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 JSZC-320685-JZCG-C2024-004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5-JZCG-C2024-0047
项目名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8万/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附件 1格式进行声明,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按附件 1格式进行声明,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07-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 字 证书和 电子签 章 。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33ce9.html。(CA两种渠道办理:1、选择就近所在地市自行办理;2、联系江苏意源 科技有限公司线上提交申请表 朱工 0513-59001215)
6.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8.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
联系人:刘凤林
联系电话:13914351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吴冬清
联系电话:0513-81819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清
电话:0513-81819585
附件:
海安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2023.docx
公平竞争审查情况.docx
海安政府采购货物合同范本2023.docx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文件.doc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1).pdf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重新挂网).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
海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7: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二室
预算金额
¥6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清
项目联系电话
0513-81819585
采购单位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14351116
代理机构名称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冬清
海安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采购结果,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服务内容及范围(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合同转包6.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七、合同款项支付7.1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7.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八、税费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项目验收9.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9.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9.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9.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服务对象、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9.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9.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十三、其他13.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3.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3.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执行。十四、合同生效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海安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采购结果,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产品内容1.1产品名称:1.2型号规格:1.3数量(单位):1.4质量要求: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七、质保期7.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所有设备及软件须在合同签订后的天内交付验收。8.2交货方式:8.3交货地点:九、货款支付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9.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9.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余款。9.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1.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十二、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工作日内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物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十七、其他17.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7.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八、合同生效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5-JZCG-C2024-0047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7月1日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JSZC-320685-JZCG-C2024-0047)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85-JZCG-C2024-00472.项目名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3.项目类型:服务4.项目行业:物业管理5.预算金额:2046.最高限价:68万/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8.合同履行期限:3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附件1格式进行声明,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按附件1格式进行声明,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024年7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磋商小组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5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CA两种渠道办理:1、选择就近所在地市自行办理;2、联系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线上提交申请表朱工0513-59001215)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7.