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法律服务招标公告(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 (江苏) 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量:1043

项目概况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

WXJHGK2024-021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捷宏润安工程顾问 (江苏) 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1808)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XJHGK2024-021

项目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

6万元/年。(1)法律服务基础费用每年1万元(含合同审阅、法律咨询服务等);(2)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单独计费,按每件不超过5000元固定费用收取服务费用,按实结算。(3)

如同一诉讼、仲裁案件涉及当事人

3人及以上的,第一件按固定费用收取服务费,从第二件起每件案件减半收取服务费用。

最高限价:

6万元/年。(1)法律服务基础费用每年1万元(含合同审阅、法律咨询服务等);(2)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单独计费,按每件不超过5000元固定费用收取服务费用,按实结算。(3)

如同一诉讼、仲裁案件涉及当事人

3人及以上的,第一件按固定费用收取服务费,从第二件起每件案件减半收取服务费用。

采购需求:

(

1)服务期:二年;(2)服务要求:1)合约期内指定专门的律师服务我院,原则上不允许更换。2)24小时内响应医院各个部门、科室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科室提出的各类文书审定工作。(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二年;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投标人具有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

4)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3月~2024年0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3月~2024年05月的缴费证明;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0日~2024年06月27日(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555-1808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递交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500.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555-1808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4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555-18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址: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56号

联系方式:

0510-8320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 (江苏) 有限公司



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1808

联系方式:

0510-83123050、18915237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电话:

0510-83123050、1891523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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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