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 PE给水管材招标公告(静乐县水利局2024)
静乐县2024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静乐县2024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262024ACS00057项目名称:静乐县2024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88232.8元。最高限价:588232.8元。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包,采购内容为静乐县2024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采购,主要包括PE给水管材,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响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日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静乐县水利局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鹅城镇正源街26号联系电话:0350-78220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周甫辰联系电话:0351-2737700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05号滨河时代广场14层邮 箱:sxmc2018@126.com 附件信息:
2024年静乐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工程材料采购磋商文件.docx110.7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静乐县2024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编号:1409262024ACS00057采购人:静乐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3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9第六部分合同草案(合同样本供参考)30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静乐县2024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采购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静乐县2024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262024ACS00057项目名称:静乐县2024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88232.8元。最高限价:588232.8元。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包,采购内容为静乐县2024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采购,主要包括PE给水管材,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响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日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静乐县水利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鹅城镇正源街26号联系电话:0350-78220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甫辰联系电话:0351-2737700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05号滨河时代广场14层邮箱:sxmc2018@126.com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4、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磋商:是5、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2响应文件(纸质)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3磋商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30分4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供应商信用信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信用信息记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后存档;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磋商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磋商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磋商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 (见“磋商文件格式”);*5.商务技术偏离表(见“磋商文件格式”);*6.磋商保证金: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8.技术方案(格式自拟);9.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10.其他资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6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5800元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号:6811 0078 8018 0000 0359行号:310161000101接 收 人: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大街支行用 途/备 注: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简写交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全额返还7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2)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9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11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12结果公告公告媒体: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13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静乐县水利局”。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且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指如货物/服务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等以及本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6磋商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草案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货物供应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资格满足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及现场踏勘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现场踏勘见供应商前附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草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份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为A3版面时可单独装订成册),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8.4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5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包装、交验、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要按报价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3)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4)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报价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5)报价过低的情况为防止供应商恶意竞标,报价过低的情况是指供应商报价低于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参数要求且无法保证质量的成本价。对于报价过低的情况磋商小组将不予以评审,拒绝其报价。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磋商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12.1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文件上传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指定位置。13.磋商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方式上传加密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4.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4.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五、磋商开启仪式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5.2供应商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5.3开启时由签到供应商派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并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解密。15.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的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进行记录,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其报价进行CA签章确认。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6.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布前应当保密。16.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6.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6.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6.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7.初步审核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C、报价有效期不足的;D、报价货物/服务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服务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18.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评标过程保密21.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七、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作解释。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成交服务费25.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5.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29.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31.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1.2、有关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问题1)如本项目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必须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有效期内)内的产品。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期内),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供应商如实填写《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品目清单内容为准,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予以公布,敬请供应商及时查阅。31.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31.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1.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工业(制造业)。监狱企业参加磋商响应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如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报价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1.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项目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将报价、能力及信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技术指标等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评标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5、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磋商小组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7、汇总计分时,取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二、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特定资质无/8基本资质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信用信息记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后存档;三、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1.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商务资信磋商函3.1磋商函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磋商函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报价报价一览表4.1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商务技术偏离表5.1偏离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5.2偏离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6商务资信磋商保证金6.1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6.2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否则,响应无效。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时补正。四、评标细则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范围一、商务部分15分供应商合同执行能力(业绩)1.以提供的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同类型供货合同为准,要求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近三年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5分,最高得15分。15分二、技术部分55分1、供货方案总体评价根据项目具体内容编制实施方案,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及流程,整体方案是否全面、细致、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进行评价。A、方案合理,措施具体且针对性强,部署科学且全面得15分;B、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具体、针对性一般,部署科学且全面得13分;C、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及部署基本合理但也存在部分问题得10分;D、方案、措施、部署存在明显问题得8分;E、方案措施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得0分。152、质量保证措施(10分)A、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得10分;B、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较科学、较合理得7分;C、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较差,难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4分。D、没有不得分103、交货进度的安排(10分)A、交货进度安排具体、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完善、科学,得10分;B、交货进度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较完善,得7分;C、交货进度安排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得4分。D、没有不得分104、服务承诺(10分)报价人的服务质量承诺、工作时限承诺、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的承诺、以及后续服务措施是否有力、后续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评价。A、有详细的组织、配合、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相关承诺得10分。B、有相对详细的组织、配合、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相关承诺得7分C、承诺不完整、不详细得4分D、没有不得分105、运输保障方案(10分)A、运输方案完善、合理、可行得10分B、运输方案相对合理、可行得7分C、运输方案较差得4分D、没有不得分10三、报价部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一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注: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型企业(或视同)给予规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0分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有关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问题1)如本项目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必须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有效期内)内的产品。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期内),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供应商如实填写《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品目清单内容为准,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予以公布,敬请供应商及时查阅。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工业(制造业)。监狱企业参加磋商响应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如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报价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采购金额:588232.8元;4、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和技术要求执行。二、服务要求1、所有货物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2、发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3、需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三、货物技术参数序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m)备注1PE给水管PE25*2.3*1.6Mpa80002PE给水管PE32*3.0*1.6Mpa80003PE给水管PE40*3.7*1.6Mpa70004PE给水管PE50*4.6*1.6Mpa120005PE给水管PE63*5.8*1.6Mpa15000四、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部分合同草案(合同样本供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Y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合同资金支付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四、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的履行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供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供方责任,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月后个工作日内需方无息退还。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六、交货1、交货期限:2、交货地点:七、交验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4、需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八、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十、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扣除履约保证金。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绐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滞纳金。十一、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需方(章):供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四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声明函7.特定资格要求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磋商函4.报价一览表5.商务技术偏离表6.磋商保证金7.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8.技术方案(格式自拟);9.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10.其他资料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磋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开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特定资格要求(无)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采购人名称:到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次项目在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统一查询,并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我方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3.磋商函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E-mail: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或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交货期总报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23...注: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无偏差,在第一行“偏离情况”列,填写“无偏差”即可。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7.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采购人电话备注1...备注: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8.技术方案(格式自拟)9.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10.其他资料11.相关附件(如有)(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3)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材料 PE给水管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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