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8.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处。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海安市长江东路十号联系人:刘凤林联系方式:139143511162.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联系人:见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3-818195853.项目联系方式磋商文件制作人:0513-81819585项目磋商经办人:0513-81819585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9-86722801、0513-5900195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7.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交易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交易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交易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交易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7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关于评审方面的质疑,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交易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政府采购部(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政府采购部”即可),联系地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联系电话:0513-81819585。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总体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会务服务保障,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服务清单:1.配备物业经理1名(兼职),负责与采购单位联系,全面协调本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至少每天到场巡查一次,检查物业服务情况并记载。2.海安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的设备管理,配备专职设备值班管理人员1名(有高、低压操作证),男,55周岁以下,负责:(1)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高低压电气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2)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空调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3)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电梯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4)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给排水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5)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消防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6)局高压配电房的巡查管理、其他各类配电房的巡查管理及大楼供电设备的管理;(7)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日常水电维修维护(各类维修维护人工费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材料由采购人采购提供);(8)工作时间与海安市机关工作时间同步,工作时间外保持通讯畅通,遇特殊情况需随时到场处理。3.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配备专职卫生保洁人员7名,负责:(1)大楼内公共部位的保洁:包括会议室、接待室、开水柜、楼道、走道、电梯、玻璃、栏杆、负责人办公室等;(2)大楼外场地保洁(包括地下停车场的保洁,室外绿化场地的保洁)及建筑物玻璃窗户外立面保洁;(3)公共设施保洁:宣传栏、标识牌、照明灯具、消防栓、灭火器、电梯、棚架桩柱等;(4)各类管道的疏通维护;(5)办公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化粪池的管理和抽送;(6)提前一小时到岗8点半前完成日常保洁服务,根据需要完成其他临时性的保洁任务4.局安全保卫管理,配备专职保安员6名,男6名,统一着装,持保安员证上岗,其中至少两人持建筑物消防员证,负责:(1)海安市人社局安全保卫服务工作;(2)门卫管理,值班室要求全天侯双岗值班,工作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制定安全巡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所有巡视均详实的记录。对出入的人员和物资要认真查验,并有详细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院内;(3)消控室管理,按要求做好值班值守;(4)日常报刊文件、快件的分发,上下班及时开关大门和公共区域水电设施;(5)局所辖区域的安全巡查,随时观察监控图象和报警信号,发现有偷窃、破坏等行为及时按规定处理,协助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6)维护好局大门门前及内部车辆秩序,引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7)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人员疏导及安保工作;(8)负责局档案运输,按采购人要求安排车辆在人社局和数据局之间运送档案至指定位置(每月运送1-2次,大约1000本左右)。(9)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临时性的安保任务。5.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管理,配备保安人员4名(小时工),工作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点20分-11点20分,统一着装,持保安员证上岗,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要求负责招聘会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二)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会务服务保障,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配备物业经理1名(兼职),负责与采购单位联系,全面协调本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至少每天到场巡查一次,检查物业服务情况并记载。2.海安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的设备管理,配备专职设备值班管理人员1名(有高、低压操作证),男,55周岁以下,负责:(1)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高低压电气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2)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空调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3)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电梯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4)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给排水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5)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消防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6)局高压配电房的巡查管理、其他各类配电房的巡查管理及大楼供电设备的管理;(7)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日常水电维修维护(各类维修维护人工费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材料由采购人采购提供);(8)工作时间与海安市机关工作时间同步,工作时间外保持通讯畅通,遇特殊情况需随时到场处理。