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招标公告(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对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已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完整如下: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
(2)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证明;
(4)相应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请在投标文件目录中标明具体页码;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SCC/B24134-FW(2024)0071-0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包件,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部分或全部标包进行响应。本项目限制响应人中标个数为1个。
第一标包:大众、别克、荣威、大通等品牌小型客车维修保养;预算金额:60万元/年。
第二标包:奔驰、丰田、福特等进口品牌车辆以及宇通、依维柯等品牌客货车维修保养;预算金额:30万元/年。
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分年度签订合同,中标后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年度合同到期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按照履约验收方案进行测评,测评通过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中标人年度测评满意度未通过,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4、服务地址: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6月30日止。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7、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8、电话:021-28955399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应于2024-06-21 17:00:00至2024-06-28 17:00:00注册并登录https://www.sh-yuanzhu.com/,上传如下文件扫描件,审核无误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所需审核资料如下: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含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3)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在提交报名资料前一周内);4)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证明材料;5)供应商提问时间:2024年07月01日上午11点前接受提问。
2、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获得招标文件及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3)本项目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4-07-12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参加开标会议资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2)本项目需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备注响应标包号):
第一标包: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第二标包:人民币陆仟元整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99号
地址
愚园路1203弄45号(近宣化路)

邮编
200050
邮编
200050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陈文杰、陆海荣

电话
021-28955399
电话
18616763160、62103825-80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