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招标公告(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4060140 
    项目名称: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94392  
    最高限价(元):1324672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9439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2)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 (2)备份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标书四字的首字母。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46270514@qq.com,逾期发送的将被视为未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开标室-仙居成套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②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3)在线响应(电子交易)说明3.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3.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3.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3.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xj.gov.cn/col/col1229347447/index.html)。项目如有更正或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6)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仙居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童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534886  
    质疑联系人:沈朝勇 
    质疑联系方式:13575819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娄聪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7025256 
    质疑联系人:方璐瑶 
    质疑联系方式:0576-8777125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500号7楼
    传    真:0576-87720209
    联 系 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0621.docx228.4K

工程量清单.xlsx33.3K

图纸.rar20.1M

磋商文件0621.docx

工程量清单.xlsx

图纸.rar

采购意向不足30天情况说明.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TZ成基招标CHENGTAOTENDERING项目编号:CTZB-2024060140项目名称: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单位: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合同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4060140项目名称: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394392最高限价(元):1324672数量:1预算金额(元):1394392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2)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磋商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1、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备份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标书四字的首字母。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46270514@qq.com,逾期发送的将被视为未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开标室-仙居成套招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②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3)在线响应(电子交易)说明3.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3.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3.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3.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xj.gov.cn/col/col1229347447/index.html)。项目如有更正或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6)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4.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地址:仙居县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童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534886质疑联系人:沈朝勇质疑联系方式:135758198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公司地址: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娄聪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7025256质疑联系人:方璐瑶质疑联系方式:0576-8777125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500号7楼联系人:陈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传真:0576-87720209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6月21日第二部分采购需求特别提醒:▲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成交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2、加“▲”的技术要求或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所提供的技术响应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1.本次招标共1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或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造价(元)最高投标限价(元)标的物行业1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项13943921324672建筑业2.具体工作范围: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工程等项目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二、规范要求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2.技术规范由供应商方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供应商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三、施工要求1.本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各项拟定的设计指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2.本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要求及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制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伤害事故。发生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3.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新颁,发包人和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4.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要求,有权指示承包人或批准承包人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并增补和修改技术条款的内容。其增补和修改的内容涉及变更时,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5.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6.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7.施工时注意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工作。四、工程管理要求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转包,成交供应商擅自分包、转包以违约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资格,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供应商应严格按已确认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代表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要严格把关,按照相应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如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规范标准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3.供应商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采购人将向成交施工单位索赔。4.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的食宿均由供应商自行安排,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5.安全施工、文明管理:(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以及治安保卫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无安全生产及治安事故。(2)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台州市相关文明施工规范要求执行。五、材料质量要求1.材料选择(1)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采购人、设计深化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2)实际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将严格检查验收进场原材料的合格证及质保书,如发现实样与质保书不符,应立即取样进行复查,对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本工程。(3)本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及规范,要符合质量和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采购人、设计深化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4)本次采购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包含绿化苗木)均由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并经采购人确认,批量供应时应与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所有绿化苗木到场后,均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种植。(6)变更后引起的无价苗木等采购前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征得发包人签证同意。(7)用于本工程的苗木等必须按《植物检疫条例》及地方有关规定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其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否则与之有关的费用不予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2.材料的质量保证(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4)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检验合格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监理)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3.材料的供应要求(1)本次采购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采购人保留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并经采购人确认,批量供应时应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材料运至工地,到工地后的卸车、二次搬运、保管、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承包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并按采购人要求实施。(3)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六、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的要求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等级(不含临时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2.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须提供“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本工程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及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班子的任何人员,直至项目经理本人。如项目班子成员被采购人撤换,按项目班子成员不到位处罚额度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不得姑息迁就,拖延撤换和有碍工程进展,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予以追究赔偿。