3.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配备专职卫生保洁人员7名,负责:(1)大楼内公共部位的保洁:包括会议室、接待室、开水柜、楼道、走道、电梯、玻璃、栏杆、负责人办公室等;(2)大楼外场地保洁(包括地下停车场的保洁,室外绿化场地的保洁)及建筑物玻璃窗户外立面保洁;(3)公共设施保洁:宣传栏、标识牌、照明灯具、消防栓、灭火器、电梯、棚架桩柱等;(4)各类管道的疏通维护;(5)办公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化粪池的管理和抽送;(6)提前一小时到岗8点半前完成日常保洁服务,根据需要完成其他临时性的保洁任务。4.局安全保卫管理,配备专职保安员6名,男6名,统一着装,持保安员证上岗,其中至少两人持建筑物消防员证,负责:(1)海安市人社局安全保卫服务工作;(2)门卫管理,值班室要求全天侯双岗值班,工作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制定安全巡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所有巡视均详实的记录。对出入的人员和物资要认真查验,并有详细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院内;(3)消控室管理,按要求做好值班值守;(4)日常报刊文件、快件的分发,上下班及时开关大门和公共区域水电设施;(5)局所辖区域的安全巡查,随时观察监控图象和报警信号,发现有偷窃、破坏等行为及时按规定处理,协助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6)维护好局大门门前及内部车辆秩序,引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7)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人员疏导及安保工作;(8)负责局档案运输,按采购人要求安排车辆在人社局和数据局之间运送档案至指定位置(每月运送1-2次,大约1000本左右)。(9)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临时性的安保任务。5.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管理,配备保安人员4名(小时工),工作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点20分-11点20分,统一着装,持保安员证上岗,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要求负责招聘会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三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保洁服务的质量要求:卫生保洁分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保洁两部分,保洁人员对各部位要做到定时、定期检查,随脏随清;疏通维护局所有雨水管、雨水检查井、废水污水管、污水检查井、化粪池以及大楼内所有地漏以下的下水道。室内保洁要求:①卫生间、垃圾桶每天清扫卫生间多次,清除地面污迹、污垢、脚印等,保持卫生间清洁干燥;巡视垃圾桶,及时清倒废弃物,定期擦洗垃圾桶。②廊、过道、大厅大理石、瓷砖地面每天用拖把或抹布清除污垢,洁净干燥后,加适当尘推油或光亮剂用尘推反复推尘,保持地面明亮,无污迹、水迹、脚印。③门、窗、栏杆、扶手每天用柔软毛巾先湿后干擦拭,去除污垢、污迹、手印等,保持立面明亮,无灰尘、印迹。④大厅花盆、公共桌椅、景观设施巡视花盆盆景、盆体,用抹布每天一次擦拭公共桌椅、花盆外部,保持表面光亮清洁;捡拾盆内垃圾,保持盆内无烟蒂、杂物。⑤负责人办公室每天打扫,供应开水。⑥照明灯及附属设备照明灯及附属设备(2米以下,)每周擦拭一次,保持照明灯及设备无灰尘、无污迹。每周用掸帚清墙角、墙顶、墙面,保持墙上四周无灰尘、蜘蛛网。⑦会议室、活动中心、开水柜等公共设施负责会议室开水供应,每使用一次彻底打扫一次;活动中心等定期打扫。按要求每日早晚定时开闭开水柜电源,放清隔夜水并确保电闸线路安全。对开水柜进行巡回保洁,及时用拖把拖吸地上残留水迹,保持干净整洁。⑧电梯、自动扶梯每天用湿毛巾擦拭,保持门表面、内壁、底面、天花板无泥迹、灰尘、杂物。每周保养一次,用不锈钢油擦拭上光。地面根据材质进行保洁,保持地面无灰尘、污迹、污渍。电梯垫每周更换清理,保证垫下无杂物,垫上无灰尘。扶梯扶手每天擦拭,保持扶梯踏板缝隙无杂物及表面干净无污渍。⑨楼梯台阶、扶手、栏杆每天清扫楼梯垃圾,用拖把拖洗干净。根据材质特性周期性保养,保持楼梯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每天擦拭扶手、栏杆,根据材质特性加光亮剂,保持扶手干净光滑。⑩地下停车场每天巡回捡拾垃圾,每周拖一次,保持停车场无明显灰尘、垃圾和堆放物。外围保洁要求:①每日巡回清扫地面垃圾、树叶等,做到无瓜果皮壳、纸屑等杂物,无积水、无污渍、无烟蒂。每日巡回捡拾绿地内外垃圾,做到目视无枯枝、无果皮、无饮料罐。②及时清倒、洗擦垃圾桶,做到内部垃圾及时清理,外表无污渍、无沾有物。③每日巡回清扫局内外广场,无明显泥沙、污垢,烟头、纸屑等。④巡回检查玻璃外立面清洁卫生(2米以下),使玻璃面上无污迹、明显灰尘。⑤每日一次清扫停车场内地面的果皮、纸屑、灰尘、垃圾,做到地面干净、整洁。⑥每日对公共宣传栏、、标识牌、消火栓等公共设施检查擦拭,保持表面无污迹、明显灰尘。⑦定期到建筑物平顶层检查清理垃圾,保持下水管道畅通。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在合同期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件。2.满意率≥90%。3.月考核得分≥90分。4.按采购文件要求、行业通行标准和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7.1(一)其他要求:1.响应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对以下6条要求作出承诺:(格式自拟)(1)响应供应商须在标书中承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按要求配置服务人员。(2)响应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拟投入人员不少于各岗位最低人数需求。(3)响应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包括满意度调查)。(4)响应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如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及其员工安全责任或义务履行不到位,引起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伤害、机器损毁或财产损失等,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及由此对采购人、第三方造成的影响等。(5)响应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成交人在合同期满移交时,把设施设备的各种运行资料、日常工作记录等无条件留给采购人。同时配合采购人做好与下一合同期成交人交接工作,确保物业工作顺利平稳进行,不得影响其工作正常开展。如成交人延迟移交采购人财产物资的,每延迟1天,计收2000元/天的滞纳金。(6)响应供应商书面承诺为雇用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雇主责任险、员工意外险),以保证在服务期间人员和财产遭受损失时得到补偿。成交人承担服务期间所属员工的一切安全责任。2.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设备、工具及物资,须提供配置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工具及物资的名称、品牌、单位及数量,所提供设备设施物资耗材不低于采购方清单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运行需求,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设备设施物资耗材任何费用。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配备并到场相应的设备、工具及物资。如成交单位无法履行承诺且无法获得采购人同意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响应供应商响应时承诺免费提供采购人的物业服务管理软件系统,须确保全部使用,并维护系统正常运行。