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建设招标公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
云南省耿马县半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云南省耿马县半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电子监管号:
5309262023XS0013383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云南省耿马县半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304-530900-04-01-252369
建设单位名称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项目建设依据
项目已列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
“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1〕2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临政发〔2022〕7号)重点建设项目。
用字第
530900202300203
号
项目拟选位置
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大兴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
经审核
,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
核发此书。
拟用地面积
(含各类用地明细)
项目总用地规模
14.605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应控制在6.4255公顷,其中农用地5.8530公顷(耕地0.1069公顷、林地3.5224公顷、草地2.17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438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0.5725公顷。
拟建设规模
工程规模为小
(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
IV
等,水库总库容
215.63万立方米,坝高63.3米。
核发机关
日
期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附图及附件名称
项目经批准(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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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自然规划局-杨朝贵 编辑:符光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工程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