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招标公告(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4)
项目概况
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262024BCS00065
项目名称: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865310
最高限价(元):386531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386531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包括路基、路面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12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资质条件: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 项目总工资格: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各报价人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证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北段55号盛钰商务4楼(双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的服务标准计算。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黎城县广北路8号
联系方式:0355-6589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双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盛钰商务楼4楼
联系方式:13223554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甜甜
电 话:13223554396
附件信息:
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招标文件.doc410.8K
提前招标说明.pdf315.5K
营商环境承诺书 (3).pdf217.5K
提前招标说明.pdf315.5K
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1.1.1磋商文件采购单位: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双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8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0第五部分技术规范25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29第七部分合同条款36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11523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262024BCS00065;项目名称: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86.531万元;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为共一包,主要包括路基、路面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和要求执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盛钰商务楼4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地址:黎城县联系电话:0355-65898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双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盛钰商务楼4楼联系电话:13223554396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223554396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采购代理机构双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项目名称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4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结构类型/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出资比例100%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 10计划工期120天11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2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3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组织(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踏勘地点: )14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 ( 格式见第八部分)。3、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以上①②③④⑤⑥项要求得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总工资格: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各报价人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证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四部分。15 商务技术 证明文件 1、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经理简历表 (2)项目总工简历表2、报价一览表3、工程量清单4、施工组织设计5、磋商供应商资信6、拟分包计划表7、其他资料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16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盛钰商务楼4楼17采用的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1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 3人;磋商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在山西省财政厅主办的专家库抽取的3人组成。19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 þ否20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担保的金额: / 21保证金金额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电子保函1、电汇、支票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投标保证金凭证:汇款单回单和收据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收 款 人:双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晋城分行营业部行 号:308168039109帐 号:3569006112101012、电子保函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招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保证金若以电汇、支票方式交纳的, 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可简写)。22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24本项目预算金额386.531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26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是,本次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应参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的服务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供应商以电汇或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27采用电子投标需注意下列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一览表。2、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3、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4、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5、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6、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 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依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晋交建管发[2023]99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二条规定:(二)投标人投标时只报总价。中标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最高投标限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比值进行同比例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29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0本项目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3.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工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2.5“招标工程量清单”指采购人依据国家磋商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磋商文件发布的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响应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磋商供应商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本项目投标时只报总价,无需填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7“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实施、服务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磋商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磋商供应商。3.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人员;(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须提供的特定资质: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寄及造价咨询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3.5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磋商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按照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可不看此项)。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5.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技术规范;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5.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第26条的规定。5.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5.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5.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但所要求的澄清必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问。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的处理原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6.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4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6.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提请供应商要特别注意。7、踏勘和答疑(1)踏勘现场7.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采购人应将踏勘所有资料交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档。7.3磋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磋商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磋商答疑7.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答疑会,澄清磋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7.7磋商供应商应在召开磋商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7.8磋商答疑会后,采购人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磋商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认为必要时,会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所有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在下载磋商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9分包:磋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3.3.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第16条的规定提交。9.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9.3商务文件部分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最后报价等。9.4本次磋商,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内容以及需要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0磋商保证金10.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第24条的规定。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磋商报价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12.3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条的规定。14.响应文件的签署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3.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标记15.1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响应文件。1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6.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投递。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投递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16.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3.5.五、磋商采购程序3.6.18成立磋商小组18.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2/3人数组成。18.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8.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9.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磋商小组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20.响应文件审查20.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20.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1.1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21.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1.3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1.4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1.5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6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B、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函的总价为准;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7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经磋商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22.磋商2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可以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3.最后报价23.1报价原则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4.综合评审24.1经磋商确定最后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5.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成交候选人的最后磋商报价即为成交价。26.评审复核26.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6.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磋商保密2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7.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7.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8.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9.采购项目终止2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3.7.六、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30.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本文件第二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31.服务费31.1见须知前附表3.8.八、保密和披露32.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披露3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3.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9.九、询问和质疑34.询问34.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34.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5.质疑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5.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5.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5.4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5.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十、违约处罚31.违约处罚3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32.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33.