4.成交人自行承担为本项目投入物资的装卸、搬运,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劳务费。5.采购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人员中心办公室、物资仓库等日常运行服务用房场地。但办公用品、劳保防护用品、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耗材由成交人自行解决。6.工作过程中因成交人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按实际金额赔偿给采购人。7.采购人有权审核成交人就本服务项目招录员工的工资性收入发放及员工社保费用缴纳的情况,成交人须予以积极配合。8.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次性签3年,具体时间按采购人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9.本项目合同期内,国家或地**府征收新的或额外的税收、费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时,成交人必须按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合同期内采购方均执行固定合同单价,不予调整。合同履行期内,成交人必须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足额发放所有员工的工资,成交人应保证在服务期内其员工最低月工资不少于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有员工福利、激励奖惩方案、员工队伍稳定方案、员工社保各种费用交纳方案。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提供最新人员花名册给采购人备案。如遇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基数调整、以及其他费用调整时,采购人合同价格一律不作调整,响应供应商需充分考虑其他费用组成。10.其他说明(1)本采购文件中未注明年龄的,按照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确定。本项目报价须严格执行海安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报价中合同制职工和小时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海安市合同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2260元,小时工最低标准为22元/小时。报价中响应供应商须依法为该项目所有合同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人员社会保险不得低于2024年海安地区最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否则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为无效报价,所有响应单位的报价须附分项明细,税率统一为6%。(2)供应商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如因物业服务人员失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合同终止,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3)本次采购合同期为三年,响应供应商按年报价。本项目报价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员工福利、工作服、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置办费、保洁工具、常用保洁耗材(如垃圾袋、卫生球、熏香、污渍清理用品等)和成交人为开展工作需要临时调用的保洁、保安工具、设施设备装备(如且不仅限于:保洁使用设备、管道疏通设备、升降登高设备、化粪池抽送设备等)使用费以及各种税金、管理费等。合同期内,如有政策性工资或保险费用调整,供应商须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到位,费用列入本次报价,不另行结算。供应商不得出现拖延克扣职工工资情况。(4)物业费按季度凭正式税票结算,即开始执行合同起第二季度支付第一季度物业费,以此类推。(5)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如因特殊情况(如疫情),采购单位需要增设临时性安保人员(固定工或小时工),供应商必须按要求配合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薪酬按照海安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7)采购人根据自身经费预算情况,可为派驻工作的固定人员提供工作日午餐,具体标准由采购人确定,此项不作为采购人必须履行的条款,成交人及其派驻员工无权干涉。7.2包装要求:7.2.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7.2.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1)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2)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7.3绿色数据中心7.4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7.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7.6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八、(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无(2)本项目的主要标的: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九、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中带★的条款不接受负偏离十、付款方式签订合同30日内,预付当年服务第一季度价款的30%,以后每季度末由响应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支付当季度的服务费(扣除预付款),以此类推。十一、履约保证金:11.1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1.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11.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十二、合同条款(详见附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 评分点名称 分值评审标准1项目管理机制及方案策划211、提供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及物资设备装备情况。拟采取的管理方式(2分)、工作计划(2分)和物资设备装备情况(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2、提供检查验收标准,服务质量检查(2分)、验收方法和标准(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3、提供岗培计划及措施,有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措施,培训方案、年度培训计划(3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4、提供各阶段及专项服务安排的计划,物业管理各阶段服务(2分)和各专项服务的实施安排(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5、提供物业服务中的重点难点的应对和改进措施,物业服务中的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2分)和改进现状措施(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2响应供应商业绩及荣誉121、提供与本单位类似的物业管理项目案例有1个得1分;最高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响应单位、响应单位服务的项目、企业法人获得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荣誉,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10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认证证书6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6分(证书认证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4人员配备11拟派兼职项目经理为55周岁以下,持执物业管理师证、安全保卫管理师证书、清洁管理师证书、电梯管理员证有一项得1分,证书重复不得分,本项最高为3分。