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 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新闻出版局、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4)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S2024014G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用于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包括展演活动策划、展演场地设计布置、后勤保障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全部活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招标厅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2.3说明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评审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2.3.2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3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2.3.4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按“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3.5开启响应文件注意事项: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前款约定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响应。3.其他特别提醒事项: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燕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9919  
    质疑联系人:陈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9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维祺、赵梦洁、章鸿慧、楼愉良、王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 
    质疑联系人:赵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508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docx104.0K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docx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ZJS2024014G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1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3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37第五章采购合同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4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JS2024014G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19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2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用于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包括展演活动策划、展演场地设计布置、后勤保障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全部活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8日。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4.售价(元):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招标厅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7月1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招标厅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审,供应商可在线参加采购活动。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2.3说明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评审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2.3.2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3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2.3.4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按“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3.5开启响应文件注意事项: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前款约定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响应。3.其他特别提醒事项: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项目联系人:陈燕玲项目联系方式:0574-89389919质疑联系人:陈宇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99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史维祺、赵梦洁、章鸿慧、楼愉良、王银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质疑联系人:赵娜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5081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金国军投诉电话:0574-8938966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全部活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止。*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但如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作为预付款;(如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该条规定)2.全部活动完成、交付全部成果资料,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成交人的合同履约情况一次性支付余款。3.每次支付前成交人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报价要求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诸如前期踏勘费、活动策划布置的深化设计,所需的人工、物料、水电、会场(包括评委会议、展演场地、专家讲座等)租赁、专业设备(含钢琴的租用、搬运及调音)的租用、现场布置,志愿者(及工作人员)用餐,评委、嘉宾接送及食宿,闭幕式音乐会的布置、执行、直播、录制及其他氛围宣传,现场保障,其他与活动执行相关的费用(如获奖证书印刷、证件和号码牌的制作、应急车辆保障等)、代理服务费以及保险、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须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因设计或报价的缺漏项导致少报价部分视同供应商已包含于其他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3)供应商确定成交后应首先按采购人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方案且通过审查后方能进行实施。如审核未通过,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方案深化导致的费用的增加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考虑此风险对报价的影响。(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到某项专业资质,供应商如具备涉及到的专业资质,则一并纳入本项目范围;如不具备所涉及的专业资质,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共同确定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队伍。采购人保留针对供应商不具备的专业资质,另行确定专业队伍的权力。(5)报价方式:总价(项目所涉及服务范围内总金额)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内容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分项报价表》内容进行填写(可扩展)。如供应商修改后产生缺漏项,视为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其报价中。合同履约期间,除因活动规模增加,采购人需要追加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最终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6)报价货币:人民币(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元为止,综合单价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两位数。现场踏勘本项目现场踏勘由供应商独立进行,采购人不集中组织。应急服务响应时间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10分钟内响应,并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现场,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的任务为准。履约验收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及承诺,以及双方的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其他商务条款详见第五章二、项目背景及概况“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是经******批复同意的全国性艺术展演展示交流活动,自2022年创办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展演活动旨在弘扬民族文化、坚定民族自信、提升国民素养、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022年首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因疫情影响,采取线上举办形式。