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防装备 指挥方舱车 抢险救援车 冷藏车招标公告(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项目(第二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项目(第二批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2-2401HW3L0761
项目名称: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项目(第二批次)
预算金额:395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单价 (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 (万元)
预算 总价 (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 (万元)
每包预算总价 (万元)
每包最高限价总价 (万元)
6
指挥方舱车
1
辆
380.000
325.000
380.000
325.0000
380.000
325.0000
7
指挥通信车A
2
辆
350.000
320.000
700.000
640.0000
700.000
640.0000
8
指挥通信车B
1
辆
350.000
320.000
350.000
320.0000
350.000
320.0000
9
抢险救援车
4
辆
100.000
100.000
400.000
400.0000
400.000
400.0000
10
抢险救援车
4
辆
100.000
100.000
400.000
400.0000
400.000
400.0000
11
物资运输车A
1
辆
53.800
53.800
53.800
53.8000
53.800
53.8000
12
冷藏车
1
辆
100.000
90.000
100.000
90.0000
100.000
90.0000
13
物资运输车B
3
辆
160.000
155.000
480.000
465.0000
480.000
465.0000
14
物资运输车C
4
辆
145.000
145.000
580.000
580.0000
580.000
580.0000
15
汽车起重机(吊车)
1
辆
132.000
132.000
132.000
132.0000
132.000
132.0000
16
小型宿营车
2
辆
120.000
110.000
240.000
220.0000
380.000
350.0000
●大型宿营车
1
辆
140.000
130.000
140.000
130.0000
注:本项目中标注“●”为核心产品。
2.范围包括:车辆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投标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4.交货地点: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5.具体技术参数详情见“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交货,(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交货,供货方提前书面说明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交货日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一套: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基本信息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方式二:网上邮箱获取
1.报送邮箱:sx4936991@126.com
2.上传内容:
(1)邮件主题填写:项目编号、包号和公司全称(例如: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全称)。
(2)添加附件上传:
a.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b.投标人基本信息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3.上传要求:将上传的资料原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4.上传格式:必须为pdf格式,勿压缩提供。
备注:
(1)邮件发送时间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报送时间范围内报送,否则,将不予受理。获取文件的时间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错过时间按“无效”邮件处理。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3)未按上述方式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如同一邮箱发送不同投标人的获取材料,该邮箱发送的所有投标人的获取材料均无效。
(三)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
账 号:1479515273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9号
联系方式:白先生 0351-313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 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联系方式:刘鹏、武伟、高琦鹏、黄佳0351-7882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武伟、高琦鹏、黄佳
