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桦甸市河道管理站2024)
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DR20240702;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41号;
3、项目名称: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4、采购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5、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的优质服务;
10、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
11、项目地点:桦甸市桦郊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窗体底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申请人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1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
供应商根据免费下载的磋商文件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确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请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式缴存磋商保证金或提交保函,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评审时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投标,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吉林安信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 ),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6.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 ;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
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编制、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4远程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
6.4.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6.4.2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6.4.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6.4.4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进入所参与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系统开启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4.5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如遇见CA故障无法解密可联系客服。CA安信客服:0431-85177688,政采云客服:95763),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
6.5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桦甸市河道管理站(桦甸市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桦甸市水利局(人民路57号)
联系人:王鑫
电 话:1533071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华鑫德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百业五金十一路A29-17
联系方式:林佳仪15643604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佳仪
电 话:1564360491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
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07.02.doc809.3K
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XDR20240702采购人:桦甸市河道管理站(桦甸市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办公室)(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华鑫德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申请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五章服务需求2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1章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XDR20240702;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41号;3、项目名称: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4、采购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5、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的优质服务;10、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11、项目地点:桦甸市桦郊乡;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窗体底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申请人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1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供应商根据免费下载的磋商文件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确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请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式缴存磋商保证金或提交保函,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评审时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投标,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吉林安信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6.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编制、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6.4远程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6.4.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6.4.2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4.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6.4.4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进入所参与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系统开启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6.4.5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如遇见CA故障无法解密可联系客服。CA安信客服:0431-85177688,政采云客服:95763),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6.5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桦甸市河道管理站(桦甸市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办公室)地址:桦甸市水利局(人民路57号)联系人:王鑫电话:153307155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华鑫德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百业五金十一路A29-17联系方式:林佳仪156436049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佳仪电话:15643604917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1.11.21.3.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3.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桦甸市河道管理站(桦甸市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办公室)地 址:桦甸市水利局(人民路57号)联系方式:王鑫 15330715551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华鑫德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百业五金十一路A29-17联系方式:林佳仪 156436049171.1.4项目名称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1.5项目地点桦甸市桦郊乡l.2.1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 80万元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3.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的优质服务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申请人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1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1.12.3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文件(如有)。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上述内容以带有编号的补遗文件发送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答疑文件中,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答疑文件处自行下载。如果供应商未在上述答疑文件中收到相应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形式: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提问栏在线提问,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15643604917(供应商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采购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2.2.2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详见本章2.1款。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形式:本项目所有修改文件均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发布,供应商收到后必须以确认函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邮箱969444636@qq.com,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阅下载所导致的对本项目有关文件理解错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1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详见本章2.1款。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详见本章2.2.3款。3.2.4最高投标限价 80万元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算起。3.4.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以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磋商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磋商保证金的金额:8000元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收款单位:吉林华鑫德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支行账号:4200 2231 0920 0064 23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行号:1022 4100 0404】联系人:林佳仪联系电话:15643604917注: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并在进帐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及项目编号、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除转账、电汇形式外,也可提供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为保证投标企业磋商保证金、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准确存入指定账户及保函合法性,避免出现因磋商保证金递交失误而导致的废标,投标单位须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前,将汇款凭证、纸质保函、电子保函回执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969444636@qq.com进行确认,供应商应确保此笔款项或保函在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或收到保函的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以上相关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伪造虚假业绩、人员、财务、履约情况等,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响应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至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4)响应文件的补充递交成交单位需在成交通知书领取之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成交单位提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副本,必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相同,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左侧纵向无线胶订机胶订,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标准的宋体字、A4纸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3.7.4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4.2.1供应商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4.2.2供应商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平台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4.2.3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磋商地点:桦甸大街66号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二1.