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招标公告(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2024)



[公开招标]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采购公告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324-DH2431H2200(SZDL2024001206)
2.项目名称: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
3.预算金额:人民币1,57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570,0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0日18:00至2024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3:30-14:30(北京时间)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6月27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6月29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提交,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质疑咨询电话:0755-86959378。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技师学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将军帽路1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 0755-83753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8695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袁小姐、佟先生
电 话: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24/8002
4.监督电话:邹先生,13510343601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SZDL2024001206-A]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pdf

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SZDL2024001206-A]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szczf

SZDL2024001206-A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采购公告.pdf

[SZDL2024001206-A]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docx

财政部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2-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1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走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又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3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4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5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又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6第十八条主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7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8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0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项(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部门(单位)名称:日期:11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财政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3日印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件6: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3)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324-DH2431H2200(SZDL2024001206)2.项目名称: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3.预算金额:人民币1,570,000.00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570,000.00元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6月20日18:00至2024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方式:在线下载。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7月2日13: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一【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3:30-14:30(北京时间)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一【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一【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一【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3.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一【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6月27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一“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一【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6月29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一【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提交,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质疑咨询电话:0755-86959378。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6.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技师学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将军帽路1号联系方式:苏老师0755-837535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联系方式:0755-869593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袁小姐、佟先生电话: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24/80024.监督电话:邹先生,13510343601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6月20日政府采购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3324-DH2431H2200(SZDL2024001206)项目名称: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标有限公公际招国DONGHAIn8S圳市东海送HDIEPIAEEEanSHENZHENDDONGHAINTERNN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中国深圳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6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7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经核实,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302技术部分5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技术规格偏离情况50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所标参数为重点参数,每项负偏离一项扣5分;其他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8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中如有参数写明需要提供检测报告、证书、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视为负偏离。2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2(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具有本次投标核心产品“世赛技能实训平台”相关软件平台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得50分,最高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13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商务条款偏离情况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8(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近年(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得20分,满分10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须提供含合同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产品信息页)的合同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3供应商认证情况2(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0分。2.