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监护系统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4)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央监护系统(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413-GXJL)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监护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413-GXJL
项目名称:中央监护系统
预算总金额(元):604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床边监护仪(内置无线网卡)、中央监护站、遥测盒数量:242预算金额(元):6044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6044000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逾期交付需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天(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其他资格: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60400元整。保证金须足额缴纳,且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2.采购意向公示:http://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pJJ8crRviMT2g79cCNC1zA==&utm=site.site-PC-38919.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3.882608e001e411efb15a19be66cf109a3. 网上查询地址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xggzy.gxzf.gov.cn)。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地 址:南宁青秀区河堤路85号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208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项目联系人:李工、陆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5883580

附件信息:

中央监护系统采购文件.doc860.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监护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16: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预算金额
¥604.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883580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青秀区河堤路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1-2080018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1-588358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中央监护系统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413-GXJL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29一、总则29二、招标文件3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2四、开标35五、资格审查36六、评标37七、中标和合同38九、其他事项4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45第一节评标方法45第二节评标程序45第三节评分标准49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52第五节评标报告52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3第一节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64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5第三节商务文件格式73第四节技术文件格式83第五节报价文件格式92第六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98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100第一节质疑函(格式)101第二节投诉书(格式)104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央监护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413-GXJL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4]7014号-001、广西政采[2024]7014号-002、广西政采[2024]7014号-003项目名称:中央监护系统预算金额:604.4万元。最高限价:604.4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预算单价(万元)最高限价单价(万元)分项最高限价合计(万元)简要规格1床边监护仪(内置无线网卡)114台22228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中央监护站15套4460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遥测盒113个2.82.8316.4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合计:604.4万元,所有投标人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逾期交付需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天(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其他资格: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和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5)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6)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60400元整。保证金须足额缴纳,且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2.采购意向公示:http://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pJJ8crRviMT2g79cCNC1zA==&utm=site.site-PC-38919.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3.882608e001e411efb15a19be66cf109a3.网上查询地址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xggzy.gxzf.gov.cn)。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地址:南宁青秀区河堤路85号联系方式:李工,0771-20800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12联系电话:0771-5331544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陆工电话:0771-5883580附件: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现场申请方式见网址:http://www.ccgp-guangxi.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8354055.html?utm=a0003.39a112b4.cmp001.d0002.f0464b20ff2a11eb873141bf9e381949(广西政府采购网)/网上申请方式见网址: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下载专区-南宁市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下载专区)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25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标注“■”为重要参数,将做为设备性能评审依据。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1床边监护仪(内置无线网卡)114台1.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2.配置提手,方便移动。3.一体化便携监护仪,整机无风扇设计。4.≥10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像素,≥8通道波形显示。5.内置锂电池,插槽式设计,无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6.支持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和待机模式。7.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8.■支持≥24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分析。9.提供SpO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0.支持指套式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11.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12.▲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和序列4种测量模式,并提供24小时血压统计结果,满足临床应用。13.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收缩压25~290mmHg,舒张压10~250mmHg,平均压15~260mmHg。14.▲屏幕采用电容屏非电阻屏。15.显示屏可支持亮度自动调节功能。16.屏幕倾斜10~15度设计,便于观察和操作。17.提供屏幕截图功能,将屏幕截图通过USB接口导出到U盘18.可支持遥控器无线远程操作监护仪。19.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为:200~800 ms。20.