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4)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保证金:0.0元
联系人:胡绍炜
联系方式:13488693757
评分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docx
询价文件及合同模板-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doc

采购明细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类

采购数量

最少响应量

1
工程量清单编制技术咨询
电力电子元器件>其他
1.0批
1.0批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4-06-27 09:00:00
结束时间 2024-07-02 17:00:00
备注:

综合评议表项目名称: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货物名称: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1履约能力履约能力评价:根据投标人资信、经营状况、财务的实际情况等进行评价0-5分2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完善3-5分合格0-3分3企业业绩(近三年已完类似项目数量)0-5个0-10分4服务承诺有5分无0分5团队人员配置情况满足询价方要求,配备齐全,自动打分0-25分6服务方案满足询价方要求,根据服务方案情况自行打分0-30分7咨询服务报价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5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5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格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5分,评标价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6分。0-20分合计100分 注:1、近三年为2021年至今。评委签字: 编号:CFRH2024XJ004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价文件采购名称: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06月14日询价邀请函致:我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选择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特邀请贵公司参加询价。如贵公司有意参与,请务必详细阅读和理解本邀请函所有附件;同时,根据邀请函要求准备报价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绍炜13488693757附件:1、询价事项说明2、询价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3、采购需求说明4、承诺与声明文件格式要求5、企业信誉承诺声明6、合同模板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6月14日附件1:询价说明一、采购标的本次采购标的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采购程序参加询价的公司应于询价开标时间前按本邀请函要求向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有效期90天。三、询价文件的要求参加报价的公司应按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提交报价文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报价文件的构成详见附件2。四、询价文件开标日程安排报价截止的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7时提交报价文件的形式:纸质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邮寄时间及地址:2024年6月24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绍炜13488693757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27号楼605室五、费用和其他1、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有关的费用六、特别声明1、报价人未在报价文件中提及和承诺,且未书面明确提出异议的事项,按本询价邀请的要求执行。2、询价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解释或调整本邀请及附件的内容。3、本邀请及附件之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文件仅限于报价人参加本次询价使用,任何用于其他目的之复制或引用均应事先获得采购方书面许可。4、报价人不得将本次采购理解为政府采购与招标。5、报价人没有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6、参与询价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报价人如违反此项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取消参与报价的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7、报价人提供的文档、陈述均应使用中文。8、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报价文件。9、对本询价邀请及附件存有疑问的,请及时向询价人询问。10、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询价人(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不能与参加报价的成交报价人签订合同,询价人不承担相应责任。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参加询价的文件请按以下顺序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三、承诺与声明(格式见附件4)四、企业信誉承诺声明(格式见附件5)五、公司情况简介1、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介绍,公司技术人员资质、数量情况及其它相关文件;2、公司情况说明及相关证书(如果有)。六、产品报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及企业自身能力报出总价。七、服务承诺八、付款条款支付条款详见附件6“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的“第5条”所有文件要求加盖公章。附件3:采购需求说明1、采购清单及报价1、采购清单第一部分为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改造制丝车间土建工程,改造区域面积约71296平方米。配套改造制丝车间除尘、排潮、给排水、空调、通风排烟、配电、动力、照明等公用配套设备设施。(2)升级改造制丝生产线,配置3条4000kg/h制叶丝线,1条1500kg/h制梗丝线。(3)改造片烟配方、辅料平衡、滤棒暂存、成品周转物流系统,新增半成品烟丝、成品烟丝物流系统。(4)配套改造环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设施及工程。(5)升级改造制丝线集中控制系统、能源管控系统等自动化控制系统,配置完善弱电智能化系统及相应的集成管理系统,搭建工厂智能管理基础平台,配置卷烟智能制造系统和设施。第二部分为贵州中烟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建总建筑面积39388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28m²,地下建筑面积8060m²;其中研发实验用房24663m²、科研管理及服务用房8325m²、地下车库6400m²。(2)建设建筑给排水及消防管道、动力管道、电力线路和园区、道路、广场及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3)建设园区电信智能化系统,主要包括信息设施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及生产监控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等。第三部分为智能工厂和智慧园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数据汇聚中心、智能生产调度中心。