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排涝工程招标公告(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2024)



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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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一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已衢州市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05-330803-04-01-245150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衢州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址:衢江区廿里镇区域。建设规模:(1)杨村溪河道治理:治理河道长11.5km,新建、加固护岸7.39km,改造农桥2座:(2)大排渠水系治理:治理河道长7.01km,新建、加固护岸6.50km,新开排渠0.73km,改建管涵3处:(3)魏家支渠修复加固:治理渠道0.17km,修复加固渠道挡墙0.22km;(4)水系连通:大排渠上游渠道拓宽0.56km,新建引水管道0.49km。招标范围:河道、水系治理,新建、加固护岸,修复加固渠道挡墙,新建引水管道等其他配套设施内容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联系单,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建设工程审定价为3081.1745万元,项目建设工程中标金额为:2462.9629万元,施工监理费最高限价为42.7506万元2.2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2.3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2.5工程类别及等级:属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2.6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2.6.1监理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招标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2.6.2服务阶段要求:施工阶段监理、责任缺陷期相关服务。2.6.3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的信息截图。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对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认定标准:(一)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下同)或监理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下同)的情形为“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以下情形视为“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3)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二)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5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其他有关定义同本招标公告3.4条。3.6招标人对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序号岗位上岗证书要求数量服务阶段或服务期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注:1.以上标注★号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得使用退休人员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注:1.以上标注★号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得使用退休人员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注:1.以上标注★号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得使用退休人员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注:1.以上标注★号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得使用退休人员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注:1.以上标注★号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得使用退休人员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正式更名为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更名前后所颁发证书具有同样效力。4.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5.上述人员不得重复或是兼任,所有人员服务期同合同工期。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在汇联易招平台或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一“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下载招标文件。5、电子评标5.1本次交易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的方式(人员无需到现场,可以登录“广易招平台https://www.hlyzztb.com/auth/toLogin.do查看开标情况),承包商需登录网址:https://www.hlyzztb.com进行报名,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登录网址:www.hlyzztb.com,办理承包商信息入库事宜。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全部报价函均采取电子化编制。通过“广易招.浙江”衢州投标工具V1.0.2制作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上传到报价工具附件中。“广易招.浙江”衢州投标工具V1.0.2版本(无需)组价上传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5.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整,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录广易招平台一开标系统-今日开标进入当前项目,进入直播页面。(http://www.hlyzztb.com/)5.3电子投标加密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整,由代理公司进行统一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环节:(http://www.hlyzztb.com/)5.4使用投标系统需要相关业务咨询的投标人可以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孟女士,联系电话:0570-8757622/或腾讯企点QQ:2852779059。温馨提醒:请投标人提前安装谷歌、360、搜狗浏览器,选择其一即可,保证正常登录;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是网络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广易招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密码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备份投标文件中。开标解密要求:开标时间倒计时结束后代理开启一键解密方式解密所有投标单位加密标书,如存在加密标书解密失败情况。代理启用备用标书解密,如备用标书仍解密失败,或投标单位未上传备用标书。此情况视为标书解密失败,做无效标处理6.投标人信息入库各投标人登录广易招平台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www.hlyzztb.com/)(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侧“注册”按钮,并办理企业CA,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审核。(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无需到现场,一个工作日内会审核并同步各县市区。(3)CA办理指南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办理地址:天谷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225&statusCode=303。联系电话:0570-3899008,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6,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制,企业开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即可参加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整地点为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的1号开标厅。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广易招网站(https://www.hlyzztb.com/)下载招标文件。10.联系方式招标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地址:衢州市衢江区白马街118号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0570-2297600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衢江区樟潭街道东迹大道414号德信君宸10号楼三单元202室联系人:翁女士联系电话:0570-8029888日期:2024年6月25日南孔圣地衢州有礼青年衢江QUZHOUQUJIANG一座最有礼的域市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WZWY-QZGC2024015招标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盖章)编制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1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五章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4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已衢州市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05-330803-04-01-245150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衢州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址:衢江区廿里镇区域。