页类。3)抖音、小红书、快手等:直播、短视频投放等。4)房天下等专业门户网站:首屏、拉页、bannar、横幅、海报等。(二)房产销售代理1、基础销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1负责销售人员及案场物业人员的配备、统一服装,培训及管理工作。1.2负责项目销售现场执行、销售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1)销售预算:针对项目的各个节点,各个阶段销售目标,制定全程的销售预算。2)销售目标:综合项目节点、周边销售情况、区域现状、市场分析以及周边竞品分析制定合理的销售阶段目标。3)验资执行:制定合理的验资金额;制定验资形式;编写并制作验资单;验资执行。4)项目不利因素梳理:项目实地不利因素考察及不利因素梳理并成果输出。5)价格执行:销售端市场调研以及周边所有竞品价格调研;客户需求以及承价分析;价格方案制作。6)预售证申领及预售价格申报:拟定购房合同并且到工商局备案;制定一房一价表;提交相应的销售资料;对接有关住建部门及时跟进调整,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完成预售证的申领;协助开发商确定物业公司;协助开发商确定监管账户。7)认筹或定存执行:根据预证协助开发商确定认筹或定存形式;制定有效的认筹或定存金额;编写并制作认筹或定存单;认筹或定存执行。8)开盘执行:根据客户分析协助开发商确定开盘形式;场地选择与布置;开盘现场把控和演练;风险预判及风险处理预案。9)付款执行:POS机准备;收据发票准备;开票人员准备。10)优惠执行:根据付款方式制定相应优惠方案。11)合同签订:网签系统开通;网签合同建模;签约相关资料准备如:相关风险屏蔽附件、不利因素知晓声明、物业协议、临时规约、装修标准等。12)异客处理:制定案场相关异客处理方案,专人处理。13)办理客户贷款按揭手续办理:选定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合同;对接客户与银行办理按揭相关手续。14)客户统计分析;(区域、年龄、职业、购房需求等)。15)销售报表统计分析;(日报、周报、月报等)。16)认购及签约办理。17)车位及储藏间的销售:(1)周边小区及竞品车位及储藏间价格市场分析,及客户心理价格及购买情况分析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2)拟定相应的车位及储藏间合同及附图。(3)制定相应的筛客方案及开盘方式。(4)认购及签约办理。1.3负责项目渠道销售工作执行,如拓客、巡展、经纪人、中介、分销等经纪人和经纪人机构推广的传播及导客服务。1.4负责组织营销例会,提前邀请采购人共同参与听取销售情况及相关工作汇报。1.5售后服务工作(交房通知、交房服务、其他与交房相关配合服务内容)。2、营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2.1实时市场分析1)房地产宏观资讯动态(了解最新政策趋势)2)金华市区土地市场分析(了解土地出让与成交)3)对市区板块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趋势进行分析(了解市场趋势)4)竞品商品房项目开盘监测(了解开盘动态)5)区域商品房供需市场调查(了解市场成交走势)6)区域商品房市场价格趋势分析(了解价格走势)7)区域商品房市场存量调研(了解竞品库存与本案竞争环境)8)区域商品房竞品个案调研(了解竞品信息为本案营销打法做铺垫)2.2销售代理及销售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部分1)负责项目销售模式建立,便于团队管理及统筹。2)负责制定项目全程营销策略方案及执行总纲。3)负责整体营销方案统筹和过程监督,如测定销售价格,制定销售方案,规划优惠制度等。4)协助采购人做好销售内务整理,流程资料合同归档及收款进度管控等工作。5)客户满意度提升,协助采购人由客户投诉引起的相关政府部门问题处理。6)及时了解业主群动向,及时沟通及反馈业主共性问题,为交房做好铺垫。7)其他采购人交代有关住宅项目营销代理的相关工作。8)对整体销售结果负责。3、人员要求中标人应及时组建本项目的销售及案场物业团队,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进驻售楼处,统筹本项目营销工作。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分类最低岗位配置要求最低人数要求同等岗位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营销营销经理1人3年营销策划主管1人3年营销置业顾问4人3年营销内外勤1人3年营销保安2人3年营销保洁1人3年营销客服2人3年合计12人/1)中标人组建的上述服务团队人员,须通过面试或以其他方式经采购人确认后且最终人员名单及资格材料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上述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时作出调整。2)中标人负责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服装、工资、佣金、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福利等。4、其他要求4.1所有可售房源价格均以采购人审定且书面通知的价格为准,中标人不得擅自定价,不得擅自改变销售价格。4.2团队人员案场考核:1)采购人对销售计划、销售活动等具有最终确认权。根据工作强度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增加人员。2)采购人有权全面了解中标人的销售安排、销售进度等情况,并对中标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督查及提出整改要求。3)影响项目形象或跟客户争执产生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团队人员,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扣除每次0.1万-0.5万的违约金。4)销售人员不得虚假宣传,对项目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在投标结束后,须将基础资料归还给采购人。依照中国法律如有违纪,中标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6)中标人的服务管理团队管理人员须始终参与项目工作,如因工作变动服务管理团队管理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4.2销售指标考核办法:销售周期考核指标处罚要求奖励措施第1个月-第3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4个月-第6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7个月-第9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10个月-第12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13个月-第15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16个月-第18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19个月-第21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22个月-第24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25个月-第27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28个月-第30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31个月-第33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第34个月-第36个月商品房销售率5%未完成销售额佣金的5%已完成销售额佣金10%注:1.每个销售周期销售额单独考核,不累计计算(如第1-第3个月考核指标未完成,已进行处罚,对应指标不计入次季度)。2.举例:以商品房1-3月完成38套销售指标(高于5%考虑销售率),销售额约3200万元,佣金3200*3%=96万元,奖励96*10%=9.6万元;综合佣金105.6万元;如1-3月完成20套销售指标(低于5%销售考核12套),销售额约1700万元,佣金1700万*3%=51万元,处罚金额为:12(差额套数)*100(套均面积)*️9500(均价)*3%*5%=1.71万元;综合佣金49.29万元。3.部分房源由甲方自行组织去化的,则不作为佣金结算基数。4.所有考核指标均以网签为准。5.商品房销售率计算基数为项目住宅总货值的60%加商铺货值,即35274万元。6.开盘后6个月如销售比例低于15%,经甲方确认可以启动渠道分销,渠道分销佣金点数最高为3%,由甲方另行支付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1.