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机招标公告(深圳中学龙华学校2024)



[公开招标]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DL2024000133
2.项目名称: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1,443,000.00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web/index.html)”、“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投标截止至评审结束期间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7月03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7月03日14:00 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7月03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07月03日14: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交界处七星商业广场B21层02号)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4:00-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样品提交:投标供应商授权人需在本项目开标当日14:00-14:30(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午时适用),提供样品放置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样品放置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样品清单(加盖公章),按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样品递交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06月28日17: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06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交界处七星商业广场B21层02号)。质疑咨询电话:0755-2982825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6.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项目中标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服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中学龙华学校
采购方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7727812830
采购方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工业路路南面中华路西面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交界处七星商业广场B21层02号    
联系方式:0755-298282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技术支持:0755-29828255
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1日

[LHADL2024000133-A]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docx

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LHADL2024000133-A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pdf

[LHADL2024000133-A]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szczf

[LHADL2024000133-A]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pdf

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LHADL2024000133项目名称: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包 号: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6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7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投标人提供货物全部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的“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声明函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文,否则不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条不适用)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1、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该联合体视同为优惠主体享受同比例价格扣除;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注明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对该联合体的投标总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分项权重(%)一、价格部分30二、综合实力部分1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有效业绩2评审内容:提供1项有效业绩的,得25分,最高得100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1)为投标供应商所承接的项目。2)同类业绩指直饮水相关业绩:3)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首页、体现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和验收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2知识产权情况5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直饮水相关专利证书,每提供1个得10分,最高得100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cnipa.gov.cn/)查询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投标人或制造商资质情况51)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出厂检测能力认证,CNAS认可实验室的且具备国家级实验室检测认证标准的,得50分;2)投标人具有符合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0分。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信息截图及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证明;未提供不得分。三、技术部分53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重要技术参数技术响应评分15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每1项负偏离的,扣10分,扣完为止。2一般技术参数响应评分17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00分,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一般技术参数,每1项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5评审内容: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提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供货方案;(2)供应商管理方案;(3)配送安排;(4)安装调试方案和项目保障措施。(5)投标人具体项目实施涉电施工人员(不得少于3人),需提供电工作业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成员缴纳的近一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评分标准:满足以上5项得70分;满足以上4项得40分;满足以上3项得20分;满足以上2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得3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得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得7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得分。4质量保障措施和安全施工等保障措施5评审内容: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和安全施工等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保障措施;(2)安全保障措施;(3)文明施工保障措施;评分标准:满足以上3项得70分;满足以上2项得40分;满足以上1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得3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得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得7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6评审内容: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发展和实施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的方案或计划,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方案;(2)保修维修服务;(3)保障措施;(4)本地化售后服务系统;(5)投标人具有符合GB/T 27922-2011《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信息截图及证书扫描件证明,评分标准:满足以上5项得70分;满足以上4项得40分;满足以上3项得20分;满足以上2项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得3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得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得7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得分。6样品5评审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样品的情况进行评审:(1)工艺水平;(2)质量耐用;(3)参数符合要求;(4)外观新颖;评分标准:(1)所提供的样品的制作工艺、质量、外观等方面十分优越,功能完善且能够满足需求,评审为优,得100分;(2)所提供的样品的制作工艺、质量、外观等方面较好,功能较为完善且能够满足需求,评审为良,得50分;(3)所提供的样品的制作工艺、质量、外观等方面一般,功能一般且能够满足需求,评审为中,得25分; (4)所提供的样品的制作工艺、质量、外观等方面较差,功能较差且不能够满足需求,评审为差,不得分。注:提供样品请参照技术要求中的样品要求提供。四、诚信情况51诚信情况5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其它关键信息评标定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中标供应商数量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通用货物类)中国·深圳(2024)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由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六、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关键信息一、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投标人提供货物全部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二、其他说明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的规定,1.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2.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品目清单范围的,应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适当评审加分。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涉及到的采购需求部分等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责成采购单位解释。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融资服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financeplatform/),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咨询电话:0755­88653386。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第二册通用条款备注: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web/index.html)”、“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投标截止至评审结束期间的查询结果为准。完整公告内容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中学龙华学校3.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踏勘现场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有样品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无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2、货物清单(一)货物总清单序号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1PLAN-2024-440309000-102371-04081深圳中学龙华学校饮水机采购项目1批拒绝进口1,443,000.00 (二)货物清单明细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所属行业财政预算限额(元)1四龙头反渗透净饮一体机37台拒绝进口工业1443000.00 2两龙头反渗透净饮一体机11台拒绝进口工业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四龙头反渗透净饮一体机备注: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3.