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图书馆招标公告(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
项目概况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明丽采2024034号
项目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16700
最高限价(元):416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16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凌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296463
质疑联系人:钭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8-2296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丽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84388548
质疑联系人:王鑫鑫
质疑联系方式:18157830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智慧图书馆6.28.doc438.5K
招标文件智慧图书馆6.28.doc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浙明丽采2024034号项目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采购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前列表6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说明9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四履约保证金12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2六开标和评审13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法律责任17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8十质疑18十一投诉19十二授予合同19十三验收20十四政府采购政策21十五其他事项22第三章采购需求23一、建设背景与目标23二、设备清单23三、技术参数23四、商务要求34五、付款方式35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37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44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64一总则64二评审委员会64三评标程序65四评标一般规定66五评标办法和细则66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81.1.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明丽采2024034号项目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6700最高限价(元):4167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标项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4167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07月19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告附件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401260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3.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联系人:凌源联系电话:0578-2296463质疑联系人:钭老师联系电话:0578-2296463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叶丽萍联系电话/传真:0578-2178552、13884388548质疑联系人:王鑫鑫联系电话/传真:0578-2178552、18157830816地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传真:0578-2669165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28日1.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3.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2采购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招标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9投标文件提交接收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 日09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401260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11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2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5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投标人解密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17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1.台式计算机 2.便携式计算机 3.平板式微型计算机4.激光打印机 5.针式打印机 6.液晶显示设备 7.水嘴8.制冷压缩机 9.空调机组 10.专用制冷、空调设备11.镇流器 12.视频设备 13.电热水器 14.便器15.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16.电视设备 17.空调机注: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8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1、转包:不允许2、分包:不允许。19代理费支付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中标金额按下表收费标准的75%计取(低于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1.1.4.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人委派的负责项目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的人员。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7“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8“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9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牵头人CA电子章,联合体成员方按格式要求盖章即可)。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为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为重要参数。3.投标人基本要求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1.5.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6.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10.2报价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文件格式▲11.1.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11.1.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11.1.3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委派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11.1.4投标人代表委派书(▲非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11.1.5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11.1.6资格声明;▲11.1.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8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文件要求。)注:1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视为合格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②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商务技术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3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11.2.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投标文件排版、封面12.1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建议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建议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12.2封面: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1.7.四履约保证金15.1履约保证金:无。1.1.8.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加密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代理机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最后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1.1.9.