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盘龙区水务局2024)



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盘龙区水务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4-06-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6-25 00:00:00至2024-07-02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07-08 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开评标室

预算金额
¥8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651961、18687539707

采购单位
盘龙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13076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像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651961、1868753970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4-C3-01275-YNLS-0005
项目名称: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8
最高限价(万元):70.4
采购需求:项目采购需求:完成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涉及的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设计成果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补充按实际需要驻场服务等(根据招标人所委托项目情况决定)。 项目地点:盘龙区明通河片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6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与施工周期同步,服务周期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6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与施工周期同步,服务周期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给水排水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25 00:00至2024-07-02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7-0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龙区水务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
联系方式:0871-6313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像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
联系方式:0871-65651961、18687539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71-65651961、18687539707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定稿).docx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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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LS-KM(招)-2024-004-01联盛项目管理LIANSHENGXIANGMUGUANLI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四、响应文件提交-3-五、开启-3-六、公告期限-4-七、其他补充事宜-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0-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0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1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7-格式1-48-磋商报价一览表-48-格式2-49-磋商申请函-49-格式3-50-资格证明文件-50-格式3-1-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51-格式3-2-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2-格式3-3-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53-格式3-4-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4-格式3-5-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55-格式3-6-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6-格式3-7-57-资质证书-57-格式3-8-58-设计负责人简历表-58-格式3-9-5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9-格式3-10-6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0-格式3-11-61-供应商情况声明-61-格式3-12-62-《中小企业声明函》-62-格式3-13-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3-格式3-14-6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4-格式4-65-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65-格式5-66-本次服务工作的理解和分析-66-格式6-67-设计工作服务方案-67-格式7-68-工作进度计划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68-格式8-69-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69-格式9-70-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违约承诺-70-格式10-71-人员配备表-71-格式11-72-类似业绩-72-第五章采购需求-7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73-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73-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73-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74-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74-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74-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74-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75-一、磋商办法前附表-75-二、磋商办法正文部分-8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LS-KM(招)-2024-004-01项目名称: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520.23万元,本次采购预算为:¥8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最高限价(如有):下浮20.00%,¥70.4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零肆仟元整);采购需求: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地点服务周期质量标准完成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涉及的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设计成果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补充按实际需要驻场服务等(根据招标人所委托项目情况决定)。盘龙区明通河片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6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与施工周期同步,服务周期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注: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2.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2.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要提供)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6.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给水排水设计专业甲级资质。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注: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注: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联系方式:郑工0871-631307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联系方式: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870555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工、佘工电话: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87055515温馨提示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若供应商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磋商,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计算机)的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磋商活动。2、到现场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地点参加磋商。3、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本项目提供的关于“政采云”及“云南CA”的相关办理及操作流程,以免影响投标。4、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及“云南CA”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技术支持电话: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电话:1528831505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2采购人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联系人:郑工电话:0871- 63130769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联系人:周工、佘工联系方式: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87055515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编号:YNLS-KM(招)-2024-004-01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3.2服务周期及项目地点服务周期:6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与施工周期同步,服务周期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地点:盘龙区明通河片区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6.1现场考察不组织7.1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方法: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列表页面新增质疑,按照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拟定质疑函进行提问。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联系人:周工、佘工联系电话: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87055515邮箱:YNLSZBB@163.com11.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法:(1)发布在线答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在线答疑。(2)发布澄清/修正/补遗公告,变更文件可作为附件同时发布,供应商可查阅公告及下载变更文件。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登录政采云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操作11.6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3.1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1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7.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18.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9.1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9.7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制作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递交给采购人20.7报价方式(1)本次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下浮20.00 %(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不得上浮报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设计结算费用=设计收费基准价*(1-下浮比例)进行结算。21.1响应文件加密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2.4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24.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4.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8.1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前由采购人确定;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担保退还: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由乙方将履约担保转入甲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退还在签订合同时商榷。29.1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32其它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内容、服务周期及项目地点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服务周期及项目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4.4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5、费用承担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7、磋商前答疑会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有关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周工、佘工(0871-65651961、18687539707、18087055515);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像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扫描件。15.2供应商同时参加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5.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6.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到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的编制19.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9.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9.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9.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公章。19.5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9.6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19.7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19.8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制作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递交给采购人。19.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0、报价和报价货币2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项目符合财库【2014】214号文、财库【2015】124号文情形,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0.