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应急招标公告(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GK2090042024004A
项目名称: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5: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开标室(二)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PUk7nuslTZkwrJLydslKvQ%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2adb3f101b2b11efb971c14d1896a58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来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A1幢213号科信,金女士收,联系方式:13456323069,邮编:322200,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浦江支行 联系人:严艳萍;联系电话:13566950560、0579-88088337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沉湖村樟畈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915989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757102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农批市场A1-21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23833、13456323069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579191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真:0579-84107222
联系人: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docx237.9K
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pdf685.3K
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KXGK2090042024004A采 购 人: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七部分其他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XGK2090042024004A项目名称: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PUk7nuslTZkwrJLydslKvQ%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2adb3f101b2b11efb971c14d1896a58e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来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A1幢213号科信,金女士收,联系方式:13456323069,邮编:322200,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浦江支行联系人:严艳萍;联系电话:13566950560、0579-88088337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沉湖村樟畈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915989质疑联系人:吴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7571025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农批市场A1-213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23833、13456323069质疑联系人:刘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5791916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传真:0579-84107222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2024年7月3日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条款内容1项目名称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2项目编号KXGK2090042024004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4项目概况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项目实施地点:金华市浦江县。5采购预算采购预算:2000000元,最高限价:2000000元。6采购人名称: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沉湖村樟畈项目联系人(询问):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915989 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农批市场A1-213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23833、134563230698电子交易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9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件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注: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件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除招标文件特别注明外,其余投标文件中的盖章、签字要求,均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进行盖章、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中标的,在项目实施中,采购人将直接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项目预付款、项目进度款和项目结算款等。联合体各方请自行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11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完成-下载文件;获取状态: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已申请-状态。12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联系人:/,联系方式:/。▲13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服务、材料、水电、机械、质检(自检)、施工、安装、缺陷修复、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风险费、技术指导、后续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最后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服务期限一年。15付款方式承包人以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单为准,实施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按实、按季计量,既当季结算款于次月的1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支付,凭发票支付当季计量工程款的70%,同时承包人应当将相关工程决算审计资料报送到发包人指定的审计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审计完成且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二类工程缺陷责任期3个月)后的一个月内,凭发票支付至审定决算工程款的100%。 ▲16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1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 。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或汇票或本票(账户另行通知)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通过后视履约情况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保函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有效,如出现工期延期等情况,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不得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如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则中标人需支付保函时效失效违约金,该违约金按500元/天计算。