电 话: 0351-788299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项目(第二批次)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
采购单位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15: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8: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预算金额
¥3955.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鹏、武伟、高琦鹏、黄佳
项目联系电话
0351-7882993
采购单位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白先生 0351-3135119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 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鹏、武伟、高琦鹏、黄佳0351-7882993
附件:
附件1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2
商务、技术要求.pdf
获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承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固定电话注:1.投标人参与多个包的投标,须在上表中标明。2.《获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后附汇款凭证。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注:以下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按投标无效处理。一、设备发运1.交货承诺1.1交货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交货,(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交货,供货方提前书面说明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交货日期)1.2交货地点:合同约定。1.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证按期交货的承诺和措施。2.设备发运时间及要求2.1中标人负责将设备运抵货物需求表所指定地点,一切运输事项由中标人负责。2.2中标人须在发货前24小时通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接收。中标人要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二、售后服务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培训、本地化服务措施、质保期、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故障响应及解决时间、定期巡检、经费保障、优惠条件等。2.售后服务要求:2.1质保期:上装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五年(包15除外)(底盘、具体配件质保期按照原厂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服务。上述所有产品质保期的起算时点均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2修复时间:质保期内即时响应(包括电话响应);质保期内7*24电话即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三、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四、货款支付采购合同签订后,凭供应商等额有效收据,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交付后,凭供应商等额有效收据,支付合同金额的40%;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凭供应商合同全额发票,支付至审计后总金额的100%。五、其他要求1.投标货物参数如有国家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2.投标人需在交货前自行登录装备基础信息采集子系统,按照系统内各类交货装备信息维护要求及赋码标准,录入相关装备信息,生成装备的专属二维码和RFID码;交货时须将生成的二维码标签和RFID码标签制作成永久性标签固定安装在每台(套)装备上,实现单台(套)装备的扫码登记功能。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所投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在批次首页和所投车辆所在页的复印件,标明所投车辆位置;如未取得所投车辆公告的,须承诺交货时提供该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六、验收内容详见附件,附件内容须全部进行承诺响应。