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应安排人员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19.5通过异常处理后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开启标书文件后,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平台查看投标人名单。19.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8按规定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19.9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154012604@qq.com)提出,并说明理由,疑义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10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政采云系统填写的报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2相同品牌的产品认定23.2.1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3.2.2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4.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标被拒绝。1.1.10.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8.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的;28.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8.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8.6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发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实质性要求的;28.7投标文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28.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8.9投标文件中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1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28.12报价文件中出现“0元”或“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的;28.13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5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17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1.1.11.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9.1至2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30.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2.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2.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2.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2.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12.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3.2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1.1.13.十质疑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34.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34.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4.7质疑函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1.1.14.十一投诉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1.1.15.十二授予合同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37.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8.签订合同38.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8.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1.16.十三验收39.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0.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7.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1.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41.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1.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41.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41.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1.7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小微企业。41.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1.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1.18.十五其他事项45.解释权45.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5.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6.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中标金额按下表货物类收费标准的75%计取(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收取),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1.1.19.第三章采购需求一、建设背景与目标在国家“十四五智慧校园建设规划”的大背景,随着智慧校园建设渗透率上升,智慧校园未来前景广阔。图书智能管理系统作为智慧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着现代图书馆从服务内容到服务方式的全面变革。我校图书馆目前有在编图书73万余册。在此次的智慧图书馆项目中,要为其中利用率较高的15万册图书上RFID标签。而剩下的58万册图书,我们要将其下架整理并按原标签顺序进行打包收藏为我馆“二类图书”,由此空出来的空间后期将进行空间改造为学生阅读空间,增加图书馆阅览座位,改善图书馆阅读环境。二、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RFID标签(含加工费:张)620002防盗仪 (片)113馆员工作站(个)24综合服务一体机(台)45自沉降式还书箱(台)36RFID管理系统(套)17单通道门禁(个)2三、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RFID标签(含加工费:张)62000功能要求:1、标签为无源超高频标签,工作频率:860~960MHz(通用于全球 UHF超高频频段),符合国际相关行业标准ISO18000-6C标准和EPCglobalC1G2协议,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与兼容性;2、标签中有存储器,存储在其中的信息可重复读、写;3、标签可以非接触式的读取和写入;4、标签具有一定的抗冲突性,能保证多个标签的同时可靠识别;5、提供密码保护,防止存储在其中的信息资料被非法改写;6、具有不可改写的96位唯一序列号(TID)。参数要求1.▲符合标准:ISO18000-6C标准;2.工作频率:860~960MHz;3.标签粘贴隐蔽,粘贴到位后不易撕毁、脱落,安装于图书内页夹缝中,要求大小:长≤105mm,宽≤6.0mm,厚≤0.3mm;4.工作模式:读写,支持密集读写器模式;5.存储温度:-20℃—+50℃;6.工作湿度:≤80%;7.极化方式:线极化;8.有效识读距离:符合自助借还、书架、安全门等设备读取要求;9.有效使用寿命:图书正常的借阅、弯折,可以使用10年以上;内存可擦写100,000次以上。发现废标签,无条件更新;10.标签加工:粘贴、注册、上架、细排架、搬运等;11.所投型号的图书标签剥离强度≥3N/cm,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所投品牌图书标签的射频识别芯片须符合EPCglobal射频识别协议规范,标签芯片通过一致性测试,确保标签能与不同品牌设备兼容,提供芯片一致性测试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3.●所投型号标签通过老化测试,符合《GB/T16422.2-2022》标准,老化测试24小时内标签仍无损坏,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4.●所投型号图书标签的无线技术指标经检测合格,符合SJ/T11531-2015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防盗仪(单位:片)数量:11功能要求:1、可与图书馆现有的图书馆管理软件实现无缝联接;2、可以非接触式的快速识别粘贴在流通资料上的RFID标签;3、可以对图书馆内的印刷品、视听出版物、CD及DVD等流通资料进行安全扫描操作,不能损坏粘贴在流通资料中的磁性介质的资料;4、设备系统具有高侦测性能,能够进行三维监测;5、内置红外检测,识别运动方向,并进行人数统计。具备人数统计功能,支持5五种显示模式:在馆人数、出馆人数、进馆人数、在馆人数+进馆人数、进馆人数+出馆人数;6、系统在人员经过时,自动开启监测,在无人经过时,自动休眠;7、门禁须自带一体式嵌入式≥17.3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实时显示进出馆人数、报警书籍信息等内容,空余时间可播放广告信息,且广告内容可根据客户需求个性化设定,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复印件;8、支持报警书籍信息的显示功能:设备自带的显示屏可显示非法书籍的条码号、封面、书名等信息;9、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当检测到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时进行声光报警;报警音量可调节;10、系统具备远程诊断、监控功能;11、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设备系统采用在线或离线工作模式;在线模式可根据运行环境自动切换工作模式;12、支持设定进出馆方向;13、每路通道都支持信号输出,实现与图书馆原有的正元门禁进行进行对接;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输出模式,通过报警信号输出或通过不报警信号输出。