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建筑装饰工程 消防给水工程 电气工程 防雷工程 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2024)



穆院农贸市场招标公告

穆院农贸市场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5-440605-04-01-289272

投资项目名称
穆院农贸市场

招标项目名称
穆院农贸市场

标段(包)名称
穆院农贸市场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

资金来源
集体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集体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为穆院农贸市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地上3层,建筑高度15.7米,建筑面积3011.33m2。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给水工程、电气工程、防雷工程、室外土建、绿化工程。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6795862.0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7.1 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7.2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7.3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资料由投标人于2024年6月20日之日起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上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1.2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09时30分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是否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

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6690235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51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翁佩莹
联系电话
0757-8678336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
0757-8669023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项目编号:SSXS2024014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测绘报告.pdf
工程量清单.zip
施工图1.zip
施工图2.zip
招标文件-穆院农贸市场-定稿.doc
招标文件-穆院农贸市场-定稿.pdf

测量报告位置平面图编号:1,图幅号:,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房产号:,原宗地号:,用地面积:1781.32平方米坐落: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统字号:,建基面积:1781.32平方米土地利用类别:,发证情况:,建筑总面积:2223.14平方米总高度:米,第二级高度:米,外地面高度:米栋号建基面积建筑面积地下层数自然层数一级高度1676.05676.05014.002742.91740.65014.003362.36806.44026.60合计1781.322223.14二级高度4.004.003.30二级高度4.004.003.30二级高度4.004.003.30二级高度4.004.003.30二级高度4.004.003.305.105.206.421.981.521.32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2.0035.106.911.3216.33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216.33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222.41.32114.12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1.307.906.9556.091.491.3048.2714.0610.0636.0236.0210.06注:建筑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注:建筑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注:建筑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注:建筑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注:建筑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注:建筑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注:建筑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注:建筑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注:建筑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佛山市2000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广东泓森勘察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测量员:李建龙测量日期:2024-5-14,1:650,审核日期:栋号:3,房屋分层平面图房屋座落房屋座落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宗地号宗地号建基面积建基面积362.36㎡建筑总面积362.36㎡构筑物面积㎡㎡所在层次所在层次11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10.0636.0236.0210.06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广东泓森勘察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栋号:3,房屋分层平面图房屋座落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宿舍)宗地号宗地号建基面积㎡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444.08㎡构筑物面积㎡㎡所在层次所在层次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注:阳台和架空有盖梯计算一半面积。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比例:1:250注:平面图上标注数据单位均为米,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1.17.6001.2010.06.3211.42.32136.0236.02注:阳台和架空有盖梯计算一半面积。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注:面积计算按(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绘图日期:2024-05-1510.060.广,1981.东,20泓,1森,.40勘察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测量员:李建龙制图员:李建龙房屋建筑物测量数据明细表房屋建筑物测量数据明细表房屋建筑物测量数据明细表房屋建筑物测量数据明细表房屋建筑物测量数据明细表房屋建筑物测量数据明细表房屋建筑物测量数据明细表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测量日期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4日编号1地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栋号项目单位建基面积建筑面积高度备注1砼房M2676.05676.05H:4.00M穆北大街铺位,砖混结构1水泥飘板M2123.88厚0.12M2砼房M2742.91740.65H:4.00M原市场管理处铺位,砖混结构2水泥飘板M2135.68厚0.12M3砼房M2362.36806.44H:6.60M宿舍楼(二层),砖混结构,外墙贴条砖3水泥飘板M224.34厚0.12M4567制表:李建龙复核:项目编号:SSXS2024014穆院农贸市场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联系人:翁小姐联系电话:0757-86783361传真号码:/E-mail:fsrjgczx@163.com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90第六章图纸11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14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列示,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为准。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摘要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3、在本招标项目历次招标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该投标文件。二、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无投标邀请函原件(适用于邀请招标);2、未按规定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本项目不适用)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4、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以及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到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7、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将原封退回该投标文件。(二)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符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2、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3、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4、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写金额)记载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程序,该投标文件不予退回。三、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4、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或低于投标人的成本;5、投标文件中擅自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以及其他项目清单中工程量清单子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6、相关费用项目(规费、税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未按投标须知或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费率、计费基础、金额计算;7、投标文件附有明显有失公允,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9、技术标(如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一、招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违法发布公告,包括不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二)未经批准,应当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四)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要求;(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责令改正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如果在投标截止后被发现和查实,且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招标无效。