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采购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招标公告(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采购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9012024000114

项目名称:物业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2024年07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135号

联系方式:

13778721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东升路38号5号花瓣四楼

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0825-2217762 开评标:0825-2321971/0825-2315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sncg001

电话:

采购文件:0825-2217762 开评标:0825-2321971/0825-2315070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5日

相关附件:

交警支队采购需求.doc

1.1.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1.1.1.3.1.采购项目概况1.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为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所及直属一、二、三大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7万元/年,最高限价为126.99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分别位于遂宁市经济开发区北兴街135号、河东新区乘龙苑小区1号楼、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航西路4号和高新区中环大道南三段80号,总占地面积34455.14㎡,(其中:支队机关占地22988.22㎡、直属一大队占地1800㎡、直属二大队占地8800㎡、直属三大队占地866.92㎡)。总建筑面积20060.93㎡(其中:支队机关12415.01㎡、直属一大队1802㎡、直属二大队3600㎡、直属三大队2243.92㎡),入住办公人员约450人,主要设备有支队机关315KVA、250KVA、160KVA变压器各1台、备用电源1套,柜式空调系统72台,智能消防喷淋系统3套,消防水池1个,智能数字无盲点监控系统64套,红外线报警系统1套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3.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二所位于遂宁市高新区聚贤乡六村一社马家湾快活岭村,紧临遂宁市金环尾气检测站,总占地面积51058.9㎡,总建筑面积11371.82㎡。其中主楼共2层,建筑面积2998.72㎡(地下室设备用房560.97㎡、一楼大厅1767.05㎡、二楼670.7㎡),免检车查验区298.16㎡,门卫1间27.9㎡,食堂353.29㎡。车管所地块:2492.7㎡,办公室20个,会议室1个,小车车位156个,大车车位44个,入住办公人员约80人,主要设备有800KVA变压器1台、备用电源1套,中央空调系统2套,柜式空调3台,智能消防喷淋系统1套,消防水池1个,智能数字无盲点监控系统1套,红外线报警系统1套,高性能同步传声系统8套,高级多媒体播放系统4套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1.1.2.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7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69,9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1.00(项)1,269,900.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1.1.2.1.报价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物业管理服务//1,269,9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1.1.2.2.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1.1.2.3.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1.1.2.4.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1.1.3.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无1.1.4.3.4.服务要求1.1.4.1.3.4.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要求名称要求内容1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要求(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本物业区域内治安及工作秩序的维护。2.本物业区域内消防管理和紧急事件的处理。3.保安监控、消防报警的接受和处理。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疏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及场所管理。5.本物业区域内房屋建筑、设备和附属设施日常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6.本物业区域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7.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环境清洁及卫生消杀服务。8.本物业区域内绿地及盆栽植物的养护。9.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光纤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10.来宾来访接待、传达、引导。11.报刊邮件收发服务。(二)服务规范要求1.供应商应规范团队管理,强化服务人员制度执行力,明确人员责任,落实相关奖惩措施和考核办法。2.保安人员需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采购人和物业使用人对维护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4.定期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发放维护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5.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三)物业服务中心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一支物业服务队伍,团队人员配置应不低于以下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物业中心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各班组工作,负责外部沟通协调,24小时准值班制。2.保安人员21名(其中:支队机关4人、直属一大队4人、直属二大队4人、直属三大队2人、车管二所7人),负责物业区域内的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制。3.维修工2人,负责物业区域内设施设备维修工作。4.绿化人员2人,负责红线范围内绿化植物养护。5.保洁人员12人(支队机关4人、直属一大队2人、直属二大队2人、直属三大队1人、车管二所3人),负责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四)维护管理服务内容1.相关建筑管理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各相关建筑外观管理与维修养护,保持外观完好、整洁、美观,标志明显,无擅自改变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地面及房建用途和结构的现象;各建筑物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等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防止对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景观设施进行人为的破坏或丢失等。2.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消防控制、配电房、水处理控制室、水系控制室、自喷等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保证设备及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2)供电系统管理,包括:保证供电系统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使用户;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备用应急发电机可随时启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二所内节假日照明时间应持续至22:30;平时照明时间应持续至23:00分,并按业主方要求随时调整。(3)弱电系统管理,包括: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4)消防系统管理,包括: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制定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在明显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无火灾安全隐患。(5)给排水系统的管理,包括: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并按规定定期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证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3.环境卫生管理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定期进行卫生灭杀: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地面及房建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营区内无因环境卫生引起的异味臭味。