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4)
2024-2027年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2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执行编号:ZJZB-2024-16009
二、预算金额:
49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7月2日 至 2024年7月5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附件谈判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7月1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七、评审信息
谈判时间: 2024年7月10日 09:30
谈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采购经办人:余老师(招标咨询)
采购人电话:023-61691099
采购人地址:大学城中路81号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钟鹏辉
代理机构电话:15223852382
代理机构地址:较场西路21号大院二栋首层
九、附件
2024-2027年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挂网).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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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竞争性谈判文件代理项目编号:ZJZB-2024-16009采购执行编号:CQSWZYXY-ZB-2024020谈判项目名称:2024-2027年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一)一般资格条件-3-四、谈判有关说明-3-五、保证金-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项目一览表-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三、服务及质量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2-二、报价要求-12-三、付款方式-12-四、知识产权-12-五、其他-12-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3-一、采购程序-13-二、成交原则-14-三、无效谈判-15-四、采购终止-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谈判费用-17-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7-三、谈判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8-五、成交通知-19-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八、签订合同-20-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1-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4-一、经济部分-25-二、技术(质量)部分-27-三、服务部分-29-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1-五、其他资料-36-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2027年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2024-2027年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差异化监管的通知》(渝建价发〔2023〕19号)文件规定计费额的70%0.9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合同总金额不超过49万元1.3.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条件。1.5.(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竞争性谈判报名1.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2024年7月2日-2023年7月5日9:00-17:00(工作时间)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1.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按发售登记要求执行并将信息完善后盖章在2024年7月5日17:00时前发送至报名邮箱zhongpenghui@chinaccs.cn。2.2邮件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3附件为《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北京时间9:30(我方恕不接受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竞标文件)(六)谈判时间:2024年7月10日北京时间9:30(七)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单位,必须派代表在指定时间到达谈判现场)1.7.五、保证金(一)谈判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43850038229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除成交候选人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1.8.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若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需出具放弃中标的函。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恶意放弃中标且扰乱投标秩序,采购人有权向上级部门举报,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十)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1.9.七、联系方式(一)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财务处招投标科(办公楼208室)联系人:余老师(招标咨询)电话:023-61691099详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2)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联系人:钟鹏辉电话:1522385238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座804室1.10.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11.一、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2024-2027年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项11.12.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范围内对送审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2.服务要求: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达到采购人的所有要求。3.服务标准:根据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1.13.三、服务及质量需求(一)服务范围: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地勘资料以及工程预算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以及提供与之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园林绿化、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含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绿化、室外照明)、海绵城市、水、电、气、通讯、弱电等内容。(二)服务要求:1.招标控制价审核时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采购人提供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资料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和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对经设计审查后的建设项目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组价、项目特征、工作内容、工程量、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设备、人工费价格等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含对图纸不明确内容的提出及处理意见),并出具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10个投资总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国有投资工程预算或招标控制(限)价编制(审核)造价咨询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委托通知书(合同或委托通知书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应提供成果报告或业主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人员配备3.1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提供上述拟派人员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至少参与5个工程造价在3000万及以上的工程审计(审核)报告(含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及签章,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及合同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和人员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2配备与项目专业相适应咨询团队成员至少6名(必须包含土建至少4人,安装专业至少2人),要求至少中级职称或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职业资格。【提供上述拟派人员资质证书或职称证书,至少参与5年以上的项目工作经历,每人至少参与2个工程造价在1000万及以上的项目(含有团队成员签字的工程审计(审核)报告,原件备查)及合同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和人员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人员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供应商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变更。更换人员的资格和业绩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同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规模和进度及时增加人员。(三)工作内容:1.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地勘资料以及工程预算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以及提供与之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园林绿化、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含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绿化、室外照明)、海绵城市、水、电、气、通讯、弱电等内容。2.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配合采购人办理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单位复审(如有);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招标控制价审核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1.1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5.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合同总金额超过49万元时终止。(二)服务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三)验收方式: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由其组织验收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对供应商完成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则进入报账流程,验收不合格则成交供应商整改后再验收,直到合格。若项目质量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1.16.二、报价要求(一)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各供应商应根据《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差异化监管的通知》(渝建价发〔2023〕19号)文件中“工程造价咨询费参考费用标准”取费标准规定并结合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主填报折扣率。(二)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管理、保险、税费、安全、利润、咨询成果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供应商应将本工程的相关费用充分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该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费不予调整。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以《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差异化监管的通知》(渝建价发〔2023〕19号)文件中“工程造价咨询费参考费用标准”取费标准规定的70%作为本项目折扣率最高限价。(四)2024-2027年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费=渝建价发〔2023〕1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中标费率-咨询合同中约定的违约处罚金。(五)结算时,该项目费用分项目结算,不按服务期限内服务的所有项目累计金额计算。1.17.