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设计的图纸、资料、效果图、清单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开盘日前,甲方应提供政府规定的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2)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文件的最终稿,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订购(缴款)确认单》、《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附图、补充协议、催款函等。(3)甲方委派专职人员在销售现场监督、管理、检查审核合同内容、收取购房款(包括购房定金)、协调银行办理客户按揭贷款、监督产权办理等工作。(4)甲方负责在开盘前落实物业管理企业。(5)甲方有权随时对售楼处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或服务水平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策划及销售工作的进度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计划提供本项目的市场反馈情况,并根据市场情况作出适当调整。(7)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提案均享有否决权、审定权和修改权。(8)若因甲方过错致使委托的销售代理相关工作延迟30个日历天以上(不含30日),双方约定的销售计划及考核周期也相应推迟或根据甲方另行安排执行。(9)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第六条项下的佣金。1.2.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1)在本合同履行前,乙方及其关联方在本项目半径2公里内(含2公里),针对已经合作或书面确定合作关系的其它公司及与本项目有竞争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如实告知甲方。如经告知后甲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该些项目的销售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价格策略推盘策略等)制定和实施不得侵害本项目的商业利益,重大决策制定或调整时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代理本项目半径2公里内(含2公里)其它公司或与本项目有竞争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与销售顾问、房屋销售,合同登记、按揭办理、房屋交付、产证办理有关的各类代理服务。一旦甲方认定乙方代理的相关竞争项目有侵害本项目商业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当项目销售目标达到80%后,乙方可在本项目半径2公里内(含2公里)代理其它公司或与本项目有竞争关系的房地产项目。(3)如乙方违反上述(1)、(2)之任一约定,经甲方告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仍不停止违约行为的,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而产生的一切需要向社会公开的文案及平面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公开。因履行第四条而产生的且发生前经甲方确认的媒体广告、3D动画制作、印刷费、材料费、制作费,项目不利因素梳理等第三方费用,皆由乙方承担。(5)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提供销售信息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来访来电分析、成交分析、未成交分析、竞品分析、媒体效果评估分析等。(6)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拟定阶段性详细营销方案及营销调整方案,上述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7)乙方对本项目全程跟踪调查,掌握市场动向,及时调整推广和营销策略,提高本项目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力。(8)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全程营销策略、测定销售价格、制定销售方案,同时负责现场销售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9)乙方提供全程营销所需的各类广告企划及系列促销活动的计划,并按计划执行。(10)乙方负责与客户签订《房屋订购(缴款)确认单》、《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购房合约,催促购房客户支付房款,同时协助客户办理贷款相关手续。(11)在甲方书面确认本项目《价目表》后,乙方应根据年度销售目标和市场情况提出项目销售价格及优惠调整建议。价格及优惠调整建议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甲方已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12)乙方应及时组建本项目的销售团队、策划团队,并根据甲方要求按时进驻售楼处,统筹本项目营销工作。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策划团队,并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其他人员基本配置名单(以投标文件响应名单为准)。(13)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正确地将每一成交客户的资料完整登记在册,并及时向甲方归档。(14)乙方服务对象是甲方的客户,必须遵循“客户至上”原则,乙方应对所有现场销售工作人员做出统一形象管理,如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等,并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维护甲方品牌形象。(1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销售业务,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向客户承诺本项目建筑内的配置,夸大各项要素,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以甲方提供的合同附图、预测建筑面积、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与客户洽谈并签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作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之外的承诺。因乙方原因对客户造成误导引起法律诉讼、索赔要求,或给甲方造成声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相关的纠纷或诉讼,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6)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平面设计、广告文案、销售说辞等一切资料符合相关法规政策,无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提供不实信息等,因乙方原因对客户造成误导引起法律诉讼、索赔要求,或给甲方造成声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相关的纠纷或诉讼,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销售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和甲方所需要的其他相关销售报表。(18)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做好一切项目交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客户收房、引导客户交房、陪同客户验房并在交流环节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标准说辞进行解释,如因乙方责任导致客户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19)乙方可在项目的宣传资料、推广现场、售楼处等经甲方认定的适当位置加印、描绘、悬挂乙方公司名称并标注“销售代理”字样。第五条销售价格1.