2024年举办的第二届,也是该活动开办以来首次线下举办。“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主办单位为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是******主管的国家一级社团,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由致力于中国民族管弦乐艺术事业的音乐家组成的学术团体,下设演奏、创作、指挥、理论、普及和乐器改革制作等二十个专业(艺术)委员会。组委会主任拟邀请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会长、宁波市文艺大师、镇海区文艺大师吴玉霞,副主任拟邀请王建民、杨青等8人。展演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20日-25日。前期为线上初选,线下展演包含报到、复选、终选以及闭幕式音乐会等环节,最终展演时间及安排以采购人确认为准。展演项目暂定如下(12项以上):琵琶、阮、柳琴、三弦、古琴、箜篌、古筝、扬琴、吹管乐、打击乐、组合、综合等展演组别暂定如下(15个组别):(1)职业组:参演者分为少年组(A、B、C)、青年组(A、B、C)、成年组、组合组;(2)非职业组:参演者分为儿童组、少年组(A、B、C)、青年组、成年组、组合组;(儿童组:7岁以下;少年A组:8-12岁;少年B组:13-15岁;少年C组:16-18岁;青年组:19-40岁;成年组:41岁以上;组合组:年龄不限,人数不限)三、暂定日程安排(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1、第一日(7月20日):评委报到(8:00—19:00)、选手报到(12:00—18:00),全体评委会议(19:30—22:00);2、第二日-第四日(7月21—24日):展演活动(即复选、终选,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3、第五日(7月25日):闭幕式音乐会走台、演出;4、展演期间举办专家讲座。四、具体实施内容及要求1、本项目预计邀请评委、嘉宾共约200人。本项目评委、嘉宾的邀请不需要供应商负责,但评委、嘉宾的住宿由供应商负责。住宿以参与活动交通方便为原则安排在就近的酒店,具体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评委、嘉宾的往来接送由供应商负责,评委、嘉宾落地后供应商需接送至酒店,全部活动结束后接送至车站或机场,每天活动也需要提供大巴接送往返展演活动场地与酒店。酒店要求能同时提供200人以上住宿的房间。餐饮标准等各项支出应符合相关财务规定。供应商需在评委、嘉宾入住酒店设置签到喷绘。2、选手预计4000-4500人左右,选手的住宿、用餐自行解决,无需供应商负责。3、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共需不少于120人)由供应商自行组建,在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安排到位。志愿者补贴、志愿者及工作人员的就餐由供应商负责。4、本项目需要展演场地约27个(≥40㎡),其中需要3个报告厅(≥300㎡)、24个普通场地,每个展演场地需配备候场区域,以及能举办闭幕式音乐会的剧院1个,以上场地的使用应充分考虑分布合理及交通便利。场地的租用和布置(包括桌椅摆放、桌牌、每个展演场地背景板、指示牌、打卡点、剧院氛围喷绘、周边大楼灯光秀、灯杆道旗等)的费用由供应商提供,且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5、参赛和最终展演的乐器由选手自行提供,但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钢琴不少于7台,使用时间覆盖全程复选、终选和闭幕式及展演,钢琴的租用、调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6、赛事指南、选手须知、会议画面的设计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且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7、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的展演场地、闭幕式音乐会及周边路面灯杆道旗提供氛围布置以及氛围宣传,相关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且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8、闭幕式音乐会的现场布置由供应商设计,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主持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聘用,以及现场音响、灯光、录影设备的使用,相关费用计入报价,且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9、专业组决赛需提供现场录制,闭幕式音乐会需提供现场录制且需提供现场直播。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录制、直播的音视频材料的相关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展演活动相关音视频素材和经剪辑加工过的音视频,供应商不得挪作他用。10、首日的评委会议除须使用会议场地外,还须提供一块LED大屏幕。11、专家讲座视情况召开。供应商须做好场地搭建及音响设备租赁及专家的接送,相关费用计入报价,且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12、供应商须做好活动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并承担评委、嘉宾、选手、志愿者的保险费用。1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以下物料用品,相关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展演场地茶歇、防暑品、矿泉水等物品,评委证、选手证、工作证、号码牌等制作,以及获奖证书印刷等。14、供应商须备有应急保障人员,并在活动执行期间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其他与本项目活动相关的工作。活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意外等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涉,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五、其他要求1、布置要求(1)供应商须针对展演场地和闭幕式音乐会制定氛围布置方案,响应文件中提供初步设计方案供评审,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要求在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布置完毕。(2)布置过程中用于氛围布置的主要设备以及演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音响、LED/电视机、话筒)由供应商根据氛围布置、演出安排的需要自行配备(自有或者租赁皆可)。(3)成交人实施完成的布置效果必须达到采购文件以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深化设计方案要求,如不能达到,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活动执行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4)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布置。(5)实施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需要专业施工、安装资质的,经采购人确认,允许成交人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但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须交采购人备案。同时,采购人保留针对成交人不具备的专业资质,另行确定专业队伍的权力,并扣除相关实施经费。2、材料供应要求(1)本次采购范围内所需的物料均由成交人根据本采购文件、深化设计方案和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所有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2)由成交人负责采购的主要设备,当成交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效果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采购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费用不增加。3、项目管理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活动设计策划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2)供应商需组建适应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综合协调人员、接待保障人员、展演执行人员、应急保障人员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和造成严重事故、违法乱纪的团队成员,至采购人满意为止。(3)采购人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协调、指导,成交人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协调和管理。4、其它(1)成交人应对所报设计方案负责,其中因抄袭、窃取他人设计成果而引起的纠纷,成交人应负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后果,与采购人无关。(2)成交人技术方案中如使用第三方软件,则必须提供相应软件产品的使用授权,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3)采购人就拥有对成交人的设计方案的使用权,如由此产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责任完全由成交人承担。(4)成交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且在采购人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5)成交人有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成交人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5、本项目所有氛围布置的非消耗性材料均为采购人租赁使用,使用完毕后由成交人撤离、清理、回收,成交人应考虑回收利用降低成本。六、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1、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其响应文件承诺实施的,按照就高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每负偏离一项扣除合同价款的3%-5%,累计违约扣除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2、成交人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至少10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合同履约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一经发现,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1)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未按磋商承诺内容执行或不服从采购人要求的。