建设规模:(1)杨村溪河道治理:治理河道长11.5km,新建、加固护岸7.39km,改造农桥2座;(2)大排渠水系治理:治理河道长7.01km,新建、加固护岸6.50km,新开排渠0.73km,改建管涵3处;(3)魏家支渠修复加固:治理渠道0.17km,修复加固渠道挡墙0.22km;(4)水系连通:大排渠上游渠道拓宽0.56km,新建引水管道0.49km。招标范围:河道、水系治理,新建、加固护岸,修复加固渠道挡墙,新建引水管道等其他配套设施内容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联系单,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建设工程审定价为3081.1745万元,项目建设工程中标金额为:2462.9629万元,施工监理费最高限价为42.7506万元。2.2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2.3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2.5工程类别及等级:属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2.6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2.6.1监理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招标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2.6.2服务阶段要求:施工阶段监理、责任缺陷期相关服务。2.6.3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的信息截图。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不得担任在建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或有监理业务,也不得有已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或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3.4对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认定标准:(一)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下同)或监理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下同)的情形为“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以下情形视为“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3)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二)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5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其他有关定义同本招标公告3.4条。3.6招标人对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序号岗位上岗证书要求数量服务阶段或服务期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注:1.以上标注★号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得使用退休人员 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正式更名为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更名前后所颁发证书具有同样效力。4.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5.上述人员不得重复或是兼任,所有人员服务期同合同工期。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在汇联易招平台或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下载招标文件。5、电子评标5.1本次交易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的方式(人员无需到现场,可以登录“广易招平台https://www.hlyzztb.com/auth/toLogin.do查看开标情况),承包商需登录网址:https://www.hlyzztb.com进行报名,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登录网址:www.hlyzztb.com,办理承包商信息入库事宜。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全部报价函均采取电子化编制。通过“广易招.浙江”衢州投标工具V1.0.2制作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上传到报价工具附件中。“广易招.浙江”衢州投标工具V1.0.2版本(无需)组价上传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5.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整,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录广易招平台--开标系统--今日开标进入当前项目,进入直播页面。(http://www.hlyzztb.com/)5.3电子投标加密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整,由代理公司进行统一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环节;(http://www.hlyzztb.com/)5.4使用投标系统需要相关业务咨询的投标人可以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孟女士,联系电话:0570-8757622/或腾讯企点QQ:2852779059。温馨提醒:请投标人提前安装谷歌、360、搜狗浏览器,选择其一即可,保证正常登录;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是网络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广易招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密码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备份投标文件中。开标解密要求:开标时间倒计时结束后代理开启一键解密方式解密所有投标单位加密标书,如存在加密标书解密失败情况。代理启用备用标书解密,如备用标书仍解密失败,或投标单位未上传备用标书。此情况视为标书解密失败,做无效标处理。6.投标人信息入库各投标人登录广易招平台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www.hlyzztb.com/)(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侧“注册”按钮,并办理企业CA,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审核。(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无需到现场,一个工作日内会审核并同步各县市区。(3)CA办理指南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办理地址:天谷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225&statusCode=303。联系电话:0570-3899008,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6.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制,企业开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即可参加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整地点为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的1号开标厅。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广易招网站(https://www.hlyzztb.com/)下载招标文件。9.联系方式招标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地址:衢州市衢江区白马街118号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0570-2297600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衢江区樟潭街道东迹大道414号德信君宸10号楼三单元202室联系人:翁女士联系电话:0570-8029888日期:2024年6月25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地址:衢州市衢江区白马街118号 联系人:祝先生电话:0570-2297600 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衢江区樟潭街道东迹大道414号德信君宸10号楼三单元202室联系人:翁女士电话:0570-8029888 13615705589(755589衢江网)1.1.3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服务范围和内容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以及监督服务供应商的采购服务工作和设备供应商完成各种设备进场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监理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2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竣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满为2年。实行全过程施工监理,即监理工作从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2、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3、对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踏勘现场不组织1.5.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资格审查标;√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其他: / 。3.1.2技术标的内容1、施工进度控制办法2、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和手段3、投资控制的办法4、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5、协调管理工作的采用措施6、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对策及合理化建议3.1.3资信标内容及编制要求1、资信标内容:自我评分表 , 其它内容详见评标定标办法;2、资信标编制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盖章编入资信标,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不予计分。