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诚信情况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5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六、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其它关键信息一、评标定标信息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采购人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有效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较高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抽签进行优先推荐)中标供应商家数12、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政策调整后价格仅作为评审依据,不作为中标价格。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三、其他说明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的规定,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品目清单范围的,应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适当评审加分。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备注: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324-DH2431H2200(SZDL2024001206)2.项目名称:世赛云计算项目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二期)3.预算金额:人民币1,570,000.00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570,000.00元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月*日:00至2024年*月*日:00(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方式:在线下载。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月*日**(北京时间),在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0-*:00(北京时间)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3.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月*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提交,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质疑咨询电话:0755-86959378。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6.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技师学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将军帽路1号联系方式:苏老师0755-837535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联系方式:0755-869593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袁小姐、佟先生电话: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24/80044.监督电话:邹先生,13510343601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月*日*备注:各项时间节点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招标(采购)公告的公布信息为准。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1、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序号内容规定1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4投标文件的投递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5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公布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各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本次招标为货物招标,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按货物招标计费标准*0.5收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帐户名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号:4100 1800 0400 2656 1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2、货物清单(一)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项目预算金额(元)1世赛转化模拟平台1套拒绝进口1,570,000.002世赛技能实训平台1套拒绝进口3公有云实验设计开发1套拒绝进口4云网融合实验设计开发1套拒绝进口5万兆交换机1台拒绝进口6千兆交换机1台拒绝进口7机柜1套拒绝进口8光能板6个拒绝进口备注: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序号2:世赛技能实训平台。3、实质性条款序号具体内容1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不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具体技术要求、商务需求中带“★”要求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4、具体技术要求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或要求1世赛转化模拟平台▲1、支持一个赛事设置多个赛程、一个赛程设置多个场次,适配不同的赛事进程需求。(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或彩页)2、支持一个赛事设置多个赛项,每个赛项支持设置不同的参赛对象、不同的报名资料项、不同的赛事进程等,适配不同的赛事组织要求。3、支持参赛者在线报名,在线报名时支持选择赛项、按照赛项填写并管理报名资料,团队赛时支持在线创建团队、加入团队、管理团队成员,完成团队组建;支持组织者在线审核报名资料。▲4、赛卷支持理论赛卷、实战赛卷,理论赛卷支持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等多种题型,实战赛卷支持公有云、私有云、公有云+私有云环境。私有云支持可视化自定义拓扑组网,组网网元包括但不限于主机、路由器、交换机。(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或彩页)▲5、赛卷支持设置自动检测,包括命令检测、资源检测、功能检测、性能检测,在答卷过程中,支持自动评分,包括根据实战要求和操作进行自动评分。(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或彩页)6、赛卷支持设置人工评分内容,系统综合人工评分结果和自动评分结果汇总参赛者总得分。7、赛事进行中时,支持实时显示参赛者的答题开始时间、答题结束时间、答卷进度和成绩。8、支持视频在线监考设置,对监考参数进行定制,包括多路视频监考、防切屏等。▲9、支持通过人脸核验身份、在线视频监考、监考视频回放和下载。(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或彩页)10、实战试题支持设置答题线索,用户参赛时系统进行阶梯型答题引导,逐步给出解题思路。11、支持竞赛环境监控,赛前、赛中、赛后全流程对环境进行生命周期管理。12、支持大屏展示比赛实况,包括参赛者到场情况、试题类型统计、实时得分统计、实时排名。13、支持数据统计分析,可针对竞赛分数、参赛单位统计分析、可针对试题统计分析。14、支持设置晋级规则、获奖规则自动计算晋级结果和获奖结果。15、支持根据竞赛需求,定制化竞赛门户内容,包括竞赛介绍、竞赛动态、竞赛通知、竞赛资料下发等其他自定义所需板块。16、实战赛卷支持在线报告填写、支持上传文件报告。2世赛技能实训平台1、技能训练支持理论训练和实战训练,支持在同一个技能训练中创建理论类型和实战类型的项目,支持以拖拽的方式调整技能训练中的项目顺序。▲2、世赛实战训练环境支持公有云、私有云、公有云+私有云,环境灵活多样,可以支撑不同类型的世赛云计算赛题。(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或彩页)▲3、实战训练支持配置自动检测,包括命令检测、资源检测、功能检测、性能检测,对学生答题情况进行自动检测。用户提交答案后会触发自动检测,系统检测后会实时显示检测结果。(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或彩页) ▲4、实战训练支持线索兑换功能,通过预支分数兑换线索获取做题引导。(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或彩页)▲5、训练营具备考勤、训练、报告、资料推送等功能,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支撑教师开展赛前辅导训练。(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或彩页)6、训练统计针对学生的训练情况,从训练进度、训练时长、正确率、排名等多维度评估学生自主训练状态。7、技能训练支持用户查看训练得分、训练排名、训练进度、训练排行榜,以及最高记录。8、支持一键生成训练环境;支持训练环境生命周期管理,支持到期自动释放训练环境。9、支持常规模式训练和闯关模式训练,可以支撑不同训练场景。10、支持在训练营中发布考勤,支持查看学生签到情况,支持导出考勤表。11、支持在训练营中管理用户上传的报告,支持审阅、删除、下载报告。12、支持在训练营中管理资料,支持上传、删除资料等。13、支持在训练营中新建、删除、编辑项目,支持以项目维度监控训练营成员训练情况,包括未开始训练人数、训练中人数、已完成训练人数以及完成率。14、支持根据训练要求创建训练营,并支持预览、发布、取消发布训练营等操作。支持管理训练营中的学生,支持批量添加、移除学生。15、支持以资源包的形式导入技能训练,包括技能训练的内容和所用的镜像资源等。3公有云实验设计开发世界技能大赛云计算项目考核内容涵盖公有云、云服务器、负载均衡、专有网络、容器服务、对象存储、数据库、云安全等实验项目设计开发。为全面提升学生利用公有云产品独立部署云上服务、协助企业业务迁移上云及云业务运维能力,让学生系统地掌握公有云产品的底层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技巧,需设计开发公有云相关实验,实验数量≥15个,每个实验提供配套PPT。至少包括以下实验:1、云服务器ECS入门实验2、ECS数据管理实验3、弹性伸缩入门实验4、负载均衡入门实验5、高并发访问时流量分发和会话保持实验6、专有网络VPC入门实验7、多VPC共用NAT网关实验8、云容器服务快速入门实验9、对象存储OSS管理工具使用实验10、对象存储OSS上传和下载文件实验11、云数据库入门实验12、数据库上云实战13、云监控服务实验14、基于ECS搭建云上博客15、使用ECS和OSS搭建个人网盘4云网融合实验设计开发世界技能大赛云计算项目基础内容涵盖Linux网络、云计算平台、Docker和云原生网络技术等实验设计开发。为全面提升学生虚拟网络部署和优化、数据中心网络设计与构建及云网融合运维的能力,让学生系统地掌握云网络开源项目的理论基础和网络架构设计方法,需设计开发云网融合相关实验,实验数量≥16个,每个实验提供配套PPT。