■支持升级提供过去20小时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21.提供辅助静脉穿刺监护功能。22.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产品用户手册提供报警限自动设置规则。23.支持肾功能计算功能。24.▲支持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功能。25.心电算法通过AHA/MIT-BIH数据库验证。26.心电波形扫描速度支持6.25mm/s、12.5 mm/s、25 mm/s和50 mm/s。27.提供窗口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和前壁对应多个ST片段的同屏实时显示,提供参考片段和实时片段的对比查看。28.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可快速识别报警来源。29.支持≥120小时趋势图和趋势表回顾,支持选择不同趋势组回顾。30.≥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31.≥1000组NIBP测量结果。32.≥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33.支持≥48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34.■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3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35.支持监护仪历史病人数据的存储和回顾,并支持通过USB接口将历史病人数据导出到U盘。36.▲支持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支持除颤监护仪,输注泵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37.可升级配置临床评分系统,如MEWS(改良早期预警评分)、NEWS(英国早期预警评分),可支持定时自动EWS评分功能。38.提供心肌缺血评估工具,可以快速查看ST值的变化。39.动态趋势界面可支持统计1-24小时心律失常报警、参数超限报警信息,并对超限报警区间的波形进行高亮显示,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识别异常趋势信息。40.监护仪设计使用年限≥8年。41.监护仪清洁维护支持多种清洁剂,在厂家手册中清晰列举清洁剂的种类。42.监护仪主机工作大气压环境范围:57.0~107.4kPa。43.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C。44.监护仪主机工作湿度环境范围:15~95%。45.▲防水等级≥IPX2,提供机器标贴。46.整机抗跌落设计通过0.75米6面跌落测试。47.安全规格:ECG, TEMP, IBP, SpO2 , 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单台监护仪配置清单序号名 称数量/台1监护仪主机12心电配置(3/5导)13一次性心电电极5片装14血氧探头主电缆15手指血氧探头16无创压外接导气管17成人袖套成品18三芯电源线19锂电池 1序号名 称数量/台1监护仪主机12心电配置(3/5导)13一次性心电电极5片装14血氧探头主电缆15手指血氧探头16无创压外接导气管17成人袖套成品18三芯电源线19锂电池 12中央监护站15套1.中心监护系统可支持参数监测ECG, ST, QT/QTc, RESP,SPO2, PR, TEMP,NIBP, IBP, C.O.,CCO, ScvO2,ICG,BIS,RM,CO2,AG,EEG,NMT,rSO2,TcGas。2.支持设备集成参数的监测。3.中心监护系统支持Window 7中、英文操作系统。4.中心监护系统支持19寸以上液晶屏幕显示,≥1280×1024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5.可同时集中监护≥64个病人, 单个屏幕可支持≥16个病人的同时集中监护。支持≥4个显示屏显示。6.多床观察时每床支持≥5个参数、≥4道波形的观察,支持大字体显示。7.多床支持床标识显示,可用来区分护理组、病人组等。8.支持重点观察某床病人,双屏和多屏时可支持固定一个辅助屏显示重点单床观察。9.重点观察床支持≥11道波形显示。10.重点观察床支持多导心电、呼吸氧合图、动态短趋势、NIBP LIST等多种视图显示,适用不同科室的观察习惯。11.提供声、光、文字多重报警提醒功能,提供高、中、低三级报警。具有报警自动记录或打印功能。支持系统报警声音关闭功能。12.提供全床位最近24h的报警事件浏览功能。13.数据回顾:支持在线病人回顾及历史病人回顾。14.打印:支持热敏记录仪及激光打印机输出病人报告。15.可远程控制对床旁监护仪进行病人信息设置,解除病人,进行standby。16.支持远程控制床旁监护仪报警暂停、报警复位,设置报警开关、报警级别、报警上下限等。17.支持远程控制床旁监护仪启动NIBP测量,设置NIBP测量模式和时间间隔。18.支持远程控制床旁监护仪进入隐私、夜间模式。19.支持报警报告、波形报告、趋势报告、ARR统计报告、24h动态血压报告等。20.中心监护系统支持中央站, 工作站, 浏览站, 远程查询系统等多种产品形态互连。21.▲可升级连接除颤仪。22.▲可升级连接输注泵。23.可通过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无缝对接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24.工作站支持远程集中监护中央站上接收的病人,并提供不同控制权限的设置,满足不同临床场景下的部署要求。25.浏览站提供远程集中监护中央站上接收的病人。26.远程查询支持远程浏览中央站上接收的病人。27.中心监护系统支持有线、无线、遥测多元化的组网方式。28.中央站提供其他产品形态访问中央站的权限设置,且提供单个床位是否允许外部进行访问的设置。单台中央监护站配置清单序号分项配件数 量1主机1台219寸以上液晶显示器1台3打印机1台4串口通讯电缆1根5交换器(16口以上)1个6加密狗组件1套7三芯电源线1根8设备保修卡1份293遥测盒113个1.标配心电监护,提供HR,ST,PVC测量值,血氧监测,提供SpO2,PR,测量值(ST,PVC在中央站上显示)。2.提供3/5导心电监护,心率测量范围:成人15 – 300 bpm,小儿15 – 350 bpm。3.具有抗运动算法,良好的抗干扰性。4.具有多参融合算法,良好的抗干扰性能。5.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中央站上显示)。6.支持房颤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如:室上性心动过速,SVCs/min等,标配支持≥25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7.▲支持≥3通道心电波形同步分析,可进行多导心电分析,提供产品界面、说明书等证明材料。8.血氧饱和度测量范围:0 - 100%,来自于血氧的脉率测量范围:20 – 300 bpm。9.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10.心电滤波模式提供监护模式(0.5 -40Hz),ST模式(0.05 - 40Hz), 运动模式(1~20 Hz)。11.提供ST段分析,提供ST值,和每个ST的模板。(中央站上显示)。12.提供ST图像化显示界面,可以快速查看ST值的变化。(中央站上显示)。13.提供单个,多个ST值报警,并支持相对的报警限设置。14.提供起搏分析。15.QTc计算公式提供:Bazett, Fridericia, Framingham, Hodges。16.▲遥测发射盒采用彩色屏,屏幕尺寸≥1.5英寸,屏幕分辨率≥240 x 240像素。17.遥测发射盒屏幕可同时显示至少2个参数和1道波形。18.遥测发射盒尺寸不超过99 x 60 x 24 mm 。19.遥测发射盒重量不超过170克(含电池)。20.遥测发射盒防水等级符合IPX7要求,抗跌落测试通过1.5米跌落测试,电击防护等级CF(包括ECG、SpO2)。 21.可以采用一块可充电锂电池供电,使用全新充满电的锂电池,工作时间不小于170h;可以采用采用3 节AA 电池供电,全新3 节AA 电池,工作时间不小于110h。22.锂电池集中充电器能够同时提供不少10块电池同时充电,每个充电位都提供电池充电状态指示灯,一块电池充电到90%的时间不大于5小时。23.遥测发射盒主界面上能够显示病人信息。24.▲支持给患者发送消息。25.▲支持设备实时定位和设备历史位置追踪功能。26.采用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实现遥测数据的传输。27.遥测发射盒至少有三个硬按键:开关机/关屏,护士呼叫和主界面键。28.支持在同品牌监护仪上通过它床观察的方式查看连接到中央站的遥测监测数据和报警。29.投标产品适用于成人、小儿的监测。30.■所投产品通过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配合中心监护系统使用心电信号分析通过≥二类注册。单台遥测盒台配置清单序号配件数量1主机(带心电)121个锂电池13国际电源线145导遥测导联线,成人15心电电极 10片装 成人16血氧传感器(成人,指套式,重复用)17可重复使用背带包1▲其他附属产品清单:床边监护仪专用台车36台备注:1、打“▲”的为主要技术条款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2、经评审小组评审,商务或技术文件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3、本标货物只接受国产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标处理。4、未标注“▲”和“■”为一般性参数,技术要求表内所有货物一般性参数发生负偏离达4项(含本数)以上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漏项视为负偏离。二、商务要求表▲质保期除采购需求表有特别说明外,其他设备质保期均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售后服务要求1、生产厂家在广西设有售后服务点,售后由原厂专职工程师进行维修,能够提供原厂正规服务,可保障售后服务。2、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设备维修工厂,能够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后维修服务。3、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备品中心,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或维修时,厂家提供设备备品使用,不影响科室正常使用。4、提供全部设备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销售渠道的全新合格正品,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认证标准及安全规定。所有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述性能配置要求,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5、设备“床边监护仪(内置无线网卡)”、“遥测盒”必须与“中央监护站”设备兼容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如不兼容运行,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免费提供15套能与“床边监护仪(含无线网卡)”、“遥测盒”兼容的“中央监护站”,供应商必须做出书面承诺。6、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硬件的测试和调整服务,免费提供科室人员1-2人区内、外各一次相关培训,须提供完整的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中文手册。