(具体要求见评标定标办法)3.1.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投标文件的组成。3.2.1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自行报价:采取投标人自行报价的,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最终报价的费用组成情况。3.2.2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42.7506万元(含)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1、投标报价包括监理及工程咨询服务报酬,不包括附加工作酬金及招标人给付的奖金。2、投标报价不包含平行检验费用,若招标人在监理实施过程中需委托投标人进行平行检验的,费用另行协商确定。3.3投标有效期不少于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公告。3.5.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见投标文件的组成。3.5.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1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3.6.2投标文件份数一、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广易招·浙江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2、备用投标文件(一份)加密码,上传至广易招·浙江系统。3、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和备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广易招·浙江系统http://www.hlyzztb.com/)。二、开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振兴东路268号6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振兴东路268号6楼)。5.2开标一、由招标人代表按照电子交易系统内,投标文件上传完成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二、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一)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三、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招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二)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代理公司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由代理公司进行统一一键解密。(三)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密码解密投标文件。(四)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五)评标进入评标环节,首先进行资格审查标,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资信标、技术标的评审,最后进入商务报价评审及评分。(六)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四、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四)因系统原因,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时,方采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五)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 3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随机抽取。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6.3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本次中标公示在汇联易招平台或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上公布。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7.2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8.1否决投标的情形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4)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9)主要的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10)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12)投标人之间IP地址、MAC地址、硬盘号任意一种雷同。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8.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特别提醒1、请投标人事先自行将拟派项目班子人员社保缴纳情况在网上或电话查询确认,需要加密锁的请随身携带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2、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各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监理或已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的监理进行查询,查询方式不限,如在网络、信息平台查询等。3、总监理工程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有在监理项目登记的,如已通过验收或项目负责人变更,请将竣工验证明材料或按公告要求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编制进投标文件中;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有在监理项目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该项目的通过验收文件【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文件,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电话】或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系统电子评标。1、本次交易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的方式(人员无需到现场,可以登录广易招·浙江系统系统中的网上开标大厅查看开标情况),投标人在广易招·浙江系统系统进行资料下载,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登录广易招·浙江系统(http://www.hlyzztb.com/)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全部报价函均采取电子化编制。柯城区使用衢州广易招·浙江系统投标工具(v1.0.2)版本无需组价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详见公告),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录广易招·浙江系统平台--开标系统--今日开标进入当前项目,进入直播页面。(http://www.hlyzztb.com/)。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限定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由代理公司进行统一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环节;(http://www.hlyzztb.com/)。4、使用投标系统需要相关业务咨询的投标人可以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孟女士,联系电话:0570-8757622/或腾讯企点QQ:2852779059。温馨提醒:请投标人提前安装谷歌、360、搜狗浏览器,选择其一即可,保证正常登录;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带黄锁图标后缀名为:网络加密标书的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遇询标,评委会询标记录做出后20分钟内联系不上投标人视为自动确认,投标人收到询标记录后30分钟内未正式书面回复的视为自动确认。二、投标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监理服务期1.3.1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监理服务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监注册执业证书中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3)其他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人员证书上如有注册执业单位名称或聘任单位的,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中不同成员分别承担不同专业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以联合体成员各自的专业资质和等级认定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正被衢州市各县(市、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浙江省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国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的(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官网查询到的为准);(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以行贿罪判决的)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为准】;(16)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或招投标监管部门、住建部正在公示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地按期限,无期限地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18)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或从业登记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19)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计价货币本标段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10踏勘现场1.10.1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如有疑问,以不署名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5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1投标预备会1.11.1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交。