七、报价要求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2.计价方式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2)在合同执行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做出决定增加或减少或取消数量,但不得调整综合单价。引起承包总价变化,最终以审计为准。3)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内容和工程量,确立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充分考虑相应的措施项目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并进入报价,今后不得调整,清单里所列的技术措施项目只作为施工单位的参考,供应商可根据清单里所列的项目报价并增加其认为必要的技术措施费;若今后工程实施中发生新的措施项目但响应文件未列入的项目,视作供应商在风险费或其它项目中已考虑,今后不得调整。4)成交以后,在合同施工范围内,无论现场施工条件如何变化、设计如何变更、也无论工程量增减的幅度如何,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规费费率、税金税率均不再调整。5)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报价表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项目单项名称、项目主要特征、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有不同时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供应商应按“清单报价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说明要求。4.工程总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燃料费、设备的进退场费用、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检测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及各种规费、税费、水费、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八、质量保修要求1.本项目质保期1年;其中绿化养护期为1年,养护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以后开始计算。养护期内死亡的花草苗木由承包方及时免费补种,补种的花草苗木尚需负责养护1年。养护期满后且全部苗木成活后由发包人组织绿化工程验收。养护期间应组织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及时除去杂草和修剪、施肥、浇水、有效防治病虫害等,确保绿化效果。2.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3.成交供应商要对其所提供的施工、材料、设备及其内在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九、商务要求: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采购人确定)质量目标合格质保期1年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转账或采购人认可的担保形式(如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担保合同作为合同附件。担保额度:合同价的1%。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递交的,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随保证金同时退还)。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竣工验收合格前持续有效。如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中止,履约担保金不返还;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承诺和合同要求履约,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甚至全部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进场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包含1%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等级后,付至经发包人确认的合同价的85%(含40%预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经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并付至工程结算价的 98.5%,剩余1.5%将在绿化养护期满后验收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问题和承包人无违约行为的,再予以支付。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2.供应商须开具正规合法的建筑增值税发票提供给采购人。3.在项目实施中采购人有工作量增减需要的,在结算时以出具的有效联系单为准,列入竣工结算款项,无甲方书面明确要求的,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第三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采购人确定)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有效期为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8响应文件要求(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响应文件”(如有):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标书四字的首字母)。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46270514@qq.com,逾期发送的将被视为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发出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00(北京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0开标时间及地点同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1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2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3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4▲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324672 元。如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5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中国工商银行陈盈13967614344浙江泰隆商业银行陈超17858683697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朱祖优13858602876中国建设银行徐旭霞1598893235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赵红芳18968556112农村商业银行叶斌昇13806593583中国农业银行娄志伟13958514828台州银行朱翔13819660917中国农业银行娄志伟13958514828金融机构名称及意愿承担保函(保单)种类保函(保单)收费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履约保函: 是预付款保函: 是对外保函服务1.开立及展期费担保费率:(1)融资性保函:期限在一年(含)以内,客户按担保额度0.05-0.25%/月计收。最小计费周期为实际月(按实际发生天数,从保函生效之日至失效日计算,30天为1月),期限不足1月的按1个月计收。最低500元/季。(2)非融资性保函:期限在一年(含)以内,客户按0.027-0.167%/月计收。最小计费周期为实际月(按实际发生天数,从保函生效之日至失效日计算,30天为1月),期限不足1月的按1个月计收。最低500元/季。(3)担保期限超过一年的,每增加一年整体费率提高10%(单利)。若担保文本未明确确定的到期日或含有自动延展性质条款的,我行可按根据基础合同和担保文本的有关约定推算出的担保最长有效期调整对应的费率。如企业划型为小微企业的,以上手续费全免。王健13967615120机构名称: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仙居支行履约保函:是预付款保函:是备注:我行目前只有线下模式根据保证金比例不同,参照下述费率计收:全额保证金,500一年;保证金比例50%以下,保函敞口金额的1.25‰/季,最低500元/季;保证金比例50%(含)以上,保函敞口金额的1‰/季,最低500元/季。涉及保函增额,增额部分参照开立保函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延期修改按照300/次的标准另行收费;按年收费项目不足一年按一年计收,超过一年三十天按照两年计收(从保函开立之日起390天(含)为一个年度三十天)按季收费项目不足一季按一季度计收,超过一季度十天的按两季度计收(从保函开立之日起100天(含)为一个季度十天)银行联系人:陈超17858683697具体保函业务办理客户经理:王英15868677616机构名称:仙居农商银行履约保函:是预付款保函:是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万分之五,在出具保函前一次性收取。李杭13586233529机构名称:仙居中国银行履约保函:是预付款保函:是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张弥0576-87796908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履约保险:是预付款保函:是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年费率1.2%,每单最低保险费为1000元。建设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年费率0.6%,每单最低保险费为1000元。王巧红13968483573机构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履约保函:是预付款保函:否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最低0.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1000元。吴琼17858699170机构名称: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仙居县营销服务部履约保函:否预付款保函:是预付款保函:按预付款金额投保,年费率为1%-2%,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陶正鹏13858613668机构名称:仙居县台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约保函:是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0.2%,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800元。郭鹏飞1381964571616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磋商费用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六)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供应商所标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对所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标产品、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若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则分包如下: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9、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适用)(4)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5)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6)本项目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7)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信用信息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止时间:开标后评标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将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并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九条执行,同时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和竣工(交工)报告)。如发生以上情形,供应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商务与技术文件中上传)提交给采购人,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在建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具有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的除外)。(七)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其中,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应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涉及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由采购人答复),质疑人在收到答复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代理机构回复予以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4、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代理机构报告同级监督部门。情况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需要质疑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并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认可。