(2)设计方案、演出方案未经采购人审核擅自实施,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恶劣影响。(3)活动期间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或造成社会舆论的。七、方案设计说明1、磋商时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仅供评审用,具体以成交后经采购人确认的实施方案为准。2、采购人有权借鉴未成交的评审方案的部分内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2报价要求及其他费用:(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响应处理。(3)不论成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4)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人民币23000.00元作为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款项汇入的账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 号:31010122001177058户 名: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公告形式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请供应商自行查看。*4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按要求上传。*5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7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8成交结果公示网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9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0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日起90天。12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的磋商公告、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服务。4.“项目”系指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对任何带“*”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负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不允许分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总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审办法及标准5.采购合同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请供应商自行查看。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按“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信技术文件:1.1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2.2其他资信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格式自拟,要求根据评分标准内容提供,并注明相应内容所在页码);(2)磋商声明书(格式件附件);(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如授权代表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需求分析;(7)项目实施方案;(8)拟派项目团队及志愿者聘用计划;(9)服务响应能力;(10)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1)政策分加分证明材料(如有);(12)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2.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初次报价表录入的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电子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递交的企业宣传册、产品宣传册不属于响应文件有效组成资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符合性审查和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5)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超过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上传(递交)的;(7)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9)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响应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或最终折扣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2)报价具有选择性;(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磋商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二)磋商程序:1.电子开启、评审程序:响应文件在线解密:(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响应文件评审:(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阅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1)如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义,将向响应供应商在线发送询标函,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在线询标函做出询标澄清。逾期澄清或未澄清的供应商视同认可磋商结果。(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采购合同;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6)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上公布成交结果。2.特别说明:“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启、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审(一)组建评审小组本项目评审小组依法组建。评审中因评审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原评审小组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澄清问题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依照本办法对响应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审小组成员经过阅标、审标、询标和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打分参照本章五、评分标准。资信技术分由各评审小组成员打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审小组统一核算。评审小组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审小组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1)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2)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主任磋商小组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磋商小组成员个人主观评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认定程序:由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在报价文件的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成交原则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最后得分(资信技术分与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定顺序,如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具体推荐原则如下:(1)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该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该项目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该项目的第三成交候选人。(2)如评审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七、确定成交1.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人。本项目由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以外确定成交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审过程的监控与保密1.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磋商活动开始后到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审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审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其他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九、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十、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1.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审组织评审小组: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三、磋商程序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四、磋商程序。四、评审程序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五、评审。五、评分标准价格分15分参与评审的价格=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资信技术分85分1.项目需求分析(15分):1.