1.11.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在招标公告指定的网站上公开发布。该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分包本项目下的设计内容,除发包人许可外,投标人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建设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广易招网站(https://www.hlyzztb.com/)公告和供下载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标、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组成。3.1.1.1资格审查标内容:(1)资格审查标封面;(2)资格审查表;(3)监理人员配备表;(4)资格审查承诺书;(5)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6)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7)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的信息截图。(8)诚信投标承诺书;(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在建工程监理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须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有)(10)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合法更换的在建工程监理业务的变更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如有)。以上所涉及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截图)盖章附《资格审查表》、《监理人员配备表》后,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1.1.2资信标内容:(1)资信标封面;(2)内容及编制按资信标评分要求提供。3.1.1.3技术标内容:(1)技术标封面;(2)具体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技术标评分标准自行编制。注:技术标页数除封面、目录外不得超过200页(含200页),未按要求编制,技术标扣20分。3.1.1.4商务标内容:(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3)监理费报价表;(4)人员到位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1.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在工程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办公、交通、仪器、设施等全部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内容、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未填报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3.2.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方式,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本工程最终监理费:中标费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中标报价÷工程费用(暂按3081.1745万元)×100%;工程最终监理费:工程结算审计价(含设备及调试)×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不予调整)-应扣款项。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3.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3.5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投标文件的拒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7.2.1中标结果将在广易招网站(https://www.hlyzztb.com/)依法公示,所有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招标人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7.2.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支付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详见合同条款)。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法规要求处理;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①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②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③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对因弄虚作假或恶意隐瞒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请监管部门将此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以评标办法中的要求为准。10.4投标人信誉要求(1)以第二章1.4条为准。(2)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10.5特别说明。10.5.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0.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监理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评标组织3.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3.2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3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四、评标程序和内容4.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4.2资格审查;4.3资信标评审;4.4技术标评审;4.5商务标评审;4.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4.7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五、评标内容及标准5.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资信+技术+商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5.2资信分(4分)序号评分项目备注1投标人(企业)业绩(2分)2019年1月1日自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提供市政类项目业绩的,单个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得0.5分,单个合同价2400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同个项目只能一次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监理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分)2019年1月1日自投标截止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市政类项目业绩的,单个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得0.5分,单个合同价2400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同个项目只能一次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①监理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备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总监姓名须一致,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证明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注:1、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编入资信标。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在有效期限内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评标委员会认为证明材料无法查证的,均不得分。5.3技术评分标准(26分)序号评分内容分数1施工进度控制办法0-4分2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和手段0-5分3投资控制的办法0-5分4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0-5分5协调管理工作的采用措施0-4分6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对策及合理化建议0-3分注:技术标页数除封面、目录外不得超过200页(含200页),未按要求编制,技术标扣2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编写准确、完善、可行程度按上述规定分别计分,若有缺项的经全体评委确认后,该小项按零分计。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评分时最多保留二位小数。5.4商务评审(70分):5.4.1(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且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通过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公证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8.0%-12.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最高投标限价。