附件: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装备验收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采购工作中的验收环节,确保装备采购质量,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灭火救援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消防救援队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消防救援队伍消防装备器材采购管理监督八项措施》等要求,结合我省消防救援队伍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灭火救援装备(以下简称装备),是指消防救援队伍用于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等任务的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消防飞行器、消防员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通信器材、药剂及其它专用装备与附属设施、设备。第三条装备验收是指采购人依据采购档案(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封样样品、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等,下同)对交付的装备数量、规格型号、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质量性能等进行检验、核实和评估,以确认其提供的装备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第四条装备验收工作应当遵循“集采集验、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切实维护保障队伍合法权益。第五条集采装备验收工作在总队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由总队后勤装备处牵头,会同作战训练处、信息通信处、采购办、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及相关部门和各需求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自采装备验收工作由各支队参考本规程自行组织实施。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装备采购项目(品类),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第六条装备验收组(第三方机构除外)由战训、信通、装备管理干部、执勤消防站指战员、装备质检员、装备维护员(特种消防车驾驶员)或相关专家等5人以上单数(含5人,至少有1名装备质检员,可按照项目规模酌情增加人数和比例)组成,宜有熟悉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的人员参加,可结合验收品目分成多个小组。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以及政府采购回避制度规定的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组组成人员参与验收。第七条职责分工(一)装备验收工作组职责1.拟定装备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前业务培训;2.组织督促验收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验收工作;3.监督供应厂商履约进度,及时按照节点开展验收工作;4.督促供应商做好灭火救援装备接装培训;5.填报汇总验收资料,反馈验收情况;6.后勤装备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装备验收组成员职责1.根据采购档案结合实战需求,与各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共同对灭火救援车辆技术方案(样车)的主要部件、乘员室空间、器材厢设置以及灭火救援装备及其它装备物资样品的外观、结构组成、功能设置等提出优化或整改建议;2.根据采购合同,对车辆整车型号、底盘规格及泵炮、吊臂、绞盘等核心部件进行核对,对车辆检测报告、工信部公告、中文技术档案、中文操作说明、培训视频等技术资料进行核对,对随车器材、维修配件的数量、规格、质保期等进行核对;3.根据采购合同,对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及其它装备物资的品牌、型号、产地、数量、质保期、技术资料及相关配件等进行核对;4.与各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共同对灭火救援装备的主要性能、功能进行实装测试;5.涉及信通类装备由后勤装备处牵头,信息通信处及相关单位具体组织验收,方法步骤按照本规程执行;6.各组长为本验收组第一责任人。(三)采购办职责:1.负责提供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等验收所需采购档案、资料;2.配合做好灭火救援装备验收工作;3.采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四)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人员职责:1.负责封存保管防护装备和其它灭火救援器材物资样品;2.负责接收、清点、保管、核对新购灭火救援装备,每周五向后勤装备处反馈一次集采装备到货情况;3.负责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对新购含有水力系统消防车辆开展水力性能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及时反馈装备验收组;4.按照验收工作组通知,及时发放验收合格装备,填报确认验收单据;5.支队主官为第一责任人。(五)需求单位职责:1.按照验收方案,调派战训、信通、装备管理干部,执勤消防站指战员,装备质量检验员,装备维护员(特种消防车驾驶员)等人员参加验收工作;2.根据一线灭火救援任务需求,对新购灭火救援装备提出合理的整(修)改意见和建议;3.