参数要求:1.工作频率:920~925MHz;2.外形尺寸:≦1650*500*30(mm); 3.通道数量:1-4通道可选;4.显示屏:≥17.3寸;5.显示比例:16:9;6.分辨率:1920×1080;7.单门厚度:≦30mm;8.报警音量:60db~110db可调;9.报警方式:可声光报警;10.报警信息显示:可显示报警对象的条码号、TID号及封面(需接口支持);11.广告轮播:待机时可播放定制广告等信息;12.ILS/IMS接口:SIP2/NCIP;13.工作电压:180-240V;14.整机功耗:30W(单通道);15.通讯接口:RJ45;16.工作温度:0+50℃;17.工作湿度:≤90% RH(无凝露);18.材质:航空铝材、钢化玻璃;19.安装方式:底座或膨胀螺栓。20.●所投型号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低于14000小时,符合GB/T5080.7-1986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所投型号安全门禁的无线技术指标经检测合格,符合SJ/T11531-2015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所投型号设备通过射频参数试验,设备的频率误差、发射功率、占用宽带、邻近信道功率、带外辐射等项目经检测合格,提供上述五项目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3.所投型号门禁的安全防范报警要求符合GB/T30148-2013标准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4.●所投型号设备通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5.▲要求与学校现有校园一卡通系统、图书馆通道门禁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出具无缝对接承诺函)。与学校原有通道门禁进行对接后,检测到有未借图书通过门禁时,通道闸机关闭并报警。3馆员工作站(台)数量:2功能要求:1、相关的RFID阅读产品设备,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读取存储在标签中的资料(实际工作环境,若以标签容量为标准计算,每种工序中标签的读取速度都能达到0.1s之内);2、应用软件保证连续使用160小时以上无故障;3、可以对图书标签防盗位进行复位或置位;4、具有操作人员的权限管理功能,可根据工作人员权限配置开放或关闭对应的功能模块;5、提供准确的工作统计,如根据注册时间、注册人员或条码段等条件,查询注册数据并导出清单功能。根据注册日期或注册人员等条件统计注册量,并提供导出清单功能;6、同时具备层标标签的注册、更换与注销功能,方便客户维护层标标签;7、具备标签读取数量实时显示功能,准确判断标签多贴或漏贴;8、具备图书查询功能,可根据注册日期、图书类型、图书状态、馆藏地、出版社、层位信息、条码号、提名、索书号等条件查询对应图书清单,并提供数据导出功能,方便客户掌握注册完成标签加工的图书信息;9、具备层位统计功能,可根据注册人员、注册日期等条件统计层标注册量,方便客户了解层标数据;10、具备标签分析功能,可快速读取标签,并分析出标签写入的数据信息,如TID、EPC、馆代码、条码号、防盗位状态等;11、设备带有LED指示灯,可根据指示灯判断设备通电状态、功放开关状态、标签信号读取状态。参数要求:1.支持ISO18000-6B/6C标准;2.工作频率:920~925MHz;3.设备轻薄便利,天线厚度≤14mm;4.外形尺寸:≤400*350*30(mm);5.整机功耗:≤10W;6.功率调节范围:20dB-27dB;7.通信接口:com、RJ45网口;8.电流:1300mA(工作)、300mA(待机);9.电源:DC输出5V/4A;10.工作温度:-10℃—+50℃;11.存储温度:-20℃—+60℃;12.工作湿度:≤90% RH(无凝露)13.工作电压:180-240V。14.所投型号设备通过环境试验(冲击)检测,符合 GB/T2423.5-2019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设备通过IK06等级防爆测试,符合GB/T20138-2006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6.●所投型号设备通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7.●所投型号设备通过ISO/IEC 18000相关超高频射频标准检测,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8.设备节能降耗,待机工作状态下功率均须低于2W,且通过《GB4943-2022》安全要求标准检测,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综合服务一体机(台)数量:4功能要求:1.设备须采用高增益近场天线,在确保优异多标签读取性能同时避免误读;2.应用软件保证连续使用160小时以上无故障;3.按需可选择多种登录:支持刷身份证、RFID读者证、人脸识别、输入帐号密码登录; 4.支持身份证办理成读者证,读者通过身份证进行借还书;5.可非接触式快速识别粘贴在文献上的超高频RFID标签;6.系统可以被馆员设定为仅有借书功能,或仅有还书功能。系统拥有远程诊断、监控功能,管理员可以远程登录自助设备进行管理;7.具备防止一书登录多书借出功能。具防止抽换图书功能,防止读者在自助借还处理过程中抽换书籍;8.配合后台应用系统使读者有使用密码的功能。保护读者隐私,可选择显示读者姓名、读者条码号,在借文献数量、读者在借文献等非隐私信息等;9.提供自动续连功能,在网络短暂故障恢复后,自动连接流通系统服务器,并恢复自助服务;10.支持字体主题切换功能,为了更好的适应不同年龄段人员进行书籍借还操作,提供中号、大号、特大号三种字体大小样式;11.支持多语言功能,包括蒙语、韩语等少数民族语言,为不同民族和国家读者提供服务;12.设备具备借书、还书、续借功能:进行借书、还书、续借操作,且能正确完成;13.设备具备多种读者证识别功能:兼容二代身份证、条码借书证、超高频借书证,且能被系统正确识别;14.人脸识别摄像头须适配各种身高,应能支持用户自行调节人脸摄像头模块角度,具有友善高效的人脸识别服务功能;15.设备需具有操作引导灯,当设备需要卡操作时,刷卡区下的引导灯会自动亮起或闪烁直到刷卡成功后关闭;16.设备需具有状态氛围灯,当设备缺纸、连不上SIP2接口、读写器模块离线、设备能通过改变状态氛围灯的颜色变化提醒馆员,让馆员及时进行维护处理;17.设备需具有人体感应功能,当用户走近设备,设备要能感知到用户已靠近设备,可以跳转到主界面,并播放提示音;18.设备具有大型使用台面,方便读者在操作工程中临时摆放物品,台面尺寸须≥600*1100mm。参数要求:1.工作频率:920-925MHz;2.符合标准:ISO/IEC 18000-6C;3.无线通讯接口:IEEE 802.11B 11M无线以太网;4.尺寸:长x 宽x高=不小于1100mm x 600mm x1662mm;5.重量:≤130kg(标准版);6.显示屏:不小于27寸一体机;7.工作温度:-10℃~+40℃;8.储存温度:0℃~50℃;9.工作湿度:10%~85%;10.防护等级:IP31;11.连续工作时间:7x24小时;12.数字接口:IEEE 802.3,10M/100M自适应网口;13.升级:支持软硬件升级;14.电源:AC220V±10%;15.ILS/IMS接口:SIP2/NCIP;16.所投型号自助借还书机的无线技术指标经检测合格,符合SJ/T11531-2015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7.所投型号自助借还书机通过电磁兼容试验,符合 GB/T9254.1-2021及 GB/T9254.2-2021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8.●所投型号设备通过射频参数试验,设备的频率误差、发射功率、占用宽带、邻近信道功率、带外辐射等项目经检测合格,提供上述五项目的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9.所投型号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低于14000小时,符合GB/T5080.7-1986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所投型号设备通过无线电设备核准认证,提供核准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要求与学校现有校园一卡通系统、图书馆文献管理系统LSP进行无缝对接并出具无缝对接承诺函。5自沉降式还书箱(台)数量:3功能要求:1、还书箱面板可根据放置书籍重量的增减而自动升降,从而让图书馆馆员不必长时间弯腰进行图书的分拣及搬运工作,可以减轻其工作的强度;2、还书箱带静态制动脚轮,可以在坡度小于10度的不平整地面上工作;3、还书箱把手高度及宽度设计符合人机工程学,易于推行及转向控制。参数要求:1.四个万向轮,靠近把手的两个带刹车;2.尺寸:长*宽*高 ≧600*500*700MM;3.有效容积:长*宽*高 ≧540*440*350MM;4.存放书量:≥100册(厚度小于30mm);5.书车有效容积:≥80L ;6.推手高度:≤900mm ;7.推手宽度:≤550mm ;8.轮子直径:76.2mm(3吋) ;9.地面滚动阻力(空载)≤5kg ;10.地面滚动阻力(满载)≤15kg;11.工作温度:0℃~+50℃;12.湿度范围:10%~90% ;13.地面不平度:小于50mm ;14.最大过坎高度:小于100mm;15.重量:≤36kg;16.可与自动分拣设备对接使用。17.●所投型号还书箱须具备实现平台面板上的书本随重量自适应进行升降的功能,采用拉簧的结构工作原理,左右使用滑轨进行上下定位,能保证面板的垂直上下,降低摩擦阻力,降低上下运行产生的噪音。上下须配置有两个机械限位,能确保机械结构的上下稳定输出,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RFID管理系统(套)数量:1该软件系统具备以下功能:1.电子标签转换子系统:完成对图书电子标签的注册、转换、注销等功能; 2.馆员工作站子系统:支持标签转换和图书借阅查询等功能,同时支持人工借还图书;3.自助借还子系统:实现对安装有电子标签的图书进行借还、续借等功能;4.安全监测子系统:实现对安装有电子标签的图书进行防盗检测;5.图书三维定位/ WEB发布(检索)软件子系统:读者可多途径、多级查询图书的详细信息,还能图形化显示、定位图书所在书架位置;支持三维地图导航,可智能提示图书所在书架位置,实现图形化显示、定位图书所在书架位置;能与现有图书馆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可在OPAC中显示文献架位信息,可链接至架位图,支持微信平台、移动图书馆APP;6.设备监控子系统;7.具有智能终端协作管理服务功能,提供智能终端协作管理服务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具有终端智能管理APP功能,提供终端智能管理APP软件类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要求与学校现有校园一卡通系统、图书馆通道门禁系统、图书馆文献管理系统LSP进行无缝对接;7单通道门禁数量:2个单通道功能要求:1、支持不少于7对红外装置实现防尾随、方向判别、防夹伤、报警功能;自带电池,断电收回翼板;进出人员记录需要依据红外逻辑判断刷卡、扫码、刷脸记录是否入库,防止学生刷卡、扫码、刷脸不经过通道产生进出记录导致数据不准确。