如出现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情况,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3、具体技术要求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标注★条款需提供证明文件。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2、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共19项;其余指标项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序号货物名称技术要求标准其他说明1四龙头反渗透净饮一体机1.1整机采用拉丝不锈钢,美观,耐用;1.2积水盘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并具有自动排水功能;1.3机身易触及的棱边和尖角采用大圆角防磕碰设计,保护安全;1.4产品出水水龙头数量为 4 个、出水水龙头顶部距离接水盘高度≥380mm、任意两个龙头间距需≥400mm;(提供制造商盖章的宣传彩页证明)1.5机身尺寸:宽 1500mm(±10mm)*高 1390mm(±10mm)*深510mm(±10mm);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说明书证明。▲1.6触控式取水按键,按键面积高50mm(±5mm)*宽50mm((±5mm));1.7触摸式按键,取水\关水延迟不得超过0.5秒,关水后水嘴无滴漏;1.8净水工艺:采用反渗透过滤技术,净水工艺φ60(±5mm)复合滤芯并联+φ70mm(±5mm)RO反渗透膜+φ70mm(±5mm)活性炭+紫外线杀菌器的配置,产品类型属于A系列产品;净水流量≥2L/min;整机额定总净水量≥10000L;提供投标产品对应型号整机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不接受临时组装,整机只能用一个批件且申请单位与生产单位一致);▲1.9过滤系统所有滤芯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各级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扫描件证明,且滤芯品牌与整机品牌一致,滤芯的生产单位与整机生产单位一致1.10采用高效保温材质,节约能耗;采用热交换技术,不得使用冷热水混合降温方式;1.11产品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标准要求,出水水体中重金属含量砷≤0.001mg/L,镉≤0.0001mg/L,铬≤0.004mg/L,铅≤0.001mg/L,汞≤0.0002mg/L,菌落总数≤10CFU/ml,大肠杆菌不得检出;1.12具有一级水效,产水率≥65%;且额定总净水量≥10000L,提供投标产品对应型号中国水效标识网官网查询截图(http://www.waterlabel.org.cn)证明;1.13使用电源220V(不采用380V产品),50Hz;3100w≤额定功率≤3200w;1.14热水箱容量>30L;内置压力桶容量≥15G;提供制造商盖章的宣传彩页和卫生许可批件证明。▲1.15采用LED 显示屏;且显示包含但不限于滤芯状态、净水量、日期、出水温度、IOT物联网、UV杀菌、高温抑菌、红外图标、故障代码、模式;(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说明书证明);1.16整机带有3 种以上(含3 种)物理杀菌方式,确保菌落符合直饮水标准;1.17三小时无操作进入待机状态,节能省电;1.18整机具有加气滤芯排空及自动关机功能;1.19整机具有出水温度显示功能;1.20整机具有日期及时间显示功能;1.21整机具有滤芯状态显示功能;1.22整机具有故障提示功能;1.23整机具有高温抑菌显示功能;1.24整机防触电保护类别为 I 类;1.25整机内置漏电保护功能;1.26整机具有漏水检测功能;1.27整机具有一键排空功能;(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说明书证明)1.28整机具有红外感应预防功能;(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说明书证明)1.29整机具有接分机功能;(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说明书水路图证明)1.30整机具有自动断水功能,取水时如果2 分钟内没有手动停止取水,机器自动断水;1.31整机带定时开关,具有每天自动开关机功能;1.32产品涉水零部件-水泵壳: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实验均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其总迁移量≤6mg/d㎡,高锰酸钾消耗量≤3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提供投标人或整机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检测报告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1.33产品涉水不锈钢(316L材料)符合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 ,其砷(As) 含量≤0.01mg/kg,镉(Cd)含量≤0.001mg/kg,铅(Pb)含量≤0.01mg/kg,铬(Cr) 含量≤0.2mg/kg,镍(Ni) 含量≤0.5mg/kg,提供投标人或整机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检测报告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1.34产品涉水零部件-滤芯端盖/中心管: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实验均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其总迁移量≤6mg/d㎡,高锰酸钾消耗量≤3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提供投标人或整机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检测报告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两龙头反渗透净饮一体机2.1外观:整机框架采用镀锌不锈钢板或其他耐侵蚀材质;2.2采用304不锈钢材质积水盘加网设计并具有自动排水功能;2.3机身尺寸:宽500mm(±10mm)*高1650mm(±10mm)*深500mm(±10mm);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说明书证明2.4出水口底部距接水盘高度≥295mm;2.5净投标产品采用反渗透过滤技术,产品类型属于A系列产品;净水流量≥1.9L/min;整机额定总净水量≥8000L;提供投标产品对应型号整机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证明(不接受临时组装,整机只能用一个批件且申请单位与生产单位一致);▲2.6过滤工艺:φ60(±5mm)PP熔喷滤芯并联→φ70(±5mm)颗粒活性炭滤芯→φ70(±5mm)RO反渗透膜→φ60(±5mm)椰壳活性炭滤芯→UV紫外线杀菌;提供整机对型号的产品说明书和水路图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证明▲2.7投标产品整机采用高精度反渗透过滤系统,水效等级达到1级,且额定总净水量≥8000L,净水产水率≥65%,提供投标产品对应型号中国水校标识网官网查询截图(http://www.waterlabel.org.cn)证明;2.8热水箱容量:>30L;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说明书证明2.9额定电压:220V(不采用380V设备),3100≤额定功率≤3200W;2.10具有接分机功能(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说明书和水路图证明)2.11投标产品出水水龙头数量为2个;出水口有隔热防烫设计,有至少1个龙头可出常温水,热水需有“童锁”设计且童锁可选择性取消;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说明书证明;2.12过滤系统所有滤芯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各级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扫描件证明,且滤芯品牌与整机品牌一致,滤芯的生产单位与整机生产单位一致2.13投标产品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上的型号须与所投产品铭牌型号一致);(提供CCC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2.14投标产品需具有反渗透膜以外的2种物理杀菌系统,并提供相应证明(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扫描件),使得饮水更加安全;2.15投标产品具有一键排空功能;保障水质新鲜;2.16取水按键采用触摸式,出水方式可设定不同模式;2.17具有故障提示功能;2.18具有滤芯状态显示功能;2.19具有原水和纯水TDS显示功能;2.20具有出水温度显示功能;2.21防触电保护类别为I类;2.22投标产品可设置加热时间,加热温度;2.23具有UV灯工作监测功能;2.24防触电保护类别为 I 类;2.25具备远程控制设备开关机功能2.26具备大热水量,提供更多热水饮用;2.27具备IOT模块2.28设备集成电路采用灌胶工艺,使设备具备更强防水性能。2.29投标产品涉水零部件-水泵壳: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实验均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其总迁移量≤6mg/d㎡,高锰酸钾消耗量≤3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提供投标人或整机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检测报告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30投标产品涉水零部件-O形圈: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均符合GB 4806.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质及制品》标准,其总迁移量≤6mg/d㎡,高锰酸钾消耗量≤3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提供投标人或整机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检测报告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31投标产品涉水零部件-水路板: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实验均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其总迁移量≤6mg/d㎡,高锰酸钾消耗量≤3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提供投标人或整机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检测报告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32投标产品涉水零部件-滤瓶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实验均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其总迁移量≤6mg/d㎡,高锰酸钾消耗量≤3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提供投标人或整机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检测报告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33产品涉水零部件-水泵:连续运行测试、首次运行噪声测试、连续运行4000h噪声测试实验均符合检验检测与判定依据QB/T 4697-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纳滤净水机专用加压泵》;GB/T 4214.1-201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 通用要求》标准,在额定条件下连续运行4000h,无漏水、电机卡死现象,流量和压力性能参数不低于额定参数的80%,高锰酸钾消耗量≤3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提供投标人或整机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检测报告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四、商务需求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序号商务要求★(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1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在免费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2免费保修期2.1货物免费保修期 2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2.2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3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提供全套、完整的书面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说明书、操作手册、简单维修说明、图纸等。4安装调试无条件提供为完成本项目而需要的线材和配件,包括但不限于PPR管、排水管、电气套管、电源电线、PE管、打孔、漏电保护器等。布线(管道)、安装必须安全规范,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1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1.1由设备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 1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维修到位,并在48小时内消除故障(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备用机。在境内有相对应的零配件保税库,于中标后出具证明文件。(三)其他商务要求1必备条款1.1履约时间和地点:投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位置。1.2付款期限和方式:按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1.3验收条件: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b、货物符合满足采购文件及合同的技术要求,性能满足要求。