7、除采购需求表有特别说明外,其他设备质保期均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三个月内如有严重质量问题整机包换(若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5年的,按厂家规定保修);同时提供产品“三包”服务,每年至少定期回访1次,以及对设备维修服务,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其余按供应商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在要求质量标准范围内的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对因采购方人员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归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但成交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8、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工程人员到达现场维修,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签订合同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1、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逾期交付需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天(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指定地点。付款条件中标供应商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4个月内支付95%货款,5%货款于质保期结束且交货验收合格后,经核实无质量问题后3个月内支付(无计息)。如供货商未按时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依时付款。履约保证金金额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3.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8号文件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备注说明:在签订合同之前,乙方需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甲方指定账户。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待乙方履行完质保义务且无违约情况下后由甲方无息退还。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存在违约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乙方应付的其他款项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青秀山支行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4510 6050 5018 0100 2792 3产品授权文件国产产品在供货时必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备查。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项目采购内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设备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布线、安装、调试、进场安装配合费、连接信息系统接口费、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等。2、投标时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保修期、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保修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3、投标人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确保设备有1~2人能熟练使用设备,并能排除简单的软硬件故障。4、设备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设备到货后,供应商和购买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应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5、安装标准及验收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6、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在货物验收时候,如发现存在虚假响应,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8、交钥匙工程: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后直接交付运行。在保修期内,中标人保证采购人能够合法应用该器械/服务。在此过程中,采购人应当提供一切必要支持。若可能出现的后续证件、手续,中标人必须提供办理的流程及方法。9、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10、投标产品如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方案1.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签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该签收仅指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而非认可货物验收合格。签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做出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2.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3.中标人需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方可验收。4.采购人组织验收,中标人必须到场配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凭证。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6.验收产生的费用中标人负责。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组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制冷量>14000W)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冷、空调设备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空调设备《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器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流器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制冷量≤14000W)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组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制冷量>14000W)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冷、空调设备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空调设备《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器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流器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制冷量≤14000W)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2联合体投标要求无7.2是否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允许转包/分包转包/分包内容: / 。转包/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11.4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11.6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01月至 2024 年 06月]任意连续 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新公司除外)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01月至 2024 年 06月]任意连续 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新公司除外)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8. 其他资质:(1)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2)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3)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1)(2)要求提供;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各种项目服务方案】;(根据评标办法的评分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3、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如有,请提供)4、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精度数据(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者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实测获得)】(如有,请提供)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请提供)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6.