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3、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事宜的,可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若自然人参加磋商的,则无须提供);(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参加磋商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自然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其中,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除承诺函外还需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4、商务与技术标的组成:(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商务响应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格式见附件);(6)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编制的各项内容;(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标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5、报价标的组成:(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此报价应当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燃料费、设备的进退场费用、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检测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及各种规费、税费、水费、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4)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二)、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份数及递交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磋商需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制作磋商响应文件,不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备份响应文件应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致。▲(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采用CA签章进行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盖章或签字必须采用CA电子签章或签字,其中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全部加盖CA电子公章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的。(3)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4)磋商计量单位,磋商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5)若磋商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磋商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份: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一份为加密标书。(2)备份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标书四字的首字母)。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46270514@qq.com。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发出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各一正二副和工程量清单套价软件版。纸质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①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②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①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不予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情形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②未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4)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5)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导入和提交。(2)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5、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包含所有一切人员工资、各种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各种社会保险、安全保险、食宿与交通、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建筑垃圾清运费、保险费、管理费、规费以及所有税收、利润、总承包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2)报价分二次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在本顶目磋商结束后由所有有效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时限内(最终报价时间时限根据评审情况另行通知)在平台上进行最终报价,同时将最终报价一览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电子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政采云或加密发送至邮箱846270514@qq.com。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发送则投标无效,附件发送至邮箱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否则将导致无效标(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情况除外)。注: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最终报价工作应当事先作好充分准备,以避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完成最终报价(含最终报价一览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的,按供应商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负。(3)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4)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5)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前附表。若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顺延至合同履行完毕,在此有效期内未经同意,磋商响应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磋商保证金无四、磋商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一)磋商事项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线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3、本次开标采用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后评审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二)磋商程序1、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2、对提交了电子备份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磋商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通过发送网络形式及时告知供应商。3、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中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各供应商代表应提前打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签署完毕后发送至邮箱846270514@qq.com。6、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对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单位CA签章,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12、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小组专家成员进行评价;13、主持人到磋商采购会现场宣布磋商结果(含技术得分、最后报价、报价得分及总得分),磋商采购会议结束。(三)澄清问题的形式(1)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询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留意手机短信,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2)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四)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磋商。(五)磋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磋商1、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货物跟商务与技术内容中的供应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2、不具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打“▲”条款或者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与其终止磋商。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最终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8、磋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9、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括未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10、磋商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采购参数的。11、磋商响应文件中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12、磋商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磋商采购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或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八)磋商原则和方法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九)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五、磋商结果确定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同公告。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六、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七、中标服务费1、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工程类标准费率计算值的7折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货物类费率服务类费率工程类费率100以下部分1.5%1.5%1.0%100~500之间部分1.1%0.8%0.7%500-1000之间部分0.8%0.45%0.5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60分,报价文件为40分)。(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磋商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40%×100。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以政采云系统计算为准)。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四、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如有效供应商超过三家,原则上推荐三家)。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商务资信分20分1标书质量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酌情评分,对于各个评分指标,投标人应阐述明确,最高得2分;注:标书应条理清晰,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顺序响应,响应标书时不得打乱条款顺序,谋求鱼目混珠以骗取得分。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内容顺序混乱、前后矛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该项不得分。22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编入商务与技术标,如果合同不能证明时间的需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同类施工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编入商务与技术标,如果合同不能证明时间和姓名的需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项目业绩跟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则只能一项得分。1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及磋商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编入商务与技术标,否则不得分。2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及磋商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编入商务与技术标,否则不得分。2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配备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的3分。(每个岗位只计一次且不得兼岗)注: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有效证书复印件及磋商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编入商务与技术标,否则不得分。35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办公场所或者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立办公场所的得2分。