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项目概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诸正开2024-06-09
项目名称: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预算总金额为叁佰万元整(¥3000000.00),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1902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eWAkPdITgAIyusrXh331lQ%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98c823102faf11efb4e6977f0b6e68a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 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5)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诸暨市东经东一路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751837
质疑联系人:李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5158276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19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月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48604053
质疑联系人:顾兰兰
质疑联系方式:137773060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电子.docx1.5M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正开2024-06-09)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 购 单 位: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供参考)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 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编号:诸正开2024-06-09项目名称: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000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0.00采购需求: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预算总金额为叁佰万元整(¥3000000.00),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磋商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元):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1902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5)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主任项目联系人工作电话(询问):15158276211质疑联系人:李主任质疑联系人工作电话:151582762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190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工项目联系人工作电话(询问):18248604053质疑联系人:顾兰兰质疑联系人工作电话:1377730603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联系人:吕康玮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2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③评标委员会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④磋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分包 不同意分包。4磋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1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②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6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④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5磋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8①投标函;9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0③符合性审查资料;11④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2⑤商务技术偏离表;13⑥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将视为无效投标。6磋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报价文件14①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5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不组织。8样品提供 不要求提供。9方案讲解演示 不组织。10保证金收取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实施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11采购进口产品如果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服务类。1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1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5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024831278@qq.com)。16其他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总金额×1.5%,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取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磋商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磋商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磋商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3.3.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4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质疑函范本》(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质疑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磋商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磋商供应商,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磋商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磋商供应商按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联合协议(如需);11.2.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磋商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2.2磋商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磋商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磋商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磋商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024831278@qq.com)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磋商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磋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磋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经磋商供应商同意后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磋商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磋商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磋商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磋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人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5.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5.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公告。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行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巡查范围本项目涉及诸暨市全市物业在管住宅小区共278个,预计包含楼房建筑单体2564幢,其中高层1649幢,涉及小区206个(具体巡查楼幢数量以采购人提供清单为准,服务期间按照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如有新增巡查建筑不增加服务费用,别墅、排屋不在安全巡查范围内)。(二)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复查、物业履职测评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详细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汇总,出具《住宅小区安全巡查(消防)隐患检查交办表》(以下简称《交办表》),做到“一隐患检查报告、一复查报告”相结合,形成整改闭环。须对服务内容形成文字和图片记录,并建立档案。中标人须对各巡查范围内建筑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根据各巡查范围内建筑实际情况在排查过程重点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包括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门及其配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是否规范、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通道、救援场地是否被占用、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行为、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履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水泵房是否正常运行、员工应急逃生能力、消防疏散和消防器材配置平面布置图、消防警示标志及指示标志、出租方与承租方是否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义务消防员是否掌握“四懂、四会”消防安全知识、是否对联动控制消防设施进行模拟联动试验并记录台账等。每次检查后,中标人将隐患《交办表》书面抄报被检查小区(小区物业负责人签收),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告采购人,后续须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汇总,以书面形式报告给采购人,并全套保存图文资料台账(台账附表参考附件1,采购人另有增改的,以采购人最新需求为准)。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按照《诸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相关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所涉及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摸排数据核实及后续增改建方案实施的现场对接服务及技术指导工作。服务频次要求:1.常规性巡查。对巡查范围内小区住宅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涉及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进行复查,每幢建筑内各楼层必须检查到位。常规性巡查工作的开展还应当参照《诸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相关内容反馈考核得分给采购人。2.应急性巡查。根据总体形势、季节性、节假日特点、举报投诉以及国家、省、市各类专项安全检查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各项临时性重点专项检查。临时性重点专项检查不定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安排。3.教育培训。①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每个住宅小区每年度不少于1次,并做好培训记录。