三、付款方式(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缴纳9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户名: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开户行:建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账号:50001053600050219578)。采购人收到打款回执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二)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单个项目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书后30日内,采购人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流程,一次性支付对应项目的咨询服务全部酬金(按送审编制金额为基数计算)。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三)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出具所有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后,如无廉政、无质量及服务问题,采购人无息以转帐方式全额退款(合同约定的币种为人民币)。1.18.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19.五、其他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0.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21.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本项目不涉及)。(二)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3〕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1.22.二、成交原则(一)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审办法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三)评审细则1.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技术(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质量)、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谈判处理。4.成交候选人的确定: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1.23.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1.2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评审过程中,通过资格性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1.2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6.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7.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1.28.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应以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学校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学校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把相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处罚。1.30.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校园官网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谈判项目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学校有关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32.七、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6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1.33.八、签订合同(一)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及现场谈判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恶意放弃签订合同的,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因此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1.3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咨询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项目名称)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1、咨询服务类别: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2、咨询服务范围: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范围内对送审金额在1千万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3、咨询服务内容: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地勘资料以及工程预算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以及提供与之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园林绿化、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含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绿化、室外照明)、海绵城市、水、电、气、通讯、弱电等内容。(2)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配合采购人办理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单位复审(如有);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招标控制价审核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3)本项目的工程咨询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等相关专业咨询成果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等,还包括审核、审定人员的工作底稿、相关电子文件等。单个项目出具签章齐全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5份(纸质件),纸质报告扫描件1份,光盘1份。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合同总金额超过49万元时终止。5、咨询服务人员配备:其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土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安装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咨询服务团队的项目专业必须包含土建和安装专业。咨询服务团队人员未经委托方同意不能变更。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合同标准条件;2.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合同专用条件;3.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服务业务自本合同签订开始,至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终结。七、本合同一式七份,委托人五份,咨询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500000450382050B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地址:中路81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私自泄露委托人的保密资料与信息,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除保密约定以外,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咨询人的保密期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须按本合同金额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七条咨询人在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因自身或不可避免的其它非归因为委托人的原因造成的侵权行为,由咨询人负责,与委托人无关。委托人的责任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九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履行本合同的正常工作,委托人不另行支付额外酬金。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建设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2)第16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2、委托人委托要求或项目所在地现行各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3、《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差异化监管的通知》(渝建价发〔2023〕19号)文件规定;4、与工程相关的设计文本、图纸、批件、有效合同及基础资料。5、现行的有关建设项目工程方面的设计、施工、工程造价等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对送审金额在1千万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地勘资料以及工程预算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以及提供与之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园林绿化、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含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绿化、室外照明)、海绵城市、水、电、气、通讯、弱电等内容。2、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配合采购人办理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单位复审(如有);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招标控制价审核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3、本项目的工程咨询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等相关专业咨询成果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等,还包括审核、审定人员的工作底稿、相关电子文件等。单个项目出具签章齐全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5份(纸质件),纸质报告扫描件1份,光盘1份。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视具体工作情况决定。第九条委托人应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服务酬金的计算标准:咨询服务费按照《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差异化监管的通知》(渝建价发〔2023〕1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扣除咨询合同中约定的违约处罚金后,据实计算单项审核咨询服务费,不计算审减效益费。注:结算时,本项目费用分项目结算,不按年度累计计算。三年内合同最高金额不得超过49万元,若三年内接近合同最高金额后,则提前终止该合同。咨询人应对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认真进行审核,发现重大错漏及偏差应及时修改,若因咨询人工程量清单及组价审核的重大错漏及偏差、招标控制价审核的工程量偏差、材料核价偏差等因素导致总造价综合误差超过3%时,委托人不支付该项目全部咨询费用。2、支付方式在委托人收到咨询人提交的单个项目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书后30日内,委托人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流程,一次性支付对应项目的咨询服务全部酬金(按送审编制金额为基数计算)。付款前,咨询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出具所有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后,如无廉政、无质量及服务问题,采购人无息以转帐方式全额退款(合同约定的币种为人民币)。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会仲裁;(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5.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36.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差异化监管的通知》(渝建价发〔2023〕19号)文件规定计费额的%。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如有)谈判项目编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37.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8.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39.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1.40.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代理项目编号ZJZB-2024-16009采购执行编号CQSWZYXY-ZB-2024020招标项目名称2024-2027年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盖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组织机构代码E-mail单位地址备注:说明: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应答才被接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