本项目开启方式为远程开启,供应商不到现场。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2.4响应文件是否退还□是否,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返还,请供应商自行做好备份工作。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1人,专家2-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磋商小组推荐初步评审合格,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7.1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否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9项。£否10.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0.2低于成本报价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60条: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40分钟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要求,成交金额1.85%,于成交通知书下发前向成交人收取。10.4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参加开标会议。10.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10.6报价的次数2次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须全程在线等候,投标人得到磋商小组指令后网上进行二次报价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二次报价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二次报价,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7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8供应商投标无效说明1、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2、开标时,供应商需用生成最终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锁),以防签到、解密失败。开评标过程中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无效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10.9电子招投标相关说明本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如下:一、业务要求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适用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政府采购项目。3.通过该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提前进入该系统(网址http://www.zcygov.cn),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未按时加入系统互动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系统互动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7.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 证书,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 8.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 9.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纸质响应文件的存档,按照代理机构具体递交要求执行。二、系统操作注意事项(一)软硬件及网络要求1.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有清晰可用的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设备。2.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界面的驱动下载页面进行下载及后续安装。3.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20M 及以上网络宽带。4.操作系统为 win7 或 win10 系统,IE10 版本及以上,运存≥4G。(二)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说明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2.收到 CA 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 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 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4.根据相关要求使用对应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三)开标过程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在项目签到界面进行线上签到。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3.项目进入响应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磋商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相应的响应文件 CA 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四、技术支持1.若遇问题可联系工作人员,通过以下方式: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 获取帮助。2.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可在本系统登录界面的操作手册页面进行下载、查看。3.关于后续相关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10.10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投标邀请书)、申请人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3.1.1.1.1.1.二、申请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本次采购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1.1.2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供货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投标人(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7投标人(供应商、申请人)代表:是指法人及被授权人。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必须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同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在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和第3.1.1项。以上各款关于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申请人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供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15)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和披露1.6.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2采购人有权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1.6.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申请人/成交申请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申请人/成交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7语言文字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申请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相关情况,供申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申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申请人提出的问题。1.10.2申请人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申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申请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格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申请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2.2申请人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2.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申请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附件。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申请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申请人的风险。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申请人在本章第2.2.1款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申请人都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回复并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2.3.4为使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上发布,并以补遗文件形式发送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答疑文件中,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出,申请人须在申请人系统中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申请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申请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所有复印件为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复印件原件,标书内附其扫描件。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具体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申请人应提交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证明材料,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3申请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申请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的要求填写报价。3.2.2申请人磋商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3.2.3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申请人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3.2.4磋商报价为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报价的总和。3.2.5申请人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竞争性磋商中所列采购需求的全部,作为申请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3.2.7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最后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申请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补遗文件形式发送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答疑文件中,向所有潜在申请人发出,申请人须在申请人系统中自行下载答疑文件。申请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函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磋商保证金3.4.1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申请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申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资料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应按《响应文件格式》及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申请人基本情况”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3.5.2“公司财务状况”应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5.3“申请人的信誉情况”应附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②“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截图,具体要求见本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官网截图,具体要求见本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须提供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申请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申请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申请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本章条款要求进行编写,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情形,由此引发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商务条款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1)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标准制作,签字或盖章应清晰,易于识别,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签字盖章,严禁代签和仿造行为。