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防腐油漆招标公告(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4)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防腐油漆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防腐油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7UHXCGFA240627003)。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7UHXCGFA240627003/01
标段(包)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防腐油漆-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防腐油漆,详见清单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货到现场
2.3 交货地点: 新疆铁门关市双丰工业园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标准及技术要求。
2.5 其他:
1.报价要求:报价为到新疆铁门关市双丰工业园新疆新冀能源循环经济联合化工项目施工现场的价格,报价单包含运杂费、包装费等,并注明生产厂家及品牌,本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2.到货要求:按照现场实际需求分批送货,厂家必须附带合格证、质量证明等文件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施工工艺证明材料; 3.发票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项目部并经项目部验收合格提供验收单、相关付款资料后1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金额的15%,质保金5%,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方式:50%资金,50%银行承兑汇票。5.合同签订按附件合同模板签订,如报价我方视为同意附件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化学云采网”注册供货商,不得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货商名单内,且为一般纳税人。2.报名方若为制造商必须上传相关生产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若为代理商必须上传授权代理资质等资质证明文件,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不接受

4. 注册、登录

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投标人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投标人须访问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平台登录地址:http://bid.cncecyc.com。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是
5.1 报名时间:
从2024-06-27 09:00 起至 2024-07-02 16:00止(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在线报名】,上传(3.1)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料,点击【提交】,等待申请通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4-06-27 09:00 起至 2024-07-02 16:00止 (北京时间)
6.2 购标
是否需要购标: 否
6.3 获取方式:
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路径:【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7. 投标保证金

是否需要响应保证金:否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08 11:00(北京时间)
8.2 递交方式:
是否线上提交:是
投标人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下载地址:【门户】-【帮助中心】—【相关下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使用CA进行签章与加密后上传到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路径:【我的项目】-【操作】-【递交投标文件/网上报价】。
8.3 CA证书
是否需要CA证书: 是
(1)CA证书用途说明:制作标书时进行签章与加密、开标时进行解密,确保招标过程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2)CA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可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CA办理】进行在线申请,以及查看CA证书使用教程。
(3)CA证书办理周期:一般需要2~4工作日(含邮寄时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避免错过投标。
(4)CA证书使用须知: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提前检查CA证书有效期,如CA证书已过期,请提前进行证书更新,切勿在制作标书、上传标书、开标解密期间进行CA证书更新,以免造成无法参与投标开标的情况。
8.4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
(2)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
(3)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投标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9.1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4-07-03 16:00 (北京时间)
9.2 提问与澄清方式
提问与澄清均通过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进行,投标人可进入【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招标文件澄清管理】进行提问与澄清文件的查看。

10.
开标

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操作路径:【我的项目】-【操作】-【参与开标会】,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
是否需投标人参与现场开标: 否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上发布。

12.
其他



13.
联系方式:



人: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集镇街342号


编:

831400



人:

郭云鹏


话:

17730638720


箱:

guoyp@cnce7.com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4-06-27

附件1:
油漆材料清单.XLSX

材料采购合同(修).doc

序号
*物资名称/描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环氧抗碱封闭涂料底漆
20um厚
千克
2853.4