其次,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以上评标控制价、成本控制价计算时均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未按抽取的参数计算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除商务标得零分的报价外,其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4)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人资信标评分、技术标评分与商务评分之和,满分为100分。5.4.2有效投标不足3个,以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5.4.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最终综合得分并列时,商务报价低的优先,商务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5.4.4定标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同时在汇联易招平台或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公示结果,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或在本项目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如遇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评审(复评或复议),评标基准价仍采用第一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签字后的评标报告上所确定的基准价。5.4.5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6、完成评标报告6.1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2评标报告的内容6.2.1开标记录;6.2.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6.2.3询标澄清纪要;6.2.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6.2.5推荐中标候选人;6.2.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6.2.7其他建议。附件A:否决其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否决其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其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其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1.否决其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A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下列情况为串通投标行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8)如专家核对出保函不一致,则否决其投标;9)不同投标人的IP地址一致、MAC地址一致、电脑硬盘号一致。A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5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A1.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A1.7金额报价不在招标人提供的范围的,投标工期、质量目标(以报标函上的为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A1.8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否定其投标的。A2:不作为投标人情况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不作为投标人):A2.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上传的单位;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投资额:本项目工程审定预算价为3081.1745万元。5、本项目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5、签约酬金1.签约监理费率为%,暂定合同总价(3081.1745万元×中标监理费率)为(大写)元(¥元);2.本项目最终监理费:工程结算审计价(含设备及调试)×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不予调整)-应扣款项。六、期限1.监理期限: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为止或工程决算完毕为止(两者时间以长者为准)2.相关服务期限:/。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3240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2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为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委托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1.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国家、建设部、浙江省、衢州市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应当履行的工作内容与职责:(1)质量控制;(2)进度控制;(3)造价控制;(4)合同管理;(5)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中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6)信息管理;(7)施工组织协调。2.1.2.2、其他:(1)协助委托人做好有关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2)协助委托人进行本工程涉及的招标工作,包括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的考察、比选等工作,并提供相关建议;(3)协助委托人做好本工程的设计协调工作;(4)协调本工程施工、审计等单位的造价管理工作;(5)负责本工程计量签证工作,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跟踪审计人员(如有)审批,根据委托人、跟踪审计人员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7)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等内容。(8)根据合同约定,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9)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工程移交工作。(10)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供本工程涉及的各类报表、文档资料、影像图片等。(11)督促承建单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调查已交工工程出现的缺陷、病害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12)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工作内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建设部、浙江省、衢州市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定等;(2)适用于本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规程等;(3)经批准的本项目工程建设文件、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技术经济文件;(4)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发包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5)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6)经委托人确认的会议纪要、联系函等。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为确保监理工作正常、顺利、有序地开展,签订合同之前,中标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本项目各专业监理部配置人员名单及人员到位承诺书,此承诺书中的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监理人必须按专业、规模组织人员到位(从投标书中选择配备):(1)监理单位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否则委托人按①总监理工程师5万元②专业监理工程师0.5万元向监理人收取更换的违约金。如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时,须事先提交人员更换申请说明更换理由并提供拟换人的有关书面材料,在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作监理单位违约,并没收入围履约保证金。(2)总监及其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不称职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单位立即更换并按①总监理工程师1万元②专业监理工程师0.5万元③监理员0.2万元向监理人收取更换的违约金。(3)以上更换情形,监理人必须选派不低于原监理人员资格和业绩等相关条件的人员作为继任者,并须提供拟换监理人员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2.4履行职责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凡涉及到工期、工程计量、工程造价及工程变更的内容,监理人应在其职责范围内确认的基础上得到委托人的书面认可,任何经监理确认但最终未得到委托人确认的,都视为无效,且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事先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1)监理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提交项目监理规划,在专业工程开工前提交监理细则;(2)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报表以及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报告等,委托人将在开工前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理人具体提供的时间和份数等。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立即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2答复委托人同意在3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1.2廉政违约:监理人违反廉政任一合同条款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4.2其他违约情况4.2.