在本项目各批次开盘前,乙方根据市场及客户情况等推导出本项目合理的价格方案,再根据竞争项目、客户情况及具体销售方案制定出相应付款方式方案、优惠方案,最终制定出合理的《价目表》,报甲方审核签字确定后严格执行。2.在本项目销售过程中,凡涉及到销售折扣、签约时间等因故发生变更,必须经甲方确认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执行。第六条佣金及工程款的结算1.佣金由住宅代理销售佣金、商业代理销售佣金二部分组成。2.住宅、商业代理销售佣金的费率及计算如下:(1)住宅、商业代理销售佣金费率为%(以中标费率为准)。(2)单套住宅可结算住宅代理销售佣金(实际成交价×住宅代理销售佣金中标费率)为每成功销售一套住宅后名义上可进行结算的金额。按该批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已成功销售住宅建筑面积与可售住宅总建筑面积之比,追溯计算单套住宅可结算住宅代理销售佣金。本项目实现现房成功销售后,住宅代理销售佣金仍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的面积进行计算。(3)住宅代理销售佣金回款可结百分比划定方式如下:(按回款结算,交房压佣比例直接描述)(a)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足全额房款的,结取单套住宅可结算住宅代理销售佣金的90%;(b)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额支付签约首付款的(首付款按国家政策规定比例收取),结取单套住宅可结算住宅代理销售佣金的60%;(c)若按揭的客户办妥按揭银行所需资料并完成银行放款后,结取单套住宅可结算住宅代理销售佣金的30%;(d)客户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日完成交付并签署《不动产交付书》后,结取单套住宅可结算佣金的5%;(e)该套住宅办理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产权证》及《房屋它项权证》(若有)后结取单套住宅可结算佣金的5%。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2%。(不计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函即付)/保险。¨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账户另行通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视考核情况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不计息);¨履约担保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函即付)/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的,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有效。若出现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函即付)/保险失效等情形导致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2)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七条退房处理原则1.客户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因其自身原因要求解除《房屋订购(缴款)确认单》,其先前所付的订(定)金,按甲方规定处理,乙方不得向客户或甲方收取任何费用。2.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因其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才可解除,扣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已收住宅代理销售佣金不退还甲方,乙方再次成功销售该住宅,甲方不需重新支付住宅代理销售佣金,如该套住宅成交价发生变化,则根据最后成交价计算佣金,多退少补。但如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该套住宅仍未再次成功销售,则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住宅代理销售佣金。3.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甲方有书面证据证明可归咎于本合同11.6条所述乙方原因而造成要求解除合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金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退还已收住宅代理销售佣金。4.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乙方有书面证据证明可归咎于甲方原因(如工程延误、施工错误、延期交付等)而造成要求解除合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收住宅代理销售佣金的50%,该套再次成功销售时,则仍以100%计提该套住房代理销售佣金。5.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有换户情形,应以最后的成交总价结算住宅代理销售佣金,在乙方已提取的住宅代理销售佣金中多退少补。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规定而自主创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广告作品、工作报告、图表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或司法行政机关强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复制文本。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2.除甲方提交的图片、影像、字体、音频和资料等素材由甲方负责外,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使用正版图片、影像、字体、音频和资料等素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不含有知识产权瑕疵。因乙方使用的图片、影像、字体、音频和资料等素材造成侵权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及担保费等费用)。如经双方确认,因创意需要使用的图片、影像、字体、音频和资料等素材需向外租用或购买版权时,如果经甲方确认一定要向外租赁或者购买版权的时候,此部分费用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结算。若甲方不同意使用,则甲方不需支付此部分费用。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1.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双方签字和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如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项目产权方变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应得的佣金和保证金外,还应向本项目受让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债权债务转让等事宜另行签订协议。3.自本项目住宅各批次开盘之日起9个月内若住宅销售率未达到累计考核指标要求的85%(含本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4.若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在销售代理相关工作中存在如下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驻场人员多次出现迟到早退,经甲方提醒后仍不整改的;甲方要求乙方替换驻场人员,乙方拒不执行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仍安排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从事本项目销售代理相关工作的。在解除通知书送达之日前,乙方向部分客户提供了本合同项下与销售有关的必要服务的,甲方仍向乙方支付第2条第(3)项下上述服务对应的该套住宅的住宅代理销售佣金。乙方无需在解除通知书送达之日后向甲方提供任何本合同项下与销售有关的必要服务,也无权向甲方申请未销售部分住宅代理销售佣金。5.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合同时,需至少提前15个日历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于收到通知且乙方执行完成本合同第9条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6.