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单户处理无害化管控工程招标公告(泰兴市张桥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泰兴市张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单户处理无害化管控工程 JSZC-321283-TPTZ-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西侧二楼4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3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3-TPTZ-C2024-0005
项目名称:泰兴市张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单户处理无害化管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8.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项目总投资额约150万元,主要包括焦堡居委、圩港村、克仁村等村居约751户(按实结算)资源化利用(管控)或无害化管控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
注:此项①、②情形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4年3月-2024年5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西侧二楼408室)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到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西侧二楼408室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五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7-0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五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张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兴市张桥镇
联系方式:15371578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15996247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张桥镇人民政府 朱灏
电 话:15371578798
项目联系人: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冯远缘
电 话:15996247486

磋商公告6.19.doc

泰兴市张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单户处理无害化管控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泰兴市张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单户处理无害化管控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泰兴市张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单户处理无害化管控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50.00万元;5.最高限价:138.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6.采购需求:项目总投资额约150万元,主要包括焦堡居委、圩港村、克仁村等村居约751户(按实结算)资源化利用(管控)或无害化管控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注:此项①、②情形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7.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①时间要求:2024年3月-2024年5月;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西侧二楼408室)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到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西侧二楼408室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5.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五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五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兴市张桥镇人民政府地址:泰兴市张桥镇联系方式:153715787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联系方式:159962474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张桥镇人民政府朱灏电话:15371578798项目联系人: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冯远缘电话:15996247486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电话:电子邮箱: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采购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委托权限: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单户处理无害化管控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