至少包括以下实验:1、Linux 网络配置及协议分析2、Linux Iptables配置与分析3、Linux网络命名空间与veth设备配置4、Linux Bridge配置与分析5、Linux虚拟网络设备配置与分析6、Linux虚拟交换机Open vSwitch管理7、云计算平台虚拟机管理8、云计算平台网络管理9、云计算平台安全组管理10、云计算平台负载均衡应用11、Docker 基础命令12、Docker 容器网络13、云原生应用部署14、云原生网络通信15、云原生应用访问16、云原生网络隔离5万兆交换机1、端口:24x10GE SFP+2、包转发率:≥360 Mpps3、交换容量:≥2.56Tbps4、功能:支持OpenFlow1.35、支持IPv4、IPv6静态路由,RIP等三层动态路由协议6、支持策略路由器7、支持RIP v1/2、RIPng8、支持等价路由、VRRP、OSPFv1/v2、OSPF v3、BGP、ISIS等三层路由协议9、支持静态聚合、动态聚合10、支持 IPV611、支持Jumbo Frame或者巨帧12、支持VLAN13、支持组播协议14、支持QoS/ACL镜像安全特性6千兆交换机1、端口: 48xRJ452、包转发率:≥140 Mpps3、交换容量:≥330Gbps4、支持 Jumbo Frame或者巨帧5、支持 802.1X MAC 认证,端口安全6、支持 LACP 协议7、支持≥4K 个 VLAN8、支持基于端口的镜像9、支持端口隔离10、支持访问控制列表11、支持端口限速12、支持IPv613、支持静态路由14、支持RIPv1/RIPv2/RIPng,OSPF v1/v2/v37机柜1、标准42U机柜2、含配套安装服务3、含线缆、轧带、pdu、模块等,其中含7个万兆多模光模块,线缆规格为万兆多模线缆3米/5米、lc-lc接口,网线规格为6类网线,线缆和网线数量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配置8光能板一、硬件要求1、光能教学板产品尺寸≥1129(长)*1319(高)mm,高度调节范围1319-1383mm。2、光能黑板依靠压力改变液晶分子排布,使用任何硬度适中的物体均可书写,书写压力50-300g,笔迹粗细大于4mm,书写延时≤7ms,无需任何耗材,无粉尘污染,光能黑板配备书写笔工具,单点书写10万次后无划痕。3、依靠反射外界自然光线,显示绿色字迹,无背光,长时间观看眼睛不易疲劳,呵护视力。书写笔迹可视距离40米,可视角度≥145°,对比度680:1。4、光能黑板应避免眩光,光泽度不高于26,透光率不低于87%,雾度不高于40%。5、一键擦除:光能板正面配有一个擦除按键,按下瞬间清除黑板字迹,减少师生擦拭黑板负担。一键清除时间不大于0.2秒。6、局部擦除:可使用板擦和手势对错误字迹进行局部擦除,擦除精度小于10mm*10mm,擦除延时<60ms。光能板具有独立供电装置,可在液晶屏关机的情况下独立使用,不影响局部擦除功能。7、抗UV强度:使用荧光紫外灯,辐照度(0.89±0.02)W/㎡@340nm),板温度60℃,2个循环,24小时,产品无褪色、变色,表面无可见光泽度改变或阴影。8、光能黑板通过低温-30℃,高温80℃,恒定湿热40℃、95%RH测试,产品外观无异样,功能正常。9、边框采用铝合金材质,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大于0.025mg/L。10、黑板表面可吸附磁贴、磁扣等教学工具,便于老师教学使用。11、设计简洁,采用一体式按键指示灯,可通过不同颜色、闪烁等方式表示擦除、电量不足等工作状态。每块光能黑板具备DC接口*2和USB接口*2,方便用户使用。12、光能板产品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波纹、龟裂、针孔、斑痕、折痕及凹凸不平、气泡、剥落等缺陷,暴露在外在的部位,边缘不小于5mm的圆角。13、日常维护:使用日常洗涤剂或消毒剂温水,擦拭书写板的书写面后,书写面应不变色,表皮不脱落。二、软件要求1、同步互联:光能黑板可与触控一体机进行互动,将光能黑板的内容与触控一体机无缝连接,教师在光能黑板上的书写内容可同步显示在触控一体机上。2、颜色切换:可设置不同的软件端笔迹颜色,可实现老师对于教学重点的标识及批注。3、板书记录:可同步传输老师的板书到软件界面;按下清除键后,板面和软件端的笔迹均可以被清除;点击“前一页”可找回清除掉的板书。4、单双页切换:两种光能黑板的书写记录模式,支持单板书写记录内容为一个单页面,也可以支持双板同时书写时记录在一个页面上。5、桌面切换:黑板书写内容和屏体显示内容可一键切换,不影响老师正常授课操作。6、一键保存:支持将板书内容保存为PDF文档,便于学校对课堂板书的管理和传递。无需花费时间找存储路径,点击“打开”,直接进入存储位置,快速找到存储文件。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2、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5、商务需求(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30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其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将军帽路一号深圳技师学院院内指定地点。(二)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全额。(三)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四)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1.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为1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应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3.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六)备件备品要求:1.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2.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服务成果的,每逾期1日按照合同总额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乙方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甲方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乙方指派的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经两次另行指派仍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本项目《保密协议》的,其中就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亦有约定的,视为本条的补充条款,两者可同时适用。7.合同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按照本合同支付乙方违约金以及给予乙方其他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甲方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权利。9.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的赔偿范围还应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公证费、担保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等全部款项。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2、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商务需求(以划分框为准,一个划分框是作为一项招标商务需求)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6、政策导向1、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2、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7、投标报价1.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提交及认定:a.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提交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提交(邮箱地址:dh@szdhit.com);b.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5.除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6.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1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1280%+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1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1of1+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代理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备注: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4)分项报价清单(5)投标人情况介绍(6)货物说明一览表(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8)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9)供应商认证情况(10)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11)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需求偏离表(6)项目实施方案(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函致: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或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可提供保函或现金)。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我方承诺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8、如我单位按项目要求提供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样品进行清理。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2.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及进口产品的相关资格要求。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6.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8.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9.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10.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1.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2.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3.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14.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15.我单位保证,若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认证);其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则所投该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所投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6.