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活动开展背景、活动日程安排的情况的了解程度、理解进行评议:对于活动开展背景、活动日程安排的情况了解贴合实际情况,对活动执行中各环节分析到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情况了解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情况了解较为笼统,分析与现实情况存在出入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1.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等分析进行评议:重难点分析内容针对性强、对活动执行中各环节分析到位的,得5分;重难点分析内容具有一定针对性但不能兼顾对活动执行中全部环节的,得3分;重难点分析内容具有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1.3根据供应商针对以上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进行评议:解决措施完全覆盖活动各环节中的重难点问题,对策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5分;解决措施基本覆盖活动各环节中的重难点问题,对策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3分;对于活动各环节中的重难点问题无法完全兼顾或者对策的可行性存在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资信技术分85分2.项目实施方案(50分):2.1氛围布置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①展演场地、②闭幕式音乐会制定的氛围布置方案[提供设计图、效果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议(10分):2.1.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展演场地的氛围布置方案进行评议:方案详实、内容丰富、经费规划合理,设计主题结合展演场地特点、与活动主题贴合的得5分;方案、内容完整、经费规划较为简单,设计主题基本结合展演场地特点、与活动主题贴合较好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或者可行性存在一定瑕疵,设计主题不完全结合展演场地特点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2.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闭幕式音乐会的氛围布置方案进行评议:方案详实、内容丰富、经费规划合理,设计主题结合会场特点、与活动主题贴合的得5分;方案、内容完整、经费规划较为简单,设计主题基本结合会场特点、与活动主题贴合较好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或者可行性存在一定瑕疵,设计主题不完全结合会场特点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2.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租用的场地情况(包括展演场地、闭幕式音乐会)进行评议:场地规模完全能够容纳活动安排,安排合理,交通便捷性好的得5分;场地规模基本能够容纳活动安排,安排较为合理,交通便捷性较好的得3分;场地规模较为紧凑,安排合理性一般,交通便捷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2.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酒店住宿安排情况进行评议:酒店安排合理、舒适度高、设施条件好的得5分;安排较合理、舒适度较好、设施条件较好的得3分;安排不合理、环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2.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闭幕式音乐会的总体节目设计方案,以及与活动主题、目的等方面的融合程度进行评议:节目设计丰富、合理,与活动主题贴合的得5分;节目设计较为丰富、合理,与主题的贴合性较好的得3分;节目设计丰富性、合理性一般,与主题的贴合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2.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演奏用钢琴,闭幕式现场音响、灯光、录影设备等)的投入情况进行评议:设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完全满足实际需求的得5分;种类、数量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略有欠缺但尚不影响履约的得3分;设备种类不全或数量不足,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2.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决赛录制方案,闭幕式音乐会现场直播方案、宣发方案,以及预计能达到的宣传力度进行评议:方案及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宣传力度强的得5分;较详细、安排较合理,操作性较好,宣传力度较强的得3分;内容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宣传力度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交通安排方案(包括外地嘉宾、评委接送,活动日区内往来交通,以及巡回应急机动用车安排)进行评议:安排合理,数量充分,完全满足本项目交通要求的得5分;安排较为合理,数量较为充分,基本满足本项目交通要求的得3分;交通安排存在瑕疵或者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本项目交通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2.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活动实施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方案及措施、安全文明实施方案进行评议:方案及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较详细、安排较合理,操作性较好的得2分;内容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和针对采购人各项工作的配合方案进行评议:现场保障方案详实,处理办法专业,对采购人各项工作配合周全,有详尽的应急预案、能解决特殊事件的实际问题并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的得5分;现场保障方案完整,对采购人各项工作配合较为周全,有应急预案、能解决特殊事件的部分问题的得3分;现场保障方案存在瑕疵,应急预案没有针对性或者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资信技术分85分3.拟派项目团队及志愿者聘用计划(15分):3.1根据供应商拟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的资历、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进行评议:大型活动策划、执行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专业度高的得5分;具备大型活动策划、执行经验,管理能力较好、专业度较好的得3分;不具有大型活动策划、执行经验,或者专业度和管理能力无法完全胜任项目管理需要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响应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距磋商日近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3.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包括综合协调人员、接待保障人员、展演执行人员、应急保障人员)的岗位分布、人数配备、专业能力以及资历方面的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安排、人员培训、人员管理方案进行评议:各岗位技术人员配备完整、人员经验丰富且人员整体素质良好的得5分;人员配备在专业性上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各岗位部分有待完善补充的得3分;人员配备以及岗位安排存在缺漏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志愿者的聘用方案(包括聘用标准、拟聘用的人数等)以及志愿者的人员安排、人员培训、人员管理方案进行评议:志愿者配备在数量上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人员管理方案明确合理,能够顺利完成全过程活动开展任务的得5分;志愿者配备在数量上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培训方案和人员管理方案基本到位,基本能够满足活动开展各环节工作要求的得3分;志愿者配备存在缺漏项,或者培训方案或管理方案存在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资信技术分85分4.服务响应能力(3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承诺以及服务响应能力进行评议:解决问题的能力强、技术指导好,时间承诺具体详细、合理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为实质性承诺的得3分;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技术指导较好,服务响应及承诺较具体详细、基本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解决问题的能力差、技术指导差,服务响应及承诺空洞、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关性相差较远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资信技术分85分5.业绩(1分):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供应商承担过开幕式或者闭幕式或者晚会活动的策划或者执行活动的,得1分。注:响应文件提供合同以及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资信技术分85分6.政策分(1分):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加1分。第五章采购合同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内容、具体实施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乙方响应文件以及乙方深化设计方案二、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全部活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止。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小写)元。说明:(1)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诸如前期踏勘费、活动策划布置的深化设计,所需的人工、物料、水电、会场(包括评委会议、展演场地、专家讲座等)租赁、专业设备(含钢琴的租用、搬运及调音)的租用、现场布置,志愿者(及工作人员)用餐,评委、嘉宾接送及食宿,闭幕式音乐会的布置、执行、直播、录制及其他氛围宣传,现场保障,其他与活动执行相关的费用(如获奖证书印刷、证件和号码牌的制作、应急车辆保障等)、代理服务费以及保险、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2)乙方须完成甲方委托的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因设计或报价的缺漏项导致少报价部分视同供应商已包含于其他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3)乙方确定成交后应首先按甲方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方案且通过审查后方能进行实施。