拟派驻的保安员,除有保安员上岗证外,如有高级保安员资格证书、安检员证书、建筑物消防员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为6分。拟派驻的保洁员,如取得相应的物业服务岗位证书的,有1个得0.5分,本项最高2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和保安员必须是响应单位正式员工,响应单位提供近期为其缴纳经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证明)。5管理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14管理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管理制度:1、日常管理制度;2、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3、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4、配电房管理制度;5、保安巡查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岗位职责:1、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2、保安主管岗位职责;3、保洁主管岗位职责;4、水电工岗位职责;5、巡逻保安岗位职责;6、监控员岗位职责;7、保洁员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14分6应急预案6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应急预案:1、停水停电应急预案;2、极端天气应急预案;3、消防应急预案4、电梯困人应急预案;5、人员缠访、集访应急预案;6、失窃处置应急预案。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6分。(四)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磋商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标三、价格标四、其他资料(如有)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4.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4)4.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标1.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2.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3.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标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7);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8)。3.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9)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0)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1)附件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备注我公司(单位)委托进行现场演示的人员为(本项目如果无现场演示要求,请项目经办人自行删除备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附件4磋商响应函致: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320000-***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件5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报价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磋商货物、服务名称磋商总报价大写:小写:元(人民币)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核心产品品牌(如有)日期:磋商货物、服务名称磋商优惠率小写:(%)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核心产品品牌(如有)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3、优惠率是价格下降幅度的百分比,优惠率=100%-折扣率。附件8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供应商(盖章):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是否为主要标的)1234合计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供应商(盖章):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备注1234合计注:1.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中的内容(是否为主要标的)。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须详细备注主要标的信息,并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货物”,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2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分包号:**)(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件13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4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南通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查询联系。附件15南通市政府采购履约保证保险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履约保证保险是南通市财政局、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和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企业现金流不足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投保履约保证保险后,不影响贵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也无需提供额外担保和大额现金质押,有助于盘活贵公司现金流。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证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集中采购项目可线下自主选择或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NTdzbhweb/supermarket/)“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办理履约保证保险,分散采购项目可线下自主选择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公司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深入开展南通市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3〕2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服务。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本项目(编号:JSZC-320685-JZCG-C2024-0047)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2024年6月27日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本项目(编号:JS⒛-3⒛685-ZCG-C2024-0047)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黑名单”公示。