如果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查实且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招标被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二、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三)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五)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八)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九)投标人受到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三、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换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条例》规定;(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第56条,以及《条例》第71条、第7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五)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六)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九)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4条规定,由招标人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四)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五)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内容的;(六)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穆院农贸市场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5-440605-04-01-289272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穆院农贸市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地上3层,建筑高度15.7米,建筑面积3011.33m²。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给水工程、电气工程、防雷工程、室外土建、绿化工程。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795862.07(元)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4.7.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4.7.2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4.7.3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招标资料由投标人于2024年6月20日之日起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上下载。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配套资料,若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有不一致时,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6.投标保证金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2024年7月12日16时前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6.2.2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7.1.2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09时30分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是否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发布的相关信息。9.其他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0.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513室邮 编:528200邮 编:528200联 系 人:刘先生联 系 人:翁小姐联系电话:0757-86690235电 话:0757-86783361传 真:/传 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fsrjgczx@163.com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4工程名称穆院农贸市场1.2.2出资比例集体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1分包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需要分包的工程内容或劳务作业,中标人必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且分包前需发包人同意。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6月24日17时00分前。 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1、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配套文件。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6795862.07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53943.08元。注:(1)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上述费用。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金额不得更改,否则其投标无效。(3)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以下的费用须按以下规定计算,详见下表:序号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费率一、税金1增值税销项税额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9%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序号单位工程名称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1建筑装饰工程328436.472室外给排水工程25054.673室内给排水工程7207.284消防给水工程41774.285电气工程35793.106防雷工程12152.787室外土建2066.498绿化工程1458.01合计453943.08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不得更改上述表格内数值,否则其投标无效。3.2.6合同价款的调整详见施工合同相关条款3.4.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3.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详见《附件1: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3.5万元注: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可简称为“穆院农贸市场”)。2、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接受下列一种或多种投标担保的递交方式):(1)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如选择其他方式提交保函(保单),相关格式、提交、核验、保管、公示、退回、索赔等要求应遵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2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3、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条件之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方可具有投标资格,开标会议前招标人核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的投标保证金达账清单,经核实未达账的退回其投标文件。3.5.2纸质投标保函的退回方式√ 邮寄,寄回投标保函上载明的投标人地址。√自取,自取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513室。 其他 注:招标人可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纸质投标保函的退回方式。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3.8.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2.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3.8.4投标文件份数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投标文件电子版:2份。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当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3.8.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分册装订,共分2册,分别为:√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1册;√ 经济标:1册; 技术标明标:1册; 技术标暗标:1册。2、采用 书式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标记和密封要求如下:√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经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经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技术标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技术标暗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注意副本不得有投标人的任何标识),先使用一个独立的密封封套将技术标暗标正本进行密封包装(此为内封套),并明确标示“技术标暗标”、“正本”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然后再将封好内封套的技术标暗标正本与所有的技术标暗标副本(无内封套)一起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封套内;该外封套上必须明确标示“技术标暗标”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 投标保函(保单)(如有)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函(保单)”字样。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或经济标或投标文件电子版)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5.1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要求和身份证明文件要求1.