(2)工艺质量管理系统、设备智能诊断系统、智慧安全管理系统、物流调度协调系统。(3)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体系、建筑智能化、智慧实验室。(4)智能制丝产线。上述三部分内容中,不含烟草专用设备中有指导价部分的设备。2、报价各报价人根据国家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询价文件及企业自身能力报出分项和收费总价,上限不超过99万元(含)。二、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经营业务范围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3、中标条件在满足资格的条件下以综合得分第一者中选。4、相关承诺1.应按合同要求在相关资料提供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咨询服务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2.对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准确性、完整性、符合性、正确性的保证;3.对商业秘密保密的保证。4.报价人保证遵守询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及报价文件的收费总价,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4:承诺与声明文件格式要求承诺与声明致: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特声明如下:一、我公司认识到贵公司采购行为为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与招标。二、我公司己认真阅读采购邀请文件,并完全理解邀请文件的内容。三、我公司保证所递交的询价文件、资格证明、等邀请函要求提交的文件内容真实性、有效性,并愿意承担因虚构数据、虚假资料及伪造资格证明等有失诚信的行为所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注:此款不承诺者自动丧失参加报价资格!)四、本次采购涉及函件往来时请使用我公司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5:企业信誉承诺声明(询价人名称):我方在此承诺声明,截止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质量问题;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6:合同编号: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委托方: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委托方(甲方):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96号3.工程规模:第一部分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①改造制丝车间土建工程,改造区域面积约71296平方米。配套改造制丝车间除尘、排潮、给排水、空调、通风排烟、配电、动力、照明等公用配套设备设施。②升级改造制丝生产线,配置3条4000kg/h制叶丝线,1条1500kg/h制梗丝线。③改造片烟配方、辅料平衡、滤棒暂存、成品周转物流系统,新增半成品烟丝、成品烟丝物流系统。④配套改造环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设施及工程。⑤升级改造制丝线集中控制系统、能源管控系统等自动化控制系统,配置完善弱电智能化系统及相应的集成管理系统,搭建工厂智能管理基础平台,配置卷烟智能制造系统和设施。第二部分贵州中烟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①新建总建筑面积393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60平方米;其中研发实验用房24663m²、科研管理及服务用房8325m²、地下车库6400m²,②建设建筑给排水及消防管道、动力管道、电力线路和园区、道路、广场及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③建设园区电信智能化系统,主要包括信息设施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及生产监控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等。第三部分智能工厂和智慧园区:①数据汇聚中心、智能生产调度中心。②工艺质量管理系统、设备智能诊断系统、智慧安全管理系统、物流调度协调系统。③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体系、建筑智能化、智慧实验室。④智能制丝产线。上述三部分内容中,不含烟草专用设备中有指导价部分的设备。4.投资金额:/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6.建设工期:———7.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依据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规模中所包括各项建设内容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并提交相关资料成果;提供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至施工及竣工阶段,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所涉内容的造价技术支持等服务工作;配合完成造价方面的资料编制与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查等工作。三、服务周期: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按询价人要求。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烟草行业及贵州省、贵阳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要求。五、酬金或计取方式双方商定,本合同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含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适用税率为:,税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金随国家税率调整。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询价文件及附件;2、报价文件及附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_2024_年__月__日。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_________。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四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两_____份。委托人: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签字)代理人:_________(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住所:住所: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B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必要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A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询价文件及附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报价文件及附件;6其他合同文件。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工程计价规定等、委托人管理制度及项目相关发承包合同约定的要求。标准、规范等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要求。标准、规范等如与最新标准、规范等不一致时,则以最新标准、规范等为准。相关工作质量标准如无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明文规定时,参考类似标准、规范及规程,由双方协商确定。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与建设方对接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提交时间的15日前提供。