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单位vW年附件: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和履约保函(保险)是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现金流不足等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5-JZCG-C2024-0047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7月1日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JSZC-320685-JZCG-C2024-0047)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85-JZCG-C2024-00472.项目名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项目3.项目类型:服务4.项目行业:物业管理5.预算金额:2046.最高限价:68万/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8.合同履行期限:3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附件1格式进行声明,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按附件1格式进行声明,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024年7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磋商小组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5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CA两种渠道办理:1、选择就近所在地市自行办理;2、联系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线上提交申请表朱工0513-59001215)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7.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8.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处。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海安市长江东路十号联系人:刘凤林联系方式:139143511162.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联系人:见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3-818195853.项目联系方式磋商文件制作人:0513-81819585项目磋商经办人:0513-81819585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9-86722801、0513-5900195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7.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交易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交易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交易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交易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7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关于评审方面的质疑,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交易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政府采购部(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政府采购部”即可),联系地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联系电话:0513-81819585。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总体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会务服务保障,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服务清单:1.配备物业经理1名(兼职),负责与采购单位联系,全面协调本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至少每天到场巡查一次,检查物业服务情况并记载。2.海安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的设备管理,配备专职设备值班管理人员1名(有高、低压操作证),男,55周岁以下,负责:(1)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高低压电气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2)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空调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3)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电梯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4)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给排水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5)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消防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6)局高压配电房的巡查管理、其他各类配电房的巡查管理及大楼供电设备的管理;(7)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日常水电维修维护(各类维修维护人工费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材料由采购人采购提供);(8)工作时间与海安市机关工作时间同步,工作时间外保持通讯畅通,遇特殊情况需随时到场处理。3.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配备专职卫生保洁人员7名,负责:(1)大楼内公共部位的保洁:包括会议室、接待室、开水柜、楼道、走道、电梯、玻璃、栏杆、负责人办公室等;(2)大楼外场地保洁(包括地下停车场的保洁,室外绿化场地的保洁)及建筑物玻璃窗户外立面保洁;(3)公共设施保洁:宣传栏、标识牌、照明灯具、消防栓、灭火器、电梯、棚架桩柱等;(4)各类管道的疏通维护;(5)办公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化粪池的管理和抽送;(6)提前一小时到岗8点半前完成日常保洁服务,根据需要完成其他临时性的保洁任务4.局安全保卫管理,配备专职保安员6名,男6名,统一着装,持保安员证上岗,其中至少两人持建筑物消防员证,负责:(1)海安市人社局安全保卫服务工作;(2)门卫管理,值班室要求全天侯双岗值班,工作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制定安全巡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所有巡视均详实的记录。对出入的人员和物资要认真查验,并有详细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院内;(3)消控室管理,按要求做好值班值守;(4)日常报刊文件、快件的分发,上下班及时开关大门和公共区域水电设施;(5)局所辖区域的安全巡查,随时观察监控图象和报警信号,发现有偷窃、破坏等行为及时按规定处理,协助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6)维护好局大门门前及内部车辆秩序,引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7)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人员疏导及安保工作;(8)负责局档案运输,按采购人要求安排车辆在人社局和数据局之间运送档案至指定位置(每月运送1-2次,大约1000本左右)。