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2.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如授权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其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按上述本条款第(1)目执行。3.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5 人,招标人代表 0 人(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3.随机抽取时由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各派一名代表参加。6.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þ 否,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金额递交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后10天内;若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若工程没发生违约、安全生产事故,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并退回(不计息);如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则履约担保金作为处理安全事故的费用,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减。1.1.1.履约担保的退回:中标人在履行完毕相应的合同义务后,方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凭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到招标人处办理撤保手续(无息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10.1.2相关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 / 相关专业”是指:与 / 相关的专业,包括 / 等专业,以 (学历或职称)专业为准。10.2“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正文第3.8款要求编制。10.3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þ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1)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2)其他电子文件: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 份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10.6监督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拨付方式详见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10.9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详见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10.101.穆院农贸市场项目按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发包(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者预算数量不对的,图纸错漏等情况的,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三方确认后,中标人继续实施工程,招标人不增加费用,但中标人要协助招标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程中所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收取费用(含测绘费)及档案馆资料备案等费用均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必须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程中所需由中标人负责的相关资料,否则不支付后续的一切工程款。2.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3座,分别是穆北大街铺位、原市场管理处铺位、宿舍楼)已经测绘公司出具测量图纸,拆除范围为测量图纸上标示的3座建筑物,其中建基面积1781.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223.14平方米;工作内容为拆除地上构筑物和地梁,拆除产生的废料由承包人处理,拆除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工程报价中。原有建筑物为招标人所有,不需要中标人作任何补偿,目前没有对外出租,状态为空置。3.工程建筑过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均由中标人承担支付,如要报装基建表,报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只提供协助。4.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含试验桩)压桩采用静力液压,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已包含超出地面的桩长度费用及送桩费用,招标人不另作补偿。5.若该项目涉及交通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环境评价,桩检测(小应变,静载等),联合测绘费,相关论证的组织费、专家费,其他需要专业深化图纸设计费等相关费用,中标人需综合考虑到总价中,招标人不另作费用补偿。6.若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使用绿色建材,中标人应该无条件同意,招标人不再另外承担相关费用。7.工程施工的全部检测费、测绘费由中标人负责支付。10.11其他要求:1.本项目的土方及余渣外运运输距离由中标人自行考虑运距,工程竣工结算时(含变更),不按实际施工时的运输距离调整结算。本工程混凝土均采用普通商品混凝土,水泥砂浆采用预拌水泥砂浆。建筑物、路面拆除部分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不作调整,中标人必须充分综合考虑。施工中如涉及消防、电力、通信等管线设施的,须与由相关管线设施单位协调,并由相关管线设施单位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若因中标人原因损坏的,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相关规定设置项目部公示牌,在施工围蔽范围外的显眼位置还须设立至少2个公示牌,牌上必须注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期、工程内容及监督投诉电话。以上的公示牌由中标人负责设置,且必须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不作调整,中标人必须充分综合考虑。3.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5.中标人在施工前需对施工范围周边房屋建筑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并做好对应安全防护措施,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不作调整,中标人必须充分综合考虑。6.施工管理要求:(1)中标人应当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39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规〔2022〕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发布,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在开工前将工人工资保证金划入到指定的账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足额的发放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足额的发放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在中标人的工程进度款项或保留金中扣留相应的费用,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若中标人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而引发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如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事件;未到现场的,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违约金。若事件给发包人造成了信誉伤害,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中标人应无条件负责办理各种施工报建或其它因施工需要的手续;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招标人只负责协助。(3)工程资料必须与现场进度同步,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验。工程完工后,若因中标人原因无法在30日历天内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审竣工资料【同时提供彩色扫描PDF版】,视为工期延误。(4)在开工前,中标人应将施工方案交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批准实施,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认为该施工方案需修改或调整,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5)当中标人违反合同的相关条款,产生违约金时,招标人连同监理人,到现场做好取证工作,签发支付违约通知书,告知其违反的合同条款、时间、金额。无须中标人确认是否同意,并在结算时扣除该违约金。(6)工程变更的审批,按照区及街道相关管理要求执行。(7)因中标人主要责任造成的工程变更不予批准,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8)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中标人是文明施工的实施责任单位,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周边环境和现场管理标准组织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建立文明施工保证体系。(2)中标人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加大资金与人力的投入,确保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落到实处。(3)施工围挡(墙)应符合《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文件规定(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本项目的围挡费用均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再对该项进行调整。(4)中标人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落实配备冲洗设备,负责冲洗平台的维护。车辆出入口的内侧设置格栅式洗车槽等洗车设施(土方施工阶段应在洗车区域边缘设置高度不低于50厘米的挡土坎),其中车辆停驻区域宽不小于4.5米、长不小于6米,格栅宽不小于50厘米、慒深不小于70厘米。洗车槽及时清理,防止失效。离场车辆须经过洗车槽,整车冲洗干净、检查合格后放行,确保车轮不带泥、泥浆不外溢,车厢不撒漏、净车离场,避免污水、渣土等污染周边道路。配套设置三级沉淀池,土方施工阶段的沉淀池容积不应小于6立方米。洗车污水经洗车槽进入沉淀池净化后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设计合理并及时清理,防止失效,不污染市政管网。提倡设置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或污水循环再利用系统。(5)中标人在土方开挖前必须完成基坑外侧与场内主要道路之间、操作场地的地面硬化,且每天清扫两次以上,清扫前湿润,严禁清扫过程扬尘。