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浚县城市管理局2024)
项目概况
浚县城市管理局浚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政府采购登录”,登录之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浚财磋商采购-2024-66
2、项目名称:浚县城市管理局浚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1789583.1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XXCG-2024-0362-01
浚县城市管理局浚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项目
1800000
1789583.19
是
18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浚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5)质量要求:苗木成活率100%;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六)供应商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七)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八)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政府采购登录”,登录之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
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 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4.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5.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6.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浚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浚县科技路中段
联系人:王银山
联系方式:18839251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浚县黎阳路西段中原建材城A27排101号
联系人:常鑫
联系方式:1823927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鑫
联系方式:18239270752
8.营商环境.pdf
7.正面清单.pdf
公告.pdf
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凌县卫河路(丁香街一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面清单》中“第四章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列举的29种禁止事项发生。2.严格执行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发布采购公告前30日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备案制度,并上传本承诺书。4招标文件中不将供应商规模、所属地区、职工人数、不相关认证作为资格条件。5.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认采购结果;采购结果与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6.畅通供应商质疑渠道,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67.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1日内完成合同签订。8严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及公告。9.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提供履约保证的,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1一10.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及备案验收报告(结果);及时对供应商的履约结果进行信用评价。11.验收结束后或满足约定付款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采购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字山经办人签字:常常0-2鹤壁市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正面清单单位公章:凌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名称:凌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类别序号主要内容关键词政策依据落实情况扶持中小微企业类1政府采购主体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预留份额鹤财购(2022231号预算编制时己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类2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扶持中小微企业类3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条√扶持中小微企业类4未预留份额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6%的扣除,政府采购工程给予5%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豫财购(2022]8号)√扶持中小微企业类5鼓励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提供履约保证。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履约保函、合同融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五条,鹤财办购[2020)25号扶持中小微企业类6各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中,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和电子采购文件工本费。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预付合同资金,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可适当提高比例:与疫情防控看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取消保证金和电子采购文件工本费制度(鹤财购(2022)29号)√扶持中小微企业类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九款,《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32号)第三条第四款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类8预留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列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职工食堂、工会组织节日发放的农副产品和慰问品等,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地方国有企业预留一定采购比例,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扶贫平台采购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作的通知》(豫财购(2019]9号)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类9各预算单位内部食堂、职工福利等需要采购农副产品的应优先选购我市扶贫企业或贫困乡村出产的农副产品。采购单位在制定采购文件时,可以对参与的扶贫企业设置加分项予以支持。未达到政府采购项目限额的项目,采购人可以参照内部管理流程从我市扶贫企业或贫困乡村直接选购预留比例《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鹤财办购(2019]7号)第三条类别序号主要内容关键词政策依据落实情况一、政府采购助力脱贫玟坚类10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支持贫困村组织为小型项目自建。贫困村低于公开招标数额的农村山水林田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可按照村民仪式程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优先采购服务,鼓励自营自建《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第三条,《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鹤财办购(2019)7号)支持绿色环保类11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优先采购节食产品《******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第二条√支持绿色环保类1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对节能产品在招标文件中予以体现《******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第二条支持绿色环保类13优先选择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或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经统一绿色产品认证、绿色能源制造认证的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包装的产品和物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中标(成交)的工程项目建筑商使用绿色环保建材。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第二条、第六条;《河南省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豫政办(2019)13号)第一条、第六款√四、支持残疾人单位和监狱企业类14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政府采购网上平台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设立专栏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五条四、支持残疾人单位和监狱企业类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视同小微企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60号)√四、支持残疾人单位和监狱企业类1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服装、印刷、安防设施、办公家具等项目中,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微企业、制服采购《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0号)第二条注:请在“落实情况”一列中勾选。注:请在“落实情况”一列中勾选。注:请在“落实情况”一列中勾选。注:请在“落实情况”一列中勾选。注:请在“落实情况”一列中勾选。注:请在“落实情况”一列中勾选。项目经办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浚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括:浚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政府采购登录”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采购项目编号:浚财磋商采购-2024-66;2、采购项目名称:浚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最高限价:1789583.19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浚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1800000.001789583.19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浚县卫河路(丁香街—云溪路)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5)质量要求:苗木成活率100%;6、工期:90日历天;7、养护期:一年;8、本项目是否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六)供应商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七)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八)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政府采购登录”,登录之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开标室。响应文件的上传方式: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按时解密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4.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5.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