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售楼处、多层住宅样板房中除软装外属于乙方所有的相关设施、办公设备等财物乙方可自行取回。如经甲方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尚未取回,则视作乙方放弃上述财物的所有权。7.双方根据合同执行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后可提前终止本合同。8.当项目住宅销售率及交付率均达到60%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还项目未抵扣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95%,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在7个日历天内予以退还;委托期限期满或提前解除后,甲方应在7个日历天内退还乙方剩余未抵扣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的履约保证金。9.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在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与客户签订的全部合同、文件;(2)各种通知、函件及其凭证;(3)房屋销售记录、表格、客户名单、销售帐册等;(4)客户领取通知、资料、物品等的签收单;(5)乙方或乙方代甲方在公开刊物或公共场所发布的通知、启示等的证明(本期刊物、照片、影印资料);(6)本项目的销售调查报告、市场分析、销售方案、定价办法、营销宣传方案等;(7)本项目意向客户名单;(8)本项目的总结报告;(9)乙方以及乙方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文件;(10)其他与履行双方合同有关的资料;(11)乙方向甲方交还所有借用的或属甲方所有物品、资料等,包括对外公布的用于本项目销售所使用的电话。第十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以支付违约金为主,若本合同对违约金额有明确约定则适用约定,若无明确约定则以当期应结算给乙方的佣金和保证金为限。如还造成守约方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弥补损失。2.如乙方须向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那么甲方有权从应结算乙方的当期佣金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抵作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如果不足以支付的,则从下期应结佣金和保证金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如果仍然不足以支付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罚金、评估费、鉴定费、诉讼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及公证费等费用。3.在委托期限内,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独家代理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经纪机构或委托分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仍不终止上述行为的且因上述转让或分销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非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构成根本违约并须支付违约金,违约方须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5.乙方及其员工不得损害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及担保费等费用)。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予以立即驱逐销售案场的处罚,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理。如因乙方存在的下列情况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1)如经甲方核查有明确证据证实,因乙方销售承诺超出《销售说辞》范畴,造成客户投诉;(2)若乙方未履行其约定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5日内仍未履行的;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3)乙方工作人员销售过程中:(a)以不当承诺诱导客户购买甲方商品房;(b)向非购房意愿人拨打营销电话导致被举报骚扰,并且被政府主管部门确认骚扰成立;(c)利用行情波动炒卖房号谋求私利;(d)销售口径中存在将“已取预售许可证可售房源”述为“未开盘、未加推或不可售”导致项目被误解为捂盘惜售;(e)销售中强制客户购房同时购买车位;(f)销售说辞中明确拒绝客户公积金贷款需求;(g)诱导客户通过办假证、补社保、假离婚等违法违规手段规避限制达成交易;(h)通过微信、短信、网络自媒体渠道传播不实市场或政策信息;(i)通过微信、短信、网络自媒体渠道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j)其他不当销售经营行为。7.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提供或不能按时提供代理销售服务,乙方不承担合同义务,并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并根据相关情形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第十一条保密义务1.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严格保守双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公布或披露、提供给第三方。2.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友好协商解决。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的,提交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程序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三条其他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秉持公正诚信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委托代理方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存档壹份,自双方签署和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方(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鉴证日期:年月日2.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2.8.一、总则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9.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人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0.三、评标纪律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采购人代表随后发表意见;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10、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11.四、评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流程如下:1.(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1.(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1.(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1.(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宣读最终提交采购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1.