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e、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1.4违约责任: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2运输、安装条件2.1 投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天内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3培训3.1投标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采购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及指导,直至其完全掌握设备的基本故障处理技术。3.2 现场培训: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4知识产权4.1采购人购买产品后,有权对该产品与其他设备进行配套、整合或适当改进,而免受侵犯专利权的起诉。5其他5.1 投标供应商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五、付款方式按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六、样品(一)一般性规定和要求1、投标样品上需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样品编号、样品名称”等信息,但不得显示指向任何投标供应商的信息、生产厂家的商标,或者其他的标记标识。需要安装的投标样品需为安装完整的成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安装。2、样品递交签到:投标供应商授权人需在本项目开标当日14:00-14:30(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午时适用),提供样品放置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样品放置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样品清单(加盖公章),按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样品递交签到。特别注意事项:(1)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不予签到;(2)签到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样品不予接收。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投标样品接收。投标样品接收需进行身份核对、样品核对、登记确认、顺序编号。(1)身份核对。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核对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提供的“样品放置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不得接收投标样品。(2)样品核对。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投标样品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清单》(盖公章)进行一一核对。有不一致的或损坏情况的,将要求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在《样品清单》上注明。(3)登记确认。在完成身份核对及样品核对后,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在《样品接收登记表》上登记确认。(4)顺序编号。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按投标样品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4、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投标样品摆样,指引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样品搬运到指定地点摆放、拆除包装,按要求摆放整齐。完成样品摆样后,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应及时离场,不得在摆样现场滞留。5、样品的退回:(1)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回手续。(2)中标的供应商投标样品,要求采购人代表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领取手续。投标样品移交时,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再次核对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采购人代表身份、核对《样品清单》,签字确认后并取走样品。6、未能及时退回的样品的处理:(1)未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项目结果公告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内取回投标样品的,视为放弃取回,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定期清理。(2)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内领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样品的,视同采购人主动放弃取回,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定期清理。(二)样品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备注1四龙头反渗透净饮一体机1台宽 1500mm(±10mm)*高 1390mm(±10mm)*深510mm(±10mm)2两龙头反渗透净饮一体机1台宽500mm(±10mm)*高1650mm(±10mm)*深500mm(±10mm)备注:投标样品将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三)附件:样品放置授权委托书样品放置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参与(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此处填写项目编号)样品放置工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参与项目样品放置,样品放置的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此处填写投标人名称)公司(加盖投标人公章)XX年XX月XX日七、投标报价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2、投标人应根据其成本自行决定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如设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5、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6、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八、政策导向1、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2、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1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1280%+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1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1of1+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我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4)投标人情况介绍(5)技术规格偏离情况(6)商务条款偏离表(7)有效业绩(8)知识产权情况(9)投标人或制造商资质情况(10)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4)质量保障措施和安全施工等保障措施(5)售后服务方案(6)样品(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不公开内容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函致: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8.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1.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2.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13.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三、分项报价清单(自行填写)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品 牌原产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报价123456789101112...注:1.如所投货物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品牌、型号的货物,可以在“规格/品牌/型号”一栏仅填写规格信息而不填写品牌、型号等信息(品牌、型号信息用“定制”描述即可);此类填写错误(所投货物为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但供应商却错误填报了品牌、型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在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一项此类填写错误将按照一项招标技术要求负偏离作处理。2.“原产地”是指该货物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3.所投货物均应填写制造商名称。4.以上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5.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6.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核心产品的品牌情况我公司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备注:招标文件未列明核心产品的,无需填写该项。(2)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四、投标人情况介绍(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中标服务费承诺函中标服务费承诺函致: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贵司代理的(项目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接受该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并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规定)。中标后若我单位未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由于被质疑、投诉而导致中标结果改变,我方将放弃对已缴纳的中标服务费追还的一切权利。特此承诺。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格式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企业名称:日期:(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向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5、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标红加下划线部分内容: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单位,而是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在“采购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标公告处查看);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货物(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三、货物清单”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货物(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货物;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中填写对应的行业类别;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6、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7、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公示。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本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五、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技术要求投标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含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一、扩声系统123备注:填写说明:1、“技术要求”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具体技术要求”的内容,如与本表有矛盾之处,以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具体技术要求”的内容为准。2、“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并应对照招标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响应;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4、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证明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5、证明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的提供要求:A、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B、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注:未达到以上提供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集中采购机构报市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企业名称:日期:6、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目录招标商务需求投标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123(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12(三)其他商务要求12345备注:填写说明:1、“招标商务条款”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需求”的内容,如与本表有矛盾之处,以第二章“商务需求”的内容为准。