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1)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2)监理人未实现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发生死亡事故。(3)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现场履职当月脱岗。(4)监理人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或不体现业主合理的意图。(5)监理人管理不严格,在工作中出现监理人员玩忽职守等情况。(6)监理人未及时按指定要求配备交通工具及办公、测量、检测等设备。(7)监理人的监理日记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施工过程。(8)监理人不按施工承包合同对承包人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履职考核。(9)监理人更换或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10)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等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4.2.2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监理人在签订合同前未能向发包人提交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可取消监理人中标资格。(2)监理人因自身责任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按监理规划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影响工期滞后,违约金按每天1000元计取;影响工期滞后一个月以上,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0%。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3)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的参照专用条件条款2.3条。(4)监理人发生专用条件条款4.2.1第(1)、(2)项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5%;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直接损失的10%赔偿,并按有关安全规定,追究总监及相关人员责任。(5)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因过失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除支付违约金外,应当进行赔偿,赔偿方法同专用条件条款4.1.1项。(6)监理人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5万元。(7)监理人未及时按规定要求配备交通工具及办公、测量、检测等设备的,发包人可在分期支付的监理费中扣留相应的设备费用。(8)监理人的监理日记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施工过程,应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9)监理人不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对承包人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履职考核,未能在每月25日前提交履职考核结果或篡改考核结果的,每发生一次,须支付违约金5000元。(10)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应及时进驻工地且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若驻工地时间每月少于22天,则总监理工程师每不足一天扣1000元作为违约金,其他监理人员每人每不足一天扣500元作为违约金。在工程实施时,监理单位可以根据施工进度及施工强度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合理调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驻扎工地的时间,驻扎工地后招标人将对其进行考勤,如需调配人员的事先应报委托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考核的时间为开工之日起,完工验收合格止。在项目实施时,委托人将对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考勤。(11)由于监理方现场监理工作不到位或未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通知的,且经发包人检查督促监理方后,监理方仍未改正的,发包人可处1000元/次的罚款。本项罚款累计数额不超过合同签约价的10%。以上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扣除已缴纳税收后的监理费总额。以上违约金或罚款或赔偿,委托人有权从监理工作酬金中直接扣除。4.3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3.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2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本工程最终监理费:审计后的工程最终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不予调整)。(2)各施工标段的监理费用按该标段如下施工进度支付:监理费用按项目施工进度支付,项目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暂定合同价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80%,项目结算完成审计后支付至合同最终监理费98.5%(以审定工程结算价为计费额),剩余1.5%在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满后付清。本工程最终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中标费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中标报价÷工程费用(暂按3081.1745万元)×100%。工程最终监理费:工程结算审计价(含设备及调试)×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不予调整)-应扣款项。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4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2.5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衢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监理人必须对本工程项目所有文件和相关资料予以保密。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本合同下服务有关的材料。监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或服务完成或终止后5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须得到委托人的批准。出版应符合本合同中的保密约定。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时除外。9.补充条款9.1监理人应投保监理人员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费用自理)。投保时间从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因监理人未购买相应保险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由监理人自担责任。1)监理人员①为确保监理工作正常、顺利、有序地开展,监理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名单组织人员到位,监理单位不得擅自更换监理人员。②遇到国家、省市级考核检查或重大活动、创文、创建等,要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要求,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另行支付。③监理单位需根据委托人需要,安排本项目配备的监理人员,协助委托人开展各项工作,协助办理各项手续。④如监理单位不按实计量或不按实审核的,业主有权视情况的严重性予以处罚。⑤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任何吃请,赠送及娱乐活动,不得向施工单位进行任何推销活动,若有发生,每一次扣5000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不足时业主根据实际情况从监理费中调配扣罚。⑥如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切责任,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⑦监理单位发生以上情况时,若履约保证金已被扣完,其罚金将从监理费中扣除。1)设施和物品:本工程监理服务所需办公场所由施工单位提供。2)保密:在监理合同有效期内监理单位必须对本工程项目所有文件和相关资料予以保密。3)业主有权抽验项目监理部认可的工程质量与数量,视符合性的实际情况,若有明显偏差的,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4)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聘,费用进入报价。5)赔偿①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或因其职员失职、渎职,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视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②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不含税),当达到此限额的50%时,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结清相应服务期监理服务费。9.2履约保证金①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②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形式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即:元)。办理期限为合同生效后30日内(限期未办理的,每延长一天,发包人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监理人计收违约金)。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监理人基本账户出具(不计息);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发包人每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监理人收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8)严格监督承包人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止条例》及衢州市有关建筑垃圾处置的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建筑垃圾处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申请《建筑垃圾处置证》、签署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合同、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现场挂垃圾公示牌等。