合理安排人员参加消防车水力性能测试和灭火救援装备接装培训,及时完成验收合格装备的货款支付;4.各支队主官为第一责任人。(六)供应商职责中标供应商应当严格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装备验收工作,提供与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技术说明、测试演示或场景应用情况分析等工作。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第二章验收程序第八条验收工作按照验收准备、预备会、现场验收、结论评审、结果反馈等程序进行。一、验收准备根据采购项目节点要求或供应厂商验收申请,由后勤装备处从相关人才库中随机抽取验收人员,制定相应的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人员抽调等内容,并报分管后勤的副总队长审批。二、预备会验收工作方案批准后,由后勤装备处负责人组织召开预备会,对验收组人员进行分组,推选验收小组组长,明确责任分工、验收方式方法、验收装备数量或种类。三、实施验收验收组按照验收方案和各自责任分工,对中标装备的技术方案或样品、生产过程、到货实物等进行复核、监督、查验和测试,验收过程全程录像。验收实行“单项内容初验、复验,组长核验”工作机制,初验、复验人员分别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四、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结束后,由各验收组组长组织结论评审。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分别发表验收意见,共同依据验收情况对装备整体性能进行综合判定,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形成验收意见报告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在案。验收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验收合格后提交审计部门开展结算审计,坚持集中、批量原则实施。经总队审计部门审计后的项目支队不再复审。五、结果反馈验收结论由验收工作组组长按照验收批次或时间节点汇总后,及时向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并反馈供应厂商,同时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及验收结论履行相关责任、义务。一个项目(批次)装备验收工作(含整改重新验收)完结后,验收工作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在采购单位办公会上(适时)通报。第三章验收方式及内容第九条为实现对灭火救援装备的全链条、全流程的质量管控,装备验收工作将贯穿装备生产的始终,对中标装备采取技术方案或样品会审验收、生产过程检查或驻厂验收、到货实物验收等三种验收方式。(一)技术方案会审或样品验收。主要对中标车辆(船艇、飞行器、机器人)的技术方案或样车和防护装备及其它灭火救援器材物资的样品及验证材料的真伪进行复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完成,会审或验收意见书面报告装备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为签订合同提供参考意见。《新购消防装备(车辆)技术确认备忘录》由中标厂商、后勤装备部门和需求单位(部门)各自留存,总队集采的防护装备和其它灭火救援器材样品由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封存,一并作为到货实物验收的重要依据和验收档案的组成部分。(二)生产过程检查或驻厂验收。批量采购的装备可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过程检查、驻厂验收(出厂检验)。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检查中发现有合同未明确项目,需要进行技术确认时,由驻厂验收组协商厂家予以解决,并形成《新购消防装备(车辆)驻厂验收备忘录》,由中标厂商、后勤装备部门和需求单位(部门)各自留存,作为到货验实物收的重要依据和验收档案的组成部分。(三)到货实物验收。由验收工作组根据中标厂商申请,结合装备到货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应急采购装备,即到即验。特殊情况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到货验收采用一致性查验和装备质量性能测试的验收方法。防护装备和其它灭火救援器材可进行抽样送检,由国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可作为该送检装备的验收结论。有封存样品的防护装备和其它灭火救援器材,验收组还须将交付装备与封存样品进行核对,交付装备质量应不低于封存样品。第十条一致性查验。验收组对照合同、补充协议和封样样品等,按照验收方案对装备供应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证明材料原件等资料进行查验,重点核查装备数量、规格型号、外观、主要零(部)件、附件、配件、资料、各类总成的品牌、型号等是否与合同(样品)一致。车辆一致性查验时,须对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进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牌证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查询结果与合格证内容一致,方可进行后续查验。第十一条装备质量性能测试。验收组采用必要的检测设施(备)、用具或依托专门的检测机构,对照合同、补充协议和封样样品等,按照验收方案进行装备性能测试。含有水力系统消防车辆须在水力性能测试合格后进行质量性能测试。