(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1.(6)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采购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1.(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1.(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样品(如有)、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采购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2.12.五、评标细则及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商务分40分、价格分60分二部分,先评技术商务标,再开报价。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得分,投标人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抽签决定排列先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评委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1位,统计或计算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1)、技术商务分(40分)序号评定项目分值范围评分标准1业绩(6分)0-6分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规模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楼盘策划及销售的业绩)的,每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标书中需提供合同(体现规模)扫描件,未提供的得分不予计取。2项目实施方案(22分)0-9分营销策划实施方案1.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实际需求提供的形象期企划推广服务(含在开盘前,市调、客调的基础上做好全案的推广策略、视觉形象策略、案场包装以及基础销售道具的准备工作)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打分0-3分。2.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实际需求提供的续销期企划推广服务(在项目开盘后 ,根据开盘情况做出好推广策略上优化与调整, 释放产品信息、价格、价值等信息 ;根据续客情况做好系列暖场、品牌类活动)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打分0-3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新型媒体,如微信、今日头条、抖音、小红书、快手、房天下等热门APP宣传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进行打分0-3分。2项目实施方案(22分)0-13分房产销售代理实施方案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营销方案整体节点把控、方案阶段性重点突破把控情况进行打分(0-4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目标客户群体排布分析、目标客户群体区域占比排布分析进行打分(0-4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营销方案中与竞品项目的错峰方案、以及方案中项目宣传覆盖情况介绍进行打分(0-3分)。4.根据投标人对其已实施的同类或类似房产销售案例进行解析,根据其案例实施所取得的效果,以及吸取的经验是否适合本项目实施等内容进行打分(0-2分)。3拟派人员情况(12分)0-4分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所获证书及荣誉、工作经验、业绩情况等进行打分(0-4分)。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业绩合同(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及相关证书扫描件。3拟派人员情况(12分)0-4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营销策划服务的实际情况,提供的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打分(0-4分)。3拟派人员情况(12分)0-4分针对本项目的房产销售代理服务的实际情况,供应商所派遣的销售人员是否具有专业性、积极性、稳定性。销售总监是否具有行业实操经验和人力资源调动能力以及项目组织能力进行打分(0-4分)。注: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技术商务部分由各专家按综合评标内容及标准集体讨论确定统一分类评分类别后自行评分,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②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价格分(6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采购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编制。一、资格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资格投标文件)项目编号:PJCQGK(XTZY)2024-0419A投标人名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目录1.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2.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说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说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说明文件;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说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说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说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注:以上资料为强制性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扫描件,未提供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投标人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附后无格式部分由各投标人规定自行编制投标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若未中标,我单位同意采购人免费采用我单位全部或部分方案。2.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该服务我方有能力完成。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服务的组织、人员、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6.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做好保密工作。8.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制说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二、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项目编号:PJCQGK(XTZY)2024-0419A投标人名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目录(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3)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5)相关业绩合同等扫描件;(6)项目负责人(总监)情况表(格式附后,表后附劳动合同、业绩合同(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及相关证书扫描件等);(7)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组成表(格式见附件);(8)项目实施方案;(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0)其他资料(对照相应项目评分标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格式略)。