电子版响应文件加盖的公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从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的响应文件(打印版)进行单面打印并加盖公章鲜章、签字必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签字处不得使用印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2)纸质版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正本必须彩色打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加盖骑页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3)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左侧纵向无线胶订机胶订,自行编制目录(对应页码),使用标准的宋体字、A4纸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响应文件的补充递交,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响应文件的保密响应文件应独立制作,包封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人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4.2.2申请人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平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正文第11款的规定办理。4.2.5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给予废标、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同时有权依法追究申请人的责任:(1)虚假的资料。(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5.磋商开启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申请人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址、地点开启。所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网上开标。5.2磋商程序磋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各申请人在线解密响应文件。5.3质疑申请人代表对开启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如当场未提出,过后不予受理。5.4、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未上传的;(2)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上传的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上传的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一致的情形;(5)申请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缺失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形;(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相关申请人的投标无效,做废标处理。5.5、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1款的规定处理。6.评标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成交人。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申请人或申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申请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按照本章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本章及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3.3审查是否所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6.3.4审查申请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磋商小组发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申请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11)电子招投标时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机器制作码或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3)《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4)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6.3.5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资格性)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申请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商务(申请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3.6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6.3.6.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磋商小组将审查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及内容、条款、技术规格及要求等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6.3.6.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及内容、条款、技术规格及要求等如实进行响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6.3.7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申请人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申请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缺失、漏项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或盖章;(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存在明显雷同响应、响应内容与证明资料不一致、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虚假描述的;(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磋商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3.8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申请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3.9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6.3.10投标报价的审查:磋商小组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或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3.11磋商活动开户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申请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6.3.12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加盖公章,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投标。6.3.1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按不同申请人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后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依次排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申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申请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申请人获得成交申请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申请人确定一个申请人获得成交申请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申请人确定一个申请人获得成交申请人推荐资格。6.3.1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申请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合同授予7.1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评标结果异议申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3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以及经采购人考察成交候选人提供服务内容、技术标准与磋商文件的要求不符,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人。7.5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申请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采购人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未成交申请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采购人将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标准,未规定的不予经济补偿。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申请人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成交申请人不能按本章第7.7.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申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采购人和成交申请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申请人响应文件的规定订立书面合同。成交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申请人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预成交申请人(成交申请人)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的,按本条规定处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申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申请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申请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采购人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8.2对申请人的纪律要求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重新招标及采购方式变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申请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如果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如果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如果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申请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申请人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如果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申请人只有一家时,不得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先做废标处理,然后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前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2.质疑12.1申请人对采购活动及有关事项有质疑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2申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问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时将书面质疑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质疑和书面质疑均应在质疑期内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其质疑为无效,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中的采购人信息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人网站质疑和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申请人应自主在网上查看,同时通知质疑申请人领取书面回复和通知其他有关申请人,但回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2.4对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若质疑内容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质疑申请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协调采购人答复质疑申请人。12.5申请人质疑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13.投诉13.1已提出质疑的申请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3.2投诉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否则监督部门有权拒绝受理。13.3申请人投诉事项必须与质疑事项保持一致,不得超出质疑事项范围。13.4监督部门受理投诉后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抄送有关单位进行质证,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13.5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出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4.验收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申请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4.第三章评审办法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一)组成磋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市的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业主专家共计3人组成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荐一名评委担任评委会主任,负责评标全面工作。(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工作评标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详细评审三个步骤。