2、通道机需支持真人语音报警提示功能,人员通过通道后有真人语音提示,且音量大小可调节。3、●联网、断网提示功能:闸机与管理软件之断开或恢复通讯时,闸机有语音提示功能。(需提供***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消防系统联动功能:系统能与消防系统联动,当消防给出火警信号时,通道闸机可自动打开。5、断电开闸功能:断电时系统会自动打开闸翼成敞开状态,方便疏散人群,符合消防要求。6、通行方式:通过管理软件设置闸机在指定时间段运行模式,受控通行、自由通行、禁止通行、只许进不许出、只许出不许进。工作模式:常开/常闭(默认),可自由切换。7、●需支持防潜入功能:同一张卡同一方向进行二次刷卡时,闸翼不开启,并有语音提示。(需提供***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稳定性功能:在授权模式下,1分钟通过60人后,闸机功能正常。(需提供***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通道滞留提示功能:有人员滞留在通道内超过设定的时间,闸机会有语音提示,通知滞留人员。(需提供***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尾随提示功能;将固定间距为2CM测试样件,以小于1m/s的速度通过上部红外对射传感器探测区域,有尾随提示。(需提供***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翻越、下钻提示功能;当出现翻越或下钻的行为通过通道,接入网络摄像机,翻越会有相应的提示,并抓拍照片。(需提供***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技术参数:1、设备参数箱体尺寸:长 1400mm*宽 300mm*高 980mm(箱体尺寸允许偏差 10%)2、箱体材质:304 不锈钢,上盖厚度≧1.5mm,机身厚度≧1.2mm3、制作工艺:数控裁板、激光开孔、无缝焊接4、使用环境:室内室外均可,防风防雨。5、电源电压: AC220±10% V,50HZ6、驱动电机:直流电机7、翼门材料:亚克力翼闸带灯8、输入接口:继电器开关信号或 12V 电平信号或脉宽>100ms的 12V 脉冲信号,驱动电流>10mA9、使用寿命:≧500万次10、开关时间:≤1.5 秒(需本地、远程均可调)11、红外检测:≧7对红外开关12、通道宽度:550mm-600mm13、卡注册量:≧16万个用户14、脱机容量:≧3万条数据15、通讯方式:支持TCP/IP16、读头数量:≧2个/通道17、▲要求与学校现有校园一卡通系统、图书馆通道门禁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出具无缝对接承诺函。备注:1.带“▲”的有关技术和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响应方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除此之外其余的指标、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可在酌情协商微调变动。带“●”的有关技术和商务要求为重要条款。2.除本文件中所明确的采购需求规格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性能相当于或高于所明确的产品参加报价。同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对比说明。3.如技术要求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四、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所有设备二个月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通过验收。2、供货(安装)地点要求: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357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3、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维保期3.1RFID标签:①投标人须提供标签的监测控制方案,用于监控标签的状态,当标签被阅读或识别时,可判断出流通文献是否可以被带出馆外。②提供十年免费质保(期内标签如有损坏或废标签进行免费更换并加工)。3.2门禁(防盗仪):①投标人须免费提供设备配套驱动程序文件、接口程序、相关图书馆业务应用程序文件。②提供三年免费质保服务。3.3馆员工作站:①投标人须提供设备配套驱动程序文件、相关图书馆业务应用程序文件及后续升级程序包。②该设备需要与图书馆现在的LSP文献管理系统无缝对接。③提供三年免费质保3.4综合服务一体机:①中标人须免费提供设备配套驱动程序文件、接口程序、相关图书馆业务应用程序文件。②提供三年免费质保服务。3.5自沉降式还书箱:①投标人须提供设备配套驱动程序文件、相关图书馆业务应用程序文件及后续升级程序包。②提供三年免费质保。3.6RFID管理系统:中标人或企业十年内负责软件稳定运行和维护,不再收取二次费用。4、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和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的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验收。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项。1.1.2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称乙方)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在年月日进行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1.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货物一览表”。1.3供货要求:1.3.1供货时间:1.3.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条合同总价款2.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差旅费、培训费、保修费、税费等,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2.5产品清单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小计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3.1.1本合同书3.1.2中标通知书3.1.3中标人投标文件3.1.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3.1.5招标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30%的合同货款的。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须保证货物与投标文件相一致,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强制性技术质量规范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5.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5.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技术资料6.1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完整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6.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寄给甲方。第七条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时间、方式、地点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8.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检验和验收9.1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甲方须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型或者复杂的内容,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9.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9.5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6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0.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0.2.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10.2.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0.2.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0.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10.4所购货物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年(请分别列出:);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10.5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10.6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时;非工作期间为小时。10.7货物故障报修的到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时;非工作期间为小时。10.8下列货物(分别列出:)若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10.9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10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10.11本项目售后服务的特殊条款:10.12本项目培训服务的特殊条款: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11.1乙方于2024年月日前,以下第种方式交纳履约金人民币(¥:元)。①转账;②电汇;③汇票;④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11.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1.3履约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11.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1.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第十二条付款方式12.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待项目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13.