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4、分项报价清单(1)项目报价表序号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财政预算限额(元)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大写:注:1.请根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填写;本表格式不得修改。2.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3.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4.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应当与项目报价表的投标总价一致。5.“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6.详细填写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名称;若如所投产品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型号的货物,可以不填写型号等信息,但应当标注投标产品为定制产品。(2)核心产品的品牌情况我公司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备注:招标文件未列明核心产品的,无需填写该项。(3)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报价明细清单(不包括在总报价内)注:格式参照《(一)项目报价表》表格,但须提供相应的品牌(没有品牌的,可提供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单价等详细信息(4)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5、投标人情况介绍(1)投标人情况介绍(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可选项)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向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5、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标红加下划线部分内容: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单位,而是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在“采购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标公告处查看);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相对应的名称;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中填写对应的行业类别;在“企业名称”中填写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并如实填写该企业需要填报的其他情况。(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6、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7、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公示。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本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6、货物说明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7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司代理的项目(设备)招标中若获中标(项目编号:),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深财购[2018]27号文及相关规定*0.5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3750.00元时,按人民币3750.00元收取。特此承诺。投标人:日期:年月日(注:按要求填写,不得更改承诺内容)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邮箱: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备注: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在职期限应包括开标当日),且仅代表本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保留对投标人代表社保情况、劳动合同等进行调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代表非投标人在职人员,视同提供虚假资料,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采购人要求内容投标人响应情况1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不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具体技术要求、商务需求中带“★”要求注:1.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3.“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为准。四、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投标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证明资料【如有的话,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应统一编号(排序),格式自定】:《技术规格偏离表》编制指引:1、技术规格偏离表的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等栏目对应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四、具体技术要求”章节相关内容。2、“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技术要求”,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投标货物的具体参数,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技术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技术要求一致”。“投标技术响应”对比“招标技术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技术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招标技术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4、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招标技术要求,可以不提供证明资料(如实响应即可)。5、证明资料条款响应要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且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明确要求)进行响应的条款,可在“说明”一栏中列明是否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此类条款应严格依照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如未提供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要求;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技术要求;证明资料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且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响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将判定为负偏离。6、证明资料的形式及其它具体要求:(1)除照片、图片(截图)及不需加盖公章的文字说明(技术说明)外,其它证明资料均要求为原件扫描件;(2)提供证明资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b.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c.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书等;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具体要求的,必须严格按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3)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明)证书应为中文报告或证书;提供外文报告或证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文字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文字说明内容为准,外文报告或证书仅供参考;报告或证书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其它证明资料的形式要求参照以上要求执行;(4)证明资料均要求原件备查。7、其它注意事项: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响应情况作出判断(评审结论)。五、商务需求偏离表序号商务需求项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2……《商务需求偏离表》编制指引:1、商务需求偏离表的序号、商务需求项、招标商务要求等栏目对应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五、商务需求”章节相关内容。2、“投标商务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商务要求”,详细填写自身响应情况,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商务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商务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商务要求一致”。4、“投标商务响应”对比“招标商务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商务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招标商务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七、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一、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合同编号:深圳技师学院(货物类)采购合同买方(甲方):深圳技师学院卖方(乙方):年月日买方(甲方):深圳技师学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将军帽路一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53340X卖方(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甲、乙双方就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标的规格序号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质保期限数 量及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1234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第二条履行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产品向甲方交付(含安装调试),但乙方交付前应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条有关甲方的付款义务均适用以下条款:甲方依照规定办理了财政支付申报手续,即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乙方对此知悉并同意。