如审核未通过,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方案深化导致的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考虑此风险对报价的影响。(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到某项专业资质,乙方如具备涉及到的专业资质,则一并纳入本项目范围;如不具备所涉及的专业资质,乙方应与甲方共同确定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队伍。甲方保留针对乙方不具备的专业资质,另行确定专业队伍的权力。(5)合同履约期间,除因活动规模增加,甲方需要追加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最终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四、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人民币。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甲方认可的非现金形式。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4.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但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作为预付款;(如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该条规定)2.全部活动完成、交付全部成果资料,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一次性支付余款。3.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六、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如有转让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实施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需要专业施工、安装资质的,经甲方确认,允许乙方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但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须交甲方备案。同时,甲方保留针对乙方不具备的专业资质,另行确定专业队伍的权力,并扣除相关实施经费。九、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十一、保密规定甲乙双方为有效履行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名单及联系电话等资料,乙方应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复印外传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不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应就泄密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仲裁费等等)向甲方予以赔偿。合同期满,所有资料原件应返还甲方。本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长期有效。十二、违约责任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2.出现重大事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3.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直至终止本合同。4.乙方因违约而须承担的违约金和经济赔偿等,甲方有权从乙方服务费中直接扣减,具体如下:(1)乙方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其响应文件承诺实施的,按照就高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每负偏离一项扣除合同价款的3%-5%,累计违约扣除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2)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至少10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合同履约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一经发现,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1)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未按磋商承诺内容执行或不服从甲方要求的。2)设计方案、演出方案未经甲方审核擅自实施,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恶劣影响。3)活动期间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或造成社会舆论的。十三、争议解决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响应文件及报价承诺、采购文件作为合同附件。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副本份,提供给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用。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一:资格条件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资格性审查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2. 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声明函。□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3.中小企业声明函。□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实行资格后审。□通过 □不通过第( )页格式二: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我方郑重声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的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采购活动,相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绪,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_____(填写: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供应商如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格式五:评分索引表项目评审内容自评分得分对应页码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资信技术分85分格式六:磋商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90__日历日。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代表签字: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格式九: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注:(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与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中的报价及费用、响应文件有效期、签订合同时间等其他商务条款,可逐条响应其中的商务条款;如全部商务条款无偏离,请在空白处明确注明“商务条款响应无负偏离”字样;否则视为无响应。(2)表格可自行扩展。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注:(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除一、商务要求表外的其他内容),可逐条响应,如无负偏离,请在空白处明确注明“采购需求均响应无负偏离”字样;否则视为无响应。(2)表格可自行扩展。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一:服务团队配置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本项目分工年龄身份证号职称或技术等级承担过的类似项目1项目负责人2345678910…注:上表中注明项目负责人;后附资料根据评分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如服务团队尚未完全组建的,可以提供拟组建的人数和方案等。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二: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项目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三:初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报价(人民币元)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大写:小写:报价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四: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报价内容单位及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评委会议会场租赁(含场地租赁、大屏使用)1场2展演场地物料(茶歇、防暑品、矿泉水等)4天3展演场地租赁5天4志愿者补贴6天5志愿者(含工作人员)就餐6天6获奖证书印刷1项7嘉宾、选手、志愿者保险6天8钢琴搬运、调音7台9评委证、选手证、工作证、号码牌制作1项10专家讲座1项11嘉宾住宿6天12展演场地背景板布置24个13路面灯杆道旗(三个展演场地周边、闭幕式场地周边、嘉宾入住酒店周边)不少于60面14展演场地氛围布置(喷绘指示牌)3个15赛场布置(含桌椅租赁)28个16大剧院场租1场17嘉宾就餐6天18嘉宾落地接到酒店、结束后接到车站1天19嘉宾区内交通大巴接送4天20机动商务车(场地巡回、应急用车)6天21嘉宾离镇交通接送5天22闭幕式音乐会执行(不含场租)1场23闭幕式直播1场24设计费(主要为赛事指南、选手须知、地图设计、各场地画面、会议画面、证件设计等)1项25专业组决赛现场录制费用25场26氛围宣传(灯光秀、酒店签到喷绘、3个打卡点)1项27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项28活动执行费1项29税费1项3031……合计报价(人民币元)注:1.本表为采购人认为本项目报价所需的必要的分项,供应商认为本表不能涵盖其分项报价的,可以自行扩展,如供应商修改后产生缺漏项,视为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其报价中。2.本表“合计报价(人民币元)”应与《初次报价表》中“报价(人民币元)”相同,确定成交后,成交人还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分项报价表并在合同中列明。