第十二条严格随装资料查验,各类装备必须配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装备必须配有原文说明书及与相对应的中文说明书,性能复杂、操作难度较大的装备还应有音视频资料。交付车辆按照《消防救援车辆牌证核发与管理暂行规定》提供牌证申领资料。第十三条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完全符合,但经验收小组确认,供应商所提供装备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采购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以及合同金额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验收通过。第十四条新购装备信息要及时按照时间节点录入装备管理系统和装备采购信息网。新购车辆还应当及时申领应急救援专用牌证。第十五条质量保证期。灭火救援装备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报告双方签字确认之日算起。第四章验收不合格情况的处理第十六条装备一致性查验、质量性能验收不合格或经验收组综合评审需进行整改的,验收组填写《消防装备验收整改意见书》,由供应商签字确认,经分管后勤的副总队长批准后,通知供应厂商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另行协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验收组重新组织验收;整改一次后仍验收不合格的,由后勤装备处提请装备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有封存样品的不予退还。第十七条供应厂商交付装备应当为全新的合格产品。如交付或掺杂修复、变造、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并建议将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厂家、供应商列入山西省消防救援队伍采购“黑名单”,涉及违法的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第五章售后服务管理第十八条售后服务管理是对合同约定在装备后续使用过程中提供配套服务进行的检验,也是装备全寿命管理和合同履约的重要环节。供应厂商的质量承诺、售后响应、培训、巡检(回访)以及建立联勤联动机制等落实情况,由总队、支队装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由后勤装备处提请总队装备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将该供应厂商列入山西省消防救援队伍采购“黑名单”。第十九条供应厂商在装备交付时需对指战员进行接装培训,确保参训指战员学懂弄通并熟练操作。各单位推荐参加培训的人员,工作岗位应相对固定,杜绝“训而不用、训后换岗”现象的发生。组织接装培训的供应厂商,须在实物验收合格30天内将培训方案、参训人员签到表、结业考核成绩单或结业证书以及培训影像资料等移交至后勤装备处存档备查,未按期移交,视为未组织培训。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装备验收人员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在验收过程中如出现“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违反廉洁规定的,取消其验收资格,并报请本级纪检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装备验收人员对履约验收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完成后,验收档案归入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与采购项目档案一致。第二十三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装备验收工作规程》即行废止,由总队后勤装备处负责解释。技术要求特别说明:1.标注“★”的为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标注“▲”的为重要技术要求,未标注“★”和“▲”的为一般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分。2.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对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投标文件中同一产品出现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按照如下优先级处理: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偏离表>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4.下列参数中标明“★”是指:“★”仅针对“______”中内容。(如有)。包16:小型宿营车、大型宿营车小型宿营车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整车综合要求1.1外廓尺寸:长≤11000mm,宽≤2550mm,高≤4000mm;1.2满载总质量:≥15000kg;1.3乘员人数:≥2人;1.4最高车速:≥95km/h;1.5车身颜色和漆料:消防车车身的颜色应符合GB/T3181-2008中规定的R03大红色;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缺漆等缺陷,车顶和车身涂装的工艺、颜色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增加饰条、饰带、饰物;1.6外观标识: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号)要求涂装,车辆前后有预留牌照架(符合现行应急车牌尺寸,采用金属构件固定后结实耐用);2.