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需要监理人配合时,监理人应积极配合。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需要监理人配合时,监理人应积极配合。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或岗位职称或执业资格在岗时段1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4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员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注:以上表格可按需要扩展。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施工监理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合同文件,履行合同条款。(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处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理。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作为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核人:审核人:经办人:经办人: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附件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单位:(以下称委托人)与监理单位:(以下称监理人)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一、委托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理人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监理人职责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生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生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生监理制度,加强安生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生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生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生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监理人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监理人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委托人或监理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委托人单位(盖章):监理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一、建设监理规范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2、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22)二、施工技术规范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所有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三、其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表 企 业单位名称营业执照证号及有效期已入库 □(勾选)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勾选)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级 □(勾选)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专业为 。姓名: 证号: 浙江省以外监理单位提供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的信息截图。备注:以上所涉及的证书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章)附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监理人员配备表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职称、上岗)证名称及证号★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注:1、打*号的必填,所填项目内容作为资格审查及标后管理依据;2、以上人员对应的身份证、资格(职称、上岗)证、社保卡(或有社保编号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后。3、以上填写的信息与递交的附件不能自相矛盾,社保关系在“全国社保查询网”(www.12333sb.com)进行核实,请现场提供查询密码。如所填写信息与递交的附件自相矛盾或社保关系无法在开标现场查询证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特别提醒:请投标人事先自行将项目班子成员社保缴纳情况在网上查询确认,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资格审查承诺书我(投标申请单位名称)现投标(工程名称),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保证我单位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条的要求,如有隐瞒,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我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衢江区《关于禁止村干部利用职权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区委发【2020】9号),全力支持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如我单位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履行合同内容外,并郑重承诺:1.不将本工程项目转包或分包给项目所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2.在工程项目实施中不接受项目所在村村干部有偿提供或出售工程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等。3.不以合伙承包、合资入股等手段变相让项目所在村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4.不以其他任何形式给予项目所在村村干部好处费。5.发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有项目所在村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情况,第一时间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违反,愿意按照《关于禁止村干部利用职权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衢江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记录企业失信行为并接受处理。特此承诺。投标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任(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项目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凡涉及该项目合同执行中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进度款审批等方面的工作,由其全权负责。如以上内容不实,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从事总监理工程师年限专业技术职称承担工程项目及概况任何职质量等级情况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开、竣工时间任何职质量等级情况总监理工程师的信誉情况近5年其个人荣誉及所监理的项目何时获何奖项近一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处罚情况或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诚信投标承诺书(招标人):本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诚信投标。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若有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业主证明格式业主证明(业主单位)单位的(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名称)承担,因(更换原因)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按实际身份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已被更换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本证明特为“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使用。证明人(签字):证明人单位(盖章):证明人联系电话:(须为固定座机电话)日期:注:如业主证明存在虚假、伪造等不实内容,影响评标结果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业主单位责任。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信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自评表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打分12投标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投标文件方案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写。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监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如有违反,商务标扣10分),监理费投标费率为(费率四舍五入,精确到百分数三位小数,例如:X.XXX%。如有违反,商务标扣10分)。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监理人数为人。