2
环氧抗碱封闭涂料底漆固化剂

千克
570.68

3
氯磺化底漆
60um厚
千克
5706.8

4
氯磺化腻子

千克
2583.4

5
氯磺化面漆
100um厚
千克
7133.5

6
氯磺化漆料稀释剂

千克
2042.71

7
环氧富锌底漆
标准:SH/T3022-2019
千克
500
附带稀释剂

版本号:CLCGHT20240529项目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买方:卖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买方(全称):卖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买卖双方就购买材料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1.1.产品基本情况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金额增值税额生产厂 家交货时间备注不含税总价(元)增值税税率含税总价(元)(内容较多时,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条表格作为附件)1.2.2.合同价款2.1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增值税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税率为:。(结算时根据实际采购产品数量调整,按实际供货结算)2.2合同约定的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额按国家规定税率调整执行。1.3.3.质量标准3.1本产品执行标准,并应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特殊的技术要求:。3.3本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个月,以产品质量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间,卖方应承担免费维修、更换等质量保修责任。1.4.4.产品交货4.1交货时间按下列第项执行:(1)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完毕(或在年月日前交货完毕)。(2)合同生效且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后日内交货。(3)卖方分批供货,接到买方订货单后日内送货到现场。(4)卖方收到全部货款后日内交货。4.2交货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使用项目部:。4.3运输方式:,卖方起运地点和中途转运的装卸车、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方承担,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卸车及相关费用由方承担。4.4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1)卖方送货。(2)卖方代运(卖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其它:。4.5风险转移:采用卖方送货或卖方代运方式交货的,货物运至4.2条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安全卸下,货物的所有权、毁损灭失的风险随之转移。4.6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1.5.5.包装方式5.1卖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通行做法的要求,包装不符合要求或者包装有破损的货物,买方有权拒收。5.2卖方提供的产品包装上应有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必要的、清晰的标识或买方统一要求的标识。5.3包装费用已包括在货物价款内,不另计费,卖方承诺不回收包装物。5.4其他:。1.6.6.产品验收6.1采用卖方送货或卖方代运方式交货的,卖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买方货物到场时间,以便买方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买方指定验收人:,联系电话:,邮箱:,除该指定人外的验收均视为无效。6.2货物到场后天内,买卖双方应安排人员到现场共同对产品外观、数量进行清点、交接,并在产品交接单上签章确认,双方各执一份。产品交接单仅作为卖方交付货物数量的证明,不作为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若发现产品与装箱单不符,卖方负责补齐和回收。如卖方人员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清点、交接,买方书面通知卖方由买方自行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视为卖方认可该记录并负责解决。6.3买方在清点交接货物后天内,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买方在产品质量验收单上签章确认,双方各执一份。买方验收签字人员必须为(联系电话:,邮箱:),他人无权代收,否则视为无效,买方对产品的验收结果不能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责任。买卖双方对产品质量检验结果达不成一致的,可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6.4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货物,抽样方法为,抽样比例为。抽样检测合格率低于%,则该批产品不合格。6.5验收要求如下:(1)验收标准:。(2)验收方法:。(3)验收地点:。(4)提出异议形式及期限:清点交接货物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6.6特别条款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或双方验收人员等个人签署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违约责任相悖的内容,对双方不发生效力。如需要对本合同的量、价、违约责任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须双方正式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1.7.7.货款结算及支付7.1货物交付并经买方检验合格后天内,持本合同、产品交接单、产品质量验收单办理结算,卖方可在买方审核确认结算额后按7.2申请货款支付,结算手续须经过买方人员(联系电话:)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完成本款约定的审核、审批程序的结算单/手续,才能做为支付结算尾款或月结货款的付款的凭证。上述两位指定人员未签字完成(仅一人签字),或非本款约定的指定人员签字审核或审批有结算单/手续,均视为无效结算。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审核、审批人员变更,买方应及时向卖方出具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的变更说明。7.2货款支付采用第种方式:(1)买方审核确认结算额后天内,支付结算总额的%,剩余的%作为产品的质保金,如货物无质量问题,待质量保证期满后天内免息付清。(2)对于按月进行结算的货物,应确定每个月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就上月日至当月日内的货款进行结算),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卖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发票,买方在收发票且完成结算手续后【】工作日内支付卖方当月开票金额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如货物无质量问题,在质量保证期满后天内免息付清。(3)其他货款支付方式:。7.3买方支付货款前,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所附销售清单必须是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买方有权不支付该款项,且不视为买方违约。买方支付货款应付至本合同中约定的卖方账户,卖方应确保银行账户的准确性,买方将货款支付至合同约定卖方账户即视为支付义务履行完毕。开票信息:单位(全称):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帐号:51001556808050538735税号:91510000201861616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537号邮编:610100电话:028-68931087卖方收款信息:单位(全称)开户行:帐号:7.4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形式办理,卖方不得委托第三方收款或要求买方将款项支付至第三方账户。7.5履约保函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办理履约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7.6预付款保函货款支付方式中含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经买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等额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买方收回全部预付款止。办理预付款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1.8.8.买卖双方权利义务8.1买方权利义务(1)买方要求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变更,应提前3天通知卖方,若因买方未及时通知,造成供货不及时,损失由买方自行负责。(2)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付清货款,若因项目业主不能及时拨款的原因延误,则经双方达成一致,付款时间顺延。