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及其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18投标保证金金额1、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交纳;2、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上的清算时间,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放到投标文件里。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备注: 1、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未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公司财务处。 财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 18 号德利国际 B3 栋 14楼1402号; 电话:0771-5883580。5、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6.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7.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8、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保证金凭据上注明或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及分标号(如有),以免耽误投标。9、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特别说明:因项目存档需要,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须提交5套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含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按要求加盖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一正四副。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本必须与其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允许有篡改。如项目验收时因所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的投标文件不一致造成纠纷时,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0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1.1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地点: / 2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2)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5.3(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25.3(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25.3(2)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2允许负偏离项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3 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3 项。30.1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履约保证金金额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3.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8号文件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备注说明:在签订合同之前,乙方需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甲方指定账户。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待乙方履行完质保义务且无违约情况下后由甲方无息退还。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存在违约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乙方应付的其他款项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青秀山支行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4510 6050 5018 0100 2792 336.1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1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质疑材料接收要求:质疑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要求,提供相应完整材料内容才受理。材料缺项或未按照质疑材料格式提供的,不予受理,为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2.1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交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5883580通讯地址:南宁市佛子岭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业务时间: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 14时3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8.2.1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3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38.3.1投诉受理方式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受理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 69 号 联系电话: 0771-5331544 40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货物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0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货物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40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0484300000390 开户行行号:10561104251141.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南宁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子 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 ,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平台的“项目管理” — “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本采购文件的 组 成部分, 截标之后不可更改, 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其后果 。41.2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1.1.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1.1.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1.2.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8.1、应按《招标公告》第六条规定交纳。对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3、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投标供应商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9.7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1.4.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5分钟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人。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发送各投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1.1.5.五、资格审查1.1.5.1.1.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1.5.1.2.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1.6.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1.7.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1.1.7.0.1.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4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结果公告1.1.7.0.2.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1.7.0.3.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2.发出中标通知书1.1.7.0.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35.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签订合同1.1.7.0.5.36.1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书面或电子)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书面或电子)。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1.7.0.6.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1.1.7.0.7.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30.4条的规定执行。