②协助采购人检查、督促、提醒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并通过培训考核。③根据采购人要求,利用西施眼、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4.数字化监管服务。为提高检查效率,投标人需配备数字化服务软件,数字化软件包括隐患拍照上传功能,数据库建立功能(手机端APP实时数据收集、软件后台汇总分析、基本信息查询、小区一区一档),人员实时定位功能(能展示巡查人员实时定位、历史巡查轨迹)等。后期须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诸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必要升级。(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要或未达到投标承诺的标准,经采购人指出后仍未有改进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四)项目要求1.中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劳动纠纷事件一律与采购人无关,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爱护公共财物,确保安全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职业道德,遵守企业相关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被巡查企业的商业机密。因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因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须为所有项目人员购买意外商业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作中(包括派驻人员)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各种伤亡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配合采购人的考核。考核工作由采购人组织,根据《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考核办法》(附件2)实施。4.中标人在日常工作中不具有执法权,在工作中发现相关问题,属于物业公司的,报送采购人并抄送物业公司要求整改;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报告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并有义务跟进后续整改落实情况。5.人员要求(1)投标人的项目拟派团队须配备不少于20名工作人员参与本次服务项目(其中至少2人须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至少4人须持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证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同时,需长期派驻工作人员6人(餐费及办公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其中1名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派驻人员联络人,2名具备物业相关资质,长期派驻人员仅服务于本项目,需在正常工作时间长驻服务片区,服从采购人调配,不得兼职其他工作,工作时间参照采购人机关工作人员(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加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经采购小区同意,且更换人员相关专业职称不得低于原技术人员)。要求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员与实际到场人员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后外部需有专家技术团队进行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及人员培训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期间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五日内将车辆、人员和办公场地落实到位,采购人将按相关要求予以验收,验收不合格视为投标人无能力响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导致的后果及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2)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计划进度推进巡查,不得随意调换或减少检查人员。在履行项目过程中有如下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配置人员。①擅自利用采购人提供的场所或设施,从事与采购人要求无关的工作;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③不符合采购人项目的工作要求;④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采购人损失;⑤其他有损公共利益或采购人利益的情况。(五)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2.付款方式按照中标金额的100%,平均分成4个季度,先服务后支付,次季首月15号前支付上季度通过考核后的服务费。付款时中标人须出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六)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设备费用、人工费(包含基本工资、节假日加班、日常超时劳动补贴、年终奖等所有费用、五险等国家规定福利费,含社保等本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注:以上“★”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未实质响应或不满足的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档案附表(格式)小区基本情况小区名称小区地址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电话物业负责人电话专(兼)职安全(消防)管理人员数量 人是否配置自动消防设施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高层幢数幢地下建筑层数 层 高度m地下建筑总面积 ㎡多层幢数幢高度m职工人数 人重点部位处义务消防队 人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备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序号姓名职务证书名称发证日期是否有效安全负责人安全(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注:主要负责人、专(兼)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消防管理员、消控室人员证书;重点部位及安全责任人序号重 点 部 位 名 称责任人职 务联系电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基本情况1、消防水源及供水设施:项 目台 数型 号扬 程(m)流 量(m³/h)电机功率(kw)消火栓泵喷淋泵联动主机2、消火栓项 目数 量规 格(㎜)出口压力分 布 情 况室 内室 外紧急启动按钮数量: 个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管理登记明细表名 称型号配 置 部 位数量配 置 时 间维 修 时间责任人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消防设施名称检查(检测)时间 年 月 日记录人检查(检测)小区检查(检测)人员检查(检测)情况:维修保养情况:注:自动消防设施企图检查测试报告附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教育培训时间组织小区教育培训地点接受培训部门教育培训内容接受教育培训员工序号姓名序号姓名注:小区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组织上岗前的安全(消防)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小区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住宅小区安全巡查(消防)隐患检查交办表检查小区:日期:年月日被检查小区: 地 址:负 责 人 : 联系号码:隐患情况整改要求及依据检查人: 整改期限: 年 月 日 被检查小区物业负责人: 整改确认:□已完成 □未完成 检查人: 整改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被复查人员签字: 注: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小区物业(并抄送小区业委会及所在社区),一份由建设局留存备查,小区内不同区域涉及所有同类隐患,请物业企业均按所指隐患点整改要求逐一落实整改。详细检查内容参考《消防安全检查清单》(附后)消防安全检查清单序号检 查 内 容检 查 的 具 体 内 容检 查 结 果一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1、是否制定了符合本小区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执行落实情况01有02无03不全04落实05未落实一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2、是否建立了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01建立02未建立一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3、是否建立了义务消防队组织,职责明确,定期演练。01建立02未建立二消防安全管理1、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01 明确02 未明确二消防安全管理2、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03 落实04 未落实二消防安全管理3、是否建立了本小区消防安全重点小区的防火档案,对防火档案是否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05 建立06 未建立三建筑物消防管理1、被检查小区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01办理02未办理三建筑物消防管理2、建筑物管理小区与使用、承包、租赁等小区是否订立合同(或协议),是否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01明确02未明确三建筑物消防管理3、建筑物管理小区与使用、承包、租赁等小区(或个体商户)是否履行各自的职责。01履行02未履行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水灭火系统1、消防水泵是否运转正常01正常02有故障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水灭火系统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完好,供水是否正常01完好正常02有问题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水灭火系统3、应放空的供水管网是否完全放空、是否有积水现象01放空02未放空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水灭火系统4、消防水罐水量是否充足01充足02缺水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水灭火系统5、各种喷头是否完好01完好02有故障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水灭火系统6、对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情况01有记录02无记录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水灭火系统7、消防设施清洁,无跑、冒、滴、漏。01无02有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报警系统是否完好、正常01正常02有故障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中心控制器是否完好正常01正常02有故障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报警按钮是否正常01正常02不正常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防、排烟系统是否完好、正常01正常02不正常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其它1、其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合格。01合格02不合格五现 场管 理1、工作现场、岗位有无火灾隐患。01有02无五现 场管 理2、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01有02无五现 场管 理3、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并且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01熟悉02不熟悉五现 场管 理4、职工对灭火疏散预案的掌握及熟练操作的能力01掌握02不掌握五现 场管 理5、用电设备接地正确,接地电阻符合标准,测量有记录。01有02无五现 场管 理6、消防器材配备到位,定期检查。01有02无五现 场管 理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贮存量及防火措施。01有02无五现 场管 理8、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项目使用和改变情况。01有02无五现 场管 理9、电线、插座、开关、闸刀等正确安装、固定、绝缘01正确02错误五现 场管 理10、有漏电、过载保护开关,无临时乱拉乱接临时电线路、不超负荷用电。01有 02无五现 场管 理1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是否完好01畅通02不畅通03完好04 不正常五现 场管 理12、消防中心值班情况01在岗02未在岗03有记录04无记录六火灾隐患整改情况1、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情况。