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2024)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软件运维服务
1
为确保PACS、超声系统正常运行及功能改造优化以适应业务开展,达到故障快速定位并解决、信息安全可控、不断优化运行效率和性能,保障满足医学影像及政策要求,提高效率和质量,保证目标系统7×24正常工作。
120000.00
本预算为单年预算,详细的技术需求以磋商文件为准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2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文件下载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j_xb_200201@163.com,未按要求或超过上述时间发送电子邮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参与采购活动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951-823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王瑾、王瑶、苏永刚 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951-823666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行政区域
银川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16: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预算金额
¥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51-8236660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 0951-8236660

代理机构名称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瑾、王瑶、苏永刚 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

附件: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定稿.pdf

附件2
附件-文件下载登记表.docx

自治区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盖章)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2.资金来源3.响应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7.其他事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9.响应文件的组成10.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2.磋商报价13.磋商保证金14.响应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制作(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响应截止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磋商评审19.成立磋商小组20.磋商代表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2.磋商23.最后报价24.符合性审查25.其他响应无效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保密要求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六)确定成交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9.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30.发出成交通知书(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1.签订合同32.履约保证金33.履约验收34.招标代理费3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八)质疑和投诉36.质疑37.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三、评审因素和指标四、编写评审报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二、响应一览表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五、资格证明文件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第一章磋商邀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0元/年最高限价:120000.00/年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软件运维服务1为确保PACS、超声系统正常运行及功能改造优化以适应业务开展,达到故障快速定位并解决、信息安全可控、不断优化运行效率和性能,保障满足医学影像及政策要求,提高效率和质量,保证目标系统7×24正常工作。120000.00本预算为单年预算,详细的技术需求以磋商文件为准数量合计: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120000.00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磋商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6-21至2024-6-2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7-309:00(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五、开启:时间:2024-7-309:00(北京时间)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文件下载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j_xb_200201@163.com,未按要求或超过上述时间发送电子邮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参与采购活动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联系方式:0951-82366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951-8236660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瑾、王瑶、苏永刚电话: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6-2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联系人:杨老师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电话:0951-82366603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项目负责人:王瑾、王瑶、苏永刚电话: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邮箱:zhj_xb_200201@163.com41.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于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使用正本的复印件)要求如下,如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按无效处理,将不再参加项目详细评审。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以代理机构在磋商现场的查询记录为准,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两个小时内)。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序号内容6务业;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9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0元/年;最高限价:120000.00元/年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磋商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但参与采购活动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磋商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保函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现场,并将保函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或长于响应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13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响应文件(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09: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序号内容14开标厅)。15磋商时间:2024年7月3日09:00磋商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16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名17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8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9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本项目执行服务采购类收费标准。收取形式:支票、汇票、银行转账、电汇收取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20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递交纸质质疑函一次性提出质疑。2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投标。2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肆份副本响应文件,磋商现场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存储)单独密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磋商。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参加磋商总金额的比例。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书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书致: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称或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你们组织的采购活动,并进行响应。我们仔细研究了磋商文件,我们认为我们有能力也完全同意承担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供应商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如经评审并最终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承诺人(成交供应商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字):年月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供应商无须填写(二)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响应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供应商对本项目响应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响应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响应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供应商应谨慎在响应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响应)的条款。备注:请各供应商完整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zhj_xb_200201@163.com)。下载日期:年月日文件下载登记表附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拟投标段(未分标段可不填写)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 箱备 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ACS系统、超声系统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