裸露的土方、易扬尘材料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措施,保持场内裸土(地表)湿润不扬尘。做到“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推广湿法作业,落实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措施。工地围挡内环设供水管,均匀分布给水点,分布间隔不大于50米,洒水范围覆盖施工区域。施工中遇到干燥、易扬尘的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对在进行土方施工部位需不停歇洒水降尘。气象预报风速达5级以上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6)中标人在施工周期内负责实施工地周边环境提升。工地周边裸露地表要进行硬底化或绿化,及时保洁,做到无积水。(7)工地主要出入口侧规范设置“五牌一图”,规范填写,内容齐全。工地出入口内外20米范围内进行混凝土硬底化,并设置适当坡度,沿围挡内侧应设置排水沟,避免积水。出入口两侧15米范围内进行混凝土硬底化或绿化,并做好保洁工作。出入口内侧设置横跨出入口的截水沟(或挡水坡和截水沟配合设置)并及时清理,防止污水外流。混凝土路面压裂的及时修复。(8)场内建筑材料、机具指定场地堆放整齐,散体材料进行覆盖,砌块材料及时进行洒水增湿或覆盖,并做好堆放场地保洁。设置专门的渣土、建筑垃圾堆放场地,裸土、建筑垃圾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覆盖。施工垃圾清运采取器具或管道运输,防止扬尘。(9)施工工地聘请符合营运资格的运输车队进行建筑废弃物和工程渣土运输。建筑材料、渣土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装载不高于车厢后挡板,车厢两边加盖或采取密闭、篷布覆盖等密闭措施。(10)施工不得危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11)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煎熬沥青,建筑工地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12)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市、区相关文明施工要求执行。8.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在开工令发出前,中标人需根据要求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佛山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9.工程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的、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未落实整改的,招标人凭整改通知书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人员未到岗一次罚人民币2000元,整改未落实一次罚人民币3000元,被责令停工一次罚款人民币5000元。10.工程竣工结束后,招标人将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抄送招投标办、建设行业主管部门。11.为确保占道施工项目交通安全,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规范占道施工管理办法》,在开工令发出前,中标人需根据要求签订实施占道施工确保交通安全协议书。12.关于项目报建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负责办理各种施工报建或其它因施工需要的手续,并承担一切办理手续的费用。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办理报建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竣工时要求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则招标人不予结算工程款。在评标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施工报建手续,每逾期一天,招标人将对其追缴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天。逾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13.本工程材料型号规格按照设计图纸及中标人意见选型。工程用料必须为国标优等品,且必须按照(或优于)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和品牌档次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材料质量均应按国家、地方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符合要求的检测检验,并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由有资质和符合规定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前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品牌选定材料并提供样板,如招标文件无参考品牌的,中标人提供三个或以上同等的品牌及样板,报送招标人、监理单位参考,综合意见后方可进行选材施工。序号材料名称品牌或厂家1品牌或厂家2品牌或厂家3备注1商品混凝土沥建混凝土恒利混凝土通达混凝土2外墙砖溶洲二厂白兔牌广陶3铝材凤铝铝材坚美铝材伟业铝材4电缆珠江牌电缆广东牌电缆中南牌电缆5给排水管联塑牌日丰牌顾地牌1.1.2注:(1)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不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承包方式:见招标公告。1.3.4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1.3.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招标公告。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4.2如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2)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3)致投标人;(4)招标公告;(5)投标人须知;(6)评标办法;(7)合同条款及格式;(8)工程量清单;(9)图纸;(10)技术标准和要求;(11)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3)本工程项目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通知。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1.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1.3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2.1.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10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fsrjgczx@163.com)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2.2.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料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均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发布。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发布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如澄清或修改补充发出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发布供投标人下载。但如果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修改、补充文件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发布。2.3.3招标修改、补充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jsgc/index.html)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4招标文件的效力2.4.1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2.4.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技术标明标组成,应分别装订成册。3.1.2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1.3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1.4技术标明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按照招标施工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4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3.2.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内已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3.2.6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措施项目金额(总价措施项目金额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措施项目金额也不发生改变。[注释]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3.2.7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确定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9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选择性。3.3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4投标有效期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意延长,但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不满足其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的办法提交投标保证金。3.5.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退还(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3.4.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2)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由招标人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纸质原件(如有);(3)中标人与招标人书面签订合同且提交了履约担保(如有)后,招标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由招标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纸质原件(如有)。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3.6资格审查资料3.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近年财务状况”(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和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项目不适用)3.6.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和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项目不适用)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1款至第3.6.3款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投标文件应采用A4幅面的纸张进行编制,遇到有大于A4幅面的图文材料时,应按A4幅面进行折叠。