如出现保函或保险失效的情况,导致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无息退还。注: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8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如有资质要求的,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在事前须得到采购人同意。B不同意分包。19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c.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9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如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的,请将u盘或DVD光盘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邮寄形式递交。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A1幢213号科信,金女士收,联系方式:0579-84123833、13456323069,邮编:322200,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截止签收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外包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截止时间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未按要求密封和标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遗漏、误拆是投标人的责任。20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21解密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首次投标文件开启后30分钟。(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时间为准)22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活动现场确认声明投标人名单公布后30分钟内,投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514383378@qq.com,联系人:金女士,电话:0579-84123833、13456323069。未按规定发送的,视为无异议,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六)交通运输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25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政策扶持。☐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扣除: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其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其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其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说明文件。注: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同样的价格扣除。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③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给予4%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④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⑤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26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质疑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①纸质形式,以快递方式送达。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57919166,地址:浦江县农批市场A1-213科信。同时请将质疑函的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13481983@qq.com。②在线质疑菜单路径:应用中心-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28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打印材料等说明材料。注: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投标将被拒绝。2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3000元计取[以项目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即1000000*1.5%+1000000*0.8%=23000元],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考虑,由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华分行银行账号:1425007880100000002130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核心产品为:/。B服务类。☐工程类32演示不要求;本项目要求进行演示,具体要求:每个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解答评审小组的提问,解答提问时间另计。演示顺序: 按照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的先后排序进行演示 。33方案讲解不要求。34样品不提供。提供,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要求。35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另行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两套。36其他本招标文件规定如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注:下文如有与本附表不一致处以本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详见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前附表。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6“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或合同要求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及义务。2.7“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8“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9“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详见前附表)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2.10“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详见附件)。2.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技术参数,“”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系统里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系统里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质疑答复内容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保密的信息内容除外。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二、招标文件构成、修改、解释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公开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1.7其他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谈判供应商向采购人上传的谈判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组成,具体如下:11.1资格文件详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要求11.3报价文件详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要求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后缀格式为.bfbs),并储存在u盘或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漏、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9.