3.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十五: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中)标单位名称是否国内企业是否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境内/货物原产地是否是宁波/是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是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本项目预算/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请各供应商务必填写此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ZJS2024014G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1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3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37第五章采购合同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4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JS2024014G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19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2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用于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包括展演活动策划、展演场地设计布置、后勤保障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全部活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8日。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4.售价(元):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招标厅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7月1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招标厅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审,供应商可在线参加采购活动。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2.3说明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评审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2.3.2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3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2.3.4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按“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3.5开启响应文件注意事项: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前款约定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响应。3.其他特别提醒事项: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项目联系人:陈燕玲项目联系方式:0574-89389919质疑联系人:陈宇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99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史维祺、赵梦洁、章鸿慧、楼愉良、王银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质疑联系人:赵娜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5081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金国军投诉电话:0574-8938966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全部活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止。*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但如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作为预付款;(如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该条规定)2.全部活动完成、交付全部成果资料,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成交人的合同履约情况一次性支付余款。3.每次支付前成交人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报价要求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诸如前期踏勘费、活动策划布置的深化设计,所需的人工、物料、水电、会场(包括评委会议、展演场地、专家讲座等)租赁、专业设备(含钢琴的租用、搬运及调音)的租用、现场布置,志愿者(及工作人员)用餐,评委、嘉宾接送及食宿,闭幕式音乐会的布置、执行、直播、录制及其他氛围宣传,现场保障,其他与活动执行相关的费用(如获奖证书印刷、证件和号码牌的制作、应急车辆保障等)、代理服务费以及保险、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须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因设计或报价的缺漏项导致少报价部分视同供应商已包含于其他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3)供应商确定成交后应首先按采购人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方案且通过审查后方能进行实施。如审核未通过,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方案深化导致的费用的增加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考虑此风险对报价的影响。(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到某项专业资质,供应商如具备涉及到的专业资质,则一并纳入本项目范围;如不具备所涉及的专业资质,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共同确定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队伍。采购人保留针对供应商不具备的专业资质,另行确定专业队伍的权力。(5)报价方式:总价(项目所涉及服务范围内总金额)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内容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分项报价表》内容进行填写(可扩展)。如供应商修改后产生缺漏项,视为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其报价中。合同履约期间,除因活动规模增加,采购人需要追加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最终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6)报价货币:人民币(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元为止,综合单价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两位数。现场踏勘本项目现场踏勘由供应商独立进行,采购人不集中组织。应急服务响应时间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10分钟内响应,并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现场,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的任务为准。履约验收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及承诺,以及双方的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其他商务条款详见第五章二、项目背景及概况“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是经******批复同意的全国性艺术展演展示交流活动,自2022年创办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展演活动旨在弘扬民族文化、坚定民族自信、提升国民素养、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022年首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因疫情影响,采取线上举办形式。2024年举办的第二届,也是该活动开办以来首次线下举办。“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主办单位为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是******主管的国家一级社团,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由致力于中国民族管弦乐艺术事业的音乐家组成的学术团体,下设演奏、创作、指挥、理论、普及和乐器改革制作等二十个专业(艺术)委员会。组委会主任拟邀请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琵琶学会会长、宁波市文艺大师、镇海区文艺大师吴玉霞,副主任拟邀请王建民、杨青等8人。展演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20日-25日。前期为线上初选,线下展演包含报到、复选、终选以及闭幕式音乐会等环节,最终展演时间及安排以采购人确认为准。展演项目暂定如下(12项以上):琵琶、阮、柳琴、三弦、古琴、箜篌、古筝、扬琴、吹管乐、打击乐、组合、综合等展演组别暂定如下(15个组别):(1)职业组:参演者分为少年组(A、B、C)、青年组(A、B、C)、成年组、组合组;(2)非职业组:参演者分为儿童组、少年组(A、B、C)、青年组、成年组、组合组;(儿童组:7岁以下;少年A组:8-12岁;少年B组:13-15岁;少年C组:16-18岁;青年组:19-40岁;成年组:41岁以上;组合组:年龄不限,人数不限)三、暂定日程安排(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1、第一日(7月20日):评委报到(8:00—19:00)、选手报到(12:00—18:00),全体评委会议(19:30—22:00);2、第二日-第四日(7月21—24日):展演活动(即复选、终选,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3、第五日(7月25日):闭幕式音乐会走台、演出;4、展演期间举办专家讲座。四、具体实施内容及要求1、本项目预计邀请评委、嘉宾共约200人。本项目评委、嘉宾的邀请不需要供应商负责,但评委、嘉宾的住宿由供应商负责。