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0.3磋商报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水平及实力,根据本招标项目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并依据市场竞争原则自行考虑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竞争原则自行测算后填报下浮比例,其中上限价为下浮20%(本次磋商不允许上浮),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该报价为实施完成采购范围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应包含采购范围规定的设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设计费、管理费、税费、交通费(差旅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成果;全部基础资料;施工现场的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1)报价应包括设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a..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费用;b..所有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所必需的评审费用;c..施工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所必需的费用;d..有关管理部门或采购人认为需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进行修改费用;e..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施工图审查费用除外);f.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任务,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他费用。(2)在设计图纸审核阶段,由于审批要件不齐全导致审图单位不接受图纸审核的,须通过专家评审;(3)供应商应承担本合同工作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应包含在其报价中。(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周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5)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设计内容,充分考虑复杂设计因素,依据市场竞争原则,自行计算设计工作、编写设计及相关文件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任何设计缺陷责任。(6)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所报下浮比例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以及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7)成交后供应商所报下浮比例不作调整,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在计算工程设计费基准价时不得计取其他设计费,若供应商认为需计取其他设计费的,应将其他设计费综合考虑到其所报下浮比例中。(8)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涉及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昆明市盘龙区进一步规范公建基础设施工程资金拨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初设按设计阶段费用比例的40%计划,施工图设计占设计费用比例60%;(9)结算时,以单个项目分别进行结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再按中标的下浮比例和对应设计阶段的占比量下浮后计算出工程设计费,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计费基数为单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费=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计算出对应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成交下浮率)×4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单个项目对应的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审定金额【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单个项目对应的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审定金额为基数计算出对应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成交下浮率)×60%】。20.4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2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2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四、提交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加密21.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1.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详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客服热线);21.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1.4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响应文件的提交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22.3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3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磋商24、磋商小组24.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24.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3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24.4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4.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8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4.9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磋商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10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本项目符合财库【2014】214号文、财库【2015】124号文的情形,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24.1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4.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结果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6、成交通知书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28.1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9、采购代理服务费29.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计算基准为成交金额):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备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9.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备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9.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30、磋商文件编制依据30.1本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关于中小企业:31.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1.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1.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1.1.7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1.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1.1.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成交结果公开成交、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1.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31.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31.2.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1.2.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1.2.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1.2.5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31.3关于监狱企业:31.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1.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策。31.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1.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1.4.3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其它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1服务周期6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与施工周期同步,服务周期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2项目地点盘龙区明通河片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以双方签订为准)(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中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3.工程内容及规模:。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5.工程投资估算:。6.工程进度安排:。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14.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如果没有,填“无”)。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三、各阶段服务内容1.初步(基础)设计阶段2.非标准设备设计阶段(如有)3.施工图设计阶段4.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各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2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工艺、土建、设备等专业的具体要求)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3厂址选择报告、土地使用协议、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各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4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5自然资源、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及工程详细地质勘察报告各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6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各1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提供上一个阶段审批意见7初步设计确认单(含非标准设备设计图开工令)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8非标准设备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设计开工令)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9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10交通、原料、外部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等位置、标高、坐标、管径或能力等资料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11其它设计资料1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12竣工验收报告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基础)设计文件 天2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 天3施工图设计文件 天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工艺专业负责人土建专业负责人设备专业负责人其他专业负责人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二、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实际投资额×费率%)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4.特别约定:(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2)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3)其它:。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四、设计费支付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作为定金或预付款,计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设计费。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主要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计元。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5.试车(试运行)考核完成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元。6.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共计元。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1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下浮 %设计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服务周期服务地点质量标准备 注注:1.本表中“磋商报价”应与格式2“磋商申请函”中“磋商报价”一致。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磋商报价(下浮率),在(服务周期)完成。2.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承担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6.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8.(其他补充说明)。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3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格式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要提供))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3-7资质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3-8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资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扫描件。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3-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由工作人员现场登记。2.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格式3-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参加。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居民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1.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格式3-11供应商情况声明1.名称及概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电传/传真/电话号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年____月___日)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主要负责人姓名: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格式3-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格式3-1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如不属于监狱企业,请作出说明,并不得删除本格式。