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4.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5.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36.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本项目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3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评审标准(一)评审原则和方法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后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等因素量化指标对磋商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见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特定资质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7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其他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按要求提供(开标后现场查询,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三)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内容审查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1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控制总价2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有效期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审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2、评分细则1、技术、商务评分技术部分评分序号评审内容满分(55分)评审标准和方法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满分6分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满分10分满分6分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7分满分10分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7分满分7分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满分7分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满分5分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满分5分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满分5分满分5分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满分5分满分5分商务部分评分1磋商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满分10分)磋商供应商资信6分磋商供应商近5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为同类型工程的,得3分,最高得6分。1磋商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满分10分)项目经理资信4分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同类型工程的,得2分,最高得4分。同类型工程定义:1、同类型工程是指:规模、工程内容类似工程或性质相近的工程2、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2019 年6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3、同类型工程业绩认定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2、价格评审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投标报价(满分 3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5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5%×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满分 35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第五部分技术规范本项目技术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册。本规范阅读时应结合本项目图纸及现行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如有不一致处,优先以本项目图纸所列的技术指标要求为准,其次以现行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为准。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人投标时只报总价。中标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最高投标限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比值进行同比例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3.工程量清单(另附)第6部分合同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包人: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地 址:黎城县21.1.2.6监理人:地 址: 邮政编码: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发出变更指示的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书3天内。99.25安全生产费:按招标控制价的1.5%计取。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元/天11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 %签约合同价1216.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或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合同期内不调价,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 / 的签约合同价1417.2.1(2)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的签约合同价续上表: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5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16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签约合同价17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不适用18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3 %合同价格1917.5.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2017.6.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2118.2(2)竣工资料的份数:3份22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23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2419.7(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25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5‰26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5‰,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27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黎城县仲裁委员会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的范围:。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17.1计量17.1.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17.3工程进度付款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时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时间:。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22.1承包人违约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22.1发包人违约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廉洁合同廉洁合同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政职能部门、企业廉洁自律和腐败风险防控,打击商业贿赂,推进廉洁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________(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________(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____标段单位____(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和山西省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双方要成立廉洁建设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廉洁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廉洁自律。(5)双方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6)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对方应落实责任追究。(7)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钱款、住房、车辆和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收承包人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得大额回报。(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7)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机械租赁。(8)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不得出现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吃拿卡要等微腐败现象。(9)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行为。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4)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钱款、住房、车辆和办公用品等。(5)承包人不得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获得大额回报。(6)承包人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行为。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3)发包人应将承包人违约情况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党组织监督执行,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党组织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党组织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处,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各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四: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附件五:履约保证金格式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章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六: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办银行:(以下简称“丙方”)为了促进(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项目名称)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资金管理的内容(1)乙方为完成(项目名称)工程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3乙方应将流动资金及甲方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名称);(4)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甲方的权责(1)按照(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3)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4)在乙、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3.乙方的权责(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_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在办理总额超过_万元以上的釆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4)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4.丙方的权责(1)成立(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2)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3)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4)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5)定期将乙方前一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甲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一并送甲方。5.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三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6.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在丙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三方协商解决。8.本协议正本三份、副本_份。合同三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经办银行:(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一)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响应人代表证明2、响应函3、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磋商保证金的交纳证明扫描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三)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磋商保证金的交纳证明扫描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提供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扫描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扫描件加盖公章。(五)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14“资格证明文件”中第5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简历表(2)项目总工简历表2、报价一览表3、工程量清单4、施工组织设计5、磋商供应商6、拟分包计划表7、其他资料(一)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专业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2)项目总工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报价小写:¥ 元大写: 元工期项目经理姓名: 专业: 注册编号: 质量承诺备 注注:投标人投标时只报总价。中标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最高投标限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比值进行同比例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9.1.(三)工程量清单5.9.25.9.35.9.45.9.55.9.65.9.75.9.85.9.95.9.105.9.115.9.125.9.135.9.145.9.155.9.165.9.17.(四)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五)磋商供应商资信(一)磋商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部分同类型工程情况表(二)磋商供应商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部分项目情况表(三)其他材料(一)磋商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二)磋商供应商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三)其他材料(六)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七)其他资料政府采购政策的响应内容(如适用则填)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后附:(1)单位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精神残疾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2)与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含一年)。(3)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按时缴纳社保金的凭证(含养老、医疗、失业)及加盖社保部门章的明细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支付工资的工资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所附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有)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有)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如不属于以下内容采购文件中可不放入此页)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关于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采购提前招标的说明由我单位负责实施的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于2024年6月25日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示。因本项目任务的时间紧、任务重,故将本项目招标提前进行,以预留足够实施时间。特此说明。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4年6月27日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项目名称: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情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合规收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采购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关于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采购提前招标的说明由我单位负责实施的黎城县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于2024年6月25日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示。因本项目任务的时间紧、任务重,故将本项目招标提前进行,以预留足够实施时间。特此说明。黎城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4年6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