(3)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卖方发出通知,改变货物的交付地点、时间、方式、数量和技术规格及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等,并有权根据业主和买方实际情况解除合同。买卖双方合理分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但若由于卖方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由卖方自行承担。8.2卖方权利义务(1)卖方提供产品的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等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有样品的,供货产品的质量必须与确认过样品的质量一致。(2)卖方保证所提供货物全部符合质量要求,不存在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严禁不合格货物进入施工现场,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承担买方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3)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反映产品质量合格和准许交易的质量证明文件。(4)卖方保证享有货物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任何权利负担,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情形,卖方承担由其供应货物的上述问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5)卖方负责办理为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卖方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买方现场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按买方指定的地点卸货。(6)卖方必须确保所供产品及包装物满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确保产品及包装物不会因为释放有害物质或噪音等而对环境及人身健康安全造成危害,不会因为包装不当而危及周边环境或人身健康安全。如因产品本身、包装及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对环境、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危害,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车辆人员安全,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等造成事故或罚款费用均由卖方负责。(7)卖方应保证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卖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领购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并承诺其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由于卖方未按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开具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卖方承担。因此导致买方的损失,卖方应当赔偿损失,且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8)卖方或委托发运方所交货物资必须按统一格式如实填报装箱清单,重量、尺寸真实、准确,因尺寸、重量不正确造成的亏舱、海关处罚等损失由供应商和委托方全额承担。(9)卖方或委托发运方因隐瞒、夹带或隐藏任何物品,一旦发现除赔偿所有损失外,买方有权视情节按合同总金额及藏匿货物总价的2-10倍对卖方和委托发运方进行处罚,罚金最低不低于5万元(隐瞒、夹带或隐藏化学危险品按5-10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其合作资格。1.9.9.违约责任9.1买方违约责任(1)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此项利息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以逾期付款额的1%为限度。上述逾期付款利息,已包含买方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除本条约定的逾期付款利息外,买方不再向卖方承担任何违约金、损失赔偿等。(2)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应承担卖方实际损失。9.2卖方违约责任(1)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以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此违约金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且买方有权拒收逾期交付的货物。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的合格证、质保书等必备文件的,视同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达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买方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通知买方;买方仍需要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卖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卖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逾期交货责任及买方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否则视为同意发货。(2)卖方提供产品的品牌、厂家、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负责退货,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自行负责,并由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此违约金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如果买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定价;如果买方不能(不愿)使用的,由卖方负责包退、包换,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自行负责,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代为保管,在代为保管期间内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以及非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4)产品错发交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交指定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若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灭失,由卖方负责退换、维修,费用由卖方负责,并由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买方的损失。(6)若卖方向买方提供虚开、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1.10.10.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11.11.其它事项11.1本合同不得转让、转嫁、用于融资、贷款、抵押、担保等,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第三人,本合同以实际执行为准,否则为无效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1.2卖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相关主体身份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有授权代理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1.3买方指定的文件接收地址为:;买方指定的邮箱号码为。卖方指定的文件接收地址为:,卖方指定的邮箱号码为。任何一方当事人指定的文件接受地或邮箱号码变更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向变更前的文件接收地或邮箱地址送达供货单、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往来函件及法律文书的,即视为送达。本条及双方在本合同落款部分填写的通信方式为双方确认的唯一有效合法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后果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11.4本合同于签订。11.5本合同生效条件为第1种:(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买方根据11.3条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卖方发出订货通知。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最终价款全部结算完毕,合同自动终止。11.6本合同一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份,卖方执份。买方:(公章)卖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腐油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