注:投标人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附后无格式部分由各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规定自行编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企业资质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 营业执照1.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单位: 建立日期现有职工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单位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专业履约能力介绍组织机构框图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系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书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3投标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廉政承诺书浦江县新投置业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应标。在这次应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应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县国资办。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付款条件… 注:如不填写,招标人将视为“无偏离”。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13.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联系方式备注注:1.表后附清晰可辨的合同(体现规模)扫描件等;2.表中所列业绩如与评分有关的,出具的相关资料需满足评审依据,否则不予得分。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负责人(营销)资格情况表1、一般情况姓名年龄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职务职称(或学位)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间专业工作经历注:1、项目负责人(营销)作为本项目联系人不得变更,必须随时听从采购单位指派,如确需变更则需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变更。2、表后附劳动合同、业绩合同(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及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组成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表后附人员的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验等扫描件。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响应表序号内 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备 注技术响应内容技术响应内容技术响应内容技术响应内容技术响应内容技术响应内容注:如不填写,招标人将视为“无偏离”。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报价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项目编号:PJCQGK(XTZY)2024-0419A投标人名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7)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投标函浦江县新投置业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PJCQGK(XTZY)2024-0419A)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1)资格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2)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3)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有效材料。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c)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电子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人民币)¥ ,大写: 元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相关说明(如有):注: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人工费用(包括人员的交通、伙食、住宿等)、关于全程策划、企划设计、广告宣传和销售代理的所有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如有漏项也视为优惠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合同价款结算时中标人须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内容最高限价数量(金额)①投标 报价②合计(元)③=①*②是否为小微、监狱、残疾人企业备注1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基本月费840000元3年1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策划(含广告)600000元3年1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住宅、商业3%35273.64 万元2投标报价 大写: 元注:1.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或预算的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表中报价明细的基础上进行扩展。3.上表所述“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矛盾,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为准。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日期:注: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须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投标人为属于监狱企业时需提供。45.第七部分其它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浦江县新投置业有限公司:浦江县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怡江嘉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编号:PJCQGK(XTZY)2024-0419A)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5、经检查确认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存在密封包装问题(具体指出)。(投标人代表签名)年月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销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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