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返聘人员保险招标公告(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024)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7



8



9



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

2

、预算金额:

52000



/3

年(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3

、最高限价:

65

周岁以下

A

计划保险单人限价

300



/



/

年,

65

周岁以上

B

计划保险单人限价

150



/



/

年,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度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缴纳保险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总公司或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正常经营的具备经营责任保险资格的分支机构。

总公司须提供1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2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具备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范围);

分支机构须提供1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2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醒】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4



7



8



9



00




2

、地点:
供应商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自行下载。

3

、售价:

300



/

份,
随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

2024



7



8



9



00


(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采购活动开始地点: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西院区

2

号楼

6



606

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南通市西寺路

20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方式:
1391225526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

358



11



联系人:童艳

联系方式:
18662908181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艳

联系方式:

18662908181

采购文件-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二次).doc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资格后审)采购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合同授予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项目概况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52000元/3年(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3、最高限价:65周岁以下A计划保险单人限价300元/人/年,65周岁以上B计划保险单人限价150元/人/年,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度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缴纳保险金。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总公司或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正常经营的具备经营责任保险资格的分支机构。总公司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具备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范围);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③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7月8日9时00分。2、地点:供应商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自行下载。3、售价:300元/份,随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采购活动开始地点: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西院区2号楼6楼60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地址:南通市西寺路20号联系人:顾老师联系方式:139122552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1层联系人:童艳联系方式:1866290818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童艳联系方式:1866290818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活动期间及采购结束后针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二、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澄清公告。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除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修改,供应商对涉及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采购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除另有规定者外,供应商不得修改。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为方便评审小组评审,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可靠装订,由于装订原因造成响应文件的散落、丢失等,责任由供应商自负。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报价文件共2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4、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5、采购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分别单独密封。2、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标明正、副本字样。3、密封后,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4、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①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报价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起算,60个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七、响应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4、项目最高限价:65周岁以下A计划保险单人限价300元/人/年,65周岁以上B计划保险单人限价150元/人/年,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5、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6、响应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及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7、一次报定的响应报价为成交价,同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8、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八、响应费用1、本项目售价300元/份,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单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支付,30万以上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费率的5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30万以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1500元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元。3、采购活动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4、无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处理本项目为第二次采购,在本次采购任务未取消的情形下,按照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当提交响应文件或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提交响应文件或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在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注: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受其约束。十一、未尽事宜无。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二、项目内容保险对象:被保险人为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被保险的约60人次,可以替换其他人。其中65周岁以下人员50余人,65周岁以上人员10人以下。65周岁以下人员按A计划保险内容参保,65周岁以上人员按B计划保险内容参保。2.1A计划保险内容:1、险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险金:300000.0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300000.00元;2、险种: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100.00元/天;3、险种: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35000.00元。2.2B计划保险内容:4、险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险金:150000.0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150000.00元;5、险种: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50.00元/天;6、险种: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17500.00元三、付款方式每年度确定参保人数后出具正式保单凭发票付清保险费用。因成交供应商发票错误、迟延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度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缴纳保险金。五、服务要求成交承保的保险人在采购方的统一领导下,为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留用返聘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后,出险后及时报案的,保险公司要积极协调处理理赔事宜,切实维护好留用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承保公司经办部门确认后,由承保公司在承诺的时限内向被保险人足额支付赔款。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一、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1、成立采购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须准时参加采购会。二、组织采购活动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活动并记录,及时处理报价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三、资格审查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价格响应评审。四、评审(一)采购评审事项1、采购小组负责具体的采购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采购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可以要求报价人对采购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3)采购活动开始后,直到就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采购响应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采购评审比较工作无关的其第三方及人员泄露;(4)在采购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最终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报价人对采购人和采购评审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成交资格。2、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对采购评审与比较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采购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报价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的投诉处理工作;(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报价人提出的质疑。(二)采购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评审。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本项目指报价得分最高),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价格响应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1、资格符合性审查程序及办法本次资格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各供应商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后序评审。2、价格响应评审2.1由采购评审小组依据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报价人,所提供的采购响应文件的价格响应文件进行评选。2.2报价评分共100分,其中:(1)A计划保险报价得分(85分):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85%×100。(2)B计划保险报价得分(15分):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5%×100。报价分=A计划保险报价得分+B计划保险报价得分2.3报价的评审包括分析报价单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错漏项。如报价中有漏项且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按无效采购响应处理。2.4评审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报价得分相同的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商。2.5采购评审小组如认为响应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采购评审小组对采购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采购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采购活动开始后的任何外来证明(上述第5点除外)。2.7采购活动开始后,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对采购文件的细则若有争议,由采购评审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2.8当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采购人不解释评审结果。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六、成交通知1、采购评选活动结束后,采购单位将成交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成交结果公告的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结束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五章合同授予一、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成交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一式肆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商履约,成交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商串通或要求成交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六、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六一、质疑的提出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5.3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七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本次采购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2、供应商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总公司或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正常经营的具备经营责任保险资格的分支机构。总公司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具备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范围);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③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4、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七章)。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报价文件(单独装订密封)1、响应报价表(格式参见第七章)。第一部分格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满。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诚信承诺书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我单位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4、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5、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服务期等内容组织实施;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响应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响应资格、成交资格、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等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二部分格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A计划保险响应单价报价B计划保险响应单价报价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与疾病管理中心留用返聘人员保险采购项目大写:小写: 元/人/年(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人/年(人民币)服务质量达到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度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缴纳保险金。注:响应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及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留用返聘人员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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