底盘要求2.1底盘:通用二类底盘;2.1.1燃料种类:柴油;2.1.2驱动型式:≥4×2;★2.1.3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2.1.4发动机:铸铁柴油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250kW;2.1.5变速器:手动或自动变速;▲2.2制动方式:前轮盘式制动器、ABS防抱死制动系统或EBS电控制动系统,选装液力缓速器;2.3配有寒区包适合寒冷地区使用(发动机低温预热启动,油箱管路加热);2.4驾驶室▲2.4.1驾驶室:原厂双门高顶驾驶室带卧铺,全钢保险杠,分体式大灯;2.4.2驾驶室可电动翻转,带线控功能,密闭良好;2.4.3设置行进途中器材箱门开启、车门开启声光报警装置;2.4.4车内设置冷暖空调,收音机带USB接口;▲2.4.5配备360°行车记录仪(内存≥128G)、倒车雷达、胎压监测系统、警灯警报控制器,预留220V逆变电源插口2个,USB插口4个;配备370MHz数字车载台(支持PDT数字集群并需接入山西省370MHz无线通信核心网);2.4.6驾驶室配备电动升降玻璃;2.4.7驾驶室内扶手要求: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表面防滑处理,高度≥500mm,驾驶室内或外侧应设置上下车扶手,便于乘员抓握;2.4.8驾驶室踏板要求:驾驶室的上下车踏板间距≤270mm,除驾驶员侧外,其他供乘员上下车踏板长度≥200mm、深度≥100mm,踏板间应有水平照度≥5Lux的照明灯,踏板脚踏面应有防滑措施,与地面最近一级的离地距离≤500mm;2.4.9驾乘室顶部安装红色长排警灯,功率≥1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随门启闭,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所有外置车灯、灯具均须加装防护罩;▲2.5轮胎:子午线真空钢丝轮胎(包括1个驱动轮同规格、同型号、同品牌备胎);2.6油箱:容积:≥300L,金属材质,加装滤网,油箱盖带锁;2.7底盘必须为车辆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当年及以后生产的底盘,交车时需提供底盘出厂合格证;3.上装3.1总体要求3.1.1厢体结构:厢体外部尺寸:长≥6000mm,宽≥2400mm,高≥2500mm(扩展闭合);长≥6000mm,宽≥3000mm,高≥2500mm(扩展展开);3.1.2厢体固定:厢体通过副车架与底盘车架连接;3.1.3厢体支撑:4个电动支腿支撑主体和2个辅助支腿支撑扩展厢,整车采用电动扩展机构,并配备应急装置,当扩展机构出现故障时,可手动实现扩展伸缩;3.1.4厢体结构特点:采用大板方舱结构,顶板侧板均一次成型;3.1.5厢体为单侧扩展结构;3.1.6厢体附件:车厢右侧设置手动抽拉平台、蹬车梯;遮阳棚、所有窗户均配备纱窗、天窗≥2个;3.2宿营区▲3.2.1休息区:宿营人数≥5人;▲3.2.2相关配置:每个床位(上铺侧防护栏为不锈钢材质,上下铺连接踏步或扶梯均做防滑处理,床铺展开后尺寸:长≥2000mm,宽≥800mm)均设有床头柜、床头阅读灯、小桌板、不锈钢折叠衣帽钩、储物柜、五孔开关插座,带USB充电口;并有茶水柜1个、饮水机1个、空气加湿器1个、车载冰箱(容量≥50L)1个、微波炉1个、电磁炉1个;4人休息区及单间休息区各设置1台≥1P的冷热两用空调,加装全热交换的新风系统和石墨烯地暖可实现宿营车温度控制;3.3会议区:设置电动沙发≥5个,沙发中间安装会议桌(长≥1600mm,宽≥600mm,高≥700mm),会议桌为木质结构,配置车载移动卫星电视天线,安装LED液晶电视≥55吋、卫星电视控制盒、功放机、五孔开关插座,带USB充电口,配备1台≥1.5P的冷热两用空调,可供小型会议、办公、商谈使用;3.4洗浴间:配置1套淋浴设施,供宿营人员盥洗淋浴使用;1个单人洗手台,带浴室镜、储物柜和水龙头,配备1套燃油水暖加热器(保证至少5人能轮流洗漱),可通过热交换器为洗漱用水加热;3.5卫生间:装置1个电动粉碎座便器,下方设置集污箱,具备防臭功能、方便污物收集、转储;卫生间内配备1台换气扇,用于室内外空气交换;3.6保障区:上装AC220V系统由外接市电提供电源,采用单相三线制;配备逆变器,在突然断电的情况下,设备不会立即断电,上装电瓶24V逆变为AC220V,满足短时间供电使用;配备电缆卷盘,可供上装AC220V使用;▲3.6.1发电机:裙厢位置设置车载可移动式静音柴油发电机,功率≥10kW,确保满载运行时间≥12h;发电功率≥全车用电设备功率之和的120%;发电机距车身7m处,在发电机工作状态下,不影响车内人员的休息与会议,发电机工作时排放尾气不得进入宿营空间;3.6.2清水系统:清水箱容积:≥500L,不锈钢材质,带有电加热功能;加水管路为不锈钢材质,加水口采用DN65型,清水管路采用PPR管,环保卫生耐高低温;清水箱和上下水管路缠绕伴热带,外面包覆保温棉,防止冬季结冰;3.6.3污水系统:灰水箱容积:≥200L,不锈钢材质;采用DN40排污管路,灰水箱和排污管路缠绕伴热带,外面包覆保温棉,防止冬季结冰;3.6.4液位管理系统:对清水箱和灰水箱进行液位监测和报警;3.6.5电源管理系统:交流直流用电参数的显示和报警;4.随车器材(配置不低于表内数量及规格型号)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单位1汽车底盘专用工具1套2工具箱53件套,含扳手、卷尺、尖嘴钳、套筒等1套3支腿垫木4块4地下消火拴扳手1把5干粉灭火器每具≥4kg;ABC干粉2具6便携应急照明灯2个7三角警示架1副8电路检测工具1套9车辆限位块4块10随车千斤顶1套11带接头轮胎充气管≥10m1根12备用保险套装1套13棕床垫与床铺尺寸、数量匹配≥5张14被褥含枕头、枕巾、床单、春秋被尺寸适应床铺大小,套数与床铺数匹配≥5套15收纳箱中型号≥5个16不锈钢垃圾桶容量≥8L4个17卷盘式电缆≥3×10mm²的橡套移动电缆(按照每盘为20m、30m、50m配置)3盘18市电转接线1套19可折叠手推车1个20车载式防雷装置系统1套21各备用滤芯1套22与原车同品牌型号备胎1个23防滑链1套24撬棍1个25反光背心2套▲4.1投标人需在交货前自行登录装备基础信息采集子系统,按照系统内各类交货装备信息维护要求及赋码标准,录入相关装备信息,生成装备的专属二维码和RFID码;交货时须将生成的二维码标签和RFID码标签制作成永久性标签固定安装在每台(套)装备上,实现单台(套)装备的扫码登记功能。