4.绿化管理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造型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无斑秃,不合格苗木及枯死、生长不良苗木限在一周内补种整改完毕;草坪每年绿期365天,修剪平整,无裸露土面;无纸屑、烟头、直径2cm以上的石块等杂物,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5.物业档案管理(1)各类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包括地面及房建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建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有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2)建立用户档案、物业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6.治安维护及车辆管理预防和制止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确保各营区内办公设施、设备和办公物品、食堂食品安全。维护公共环境,制定安全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并落实;维护交通秩序、指挥车辆停放,保持停车整齐、有序。(五)维护管理服务要求1.综合管理要求(1)公共设施配套保护管理良好;(2)24小时保安人员值班、巡逻、治安秩序良好、无小商贩和盲流人员;(3)自行车、汽车有序停放在固定车位;(4)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其他服务要求(1)维护管理要根据本项目高标准要求的特点及所报的维护管理费用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2)项目设备管理工作中,配电系统、水处理、水系控制系统等专项设备的维护保养由维护管理公司统一组织管理。(3)采购人组织人员对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内常规的卫生、秩序、绿化、维护等项目进行每月例检,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不合格的由采购人责令其整改,并按合同约定的考核处罚条款承担经济责任;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解除其合同,并承担采购人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4)采购人每年一次组织专家对水处理、配电、水系控制等专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上述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由采购人责令其整改,并按合同约定的考核处罚条款承担经济责任;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解除其合同,并承担业主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5)供应商应按和采购人签订的正式维护管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时间进场实施维护管理。(六)维护管理服务目标保障用户权益,保障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各项管理目标如下:分类项目标准消防安全消防系统正常率100%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率100%消防安全火灾发生率0消防安全治安事件<1件/年消防安全车辆被盗事件0公共环境员工公众形象良好公共环境清洁、保洁率98%公共环境绿化植物成活率100%管理及服务满意度业主满意率95%管理及服务满意度用户满意率95%管理及服务满意度用户投诉事件与处理率<3件/年,100%管理及服务满意度维修服务回访率100%管理及服务满意度违章发生事件与处理率<3件/年,100%管理及服务满意度员工上岗持证率100%管理及服务满意度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管理及服务满意度员工考核合格率100%管理及服务满意度员工考核优秀率80%管理及服务满意度管理制度完善及合理性优管理及服务满意度流程作业标准化优管理及服务满意度制度执行率95%管理及服务满意度档案完善率100%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完好率98%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直属一、二、三大队与车管二所维修及时率98%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水电供应正常率100%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排污管道、化粪池完好率98%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生活水池、给水管道完好率100%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用照明完好率99%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用设施(道路、水管、水处理设备、配电设备)完好率>99%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用设施(道路、水管、水处理设备、配电设备等)零修、急修及时率100%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用设施(道路、水管、水处理设备、配电设备等)维修合格率100%(七)项目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转移、薪酬管理、法定社保办理、工伤、劳动争议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动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若因劳动关系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项目服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项目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4.采购人如有重要检查、重要嘉宾参观以及其它重要活动时提前通知,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加强保安服务。5.服务期间,若遇火警、水灾、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要立即组织应急小组配合采购人进行抢险。6.供应商应对其服务团队人员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和服务能力,保障项目服务质量的要求。7.供应商应保证项目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如服务人员有请假、病假等情况出现的缺编现象,如影响采购人工作安排的,供应商需在 2 个工作日内补齐;服务人员提出离职的,供应商应当在服务人员提出离职申请时,向采购人汇报,并由采购人重新选定合格的服务人员,在服务人员离职次日,由新选定人员补齐。8.采购人有权对项目服务人员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督查和巡查,若有不称职的项目服务人员经教育不改者,采购方有权要求调换,供应商应当于采购人提出更换的要求之日起7日内予以更换,但须保证总人数不变。9.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及精神病史,若经采购人发现存在上述情况,须清退相关人员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10.项目服务人员到岗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11.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共同约定。1.1.4.2.3.4.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服务地点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机关单位、直属一、二、三大队、车辆管理所。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和行业相关标准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支付约定1、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2、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3、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4、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5、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6、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7、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8、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9、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0、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1、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2、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相应费用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1. 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 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二、 解决争议的方法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1.5.3.5.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采购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