住宿以参与活动交通方便为原则安排在就近的酒店,具体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评委、嘉宾的往来接送由供应商负责,评委、嘉宾落地后供应商需接送至酒店,全部活动结束后接送至车站或机场,每天活动也需要提供大巴接送往返展演活动场地与酒店。酒店要求能同时提供200人以上住宿的房间。餐饮标准等各项支出应符合相关财务规定。供应商需在评委、嘉宾入住酒店设置签到喷绘。2、选手预计4000-4500人左右,选手的住宿、用餐自行解决,无需供应商负责。3、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共需不少于120人)由供应商自行组建,在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安排到位。志愿者补贴、志愿者及工作人员的就餐由供应商负责。4、本项目需要展演场地约27个(≥40㎡),其中需要3个报告厅(≥300㎡)、24个普通场地,每个展演场地需配备候场区域,以及能举办闭幕式音乐会的剧院1个,以上场地的使用应充分考虑分布合理及交通便利。场地的租用和布置(包括桌椅摆放、桌牌、每个展演场地背景板、指示牌、打卡点、剧院氛围喷绘、周边大楼灯光秀、灯杆道旗等)的费用由供应商提供,且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5、参赛和最终展演的乐器由选手自行提供,但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钢琴不少于7台,使用时间覆盖全程复选、终选和闭幕式及展演,钢琴的租用、调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6、赛事指南、选手须知、会议画面的设计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且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7、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的展演场地、闭幕式音乐会及周边路面灯杆道旗提供氛围布置以及氛围宣传,相关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且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8、闭幕式音乐会的现场布置由供应商设计,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主持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聘用,以及现场音响、灯光、录影设备的使用,相关费用计入报价,且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9、专业组决赛需提供现场录制,闭幕式音乐会需提供现场录制且需提供现场直播。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录制、直播的音视频材料的相关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展演活动相关音视频素材和经剪辑加工过的音视频,供应商不得挪作他用。10、首日的评委会议除须使用会议场地外,还须提供一块LED大屏幕。11、专家讲座视情况召开。供应商须做好场地搭建及音响设备租赁及专家的接送,相关费用计入报价,且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12、供应商须做好活动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并承担评委、嘉宾、选手、志愿者的保险费用。1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以下物料用品,相关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展演场地茶歇、防暑品、矿泉水等物品,评委证、选手证、工作证、号码牌等制作,以及获奖证书印刷等。14、供应商须备有应急保障人员,并在活动执行期间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其他与本项目活动相关的工作。活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意外等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涉,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五、其他要求1、布置要求(1)供应商须针对展演场地和闭幕式音乐会制定氛围布置方案,响应文件中提供初步设计方案供评审,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要求在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布置完毕。(2)布置过程中用于氛围布置的主要设备以及演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音响、LED/电视机、话筒)由供应商根据氛围布置、演出安排的需要自行配备(自有或者租赁皆可)。(3)成交人实施完成的布置效果必须达到采购文件以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深化设计方案要求,如不能达到,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活动执行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4)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布置。(5)实施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需要专业施工、安装资质的,经采购人确认,允许成交人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但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须交采购人备案。同时,采购人保留针对成交人不具备的专业资质,另行确定专业队伍的权力,并扣除相关实施经费。2、材料供应要求(1)本次采购范围内所需的物料均由成交人根据本采购文件、深化设计方案和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所有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2)由成交人负责采购的主要设备,当成交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效果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采购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费用不增加。3、项目管理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活动设计策划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2)供应商需组建适应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综合协调人员、接待保障人员、展演执行人员、应急保障人员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和造成严重事故、违法乱纪的团队成员,至采购人满意为止。(3)采购人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协调、指导,成交人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协调和管理。4、其它(1)成交人应对所报设计方案负责,其中因抄袭、窃取他人设计成果而引起的纠纷,成交人应负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后果,与采购人无关。(2)成交人技术方案中如使用第三方软件,则必须提供相应软件产品的使用授权,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3)采购人就拥有对成交人的设计方案的使用权,如由此产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责任完全由成交人承担。(4)成交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且在采购人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5)成交人有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成交人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5、本项目所有氛围布置的非消耗性材料均为采购人租赁使用,使用完毕后由成交人撤离、清理、回收,成交人应考虑回收利用降低成本。六、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1、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其响应文件承诺实施的,按照就高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每负偏离一项扣除合同价款的3%-5%,累计违约扣除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2、成交人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至少10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合同履约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一经发现,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1)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未按磋商承诺内容执行或不服从采购人要求的。(2)设计方案、演出方案未经采购人审核擅自实施,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恶劣影响。(3)活动期间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或造成社会舆论的。七、方案设计说明1、磋商时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仅供评审用,具体以成交后经采购人确认的实施方案为准。2、采购人有权借鉴未成交的评审方案的部分内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2报价要求及其他费用:(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响应处理。(3)不论成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4)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人民币23000.00元作为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款项汇入的账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 号:31010122001177058户 名: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公告形式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请供应商自行查看。*4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按要求上传。*5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7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8成交结果公示网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9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0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日起90天。