注:已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办公场所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承诺中标后设立办公场所的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26近三年安全事故责任情况提供近三年无安全事故责任情况证明(格式自拟),提供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7近三年质量事故情况提供近三年无质量事故情况证明(格式自拟),提供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二、技术分40分8工程概况根据供应商对本工程主要情况、各专业设计简介和工程施工条件等进行综合阐述,由评委进行评分。59施工部署供应商根据施工合同、采购文件、采购人以及本单位对工程管理目标的要求等内容进行综合阐述,由评审专家结合本项目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510施工进度计划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顺序、工期及各个阶段工程进展情况的完整性、全面性、有效性等,由评审专家结合本项目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511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对本项目的技术准备、现场准备、资金准备、劳动力计划、物资配置计划等内容进行综合阐述,由评审专家结合本项目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512主要施工方案根据供应商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充足,投入人力、材料和机械设备齐全,施工顺序明确,各阶段衔接到位),施工方案是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完善等内容,由评审专家结合本项目情况进行评分。513施工重难点分析及措施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实施重点、难点分析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由评委评分。514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紧急事件、异常处理等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对应的解决措施情及承诺况,由评审专家进行打分。515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且所提建议切合实际确实能改善、优化提升本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由评审专家结合本项目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5备注评委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第五部分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项目编号:第一部分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双方就此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工程等项目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6.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工程等项目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发包人通知开工之日起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1)一般计税方法。(2)本工程为/工程,按简易计税方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报价明细表);(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磋商文件及磋商补充文件;(6)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9)通用合同条款;(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变更,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各项文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和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拨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招标代理壹份,监管部门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磋商文件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不提供项目红线外临时用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2013清单补充规定、《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建站定[2016]23号,浙建站定[2016]54号、台建[2016]52号、2018版定额解释及省市造价文件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2]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资金月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准备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外交通的边界按现状,场内按施工平面图边界所属范围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施工场地施工期间的维护、管理及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红线外场地及市政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承担相应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⑥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⑦施工工期、工程量复核、施工联系单、工程款支付签证由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按规定报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发包人统一接至施工现场周边,承包人现场用水、用电到周边位置接入,接入点至施工现场使用位置之间连接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场地内接线及施工期间的维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且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两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足够面积的办公室[配套空调设施、办公桌椅及办公所需的通信网络],会议室一间(配套空调设施)免费使用,上述用房、设施的维护费用日均由承包人负责,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e、本项目夜间施工照明由承包人负总责,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施工时,在施工场内外做好警示标识,合理安排交通组织,确保安全,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正常秩序的干扰。承包人施工期间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程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有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发包人、承包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电荒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储水设施,该配备设施的费用及油电、网电的差价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f.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g.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工程项目移交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承包人协助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h.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i.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丢弃。j.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及制度。k.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24天。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达到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8%(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3%(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3分包管理:按通用条款执行。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发包人认可的担保形式(如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因工程延期竣工导致履约担保失效的,承包人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15日历天前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否则发包人将从承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履约担保,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导致的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退还履约担保的期限: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收取的,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随保证金同时退还。如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中止,履约担保金不返还;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磋商承诺和合同要求履约,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甚至全部履约保证金。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价材料、设备的确定;(2)清单特征描述不清;(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50)%,金额为()元,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方案、外墙悬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②因政策处理不完善导致无法施工。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0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加计算,最高罚至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以上的高温天气。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磋商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3)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4)凡是磋商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7)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8)本工程使用的预拌砂浆应按《仙商务【2020】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采购时已明确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磋商响应时报价包干;(2)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材料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所有试车费用承包人已在磋商响应报价中包干。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当事人符合浙财采监[2017]1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和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仙政发[2022]8号)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合同,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以上规定如有变化的,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1)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综合单价时,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定的,按施工期信息价(或签证价)确定。(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可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10.4.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和监理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天内审批完毕。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作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本合同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为合同执行期内,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变化;合同执行期内,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变化;合同执行期内,材料价格、人工及机械价格的市场变化;现行预算定额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报价内;周边环境影响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合同执行期内,因客观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等;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能预计的其他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在磋商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的,发包人将在结算时按实调整。