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服务范围内各项建设内容的正版广联达图形算量软件、钢筋抽样软件、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材料(设备)询价书。2.3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2.4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咨询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组建造价咨询团队,须根据项目的需要安排充足并具有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保证及时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3.2.2咨询人向建设方及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咨询人需提供正版广联达软件电子版、EXCEL文档、纸质文档(套数按具体要求)。详见附录A。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应执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贵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国家及地方、烟草行业如有或颁发有最新需执行规范,按最新规范执行。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但并不得到额外的酬金。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国家现行利率水平。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_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因为咨询人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向委托人提供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在造价咨询费中扣除_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无,其他约定:无。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7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经批准,并提供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可启动支付程序。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1合同签订10%2主要成果文件正式稿通过审核70%3主要成果外的其它编制文件完成及项目结算完成20%……备注:1、主要成果文件为附件协议条款“概算分项一览表”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智能工厂和智慧园区的相关内容。2、咨询人按国家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编制、提交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经建设方及委托方审核,审核差异经建设方及委托方人与咨询人确认,咨询人修改完善,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进行核算(考核、追索)后,待委托方收到建设方相应付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起费用支付流程。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价款不做调整。6.1.4因建设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重大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根据实际工作范围及内容的变化调整合同价款,按本协议所涉工作范围所对应的酬金等比例进行调整。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委托人、咨询人双方协商。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各自承担自身损失。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1种方式:(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__咨询人__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无。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无。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1)咨询人应遵守本合同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咨询服务成果;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持续存在。(2)咨询人与项目建设方、委托人以外的第三方交换资料、文件均需经过委托人批准,并通过项目建设方、委托人交付第三方。未经项目建设方、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项目建设方、委托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文件等咨询人因提供服务而获知的资料、商业秘密和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全部成果资料。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7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电子邮箱:。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9.补充条款9.1本合同期限、日期除特殊说明外,均为日历天。9.2委托人对咨询人的服务要求:9.2.1咨询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完成。9.3咨询人进入项目现场相关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相关制度,咨询人对其安全负责,且进入项目现场相关人员应有相关保险且在有效期内。9.4咨询人将成果文件提交委托人并完成委托人在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时,本合同结束。9.5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建设方可直接向咨询方下达工作指令,咨询应及时响应并遵守工作指令,并告知委托方以便进行合同履约。9.5不可抗力包括:国家和烟草行业重大政策调整。(1)战争、入侵;(2)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3)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亦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4)恐怖袭击及暴乱、骚乱,但纯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除外;(5)承包人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自然力的破坏作用,但能予投保的自然力风险除外;(6)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引起当地持续10小时以上12级和12级以上的大风,且承包人已经积极采取措施,但无法抗拒;(7)烈度6度以上(不含6度)的地震第三部分附加协议条款一、编制要求本项目编制成果文件以咨询人为主体出具,但需征得建设方同意;咨询人对编制成果负责,且有义务根据建设方及委托方要求进行深化完善或修改。按照第一部分为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第二部分为贵州中烟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第三部分为智能工厂和智慧园区三部分分别编制。编制单项汇总目录严格按照综合概算表分类目录编制,详见页面下表,以便于后期对比分析管理。第一部分: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1土建1.1按不同单位工程单独进行编制,便于核对目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前统一编制原则。