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询问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8.2质疑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4)质疑材料接收要求:质疑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要求,提供相应完整材料内容才受理。材料缺项或未按照质疑材料格式提供的,不予受理,为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之一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3投诉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3.5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并将投诉结果在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38.3.6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8.九、其他事项40.代理货物费代理货物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货物费。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凭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线上渠道:登录中征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选择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融资贷款。具体操作方式见《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文(文件公开网址详情见:“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AdministrativeRegulations/AutonomousRegion/9830442.html)。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货物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货物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第二节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货物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0)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审复核6.1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2.第三节评分标准(一)综合评分法注:1、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2、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应在评分项目或评分标准中予以标注为‘客观分’。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标专家评分应当一致。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1价格分(满分40分)投标报价(满分40分)(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所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制造。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4%-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40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40分 2技术分(满分37分)(1)基本分(满分12分)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12分(无负偏离无漏项)。一般性参数负偏离或漏项一项扣4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在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项数内)。2技术分(满分37分)(2)设备性能分(满分15分)标▆的技术参数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优于一项加3分。(满分9分)注:投标参数及功能有优于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证明材料作为佐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接受其优于。2技术分(满分37分)(2)设备性能分(满分15分)其他一般性技术参数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优于一项加2分。(满分6分)注:投标参数及功能有优于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证明材料作为佐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接受其优于。2技术分(满分37分)(3)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0分)一档(3分):方案较详细,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整体方案符合实际情况。二档(6分):方案详细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整体方案针对性强,可行性高。 三档(10分):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整体方案针对性极强,可行性极高。备注: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3商务分(满分21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0分)一档(3分):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且提供技术服务队伍人数2人以下;二档(6分):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免保期后,有偿维护方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方案比较优惠的,且提供技术服务队伍人数3-4人;三档(10分):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免保期后,备品备件及易耗品、耗材更换优惠折扣率的,有偿维护方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方案比较优惠的,有免费技术巡检方案,且提供技术服务队伍人数达5人及以上,投标产品制造商在当地已经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售后合作单位【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售后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售后合作协议(如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备注: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3商务分(满分21分)质保期(满分2分)投标产品质保期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延长半年增加1分,满分2分。(以设备生产厂家承诺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证明文件) 3商务分(满分21分)信誉分(满分3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1项得1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非中文文本的请提供中文翻译文本,否则不予以计分)。 3商务分(满分21分)业绩分(6分)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4政策功能分(满分2分)节能、环保产品(满分2分)(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1分。(3)非节能、环保的产品不得分。总得分=1+2+3+4。1.31.4.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1)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5.第五节评标报告(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编号:广西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合同项目编号:计划编号:中标分标号: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订日期: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签订地点南宁市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搬卸、税金、售后服务、物料、人工、差旅、通讯、文印、保险、进出口手续费用(如有)等全部费用成本;除非另有明确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任何价款、费用或报销。如公告规定、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上述标准、规范有出入的,以较严格的为准),并与公告规定、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及效用性,如采购文件中明确对货物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乙方还应当确保符合采购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厂生产的合格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公告规定、采购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须与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经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的产品,应满足甲方需求、合同目的,能够正常实现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功能、参数。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也未对产品设置任何权利负担,甲方有权不受限制地使用。