因财政审批、政策规定等原因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逾期,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一)本合同货款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因本合同履行而产生的税费、产品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包装费、人工费、操作培训费以及合理的利润等全部费用。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二)经协商,双方约定选择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1.分期付款: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整(小写:¥);第二期:符合约定的产品全部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整(小写:¥)。2.一次性付款:符合约定的产品全部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元整(小写:¥)。3.其他付款方式:(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出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四)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单位:账号:开户行:纳税识别号:若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账户信息付款的,视为乙方已收到相应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履行地点乙方应将产品交付至:□A.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将军帽路一号室;□B.。甲方另行指定交付地点的,应提前通知乙方。第五条质量担保(一)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厂家、材质、数量、单价等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的需求内容。产品材质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环保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及深圳经济特区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者退回产品。(二)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包装完好的原装产品,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者退回产品。第六条验收(一)乙方交付货物时应将所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明、原厂保修卡、用户手册或说明书、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一并交付给甲方。(二)乙方应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日内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向乙方签署货物验收单,验收单应包括每一项服务、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需要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视为最终验收合格和满足付款条件。(三)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的,以第三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为验收结果。(四)即使验收通过,在后续合理期限内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成果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第七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产品的所有权和灭失的风险自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第八条安装调试和培训本合同产品:□A.不需要安装调试;□B.需要安装调试;□C.部分需要安装调试。(一)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履行安装调试义务,保证安装调试后的产品正常运转,发挥整个设备、设施以及系统的功能,并保证在安装调试中不得损坏产品。除获得甲方同意外,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二)乙方应保证从事安装调试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资质,并对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损害以及对甲方和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三)乙方应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日免费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次的操作培训,确保有关人员能熟练操作。乙方应在交付产品时一并提交书面的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场地需求等),甲方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改。(四)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水源和电源等安装条件。第九条知识产权(一)乙方提供的产品需要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应取得权利人的许可或者授权并承担费用。(二)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物权等)的情形。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第十条保密条款(一)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系指履行本合同时所产生的工作秘密信息,具体包括:1.甲方以口头、书面、电子文本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项目基本信息、人员信息、财务信息,单位信息等;2.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性资料、信息;3.项目成果资料、信息;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信息,其获取、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等还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但应当遵守与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要求。(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和保护在提供服务中获取或者知悉的资料、信息,并履行保密义务。(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复印、留存、泄漏本合同服务过程中从甲方获取的有关资料、信息。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合同服务成果及本次服务范围内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也不得用于本合同履行以外的其他用途,并保证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甲方的上述资料和信息。(五)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前述资料、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合同中止、终止或者解除不视为解除保密义务,乙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要求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一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一条质保和售后服务(一)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年,自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起算。质保期内,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免费进行修理、更换,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者更换全新的原装产品。修理过程中需要更换零部件的,乙方应免费提供全新的、相同规格的零部件。(二)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情况紧急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维修地点实施维修。(三)质保期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质保和售后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A.本合同不可转让、分包、转包。□B.本合同: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依法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完成的,接受分包的一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乙方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分包合同副本。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包括。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日按照合同总额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经修理或者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转化课程实训室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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