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非甲方原因的除外),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13.3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13.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13.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13.6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如因乙方原因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而使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期限按时完成工作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工期赔偿责任。13.7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13.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甲方将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上报监管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13.9乙方在承担上述13.3~13.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转包或分包14.1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5.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7.2.2种方式解决争议:17.2.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8.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18.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21.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名称: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投标人名称(CA签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注:如联合体参加,加盖牵头人CA章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人)组织实施的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的成员方对联合体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1、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制造商或工程、服务承接方均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2、本协议书的单位公章可为CA章,也可盖好实体章后进行扫描上传。3、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委派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现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委派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委派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委派书一直有效。投标人代表在委派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联合体牵头人盖章(CA签章):日期: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反面:4、投标人代表委派书(▲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委派在职工作人员(姓名)以我方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且对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委派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撤销委派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委派书一直有效。投标人代表在委派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委派的撤销而失效。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派权,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委派书”应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5、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我单位——(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7.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一)资信商务部分1、投标声明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①电子投标文件;②备份投标文件(注: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图像清晰。3、相关证书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证明材料附后。4、其他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⑴资信商务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⑵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资信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但不得出现报价。(二)技术部分1、货物清单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货物名称产地品牌型号数量备注2、商务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类别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备注1工期要求2供货地点3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维保期4验收要求5付款方式6……3、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投标产品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序号品牌型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12…………………注: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的实际规格,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无偏离部分无需填写到本表内,“投标产品名称”栏注明偏离产品的名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栏注明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非实质性投标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投标人注明为“正偏离”或不注明的,评标委员会可对此项偏离按评审办法加倍减分。3.投标人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标委员会决定。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招标文件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5.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4、项目现状和难重点分析5、实施方案6、人员配备7、安装调试方案8、验收方案9、培训方案10、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不得出现报价)三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投标总报价(元)1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1项总价合计大写(元):注:1、报价中必须包括且不限于实施所需的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差旅费、培训费、保修费、税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总价合计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2345678910……总价合计(元)注:1.报价中必须包括且不限于实施所需的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差旅费、培训费、保修费、税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各单项报价不得为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企业类型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进行承诺);2.,属于;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进行承诺);以上制造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上述制造商为设备的生产厂家;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3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中标人公告内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中标人名称中标人负责人中标人地址 中标标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中标金额合计服务承诺: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五现场确认声明书(联合体参加的,各方均应提供)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公司名称)委派参加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投标人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20分钟内,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均无利害关系。