2、若响应情况优于招标要求,应作详细说明。“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没有达到要求的填“负偏离”,达到要求的填“无偏离”,优于要求的填“正偏离”。偏离情况特别是标记“★”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将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3、交货期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文件响应为“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4、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交货期”必须与本表填写的“交货期”一致。如填写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填写的“交货期”为准。企业名称:日期:7、有效业绩8、知识产权情况9、投标人或制造商资质情况10、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根据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4、质量保障措施和安全施工等保障措施(根据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5、售后服务方案(根据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6、样品(根据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一、合同条款(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采购人: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投标结果,XXXX单位为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本合同总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3、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第五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第六条保修及其他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另行协商。第七条货款支付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采购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乙方的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 至履约情况评价总体评价□ 优 □ 良 □ 中 □ 差分项评价质量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价格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服务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时间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环境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其他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具体情况说明采购人意见(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人向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1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指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http://zfcg.szggzy.com/。5.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8.政策导向8.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8.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8.3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9.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9.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9.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9.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9.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9.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9.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9.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10.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11.踏勘现场11.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11.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11.3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11.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2.标前会议12.1如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12.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12.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第2章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3.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13.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4.招标文件的澄清14.1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4.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14.3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5.招标文件的修改15.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5.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5.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5.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第3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6.1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6.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18.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9.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20.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2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20.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20.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0.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2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20.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20.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20.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20.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20.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21.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2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21.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22.投标有效期22.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天数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2.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22.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23.关于投标保证金23.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4.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4.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24.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5.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5.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5.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5.2.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25.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25.2.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5.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25.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25.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5.2.8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5.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5.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5.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5.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第4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6.投标文件的保密26.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文件(D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I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输入框口X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26.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27.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27.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27.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7.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7.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8.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29.1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3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30.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30.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30.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30.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第5章开标31.开标31.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31.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第6章评审要求32.评审委员会组成32.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行为规范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以上的单数,重大项目人数为七人(含)以上的单数。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因行业或者技能等特殊要求,专家库中没有符合条件的可选专家,采购人可以自行推荐具有项目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按照内控程序自定评审专家。