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在此基础上,投标文件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8.3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否则,所有改动之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确认。3.8.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其余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当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3.8.5投标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除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8款、第4.1款、第4.2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依法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办理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5.1.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并带齐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进行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迟到或未到或不按要求出示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检查由招标人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授权代理人按签到顺序排前的两名授权代理人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2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5.2.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等情况;(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5.2.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当开标过程发生争议无法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时,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决。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包括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2)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3)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4)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中标、公示及合同授予4.1.1.1.1.7.1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7.1.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打分汇总表,最终排名汇总表等)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日历天。7.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1.1.1.2.7.2中标7.2.1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不良行为进行通报,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交易;招标人重新交易时,原中标人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交易。7.2.3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4.1.1.1.3.7.3中标通知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公示期满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放弃中标。4.1.1.1.4.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1.1.1.5.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约谈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果。中标人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应按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所有条件。7.5.4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代理人授权书。7.5.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0名或者1名的;(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4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9.5.5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合法、必要的证明材料。9.5.6招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投诉只限于那些不能自行处理,必须通过行政救济途径才能解决的问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反馈。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工程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5.0.0.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基本存款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8.3款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2资格评审标准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进粤登记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专职安全人员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其他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价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情形,或没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2.2详细评审标准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2详细评审标准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时,以在我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诚信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诚信等级相同时,以诚信分较高的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5.0.0.2.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相等时,以在我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诚信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诚信等级相同时,以诚信分较高的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3.2评标准备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2.3熟悉文件资料3.2.3.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3.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3.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3.2.4.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3.3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3.3.3响应性评审3.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3.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3.3.4判断否决投标判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集中列示。3.3.5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3.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详细评审(如有)3.4.1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3.4.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4.3澄清、说明或补正3.4.3.1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6编制并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6.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穆院农贸市场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6.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穆院农贸市场。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村北约大街1号3.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穆院农贸市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地上3层,建筑高度15.7米,建筑面积3011.33m²。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给水工程、电气工程、防雷工程、室外土建、绿化工程。4.资金来源:集体资金。5.工程承包范围:招标范围以穆院农贸市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总承包。6.1.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6.1.3.三、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6.1.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3.穆院农贸市场项目按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发包(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者预算数量不对的,图纸错漏等情况的,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三方确认后,承包人继续实施工程,发包人不增加费用,但承包人要协助发包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程中所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收取费用(含测绘费)及档案馆资料备案等费用均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必须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程中所需由承包人负责的相关资料,否则不支付后续的一切工程款。