12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的磋商公告、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服务。4.“项目”系指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宣传部第二届“国韵杯”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项目。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对任何带“*”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负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不允许分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总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审办法及标准5.采购合同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请供应商自行查看。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按“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信技术文件:1.1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2.2其他资信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格式自拟,要求根据评分标准内容提供,并注明相应内容所在页码);(2)磋商声明书(格式件附件);(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如授权代表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需求分析;(7)项目实施方案;(8)拟派项目团队及志愿者聘用计划;(9)服务响应能力;(10)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1)政策分加分证明材料(如有);(12)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2.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里初次报价表录入的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电子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递交的企业宣传册、产品宣传册不属于响应文件有效组成资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符合性审查和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5)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超过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上传(递交)的;(7)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9)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响应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或最终折扣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2)报价具有选择性;(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磋商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二)磋商程序:1.电子开启、评审程序:响应文件在线解密:(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响应文件评审:(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阅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1)如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义,将向响应供应商在线发送询标函,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在线询标函做出询标澄清。逾期澄清或未澄清的供应商视同认可磋商结果。(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采购合同;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6)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上公布成交结果。2.特别说明:“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启、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审(一)组建评审小组本项目评审小组依法组建。评审中因评审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原评审小组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澄清问题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依照本办法对响应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审小组成员经过阅标、审标、询标和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打分参照本章五、评分标准。资信技术分由各评审小组成员打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审小组统一核算。评审小组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审小组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1)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2)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主任磋商小组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磋商小组成员个人主观评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认定程序:由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在报价文件的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成交原则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最后得分(资信技术分与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定顺序,如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具体推荐原则如下:(1)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该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该项目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该项目的第三成交候选人。(2)如评审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七、确定成交1.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人。本项目由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以外确定成交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审过程的监控与保密1.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磋商活动开始后到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审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审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其他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九、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十、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1.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审组织评审小组: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三、磋商程序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四、磋商程序。四、评审程序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五、评审。五、评分标准价格分15分参与评审的价格=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资信技术分85分1.项目需求分析(15分):1.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活动开展背景、活动日程安排的情况的了解程度、理解进行评议:对于活动开展背景、活动日程安排的情况了解贴合实际情况,对活动执行中各环节分析到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情况了解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情况了解较为笼统,分析与现实情况存在出入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1.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等分析进行评议:重难点分析内容针对性强、对活动执行中各环节分析到位的,得5分;重难点分析内容具有一定针对性但不能兼顾对活动执行中全部环节的,得3分;重难点分析内容具有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1.3根据供应商针对以上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进行评议:解决措施完全覆盖活动各环节中的重难点问题,对策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5分;解决措施基本覆盖活动各环节中的重难点问题,对策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3分;对于活动各环节中的重难点问题无法完全兼顾或者对策的可行性存在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资信技术分85分2.项目实施方案(50分):2.1氛围布置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①展演场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服务 民族器乐艺术展演整体活动策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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