4.2随车附件4.2.1随车文件(中文);4.2.2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3份);4.2.3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份);4.2.4底盘维修手册(1份);4.2.5底盘改装手册(1份);4.2.6底盘电气原理图(1份);4.2.7底盘零件目录图册(2份);4.2.8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份);4.2.9车辆整车合格证(1份);4.2.10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附零部件结构图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及地址),配操作演示示范光盘(3份、电子版1份);4.2.11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附管路系统、气动系统、电路配线图)(3份、电子版1份),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份);4.2.12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份);4.2.13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4.2.14跟踪服务卡(1份);4.3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大型宿营车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整车综合要求1.1外廓尺寸:长≤12000mm,宽≤2550mm,高≤4000mm;1.2满载总质量:≥18000kg;1.3乘员人数:≥2人;1.4最高车速:≥95km/h;1.5车身颜色和漆料:消防车车身的颜色应符合GB/T3181-2008中规定的R03大红色;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应有缺漆等缺陷,车顶和车身涂装的工艺、颜色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增加饰条、饰带、饰物;1.6外观标识: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号)要求涂装,车辆前后有预留牌照架(符合现行应急车牌尺寸,采用金属构件固定后结实耐用);2.底盘参数2.1底盘:通用二类底盘;2.1.1燃料种类:柴油;▲2.1.2驱动型式:4×2或6×4;★2.1.3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2.1.4发动机:铸铁柴油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250kW;2.1.5变速器:手动或自动变速;▲2.2制动方式:前轮盘式制动器、ABS防抱死制动系统或EBS电控制动系统,选装液力缓速器;2.3配有寒区包适合寒冷地区使用(发动机低温预热启动,油箱管路加热);2.4驾驶室▲2.4.1驾驶室:原厂双门高顶驾驶室带卧铺,全钢保险杠,分体式大灯;2.4.2驾驶室可电动翻转,带线控功能,密闭良好;2.4.3设置行进途中器材箱门开启、车门开启声光报警装置;2.4.4车内设置冷暖空调,收音机带USB接口;▲2.4.5配备360°行车记录仪(内存≥128G)、倒车雷达、胎压监测系统、警灯警报控制器,预留220V逆变电源插口2个,USB插口4个;配备370MHz数字车载台(支持PDT数字集群并需接入山西省370MHz无线通信核心网);2.4.6驾驶室配备电动升降玻璃;2.4.7驾驶室内扶手要求: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表面防滑处理,高度≥500mm,驾驶室内或外侧应设置上下车扶手,便于乘员抓握;2.4.8驾驶室踏板要求:驾驶室的上下车踏板间距≤270mm,除驾驶员侧外,其他供乘员上下车踏板长度≥200mm、深度≥100mm,踏板间应有水平照度≥5Lux的照明灯,踏板脚踏面应有防滑措施,与地面最近一级的离地距离≤500mm;2.4.9驾乘室顶部安装红色长排警灯,功率≥1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随门启闭,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所有外置车灯、灯具均须加装防护罩;▲2.5轮胎:子午线真空钢丝轮胎(包括1个驱动轮同规格、同型号、同品牌备胎);2.6油箱:容积:≥300L,金属材质,加装滤网,油箱盖带锁;2.7底盘必须为车辆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当年及以后生产的底盘,交车时需提供底盘出厂合格证;3.上装3.1总体要求▲3.1.1厢体结构:厢体外部尺寸:长≥9500mm,宽≥2500mm,高≥2500mm(扩展闭合);长≥9500mm,宽≥4500mm,高≥2500mm(扩展展开);▲3.1.2厢体固定:厢体通过副车架与底盘车架连接,底板结构为在副车架上铺设≥20mm环保型板材,上部铺设耐磨环保木地板;3.1.3厢体支撑:整车底盘使用液压支撑,整车下部四角各有一个液压支腿,扩展舱下部四角各有一个机械支腿,住宿时保证车辆的稳定,同时又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整车采用电动扩展机构,并配备应急装置,当扩展机构出现故障时,可手动实现扩展伸缩;3.1.4厢体结构特点:采用大板方舱结构,顶板侧板均一次成型;3.1.5厢体为双侧扩展结构,厢体主要由大厢体顶板、前板、后板、底板及扩展小舱侧板、前板、后板、顶板组成;3.1.6车厢前部安装上车门,车厢顶后部设置车载移动卫星电视天线,后部设置维修门,厢体两侧安装铝合金推拉窗(单侧安装≥3套),内侧安装遮光窗纱窗帘;顶部铺设防滑花纹铝板,顶部周边安装围栏,围栏左右两侧分别安装≥4套爆闪灯,设≥3套电动通风换气天窗,紧急情况下作为逃生通道;3.1.7车窗采用挡雨、防蚊、遮光、采光功能的多功能车窗(车窗外部加装防暴网),提高车厢内部的亮度,野外时提高室内通风效果。