(9)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临时性的安保任务。5.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管理,配备保安人员4名(小时工),工作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点20分-11点20分,统一着装,持保安员证上岗,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要求负责招聘会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二)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会务服务保障,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配备物业经理1名(兼职),负责与采购单位联系,全面协调本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至少每天到场巡查一次,检查物业服务情况并记载。2.海安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的设备管理,配备专职设备值班管理人员1名(有高、低压操作证),男,55周岁以下,负责:(1)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高低压电气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2)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空调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3)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电梯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4)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给排水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养护;(5)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消防设备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管理(专业维保外包);(6)局高压配电房的巡查管理、其他各类配电房的巡查管理及大楼供电设备的管理;(7)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日常水电维修维护(各类维修维护人工费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材料由采购人采购提供);(8)工作时间与海安市机关工作时间同步,工作时间外保持通讯畅通,遇特殊情况需随时到场处理。3.局办公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配备专职卫生保洁人员7名,负责:(1)大楼内公共部位的保洁:包括会议室、接待室、开水柜、楼道、走道、电梯、玻璃、栏杆、负责人办公室等;(2)大楼外场地保洁(包括地下停车场的保洁,室外绿化场地的保洁)及建筑物玻璃窗户外立面保洁;(3)公共设施保洁:宣传栏、标识牌、照明灯具、消防栓、灭火器、电梯、棚架桩柱等;(4)各类管道的疏通维护;(5)办公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化粪池的管理和抽送;(6)提前一小时到岗8点半前完成日常保洁服务,根据需要完成其他临时性的保洁任务。4.局安全保卫管理,配备专职保安员6名,男6名,统一着装,持保安员证上岗,其中至少两人持建筑物消防员证,负责:(1)海安市人社局安全保卫服务工作;(2)门卫管理,值班室要求全天侯双岗值班,工作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制定安全巡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所有巡视均详实的记录。对出入的人员和物资要认真查验,并有详细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院内;(3)消控室管理,按要求做好值班值守;(4)日常报刊文件、快件的分发,上下班及时开关大门和公共区域水电设施;(5)局所辖区域的安全巡查,随时观察监控图象和报警信号,发现有偷窃、破坏等行为及时按规定处理,协助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6)维护好局大门门前及内部车辆秩序,引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7)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人员疏导及安保工作;(8)负责局档案运输,按采购人要求安排车辆在人社局和数据局之间运送档案至指定位置(每月运送1-2次,大约1000本左右)。(9)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临时性的安保任务。5.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管理,配备保安人员4名(小时工),工作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点20分-11点20分,统一着装,持保安员证上岗,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要求负责招聘会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三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保洁服务的质量要求:卫生保洁分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保洁两部分,保洁人员对各部位要做到定时、定期检查,随脏随清;疏通维护局所有雨水管、雨水检查井、废水污水管、污水检查井、化粪池以及大楼内所有地漏以下的下水道。室内保洁要求:①卫生间、垃圾桶每天清扫卫生间多次,清除地面污迹、污垢、脚印等,保持卫生间清洁干燥;巡视垃圾桶,及时清倒废弃物,定期擦洗垃圾桶。②廊、过道、大厅大理石、瓷砖地面每天用拖把或抹布清除污垢,洁净干燥后,加适当尘推油或光亮剂用尘推反复推尘,保持地面明亮,无污迹、水迹、脚印。③门、窗、栏杆、扶手每天用柔软毛巾先湿后干擦拭,去除污垢、污迹、手印等,保持立面明亮,无灰尘、印迹。④大厅花盆、公共桌椅、景观设施巡视花盆盆景、盆体,用抹布每天一次擦拭公共桌椅、花盆外部,保持表面光亮清洁;捡拾盆内垃圾,保持盆内无烟蒂、杂物。⑤负责人办公室每天打扫,供应开水。⑥照明灯及附属设备照明灯及附属设备(2米以下,)每周擦拭一次,保持照明灯及设备无灰尘、无污迹。每周用掸帚清墙角、墙顶、墙面,保持墙上四周无灰尘、蜘蛛网。⑦会议室、活动中心、开水柜等公共设施负责会议室开水供应,每使用一次彻底打扫一次;活动中心等定期打扫。按要求每日早晚定时开闭开水柜电源,放清隔夜水并确保电闸线路安全。对开水柜进行巡回保洁,及时用拖把拖吸地上残留水迹,保持干净整洁。⑧电梯、自动扶梯每天用湿毛巾擦拭,保持门表面、内壁、底面、天花板无泥迹、灰尘、杂物。每周保养一次,用不锈钢油擦拭上光。地面根据材质进行保洁,保持地面无灰尘、污迹、污渍。电梯垫每周更换清理,保证垫下无杂物,垫上无灰尘。扶梯扶手每天擦拭,保持扶梯踏板缝隙无杂物及表面干净无污渍。⑨楼梯台阶、扶手、栏杆每天清扫楼梯垃圾,用拖把拖洗干净。根据材质特性周期性保养,保持楼梯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每天擦拭扶手、栏杆,根据材质特性加光亮剂,保持扶手干净光滑。⑩地下停车场每天巡回捡拾垃圾,每周拖一次,保持停车场无明显灰尘、垃圾和堆放物。外围保洁要求:①每日巡回清扫地面垃圾、树叶等,做到无瓜果皮壳、纸屑等杂物,无积水、无污渍、无烟蒂。每日巡回捡拾绿地内外垃圾,做到目视无枯枝、无果皮、无饮料罐。②及时清倒、洗擦垃圾桶,做到内部垃圾及时清理,外表无污渍、无沾有物。③每日巡回清扫局内外广场,无明显泥沙、污垢,烟头、纸屑等。④巡回检查玻璃外立面清洁卫生(2米以下),使玻璃面上无污迹、明显灰尘。⑤每日一次清扫停车场内地面的果皮、纸屑、灰尘、垃圾,做到地面干净、整洁。⑥每日对公共宣传栏、、标识牌、消火栓等公共设施检查擦拭,保持表面无污迹、明显灰尘。⑦定期到建筑物平顶层检查清理垃圾,保持下水管道畅通。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在合同期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件。2.满意率≥90%。3.月考核得分≥90分。4.按采购文件要求、行业通行标准和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七、采购授权代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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