若因违反本款约定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包括甲方使用该产品所需的授权费以及解决争议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不能取得使用许可需要另行购买产品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2.乙方应按公告规定、采购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该保密义务为永久性,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撤销、无效、终止而免除。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留置等产权瑕疵。5.乙方应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个人信息(参照《信息安全技术健康医疗数据安全指南》(GB/T39725-2020)的相关规定范围)、医院内部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者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为其他商业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6.乙方以及乙方安排完成合同项目的工作人员,应当确保具备与本合同约定所要求相符合的资质与条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乙方须完全符合并遵守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可以依法开展合同约定的事项。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照公告规定、采购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及相关费用,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货物运输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须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并搬卸至安装地点。4.全部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装卸、转运需要装卸、运输工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及快递包装应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要求和相关规范。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变更、调整乙方交货时间和地点,以最新通知指定时间、地点为准。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签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该签收仅指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而非认可货物验收合格。3.甲方如发现乙方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规定、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根据货物具体情形做出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证明货物应补充更换、存在损坏的有效证据。乙方应负责免费补充、更换货物,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乙方交货前应对拟提交的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同样应随货物交甲方。同时,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一并交付给甲方;如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在合同标的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代表应对产品的数量、包装、规格、品牌、质量、随付单证等清点,进行初步到货清点、验收。未经甲方清点、验收的货物乙方不得安装调试,已经安装的甲方有权拒绝进行产品验收。5.乙方需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方可验收。6.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后一个月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亦不免除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必须到场配合,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双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7.若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在此期间,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8.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三日内及时予以解决,乙方不予答复或未予以实质解决的,视为认可甲方异议及处置意见。9.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参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10.产品到验收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按照按相关行业标准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进行检验,并据实签署《产品验收单》作为凭证。乙方对不合格的产品验收意见提出书面异议期限为叁日,逾期视为无异议。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涉及短期内无法发现的问题与瑕疵,甲方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以上期限仅视为甲方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具体期限根据甲方实际使用情况酌情延长。11.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协商不成且需要通过检测/鉴定才能判断时,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鉴定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鉴定,质量检测/鉴定合格的检测/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检测费/鉴定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伍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2.根据规定或因技术性强需要相关部门检测结果作为验收依据或需要有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参加的,应委托相关部门先行检测或邀请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参加产品验收。检测、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乙方应在到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予以确定。3.产品安装、调试、培训期间乙方应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并承担相关费用。安装、调试、培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公告、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以上约定、规范、文件、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最长期限为准。2.货物保修期:。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他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价款的10%,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3.付款方式:。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备注:本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系为保证乙方在招投标材料/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以及本合同中的全部合同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在签订合同之前,乙方需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到甲方指定账户。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本合同。乙方逾期支付的,应按以逾期金额为本金,逾期支付期间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支付义务。逾期超过壹拾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待乙方履行完质保义务且无违约情况下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甲方无息退还。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存在违约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乙方应付的其他款项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青秀山支行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451060505018010027923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乙方1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更换,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产生的贬值由乙方自行承担。(3)退货处理: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如主部件损坏、反应迟钝、无法满足需求、更换一次后仍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退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监护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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