01整改02未整改六火灾隐患整改情况2、消防部门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01整改02未整改附件2: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完善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考核体系,落实物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消防)事故,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消防管理水平,经研究,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二、考核内容(一)日常考核1.如实提供检查报告,不得串通物业企业隐瞒存在的问题,不得向物业企业进行产品、设备以及服务的推销等,以上情况一经发现,按每次10000元扣除服务费。2.未动态建立巡查小区“一幢一档”安全(消防)资料档案,掌握底数不全的,每少一幢扣500元。3.隐患排查不细、不实、整改措施不具针对性的,每发现一处扣500元;隐患内容未及时以反馈给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局(房管中心)及相关单位的,每次扣500元。4.排查出的隐患未能整改闭环,经核实属于服务机构履约不到位造成的,超过一个月的,每发现一处扣300元;超过一个季度的,每发现一处扣1000元。5.重大安全隐患未排查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1000元;被消防等主管部门排查通报的,每发现一处扣2000元;被上级督查发现的,加倍处置。6.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以及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涉及到的固有性风险或隐患未能指出的,每发现一次扣150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3000元。7.因巡查未发现问题或整改未形成闭环造成发生安全(消防)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每次扣5000元;造成人员伤亡的,每次扣10000元。8.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无正当理由离岗脱岗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9.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违规收受管理对象钱物,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等情况,每次扣5000元。发生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10.收到信访投诉内容涉及服务范围内且经核实未在巡查服务中发现相关问题的,每次扣500元。11.发生工作人员向服务企业进行产品、设备以及服务推销的,每发现一起扣2000元。12.未能及时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应急性巡查、物业考核等相关工作的,每次扣500元。(二)综合考核(第4季度)1.指导小区物业企业培训及演练未达到年度服务要求的,每少一处扣1000元,指导物业企业培训及演练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500元。2.年度服务结束后提交的台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500元,并须补齐资料后才能最终结算。3.年度服务在业主单位产生的餐费、办公费等未按时支付的,须支付清账后才能最终结算。三、考核方法考核由建设局房管中心牵头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员在各排查区域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住宅小区进行抽查,对照考核内容,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本考核细则未尽事宜将适时补充完善,由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商务技术得分=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率)*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4)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8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准则分值1企业资信1、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安全生产三级(含)及以上标准化评审资质或经地市级应急管理局登记备案的风险排查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与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3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著作权人须是投标人)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地市级应急管理局官网网页证明并加盖CA签章,不提供不得分。6分 2项目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包括消防电气防火或安全巡查或安全隐患排查类)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成交)公告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缺一不得分)。2分3拟派人员1.人员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拟派团队须配备不少于20名工作人员参与本次服务项目(其中至少2人须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至少4人须持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证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2.拟派人员具有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拟投入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缺一不得分。以上证书同一人不得累计加分。)14分4重难点分析及建议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的了解、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项目基本情况了解(0-4);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0-4);3.对应的应对措施(0-4);4.相关的合理化建议(0-4)。16分5总体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人员上岗及安全管理制度(0-3);2.巡查工作总体计划(0-3);3.各阶段整改计划(0-3);4.对各小区物业企业的业务培训计划(0-3); 5.对各小区物业企业履职情况测评计划(0-3);6.指导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工作方案。(0-3)18分6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保障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项目服务组织保证(0-3);2.项目质量目标(0-3);3.项目质量保障(0-3);4.项目进度保障(0-3);5.项目技术保障(0-3);6.突发事件应急保障(0-3)。18分7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人员到位率保证(0-2);2.沟通协调处置措施(0-2);3.服务能力及响应到场时间(0-2);6分注:以上涉及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评分内容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CA签章,未提供不得分。(5)本次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全部入围进行报价评审。备注:磋商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多家磋商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磋商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磋商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磋商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磋商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磋商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磋商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磋商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磋商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磋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磋商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磋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3.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4.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4.5.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4.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供参考)合同编号:通用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项目名称)经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诸正开20——号)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三)合同标的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具体标的物或服务内容可根据实际修改)(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金额(元)1合同签订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2项目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合同款。3 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元。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4.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七)服务要求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十)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二)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三)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项目内容不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五)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六)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七)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八)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九)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一)合同附件(如有)(二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注:在正式签约时,双方可以根据上述要求应拟定更为详尽的合同书)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磋商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页码)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注:1、此表须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含技术、功能、配置、附加必备条件、售后服务、安装、验收、付款方式等)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磋商供应商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4、此表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磋商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磋商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页码)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正开2024-06-09标项内容投标报价(元)标项内容小写大写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磋商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2、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3、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磋商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判断,属于中小企业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