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医疗服务招标公告(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2024)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新增“脊髓性肌萎缩症(SMA)基因检测、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恒温扩增法、交叉引物恒温扩增法”等项目的通知
我院申请开展“脊髓性肌萎缩症(SMA)基因检测、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恒温扩增法、交叉引物恒温扩增法”两个项目,项目经桂医保函〔2020〕298号、桂医保函〔2021〕230号批复通过。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77号)规定,现将项目价格进行公示,如有疑问请于7月3日前反馈到医疗保险管理科。 医疗保险管理科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脊髓性肌萎缩症(SMA)基因检测等).xlsx
附件1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公示单位: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公示单位: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公示单位: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公示单位: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单位: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医院制定价格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开展(是/否)
现行最低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最低价格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除外内容价格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医院制定价格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开展(是/否)
现行最低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最低价格
1
L250700023
脊髓性肌萎缩症(SMA)基因检测
含试剂,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基因组DNA,与质控品、阴阳性对照和内参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或杂交或测序等,进行基因分析,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无
次
350
是
桂医保函〔2020〕298号
350
2
L250403098
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恒温扩增法、交叉引物恒温扩增法)
样本类型:痰液。样本采集、签收、快速核酸提取、基因扩增及检测。检测模块独立,随来随检,核酸提取、扩增和检测在一个全封闭的检测管内全自动完成;采用交叉引物法核酸恒温扩增(CPA)技术,实时荧光检测,自动判定并报告检测结果;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无
人份
300
是
桂医保函〔2021〕230号
300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1.本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遵照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卫生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健康部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试剂、耗材和设备等资质及市场准入等资格的相关规定;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2.本医疗机构承诺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格。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
公示单位电话:2820617
公示单位电话:2820617
公示单位电话:2820617
公示单位电话:2820617
公示单位电话:2820617
监督电话:12315
监督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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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医疗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