服务期为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为止或工程决算完毕为止(两者时间以长者为准)项目监理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监理合同价2%的履约担保,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监理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在90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监理费报价表项目名称: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内容金 额监理费投标报价(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如有违反,商务标扣10分)(小写)监理费投标报价(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如有违反,商务标扣10分)(大写)监理费投标费率投标费率=投标报价÷3081.1745万元×100%= %(费率四舍五入,精确到百分数三位小数,例如:X.XXX%。如有违反,商务标扣10分)服务期: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为止或工程决算完毕为止(两者时间以长者为准)投标人的中标监理服务费包含招标范围以内施工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如遇工期延误或延长等问题,投标人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增加费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 月 日人员到位的承诺书致: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如中标,参与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施工监理,我公司将委派(填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到位率承诺如下:1、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天数为日历天/月。2、其他监理人员按到位天数为日历天/月。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联系方式:(供询标使用)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衢江区高新片区排水排涝工程项目—杨村溪等内河整治项目I标段已衢州市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05-330803-04-01-245150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衢州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址:衢江区廿里镇区域。建设规模:(1)杨村溪河道治理:治理河道长11.5km,新建、加固护岸7.39km,改造农桥2座;(2)大排渠水系治理:治理河道长7.01km,新建、加固护岸6.50km,新开排渠0.73km,改建管涵3处;(3)魏家支渠修复加固:治理渠道0.17km,修复加固渠道挡墙0.22km;(4)水系连通:大排渠上游渠道拓宽0.56km,新建引水管道0.49km。招标范围:河道、水系治理,新建、加固护岸,修复加固渠道挡墙,新建引水管道等其他配套设施内容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联系单,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建设工程审定价为3081.1745万元,项目建设工程中标金额为:2462.9629万元,施工监理费最高限价为42.7506万元。2.2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2.3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2.5工程类别及等级:属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2.6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2.6.1监理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招标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2.6.2服务阶段要求:施工阶段监理、责任缺陷期相关服务。2.6.3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的信息截图。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对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认定标准:(一)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下同)或监理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下同)的情形为“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以下情形视为“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3)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二)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5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其他有关定义同本招标公告3.4条。3.6招标人对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序号岗位上岗证书要求数量服务阶段或服务期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注:1.以上标注★号人员须提供(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得使用退休人员 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是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正式更名为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更名前后所颁发证书具有同样效力。4.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5.上述人员不得重复或是兼任,所有人员服务期同合同工期。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在汇联易招平台或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下载招标文件。5、电子评标5.1本次交易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的方式(人员无需到现场,可以登录“广易招平台https://www.hlyzztb.com/auth/toLogin.do查看开标情况),承包商需登录网址:https://www.hlyzztb.com进行报名,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登录网址:www.hlyzztb.com,办理承包商信息入库事宜。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全部报价函均采取电子化编制。通过“广易招.浙江”衢州投标工具V1.0.2制作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上传到报价工具附件中。“广易招.浙江”衢州投标工具V1.0.2版本(无需)组价上传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5.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整,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录广易招平台--开标系统--今日开标进入当前项目,进入直播页面。(http://www.hlyzztb.com/)5.3电子投标加密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整,由代理公司进行统一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环节;(http://www.hlyzztb.com/)5.4使用投标系统需要相关业务咨询的投标人可以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孟女士,联系电话:0570-8757622/或腾讯企点QQ:2852779059。温馨提醒:请投标人提前安装谷歌、360、搜狗浏览器,选择其一即可,保证正常登录;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是网络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广易招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密码加密标书的,上传至备份投标文件中。开标解密要求:开标时间倒计时结束后代理开启一键解密方式解密所有投标单位加密标书,如存在加密标书解密失败情况。代理启用备用标书解密,如备用标书仍解密失败,或投标单位未上传备用标书。此情况视为标书解密失败,做无效标处理。6.投标人信息入库各投标人登录广易招平台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www.hlyzztb.com/)(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侧“注册”按钮,并办理企业CA,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审核。(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无需到现场,一个工作日内会审核并同步各县市区。(3)CA办理指南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办理地址:天谷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225&statusCode=303。联系电话:0570-3899008,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6.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制,企业开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即可参加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整地点为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的1号开标厅。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广易招网站(https://www.hlyzztb.com/)下载招标文件。10.联系方式招标人: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地址:衢州市衢江区白马街118号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0570-2297600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衢江区樟潭街道东迹大道414号德信君宸10号楼三单元202室联系人:翁女士联系电话:0570-8029888日期:2024年6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排涝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