1.形式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各申请人的形式进行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进入资格审查。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资格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各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响应性审查。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响应性审查。磋商小组对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为无效响应。4.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依据评标办法分别对各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赋分。如果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足三家,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四)询标(必要时)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需要澄清的问题,采用集体询标方式进行。(五)推荐成交候选人5.1汇总各评委得分,投标申请人最终得分按各位评委打分平均值计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申请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申请人为中标人。5.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二、评分细则初步评审表评审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评审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资格评审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响应文件内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评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即可)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须缴纳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资格评审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裁判日期: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案由:行贿)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注:2和3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资格评审企业类型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有效的声明函。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一致。符合性评审磋商函签字盖章有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符合性评审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签署。符合性评审磋商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符合性评审投标内容满足采购人(磋商文件)服务需求,无负偏离。符合性评审服务期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规定。符合性评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的优质服务符合性评审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符合性评审磋商保证金有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要求件清晰可见】详细评审表报价部分(10分)报价得分10分报价得分: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申请人的评审价的最后报价最低的申请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商务部分(15分)企业业绩9分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3分,满分9分。响应文件内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务部分(15分)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有一项得1分,满分1分。响应文件内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务部分(15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人员具有与其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人员配备充分满足项目要求、配备齐全、合理完善得5分;人员配备较满足项目要求、配备较齐全、较合理完善得3分;人员配备满足项目要求、配备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完善得1分;无不得分。响应文件内附人员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技术部分(65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计划20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计划编制的合理性打分。1.计划完全符合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且工作重点突出合理、可行性强得20分;2.计划符合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且工作重点较突出合理、可行性较强得15分;3.计划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工作重点一般突出合理、可行性一般得7分;4.计划有内容符合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但质量较差的得1分。5.无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工作进度计划15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工作进度计划与采购人给定的时间节点符合程度打分。1.工作计划安排内容详细全面、合理,进度控制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5分;2.工作计划安排内容全面、较合理,进度控制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10分;3.工作计划安排内容基本全面、基本合理,进度控制方案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5分;4.工作计划安排内容有,但质量较差的得1分;5.无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质量保障措施15分根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打分:质量保证措施非常完善、系统全面,可行性非常强的得15分;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系统全面,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5分;质量保证措施有,但质量较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应急方案15分根据天气、社会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制定应急方案,根据供应商所提供应急措施预案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非常明确、详尽,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②方案明确、详尽,合理,可操作性较好的得10分;③方案基本明确、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④方案有但较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其他部分优惠条件5分每有一项采购人可接受的实质性优惠条件得1分,最高得5分,没有不得分。其他部分服务承诺5分每有一项采购人可接受的实质性服务承诺得1分,最高得5分,没有不得分。1.5.第四章合同条款本合同文本仅为通用参考合同文本,在确定定成交人后,双方将对商务、技术、保修承诺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内容,采购人有权保留对合同条款修改的权利。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甲方)需求的(项目名称)经采购代理公司以编号为的磋商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磋商小组评定(乙方)为成交申请人。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1交货时间:3.2交货地点:3.3交货方式:4.付款方式4.1乙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4.2付款方式: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6.质量保证金不收取。7.合同补充条款:8.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执行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成交通知书;9.3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9.4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9.6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9.7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12.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帐户名称: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帐号:2.第五章服务需求1、项目名称: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2、项目概况:桦甸市城市防洪火龙河至稗子河分流工程。3、采购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12.2.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编号)响应文件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32.4.目录注:申请人自行编制目录,并标注对应页码。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一、磋商函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服务周期: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4、磋商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申请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平台嵌入保函,,申请人应在此提供保函复印件。5、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启时间:年月日申请人名称报价(万元)磋商保证金(有/无)服务期优惠条件服务承诺注:1、本表的一切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当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报价为采购范围所列全部项目的含税报价总和。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只填“有”或“无”,并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附具体内容。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资格审查资料2.4.1.(一)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 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 中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 中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申请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2.4.22.4.32.4.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4.5.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2.4.62.4.72.4.82.4.92.4.102.4.112.4.122.4.132.4.142.4.152.4.162.4.172.4.182.4.19.(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内容自拟2.4.20.(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 称专 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 称专 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2.4.21.(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七、技术文件(格式自拟)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经验,结合采购人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的项目技术和实施方案等相关介绍。八、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备注我公司确认,除以上表格中列明的偏离外,我公司接受磋商文件固定的所有商务条款,无其他负偏离。申请人名称(盖章):申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申请人对磋商文件商务部分有任何负偏离,则必须在该表中全部列明,否则将认为申请人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若无商务偏离,请只填写“无商务偏离”。不提供上述表格的投标将被拒绝。2、申请人可调整上述表格。九、技术/服务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对应的技术技术要求偏离情况说明备注我公司确认,除以上表格中列明的偏离外,我公司接受磋商文件固定的所有技术/服务条款,无其他负偏离。申请人名称(盖章):申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申请人对磋商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有任何负偏离,则必须在该表中全部列明,否则将认为申请人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若无技术/服务偏离,请只填写“技术/服务偏离”。不提供上述表格的投标将被拒绝。2、申请人可调整上述表格。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或格式自拟)十、其他资料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其他材料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磋商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递交的其他材料,如信誉证明材料、其他承诺、声明等。格式自拟)如未给定格式,格式自拟,如未给定节点请一次附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盖单位章)日期:注:1、申请人需提供承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单位必须严格填写此表,此表作为评审依据。(此格式不允许更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