1.2钢筋用量按图纸实际抽筋用量并分栋、分层按各构件分规格单独计算,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1.3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自控及弱电工程等工程均按上述编制原则分专业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前双方明确并统一标准。1.4编制双方须按本原则执行,并保存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钢筋计算书及其他计算底稿(正版广联达软件底稿及纸质底稿)。1.5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格式要求:按委托人要求。1.6咨询人方提交的资料应整洁、数据准确、字迹清楚,预算成果文件采用A4纸竖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1.7咨询人提交的预算成果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封面、目录、编制说明、项目造价汇总表、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人材机汇总表、主要材料设备用量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补充定额组价表等。1.8咨询人在提交成果文件的同时附带提供完整的钢筋计算书、按本协议约定的编制要求分栋、分层分规格钢筋量汇总表及各专业工程量汇总表,其中汇总表应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各一套。2安装部分2.1电气专业总的要求按:按变配电、动力配线、照明、避雷四大系统计算。2.1.1各种电缆除有总数外,各分支回路电缆要有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2.1.2列出设备表,其中包括:规格型号、数量。2.1.3要有工程量计算底稿。2.2自控及弱电部分2.2.1要分系统计算。2.2.2列出设备表,其中包括:规格型号、数量。2.2.3要有工程量计算底稿。2.3公用工程专业2.3.1总的要求按各专业、系统分别计算。2.3.2列出设备表,其中包括:规格型号、数量。2.3.3要有工程量计算底稿。3材料价格3.1.工程造价信息中包含的材料,应采用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3.2.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包含的常规材料,但可通过造价通网上查询的材料,可通过网上查询,但应以截屏等方式保留查询结果,供委托人、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机构查看。3.3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品牌材料、烟草行业中使用的特殊材料等对厂家进行询价时,应保留厂家提供的询价单,供委托人、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机构查看。概算分项一览表(一)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1制丝车间土建及公用工程改造1.1建筑装饰工程改造1.2给排水及消火栓系统1.3湿式喷淋系统1.4防水分隔水幕系统1.5七氟丙烷气体灭火1.6动力配电及照明系统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8蒸汽、压空管道及冷凝水回收系统1.9空调设备1.10空调管道1.11空调自控系统1.12除尘、排潮管道1.13除尘排潮设备1.14通风、防排烟系统1.15综合布线系统1.16抗震支吊架2卷包车间除尘系统改造3公用动力设备3.1制丝变电所变配电设备改造3.2纯水设备3.3异味处理3.4蒸汽、压空设备4烟草工艺设备及物流系统4.1制丝工艺专用设备4.2制丝工艺非专用设备4.3制丝工艺利旧设备改造4.4半成品烟丝物流系统4.5成品烟丝物流系统4.6制丝线集中控制系统4.7喂丝工段专用设备4.8喂丝工段工艺非专用设备4.9片烟配方物流系统4.10滤棒暂存物流系统4.11辅料平衡物流系统4.12成品周转物流系统5公用设备管理及弱电系统5.1公用设备管理系统5.2弱电系统5.2.1信息网络系统5.2.2公共广播系统5.2.3信息发布系统5.2.4机房工程6土建及公用配套拆除费用7工艺设备拆除费用8安防及消防改造8.1安全防范系统8.2消防控制室设备改造8.3防火门系统升级改造8.4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合计(二)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1地下车库、公用设备用房(地下)、出入口及人防1.1地下车库1.1.1土建装饰工程1.1.2湿式自喷1.1.3室内消火栓消防1.1.4给排水部分1.1.5综合布线系统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1.7动力配线照明防雷系统1.1.8通风排烟系统1.2公用设备用房(地下)1.3地下车库出入口1.4人防工程1.4.1土建装饰工程1.4.2给排水及消防工程1.4.3动力配线照明防雷系统1.4.4人防通风等设备1.4.5综合布线系统1.4.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科研及实验用房(控制标准内)2.1土建装饰工程2.1.1土建工程2.1.2外装饰工程2.1.3内装饰工程2.2电梯2.3生产、生活给排水及消防系统2.4屋面虹吸排水2.5通风排烟系统2.6空调系统2.7动力配电、照明及防雷管线系统2.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9综合布线系统3科研及实验用房(控制标准外)3.1实验室等特殊需求房间装修3.2大型筏基较独基增量投资3.3恒温恒湿、洁净等工艺空调系统3.4实验室通排风3.5气体灭火系统4雨棚5实验室配套设施5.1实验室家具及配套设施5.2实验设备搬迁5.3实验室专用电信系统5.3.1计算机网络系统5.3.2综合布线系统5.3.3实验室安全防范系统5.4实验室专用动力配电系统(UPS、变频柜、实验室动力系统)6公用动力系统6.1变配电系统6.2水泵房设备6.3压空设备及管道6.4制冷制热设备7智能控制及信息化系统7.1计算机网络系统7.2无线局域网系统7.3安全防范系统7.4公共广播系统7.5智能卡应用系统7.6电子会议系统7.7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7.8动力能源管理系统7.9智能机房工程7.10有线电视系统8绿色建筑9室外工程9.1室外道路、广场9.2室外拆除道路9.3土方工程9.4室外绿化9.5海绵城市9.6地下室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9.7软弱地基处理费9.8充电桩(快充)9.9供电电缆10kv进线9.10室外电力及照明9.11室外水系统9.12室外电信9.13原有管线拆除移位9.14室内外视觉识别系统三智能工厂和智慧园区1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数据汇聚中心3智能生产调度中心4工艺质量管理系统5设备智能诊断系统6智能制丝产线7智慧安全管理系统8网络安全体系9物流调度协调系统10建筑智能化11智慧实验室附注:以上内容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总概算表分项,编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此表所含内容。因建设方要求所致的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重大变化等使咨询人工作量增减的,具体按第三部分专用条件6.1.4条执行。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模式:1.标准清单模式: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应执行国家颁发的2013年《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GB50500-2013以及贵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国家及地方如颁发有最新需执行规范,按最新规范执行。设计人须选择与贵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标软件匹配的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设计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报发包人审核时,须同时提供如下内容:(1)、工程量计算式;(2)、采用的价格信息来源,主要材料价格表(价格表中须明确质量等级、规格、技术参数、控制价中采用价格、价格信息来源)及可追溯项目建设地详细市场询价记录;(3)、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招标控制价汇总表;(4)、定额缺项部分的工料分析,定额缺项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5)、工程量清单计价及招标控制价的其它支撑文件;(6)、设计人按标段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原则上不得超标段的分解概算,并说明标段各项内容及相应投资与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对应子项概算的关联关系,及时向发包人交底。