12.2合同签订进场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包含1%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等级后,付至经发包人确认的合同价的85%(含40%预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经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并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剩余1.5%将在绿化养护期满后验收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问题和承包人无违约行为的,再予以支付。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2013清单补充规定、《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建站定[2016]23号,浙建站定[2016]54号、台建[2016]52号、2018版定额解释等政策文件,若材料信息价上无相关材料,则参考市场价为审计标准及依据。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承包人提前3日历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提前3日历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经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经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本项目施工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款支付约定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查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由发包人另行通知。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款支付约定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后年。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后到达工程现场并完成保修的合理时间:2日历天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等级。经验收,如为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扣除其全额履约保证金及工程尾款。②承包人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合同价款,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③承包人转包、分包工程的,或使用非原厂正品设备、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合同价款,并要求承包人退还已收款项和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除退还已收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不少于合同价的30%。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合同法相关不可抗力的解释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工程所在地相关工程保险的法律法规承担保险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提前7日历天书面通知发包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约定: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养护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以后开始计算。养护期内死亡的花草苗木由承包方及时免费补种,补种的花草苗木尚需负责养护1年。养护期满后且全部苗木成活后由发包人组织绿化工程验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丙方(银行):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为保证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章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专户的设立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建筑公司××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第二条专户的管理工程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户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设立专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专户首笔由甲方划入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额度为工资性工程款的1%),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抵扣一半,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从工程款中抵扣。(三)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12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甲方、乙方开具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的“关于撤销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劳动合同》和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定的每月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第四章托管资金收付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甲方每月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每月月底前,乙方负责将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丙方,由丙方从专户(在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累计额度内)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工资清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第八条农民工工资监管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丙方可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中划拨款项,用于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同时乙方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部分工资款。第五章协议生效与终止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丙方收到甲方、乙方开具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的“关于撤销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该协议终止。第六章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第十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未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挪用、套用资金的,按《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一条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专户出现被国家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的,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第七章其他第十三条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本工程专户资金托管业务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未经三方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甲、乙、丙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第十四条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在工程项目签订合同前,到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附件:技术规范及标准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J220-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BJ107-201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钢结构焊接及验收规程》JGJ81-200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1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GB51022-201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0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06-1999《会议系统电视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B/T15381-94《厅堂扩声学特性指标》GYJ25-1986《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以上技术规范由分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分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按照“第三部分磋商须知”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组成要求编排)附件一:磋商声明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我方同意在磋商须知前列表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守本采购承诺函中的承诺且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磋商须知前列表要求的磋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3、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报价详见磋商报价一览表。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条款。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7、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的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10、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附件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CTZB-2024060140的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已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存在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CTZB-2024060140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合同;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CTZB-2024060140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组织机构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的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可扩行。3.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标准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单位的埠头镇2024年区域协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监狱企业(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商务与技术文件格式目录(按照“第三部分磋商须知”有关商务与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编排)附件七:供应商情况介绍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手机传真传真1.企业概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1.企业概况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 自有租賃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1.企业概况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公司成立时间1.企业概况核准经营范围1.企业概况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磋商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商务响应承诺函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对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完全响应。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磋商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实施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123…注:1.表中业绩参照“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并附上每个业绩相关材料;2.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上述业绩相关材料真实不假,否则作为磋商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处理,承担一切责任。磋商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备注:1.表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