格式3-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如无需填写,请以“/”填写下划线处,并不得删除本格式。格式4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3条,请自拟格式。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格式5本次服务工作的理解和分析(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及采购人需求自行编写,无固定格式)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6设计工作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及采购人需求自行编写,无固定格式)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7工作进度计划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及采购人需求自行编写,无固定格式)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8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及采购人需求自行编写,无固定格式)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9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违约承诺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0人员配备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技术职称所持证书及编号本工程中拟担任职务是否驻现场备注附设计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注册证书(如有)、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1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合同金额(万元)项目时间服务内容备注12345┆注:1、须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按照采购人要求,为采购提供设计服务。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5、《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7、《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8、《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范围》9、《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GB14912-9410、《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4年版]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5、《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1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18、《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上述规范不足部分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如有新规范、新标准,按新规范、新标准执行。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盘龙区明通河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满足报批初步设计条件的相关内容的要求,并配合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和审批手续、规划报批手续,取得相关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标的:1项。地点:盘龙区明通河片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6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与施工周期同步,服务周期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成果文件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国家地方规范规定相关要求,成果内容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背景及概况;②现状调查与分析;③与周边区域关系分析;④设计理念和总体构思;⑤工程设计;⑥总平面设计;⑦功能及结构设计;⑧慢行系统、标识系统、服务设施、景观绿化;⑨技术经济指标;⑩投资估算。(最终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注:1)设计方可根据设计意图适当增加图纸内容;2)反映设计意图的鸟瞰图、透视图;3)重要节点效果图根据节点数量不同有多张效果展示图。4)所有投标成果及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5)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不作统一要求。第6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一、磋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2.1实质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1实质性评审标准基本资格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2项;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3项;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4项;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5项。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6项。2.1实质性评审标准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1项。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2项。2.2符合性要求商务资信①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7.1项规定;②磋商申请函: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⑤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⑥其它实质性条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2.2符合性要求技术响应文件的技术应答:技术应答内容未出现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的情况。2.2符合性要求报价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2.3详细评审标准1)评审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审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及实力评分技术部分评分2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2.3详细评审标准2)评审因素权重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技术及实力评分F2满分90分。2.3详细评审标准3)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一、评审报价的确定:1、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报价:若存在算术性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有效报价作为评审报价参与报价评分。2、不存在算术性修正情形的以最终报价即为评审报价。二、评审基准价=100-最大下浮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评审报价即为评审基准价。三、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A)=评审基准价/(100-最终报价下浮率)×10四、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及实力评分F2(满分90分)1.本次服务工作的理解和分析(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本项目需求分析和相应服务适用的行政政策法规理解、服务质量目标及方针、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编制,内容描述详细、完整、深刻,理解分析到位、准确的;第二档次(5分):本项目需求分析和相应服务适用的行政政策法规理解、服务质量目标及方针、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编制,内容描述较为详细、基本切合采购需求特点,理解分析基本到位、准确性不足的。第三档次(3分):本项目需求分析和相应服务适用的行政政策法规理解、服务质量目标及方针、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编制,内容描述较为简单,内容描述存在瑕疵,理解分析存在一定偏差、不准确。第四档次(0分):“本次服务工作的理解和分析”中内容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2.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及实力评分F2(满分90分)2.设计工作服务方案(满分30分)第一档次(30分):有详细、合理的服务总体目标,设计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工作方案考虑全面,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科学且切实可行,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有较好的设计理念,设计思路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第二档次(25分):有详细、合理的服务总体目标,设计工作思路清晰,重点明确,工作方案全面,实施细则可行,具备较强的指导性、设计理念合理,设计思路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三档次(20分):有详细、合理的服务总体目标,设计工作思路清晰,重点明确,工作方案基本全面,实施细则基本可行,具备一定的指导性、设计理念合理,设计思路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四档次(15分):有合理的服务总体目标,设计工作思路混乱,但项目重点不突出,工作方案不全面,有实施细则,指导性、设计理念考虑不周,设计思路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五档次(10分):有服务总体目标,设计工作思路混乱,项目重点错误,工作方案不全面,有实施细则,指导性、设计理念有明显考虑不周,但不影响总体服务方案,设计思路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六档次(5分):有服务总体目标,设计工作思路混乱,项目重点错误,工作方案不全面,有实施细则,指导性、设计理念有明显考虑不周,影响总体服务方案,设计思路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第七档次(0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2.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及实力评分F2(满分90分)3.工作进度计划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满分15分)针对本项目编写工作进度计划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包含但不限于目标设定、时间规划、调查范围、设计阶段完成情况等内容。第一档次(15):工作进度计划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全面周到,与项目主题方向贴合、内容详细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第二档次(10):工作进度计划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全面、与项目主题方向贴合、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第三档次(5):工作进度计划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粗略、内容存在缺失,与项目主题方向偏离、内容浮夸、与项目无关、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不实际调查和内容不全,不满足项目需求;第四档次(0):未提供工作进度计划及成果资料提交计划的;2.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及实力评分F2(满分90分)4.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5分)第一档次(15分):“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内容是基于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提出了对应的质量保障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描述详细、有具体可行的保障措施,能保障本项目服务工作高效、优质完成的。第二档次(10分):“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内容是基于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提出了对应的质量保障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描述较为详细、保障措施不具体,能对本项目服务实施有一定的保障的。第三档次(5分):“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内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描述存在瑕疵或存在前后逻辑错误。第四档次(0分):“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中内容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2.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及实力评分F2(满分90分)5.承担本项目的相关违约承诺(满分5分)第一档次(5分):“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中违约承诺是根据对应的内容提出详细可行的违约责任和承诺条件,且有相应详细的处罚措施和具体违约金额的。第二档次(3分):“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中违约承诺是根据对应的内容提出基本可行的违约责任和承诺条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明确,但违约金额不具体的。第三档次(1分):“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中违约承诺是根据对应的内容提出的违约责任和承诺条件不具体、不具可行性,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和具体违约金额的。第四档次(0分):“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中违约承诺的描述与本项目对应的内容无关或未提供的。2.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及实力评分F2(满分90分)6.拟派往本项目人员配置(满分5分)第一档次(5分):设计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主要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合理齐全;第二档次(3分):设计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健全,针对性欠佳,有管理程序,主要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齐全;第三档次(1分):设计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程序不清晰,主要人员安排的专业配置有疏漏;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注:拟投入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2.3详细评审标准4)技术及实力评分F2(满分90分)7.类似业绩评审评分(满分10分)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或业主证明材料中体现的项目实施时间在此区间内)每具有1项类似业绩计2分,分数累计不超过10分。注:须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时间的不予认可。二、磋商办法正文部分1、评审原则及方法1.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实质性评审2.1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2.1实质性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资格,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3、磋商及最后报价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4、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4.1磋商小组各成员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评审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及实力评分2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4.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4.4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5.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排涝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