2.非标准清单模式:如设备采购类、系统类、甲供材料类等不适用于标准清单模式编制要求的,其清单编制材料应包括档次定位、数量、重要元器件要求、主要技术参数、独立询价的工作底稿(询价不少于3家)等内容,且能够满足发包人相关标段的招标要求。三、因设计施工图修改所致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调整当咨询人根据建设方或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后,若发生设计施工图修改,需要咨询人重新调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时,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额外服务酬金:(1)、当图纸改动量低于30%时,咨询人并不得到额外的酬金;(2)、当图纸改动量大于在30%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偏差相关罚则咨询人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的成果文件,须提交委托人、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机构审核。咨询人提交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经委托人、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机构审核后发现有偏差超出规定范围,偏差事实成立的,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扣罚咨询人:1、工程量清单审核后,相同口径下,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措述与招标设计图纸不符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子目数量的比例大于3%的,每超1%,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1%的违约金,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中相抵;按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两部分分别累计进行核算,公式如下:不符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子目数量的比例=(标段1不符的子目数量+标段2不符的子目数量+……+标段n不符的子目数量)/所有标段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x100%,计算结果保留整数位。2、招标控制价审核后差异在-5%~-10%(含)、+5%~+10%(含)间,该差异经双方确认,每差异1%,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3%的违约金,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中相抵;3、招标控制价审核后差异大于10%、小于-10%时,该差异经双方确认,每差异1%,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5%的违约金,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中相抵;4、招标控制价审核差异比例按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两部分各标段分别累计进行核算,且审核后差异比例按审减、审增分别累计计算,公式如下:审核后差异比例(审减)=[标段1的审减金额+标段2的审减金额+…+标段n的审减金额]/所有标段招标控制价送审金额(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x100%,计算结果保留整数位。审核后差异比例(审增)=[标段1的审增金额+标段2的审增金额+…+标段n的审增金额]/所有标段招标控制价送审金额(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x100%,计算结果保留整数位。5、发包人与设计人就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差异不能达成共识的,可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共识的,可共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论证、明确责任。该费用由过错方负担。6、咨询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后,应积极配合发包人修改完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负责说明解答,如出现拒绝或推迟,造成严重后果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根据职责在设计费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中相抵。附录A:附录A-1服务范围及内容咨询阶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设计及交易阶段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调整施工及竣工阶段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涉及的工程内容技术支持、配合附录A-2咨询人提交资料一览表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服务范围内各项建设内容的正版广联达图形算量文件1不晚于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服务范围内各项建设内容的正版广联达钢筋抽样文件1不晚于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服务范围内各项建设内容的工程量计算书1不晚于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服务范围内各项建设内容的工程材料(设备)询价书1不晚于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咨询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设计及交易阶段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按“国家、烟草行业及贵州省、贵阳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要求”某标段发出编制指令后15日内按具体要求 施工及竣工阶段 附录A-3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附注:表中,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及调整包括但不限于A.1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A.2、计算钢筋图纸用量;A.3、与建设方、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咨询机构核对;A.4、编制核对后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A.5、工程范围内图纸修改造成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修改。A.6、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其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应该与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中的划分相一致。A.7、其他费用控制价的编制及建设方要求的其他必要性技术支持。附录B:附录B建设方或委托人提交资料一览表序号资料文件及名称份数提交日期1初步设计概算文件1已提供2各专业各阶段施工图纸15月15日3其它各类专项设计文件1视项目进展情况附注:表中,所提交资料方包括委托人、建设方A.1建设方、咨询人可直接进行沟通,相互传送编制相关的图纸资料;A.2、委托方将编制所需图纸资料统一交付建设方,由建设方统一提交咨询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