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保服务招标公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4)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GP2024062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P20240624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具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非天津注册供应商一旦成交,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85280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联系方式:张奥 18502607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奥
电 话: 185026077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7: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预算金额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奥
项目联系电话
18502607759
采购单位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22-85280861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奥 18502607759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项目背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4年安保服务项目,需要做好检察院机关消防防火工作,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保安各项服务。(2)人员及岗位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是否接受退休人员工作时间1保安服务6(1)男性,年龄在18周岁-50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70米;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身体健康,体貌端正;(2)持有保安员证上岗;(3)本项目6人中均持有公安机关盖章的《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技能;(4)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检索证明。否四班三运转合计人数6人(3)消防及保安服务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须在拟派服务人员中选定一名项目经理,该经理须常驻服务现场。2.保安服务具体要求:(1)执行守护、门卫、巡逻等安全防范任务对出入保安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运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登记。(2)保安按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保安责任区。(3)保安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治安隐患,报告客户单位和公安机关,并协助予以处置。(4)对发生在保安责任区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将犯罪分子抓获、扭送公安机关。(5)按照保安服务合同规定,对保安责任区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项目甲方制定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6)执勤中遇到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有伤害保安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危险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7)对有非法携带各类危险物品的可疑人员进行盘问、监视,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3.消防员服务具体要求:(1)消防员负责设施操作及保养,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辨别工作状态、自动灭火系统操作、灭火系统消防泵组操作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养。(2)严格监控消防报警系统,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消防设备正常备用,并有专人负责值班。(3)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日常巡检巡查,及时报告情况,确保各类器材更换及时、使用有效。(4)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机关不发生安全方面问题,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5)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6)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大楼消防安全。(7)定期检查并更换失效消防设施,建立管理档案,制定保养方案和计划,并对消防系统设施进行保养,负责日常巡检记录。4.内务要求:(1)出勤保安人员工作时间:保安员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地点,换好工装、签到、进行交接。迟到1小时以上则以旷工计,不得委托他人签到;如果保安人员因故不能到达工作地点,必须提前报告甲方负责人,同时向保安公司负责人请假,保安负责人安排其他保安人员上岗。(2)工作纪律在岗期间禁止饮酒;在岗期间禁止工作区域内吸烟;不能因自身原因与来访人员发生任何纠纷,禁止打架斗殴;坚持巡视所管辖区域,不离岗、串岗、睡觉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公布相关保密信息;不作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的事情。(3)交接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遇接班一方未按时到位,当班一方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4)仪容仪表佩发制服,统一着装。制服必须洁净、平整,各项执勤配置必须齐全规范;保安人员不得纹身、留长发与胡须。(5)业务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各项职责;面对服务对象时,使用文明、礼貌、通俗、简练的服务用语;坚持不间断巡视,巡视到位并记录完整。5.服务标准:(1)整体服务标准:1)执勤: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执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保证物业安全。2)来访登记: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内工作人员要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3)停车场: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锁闭情况,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事故的发生。4)其他突发事件: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2)门岗服务标准1)在安排的指定位置上岗,严禁脱岗,当班期间应精神集中,认真负责。立岗期间站军姿。2)严格注意过往车辆并记录车牌号及电话。对进出院内的外单位办公机动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同时认真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遇陌生人及车辆要认真询问不得进入院内(特殊情况除外)。对车量进出高峰期实行车辆引导服务。3)该项目的大门按照项目的作息时间实行开启服务。关闭时,如有车辆出入,当班人员应及时提供开门、关门服务。4)发现非本办公楼人员及可疑人员要注意观察其行为表现,礼貌查询,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值班室人员取得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准商贩、推销人员以及闲杂人等进入办公楼内。5)保安员在值岗期间必须穿公司配发的工作服,不得穿自己的服装上岗,换季服装由项目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更换服装。6)值岗期间不允许睡觉,脱岗,不要在值班期间吸烟,坚决不允许饮酒。7)熟悉本岗地形、爱护周围设施,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办公楼门前车道的畅通。8)交接岗时按规范操作,按时到岗交接班,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应事先请假。当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不得离岗。交接岗时,钥匙要清点、核实数量,认真交接。夜班值班人员,九点前未见检察院值班人员,要向检察院办公室汇报。夜间未走的车辆要在《车辆进出登记表》中注明,进行登记,并定时巡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