1.1.22.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1.1.23.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审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1.1.24.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1.1.25.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2.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2.2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或述标)、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或述标)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或述标)、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3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4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3.5报价文件评审3.5.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5.2报价修正;3.5.3政策优惠扣除;3.5.4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6评标结果3.6.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认定,投标人结果排序;3.6.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6.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资格审查记录;(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7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8评审结束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评审结果,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1.1.26.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商务技术权重为70%,分值为70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4.2报价权重为30%,分值为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1.1.27.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商务技术分值为70分,权重为70%。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资信、业绩、荣誉等都予以认可。)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业绩 (3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1、业绩合同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标小组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2企业实力(3分)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贰级或贰级以上得1分;投标人具有四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3分。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3技术偏离(36分)所投产品的各项性能参数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6分,其中16项标“●”的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其他150项非实质性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08分,扣完为止。标“▲”的为实质性参数,出现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4项目现状和难重点分析(5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结合项目现状和难重点进行详细分析,方案详实具体、内容完善且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基本符合的得4分,部分符合的得2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实施方案 (4分)根据投标人总体实施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综合打分,完全符合得4分,基本符合得3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6人员配备(6分)项目负责人(2分)为了保障后期实施效果,投标人或生产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掌握图书资料相关专业的工作方法和技能,能够协助图书馆提供读者针对性服务,具有助理馆员资格证书,得2分。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6人员配备(6分)项目技术负责人(2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系统信息项目管理师、中级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6人员配备(6分)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其他服务人员(2分)根据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技术水平、专业能力、实施经验等进行综合打分,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得2分,基本符合的得1.5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7安装调试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打分,完全符合得3分,基本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8验收方案(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进行综合打分,完全符合得2分,基本符合得1.5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9培训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打分,完全符合得3分,基本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10售后服务(5分)投标人任一设备承诺质保期在相应基础的要求上,每增加1年得0.5分,最多3分。10售后服务(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便捷性、维修响应时间、是否有维护人员、培训承诺及技术服务能力等内容的情况的可行性、科学性、完整性,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完全符合得2分,基本符合得1分,部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5.2报价分值均为30分,权重为30%,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标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5.2.3报价得分计算:⑴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评标价=有效报价×(100%-10%或4%);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⑶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评标价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对应报价部分的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报价权重×100。5.3本项目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1.1.28.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浙明丽采2024034号项目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采购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前列表6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说明9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四履约保证金12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2六开标和评审13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法律责任17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8十质疑18十一投诉19十二授予合同19十三验收20十四政府采购政策21十五其他事项22第三章采购需求23一、建设背景与目标23二、设备清单23三、技术参数23四、商务要求34五、付款方式35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37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44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64一总则64二评审委员会64三评标程序65四评标一般规定66五评标办法和细则66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81.1.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明丽采2024034号项目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6700最高限价(元):4167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标项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4167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07月19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告附件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401260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3.