车厢门设置纱窗,防止夏季蚊虫进入车厢内,同时设置可拆除保温帘,夏季时拆除,冬季时安装在门口,防止冷空气进入车厢内部,车厢内设2套紫外线消毒灯;3.1.8在车门外侧设置外接冲洗装置,用于指战员上车前冲洗个人防护装备上的污渍,保证宿营环境干净整洁,上下车的梯子需防滑并带有扶手,保障人员上下车安全;▲3.1.9照明系统:车外照明配备折叠升降照明灯,LED光源;升降高度:≥1.5m;额定功率:≥150W;工作电压:AC220V;旋转角度:水平:360°,俯仰≥300°,控制方式为有线和无线遥控。车内照明使用LED光源,设平板灯、灯带、射灯,额定功率:≥40W;3.2宿营区▲3.2.1满足住宿人数≥20人;★3.2.2具有舒适的就寝环境,每个床位(床铺:可折叠,支架为钢结构,床板为医用环保级工程塑料,上铺侧防护栏为不锈钢材质,上下铺连接踏步或扶梯均做防滑处理,尺寸≥1900mm*800mm,共用过道配置床头柜)均设有床头阅读灯、小桌板、不锈钢折叠衣帽钩、储物篼、五孔开关插座、具有良好的起居空间与环境供执勤人员阅读休息。设有冷热饮水机1个、空气加湿器1个、≥3P的冷热两用空调,加装全热交换的新风系统和石墨烯地暖可实现宿营车温度控制;3.3娱乐区:配置车载移动卫星电视天线,安装LED液晶电视≥55吋,电视墙下方设置储物柜,储物柜上方安装燃油加热器控制面板、卫星电视控制盒、功放机、五孔插座,储物柜下方安装后暖风机出风口及回风口供住宿人员使用;3.4生活区:前舱门口设置吧台、储物吊柜、茶水柜1个、车载冰箱(容量≥50L)1个、微波炉1个、电磁炉1个;3.5洗浴间:配置1套淋浴设施,供宿营人员盥洗淋浴使用;2个洗手台,带浴室镜、储物柜和水龙头,配备1套燃油热水器(柴油),可通过热交换器为洗漱用水加热;3.6卫生间:装置1个电动粉碎座便器和1套电动通风换气天窗,下方设置集污箱,具备防臭功能、方便污物收集、转储;3.7保障区:上装AC220V系统由外接市电提供电源,采用单相三线制;配备有UPS功能,在突然断电的情况下,设备不会立即断电,上装电瓶24V转变为AC220V,满足短时间供电使用;配备电缆卷盘,可供上装AC220V使用;▲3.7.1发电机:裙厢位置设置车载可移动式静音柴油发电机,功率≥12kW,确保满载运行时间≥12h;发电功率≥全车用电设备功率之和的120%;发电机距车身7m处,在发电机工作状态下,噪音≤70dB,不影响车内人员的休息;配备3盘≥3*10mm²的供电电缆卷盘,电缆卷盘总长度为100米;发电机工作时排放尾气不得进入宿营空间,要方便挪移;3.7.2清水系统:清水箱容积:≥500L,不锈钢材质,带有电加热功能;加水管路为不锈钢材质,加水口采用DN65型,清水管路采用PPR管,环保卫生耐高低温;清水箱和上下水管路缠绕伴热带,外面包覆保温棉,防止冬季结冰;3.7.3污水系统:灰水箱容积:≥400L,不锈钢材质;采用DN40排污管路,灰水箱和排污管路缠绕伴热带,外面包覆保温棉,防止冬季结冰;3.7.4液位管理系统:对清水箱和灰水箱进行液位监测和报警;3.7.5电源管理系统:交流直流用电参数的显示和报警;4.随车器材(配置不低于表内数量及规格型号)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单位1汽车底盘专用工具1套2工具箱53件套,含扳手、卷尺、尖嘴钳、套筒等1套3支腿垫木4块4地下消火拴扳手1把5干粉灭火器每具≥4KG;ABC干粉2具6便携应急照明灯2个7三角警示架1副8电路检测工具1套9车辆限位块4块10随车千斤顶1套11带接头轮胎充气管≥10m1根12备用保险套装1套13棕床垫与床铺尺寸、数量匹配≥20张14被褥含枕头、枕巾、床单、春秋被尺寸适应床铺大小,套数与床铺数匹配≥20套15收纳箱中型号≥20个16不锈钢垃圾桶容量≥8L4个17卷盘式电缆≥3*10mm²的橡套移动电缆(按照每盘为20米、30米、50米配置);3盘18市电转接线1套19可折叠手推车1个20车载式防雷装置系统1套21各备用滤芯1套22与原车同品牌型号备胎1个23防滑链1套24撬棍1个25反光背心2套▲4.1投标人需在交货前自行登录装备基础信息采集子系统,按照系统内各类交货装备信息维护要求及赋码标准,录入相关装备信息,生成装备的专属二维码和RFID码;交货时须将生成的二维码标签和RFID码标签制作成永久性标签固定安装在每台(套)装备上,实现单台(套)装备的扫码登记功能。4.2随车附件4.2.1随车文件(中文);4.2.2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3份);4.2.3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1份);4.2.4底盘维修手册(1份);4.2.5底盘改装手册(1份);4.2.6底盘电气原理图(1份);4.2.7底盘零件目录图册(2份);4.2.8底盘厂家提供的底盘随车配件清单(1份);4.2.9车辆整车合格证(1份);4.2.10上装操作使用说明书(附零部件结构图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商联系方式及地址),配操作演示示范光盘(3份、电子版1份);4.2.11上装维护保养说明书(附管路系统、气动系统、电路配线图)(3份、电子版1份),上装零配件目录图册(3份);4.2.12随车工具清单、器材清单(1份);4.2.13车架号、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4.2.14跟踪服务卡(1份);4.3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装备 指挥方舱车 抢险救援车 冷藏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