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对评审专家及其评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评定分离项目评审委员会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32.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2.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32.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32.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3.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3.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3.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3.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4.独立评审34.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7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5.投标文件初审35.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5.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5.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5.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签原则:在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评标委员会作为抽签小组进行随机抽签确定排序。(1)编号。抽签小组按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确定抽签编号,如A公司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最早,则抽签编号为1,以此类推。(2)抽签。按抽签编号的数量在摇号机放入相应数量及对应编号的号码球,抽签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号码球,按抽出号码球的顺序,确定号码球对应的供应商排序。(3)确认结果。全体抽签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抽签结果。)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5.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签原则:在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评标委员会作为抽签小组进行随机抽签确定排序。(1)编号。抽签小组按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确定抽签编号,如A公司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最早,则抽签编号为1,以此类推。(2)抽签。按抽签编号的数量在摇号机放入相应数量及对应编号的号码球,抽签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号码球,按抽出号码球的顺序,确定号码球对应的供应商排序。(3)确认结果。全体抽签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抽签结果。)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5.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5.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5.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5.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5.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5.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5.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5.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5.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5.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5.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5.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5.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5.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6.澄清有关问题36.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6.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6.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7.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7.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8.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9.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39.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40.评审方法40.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40.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40.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40.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40.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40.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0.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0.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0.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0.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40.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40.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0.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8章定标及公示41.定标方法41.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41.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41.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签原则:在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评标委员会作为抽签小组进行随机抽签确定排序。(1)编号。抽签小组按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确定抽签编号,如A公司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最早,则抽签编号为1,以此类推。(2)抽签。按抽签编号的数量在摇号机放入相应数量及对应编号的号码球,抽签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号码球,按抽出号码球的顺序,确定号码球对应的供应商排序。(3)确认结果。全体抽签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抽签结果。)41.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签原则:在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评标委员会作为抽签小组进行随机抽签确定排序。(1)编号。抽签小组按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确定抽签编号,如A公司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最早,则抽签编号为1,以此类推。(2)抽签。按抽签编号的数量在摇号机放入相应数量及对应编号的号码球,抽签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号码球,按抽出号码球的顺序,确定号码球对应的供应商排序。(3)确认结果。全体抽签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抽签结果。)41.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41.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41.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41.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41.2.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41.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42.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3.中标公告43.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3.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4.中标通知书44.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可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4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4.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第9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5.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5.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5.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5.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5.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5.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10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6.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4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8.合同的签订48.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8.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8.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9.履约担保49.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9.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50.合同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51.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52.项目验收52.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53.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4.供应商违法责任54.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54.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11章质疑处理55.质疑提出与答复55.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5.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5.3质疑条件55.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5.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5.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5.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5.5收文地点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交界处七星商业广场B2102,质疑咨询电话:0755-29828255。55.6收文办理程序55.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5.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5.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5.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59.质疑后续处理59.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9.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水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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