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联系人:凌源联系电话:0578-2296463质疑联系人:钭老师联系电话:0578-2296463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叶丽萍联系电话/传真:0578-2178552、13884388548质疑联系人:王鑫鑫联系电话/传真:0578-2178552、18157830816地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传真:0578-2669165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28日1.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3.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智慧图书馆采购项目2采购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招标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9投标文件提交接收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 日09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401260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11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2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5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投标人解密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17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1.台式计算机 2.便携式计算机 3.平板式微型计算机4.激光打印机 5.针式打印机 6.液晶显示设备 7.水嘴8.制冷压缩机 9.空调机组 10.专用制冷、空调设备11.镇流器 12.视频设备 13.电热水器 14.便器15.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16.电视设备 17.空调机注: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8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1、转包:不允许2、分包:不允许。19代理费支付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中标金额按下表收费标准的75%计取(低于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1.1.4.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人委派的负责项目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的人员。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7“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8“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9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指牵头人CA电子章,联合体成员方按格式要求盖章即可)。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为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为重要参数。3.投标人基本要求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1.5.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6.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10.2报价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文件格式▲11.1.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11.1.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11.1.3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委派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11.1.4投标人代表委派书(▲非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11.1.5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11.1.6资格声明;▲11.1.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8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文件要求。)注:1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视为合格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②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商务技术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3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11.2.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投标文件排版、封面12.1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建议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建议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12.2封面: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1.7.四履约保证金15.1履约保证金:无。1.1.8.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加密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代理机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最后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1.1.9.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应安排人员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19.5通过异常处理后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开启标书文件后,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平台查看投标人名单。19.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8按规定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19.9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154012604@qq.com)提出,并说明理由,疑义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10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政采云系统填写的报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2相同品牌的产品认定23.2.1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3.2.2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4.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标被拒绝。1.1.10.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8.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的;28.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8.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8.6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发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实质性要求的;28.7投标文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28.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8.9投标文件中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1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28.12报价文件中出现“0元”或“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的;28.13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5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17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1.1.11.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9.1至2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图书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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