4.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3座,分别是穆北大街铺位、原市场管理处铺位、宿舍楼)已经测绘公司出具测量图纸,拆除范围为测量图纸上标示的3座建筑物,其中建基面积1781.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223.14平方米;工作内容为拆除地上构筑物和地梁,拆除产生的废料由承包人处理,拆除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工程报价中。原有建筑物为发包人所有,不需要承包人作任何补偿,目前没有对外出租,状态为空置。5.工程建筑过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均由承包人承担支付,如要报装基建表,报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只提供协助。6.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含试验桩)压桩采用静力液压,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已包含超出地面的桩长度费用及送桩费用,发包人不另作补偿。7.若该项目涉及交通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环境评价,桩检测(小应变,静载等),联合测绘费,相关论证的组织费、专家费,其他需要专业深化图纸设计费等相关费用,承包人需综合考虑到总价中,发包人不另作费用补偿。8.若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使用绿色建材,承包人应该无条件同意,发包人不再另外承担相关费用。9.工程施工的全部检测费、测绘费由承包人负责支付。6.1.5.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6.1.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9)施工招标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6.1.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6.1.8.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6.1.9.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6.1.10.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签订。6.1.11.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6.1.12.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6.1.13.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5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穆院社区穆院经济联合社 (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6.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此略。6.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6.3.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签证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详见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1.1.2.5设计人:名称:详见设计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设计合同;联系电话:详见设计合同;电子信箱:详见设计合同;通信地址:详见设计合同。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相应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和国家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本条不适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如有“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约定的任何质量和工艺标准与现行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时,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要求最高、版本最新的标准。(2)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合同协议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承诺资料);(8)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等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图纸开工前七日内提供,标准和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前提供二套图纸,如需另行增加图纸,需通过发包人向设计院购买(承包人应交晒图成本费用)或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其余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两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贰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一套(已含在给承包人的二套图纸中)。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只能在指定的地方出入。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详见总平面图。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便道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在本工程投标总造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事宜:对本工程中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设备进场等进行监督检查;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等手续、协调施工现场及外部有关事宜;对涉及变更工程、变更工期、索赔处理、影响工程款支付、影响合同价格等事项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代表无权单独作出任何签证、确认或承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发包人按工程图纸范围内现场现状现物交接场地。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规划审批等;审核承包人提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的保护方案并进行有关协调工作,保护方案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开工后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如因承包人的责任损坏,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本条款不适用)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6.3.2.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建设管理部门及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规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已包含在中标价。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建设管理部门及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建设管理部门及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规定。(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施工场地内交通、场地周边环卫及夜间超时施工报审及临建报审工作。b)施工场地内的地上及地下各种管线设施,承包人须自行探测调查,保证原有地上、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运行,并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若有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c)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d)负责施工范围内卫生清洁并不得破坏施工场地范围外的环境卫生,并要求文明安全检查一次通过。若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区内卫生投诉,应立即按要求清理干净;如超4个小时未派人清理解决的,可由发包人安排人员清理,并由发包人直接先行支付费用给相关人员,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均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还需另行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e)负责做好施工现场与周边地区水利、交通、噪声防护等工作。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f)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备案、归档,施工归档竣工文件原件2套,复印件2套,并提供彩色PDF电子扫描竣工文件(必须含日常施工工作照片,用不可更改型光盘)。g)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范围内施工。h)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足额地发放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费用。若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足额地发放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在中标人的工程款项或保留金中扣留相应的费用,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承包人不得有异议。若承包人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而引发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如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阻工等相关事件,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事件;未到现场的,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若事件给发包人造成了信誉伤害,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i)承包人进行屋面及地面绿化时,须进行种植土回(换)填工作及铺种草皮。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经承包人任命的并且按照本款已经取得发包人同意的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唯一的合法代表人。项目经理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项目经理应受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请示、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的约束。承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请示、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送交监理工程师。