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招标公告(启东市香格小学2024)
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已经由江苏省·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招标人为启东市香格小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启东市香格小学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12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控制价(元)
A3206280001000321001001
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
施工图纸所示的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0
106902.4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2.投标方式: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至限额招投标系统 3.投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 4.保证金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2.获取地点:有意者请于公告期内登录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在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点击“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使用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http://qidong.etrading.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启东市香格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陈黄成
代理联系人:
刘筱怡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706286263
代理联系电话:
0513-83901130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八、技术支持
客服热线:
4009980000
服务时间:
工作日 8:00-21:00 节假日 8:00-17:30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电子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3206280001000321001招标单位:启东市香格小学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26日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项目名称: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编制人:黄丽丽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6月26日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4年6月26日-1-第一章招标公告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友情提醒: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香格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惠萍镇香格小学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12万元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2.1.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的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2-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实行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通过提交《限额以下平台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9时0分;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者请于公告期内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6.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9时0分。6.2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上传。6.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启东专区”上发布。10.特别提醒10.1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5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63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3-拒绝其投标。10.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启东市香格小学地址:启东市惠萍镇联系人:陈黄成电话:1370628626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088号乘龙大楼5楼联系人:黄丽丽电话:0513-83901130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1.1.5建设地点启东市惠萍镇香格小学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条款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施工图纸所示的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7时之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4年7月2日17时之前2.4最高限价金额:106902.48元其中暂列金:5000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诚信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可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元(本项目实行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通过提交《限额以下平台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3.6.6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9时0分4.2.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限额招投标系统”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5.2.1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称;(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单位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3)资格审查开标及评标;(4)商务标开标及评标;(5)确定中标候选人;(6)开标结束。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或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订施工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1)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7-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8-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场地,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各投标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自行制定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2)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列入报价,结算时,-9-方案中写明应该采用的相应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今后不再计量。(9)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10)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4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场地拆除等多余土方、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11)承包人在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场地、路面等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合同范围以外的新增部分除外。(12)施工临时(包括建筑用地以外的、原场地已有的、后期建设的)用地、道路、便道、绿化等修建费用及拆除、恢复原地面标高(须经监理及招标人认可)费用。(13)现场垃圾清运费。(14)现场的安全防护费用。(15)合同实施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取得其同意,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不含押金,如有有关部门需提交押金的,由承包人负责)由发包人承担。申报所需的资料由承包人负责,航行安全评估费、作业时发生的安全设施费(临时标志和标牌等)以及施工交通安全组织管理所发生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行支付。(16)施工中涉及的一些防护和加固措施费用均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7)承包人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机械可能会对周边的房屋的影响,对周边房屋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和赔偿,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结算时不予增加。21.19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清理等外运费用、施工现场满足数字化城管要求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及其配置须符合本市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的要求。21.20本工程所有措施费用(如因施工机械移动、作业所产生的地基加固等)已包含在合同价,-48-中,结算时不作调整。21.21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掌握国家及省、南通市、启东市消防工程建设的新法规、新规范及新规定,如遇有新法规,必须及时与发包人、总监沟通,在得到发包人、总监的书面确认后,作相应调整;同时及时负责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本工程消防验收通过,其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21.22中标人中标后,按发包人要求马上进场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21.23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21.24承包人确保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所有责任及影响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21.25未说明处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执行。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工程廉政协议,-49-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启东市香格小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限至保修期满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还(扣除已发生的保修费用)(不计利息)。5.2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2年且经使用单位及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退5.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审定价的3%。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5.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审定价的3%。5.2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2年且经使用单位及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退还(扣除已发生的保修费用)(不计利息)。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工程廉政协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启东市香格小学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依法组织实施好市属重点工程建设,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保证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启东市香格小学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要求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启东市建设市场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对方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报告、申诉、建议处理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必须遵守的规定:1、不准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宴请、礼品、礼金、购物券、有价证券、各种回扣,以及高消费娱乐活动;2、不准向乙方报销通讯费、房租费、差旅费、餐费、娱乐费、风景名胜游览费、个人学习费、技术服务咨询费等又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准让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介入乙方承担工程的施工或分包工程;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乙方推销与工程有关的建筑材料、设备等,或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为乙方谋取非法利益;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款项的申报、支付程序上故意刁难乙方,为已谋取私利。第三条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1、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不得为甲方或个人购置通讯工具、办公用品等;5、不得与监理、设计单位相互串通,违反办事规程,损害甲方利益;6、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或串通设计、监理等单位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通报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执行,接受社会以及双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经审计机关审计结束,结算完毕止。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方单位:乙方单位:(盖章)(盖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或直接登录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第六章图纸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或直接登录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1、启东市香格小学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施工规范;2、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3、定额:《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以及相配套的补充定额及相关的现行文件、规范;4、依照2024年《启东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3期及第3期补充信息价,《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6期指导价计价,无指导价的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计价;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1、本工程图纸所要求执行的技术规范2、其他国家、行业现行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GB、GBJ)等;3、其他地方、行业现行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DB)等;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附件致:(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单位)拟参加项目的投标,自愿以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有效期:天,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二、本公司(单位)承诺(一)本公司(单位)符合信用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二)本公司(单位)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不发生以下情形: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三)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1.投标资格无效;2.自发现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将失信行为记录到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不参与启东市内项目的投标,如参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4.招标人依法提起诉讼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申请费、差旅费等)由我公司(单位)承担,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市内招标人有权暂缓退付我公司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其他项目保证金,并配合法院执行。(四)以上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承诺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厕所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