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必须承诺常驻现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将按每人每天3000元的标准向发包人递交违约金(从结算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之日起,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500元/天(从结算款中扣除)。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合理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7天内,承包人仍拒不执行的,则视为项目经理职位空缺,且从第8天起每天扣罚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1500元(从结算款中扣除),直至承包人执行为止。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个工作日。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撤换的通知下达7天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则视为该部门负责人空缺,且从第8天起扣罚承包人每人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0元(从结算款中扣除),直至承包人执行为止。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各部门人员在开工前全部到位,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承包人委派的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需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擅自离岗,并需接受监理方和发包人的监督。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所投入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减少,且没有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属于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行为。人员不一致时每人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从结算款中扣除),直至承包人按投标文件更换为止。人员减少时,则视为该部门负责人空缺,每人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0元(从结算款中扣除),直至承包人补齐为止。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每人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从结算款中扣除),直至承包人更正为止。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内容要求: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分包须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各监理单位、招标人同意。(1)劳务分包:分包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劳务分包合同需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管理部门备案。注:投标人不需要投标文件中附拟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2)专业分包:承包人如不具备本项目某些专业工程的承包资质,须将相应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且分包单位必须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递交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后10天内;若承包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发包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若工程没发生违约、安全生产事故,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并退回(不计息);如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则履约担保金作为处理安全事故的费用,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减。延长履约担保期限及履约保证金的补足:承包人应确保合同工程履约担保有效期符合工期顺延的要求。若承包人未能保证延长担保有效期,发包人可向其索赔担保的全部金额。履约担保的退回:承包人在履行完毕相应的合同义务后,方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凭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到发包人处办理撤保手续(无息退还)。6.3.3.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详见监理合同;职务:详见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①变更工程;②调整合同价格;③变更工期、索赔、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具体见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6.3.4.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及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若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工期不补。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其施工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返修至合格,甚至停工整顿,工期不予顺延。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发生质量事故的,则每出现一次扣罚承包人违约金3万-10万元(从工程款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应立即承担费用采取补救措施,直到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为止,发包人不为此支付任何额外款项。因此发生工期延误等其他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应在共同检查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3.5.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2)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负责事后补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工程所在地的治安管理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应与当地***门协商。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须符合《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城管委〔2013〕4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合同当事人对扬尘污染防治和用工实名管理的要求:执行佛建价【2018】19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新文件,最终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通知》,承包人在施工全过程应使用已经环保编码的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且排放达标和使用正规油品。否则,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在当期工程款项中予以扣除违约金5000元/次。绿色施工的要求:执行佛建价【2018】3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新文件,最终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6.1.6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计量,不单独支付。为了加强对市政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款专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小事故发生,保持施工场地整洁美观,制定如下要求:(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施工进度款支付给施工单位。(2)为确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落实,发包人对工地实行不定期检查或与区、镇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巡查,对检查不合格、对存在问题无及时落实整改在当期进度款中(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直接扣除5000元/次费用。无需施工单位确认是否同意,并在结算时扣除该违约金。违约通知书格式详见合同附件。(3)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在当期进度款中(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直接扣除10000元/次费用。无需施工单位确认是否同意,并在结算时扣除该违约金。违约通知书格式详见合同附件。6.3.6.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承包人、设计方、监理人四方现场确定。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或政府指令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如因地质条件、管线迁移、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非乙方原因),工期顺延。承包人需自行考虑相关的施工机具、人员安排,发包人原则上不作任何补偿;但如佛山市或南海区政府有相关的指导文件的,则发包人可考虑参考文件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监理发出催工令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同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没收其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不足以抵销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追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上限: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缴纳每天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风速大于6级以上(包含6级)的台风灾害;(2)在连续24小时内所降雨量超过50mm(包含50mm);(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所有上述风、雨、雪、气温等都以佛山市气象局测定或公布的数据为准。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有关的风险费用,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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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建筑装饰工程 消防给水工程 电气工程 防雷工程 绿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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