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参数)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需求一、项目介绍本项目主要是浦江县25条县道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路线长度县道约284.294公里,具体以实际实施为准。序号线路编号线路名称技术等级路面类型备注1X106东关-黄宅四级沥青2X801浦江-横溪三级沥青3X802下吴周-郭山口四级沥青4X803浦江-仙华山四级水泥5X804浦阳镇-后芦金三级水泥6X805下季宅-石斛桥三级沥青7X806高桥-古塘四级水泥8X807黄宅-大畈四级水泥9X808黄郑线二级沥青10X809(S218)后佛线四级沥青11X810白马-同山四级沥青12X811候蒲线二级沥青12X811候蒲线四级沥青13X814杭口坪-大塘四级沥青、水泥14X815郭山口-上陈四级水泥15X816毛桥-亚落一级沥青16X817石斛桥-吴店四级沥青17X818兰王线二级沥青18X819浦南-施宅四级水泥19X820(S219)浦江-义乌一级沥青20X821七里-郑宅一级沥青21X822联盟-古塘二级沥青22X823沙丘-浦江高速口一级沥青23X824黄宅-古塘一级沥青24X830后谢-沙丘一级沥青25X813城头-大梓树脚四级沥青主要工作内容为二类小修保养范围内的小修保养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小修保养原始记录、文件资料、图表记录等内业资料并存档。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清单。二、小修内容及要求1.路肩小修包括调整横坡,处理缺口、坑洞、沉陷、隆起等病害。应通过小修保持路肩平整,与路面衔接平顺。2.边坡小修包括清理零星塌方,填补坡面冲沟,处理坡脚冲刷、缺损等内容。应通过小修保持坡面顺适坚实,坡脚稳固。3.排水设施小修包括维修边沟的沟壁损坏、沟底冲刷、铺砌缺损、盖板断裂等内容。应通过小修保持排水设施完好。4.防护及支挡结构小修包括修复表面破损、基础冲刷,勾缝,抹面等内容。应通过小修保持防护及支挡结构的表面完好,基础牢固。防护及支挡结构的表面破损,包括圬工体、水泥混凝土的松动,散落,石笼铁丝的锈蚀断裂等。5.涵洞小修包括修补涵底铺砌、洞口上下游路基护坡、进水口沉沙井、出水口跌水构造等内容。应通过小修保持涵洞的完整。6.路面小修包括沥青路面小修包括处治路面的裂缝、坑槽、车辙、沉陷、波浪、拥包、松散、翻浆和泛油等病害。应通过小修保持路面的平整、完好;水泥混凝土路面小修包括处治路面的接缝料损坏、裂缝、坑洞、板角破碎、拱起等病害。应通过小修保持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完好、坚实;砂石路面小修包括修复路面车辙、坑槽、松散等病害,维护保护层、磨耗层等。应通过小修保持砂石路面平整坚实;块石路面小修包括修复接缝,处置错台、沉陷、隆起等内容。7.桥梁小修包括处治桥面裂缝、坑槽等病害,修理伸缩缝、泄水孔,修补栏杆、人行道、灯柱等,修复墩台基础、锥坡、翼墙等砌石圬工的松动和破损等。应通过小修保持桥梁完好,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的有关规定。8.隧道小修包括电缆沟、盖板、洞身面砖损坏修复;消防设施(含灭火器、水泵、水池、消防栓等)修复或更换;照明灯具和线路的修复或更换;机电设施及其站房零部件维修或更换;洞口边坡危石、塌落物处理。9.绿化小修包括平交口遮挡视线或影响行车安全的乔木修剪;绿化补植;因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数量较大的乔木处理。10.交通安全设施小修包括交通标线的局部修复维护,护栏、警示墩(桩)的刷漆,交通安全设施的遮挡处理等。应通过小修保持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省道、县乡道公路日常管养及小修保养技术规范及标准的有关规定。11.日常小面积维修不超过24小时,大面积维修在5个工作日完成。路面发现严重塌陷和大的坑洞,原则上修复不过夜;横沟24小时内修补完毕,顺沟立即补修。刨开的主干道上的坑槽当日修补,次干道上的坑槽次日修补(雨天及特殊原因顺延)。修补的路面要保证质量,确保美观。三、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主要机械设备要求一、机械设备:数量规格高压清洗洒水车2辆自卸车5辆装载机2辆照明车1辆多功能滑移装载机1台1m3 以上挖掘机 2台轮胎式压路机1台光轮压路机2台12t-15t沥青路面平板夯机2台切缝机2台路面清缝灌缝机2台巡查车辆1台铣刨机1辆小型压路机1辆四、采购清单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本次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浙江省《交通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33/T751-2009)第一部分“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计价要求等进行编制。子目号与“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应细目号相对应。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及“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应细目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如有)等一起阅读和理解。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二类小修保养”(指工程量清单第200章~第700章和计日工中子目名称)工程量为暂定的工程数量,是暂算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承包人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或实际工料机数量,按实际数量*中标折扣后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安全生产、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5.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监理人(或招标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6.计日工说明6.1总则(1)未经发包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发包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3)所有单价及总价均乘以中标折扣后作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依据,适用于监理人(或招标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给出正常的估列数量,并由投标人报价投标折扣。(4)计日工不调价。6.2计日工劳务(1)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6.3计日工材料(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6.2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6.4计日工施工机械(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或招标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或招标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7.工程量清单:清单 第200章 路 基(二类小修保养)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201-1清理零星塌方 -a清理零星塌方(含弃运)m3130-b砼破板凿除(含弃运)m31159-c沥青路面铣刨挖除(含弃运)m31140202-1路基翻浆沉陷处理 -a挖土石方(含开挖、外运)m3157-b宕碴换填(含挖、运、回铺)m31130202-2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维修 -a边沟挖除m31123-bM7.5 浆砌片石边沟m31473-cC20 片石混凝土边沟m31920-dC25 混凝土边沟m31931202-3维修、更换边沟盖板 预制、安装砼边沟盖板(80*50*15)块1220-a预制、安装砼边沟盖板(80*50*20)块1260预制、安装砼边沟盖板(100*50*15)块1300-b预制、安装砼边沟盖板(100*50*20)块1325-c预制、安装砼边沟盖板(120*50*20)块1390-d预制、安装砼边沟盖板(150*50*20)块1520-e预制、安装空心板米1120Φ1000mm 铸铁井盖更换个12000-fφ700mm 铸铁井盖更换套1600-gφ600mm 铸铁井盖更换套1520-hφ500mm 铸铁井盖更换套1430-i厚 30mm 雨水箅子更换套1624-j集水井修复(井盖利用)座1800-k检查井修复(井盖利用)座1600202-4挡土墙维修 -a原挡墙拆除m3171-b浆砌挡墙m31525-cC25 混凝土挡土墙m31804-dC20 片石混凝土挡土墙m31746-e挡土墙台背宕渣回填m31106202-6土路肩处置 -aC25 混凝土土路肩硬化m31657-bC30 混凝土土路肩硬化m31687-c培土路肩m3160202-7增设盲沟 -a碎石盲沟(20*30cm)m169-b碎石盲沟(40*40cm)m1118-c钢管盲沟D150m1280205-9新增集水井个11300205-10新增检查井D=600个12200205-11新增检查井(1×1m)个14500206-3修复或完善生态植被护坡-aTBS生态植被m2183206-7修复或完善挂网锚喷混凝土防护边坡-aC20喷射砼m311600-b柔性网(含厚层基材)m21180-c铸铁盖板截水沟m1320工程量清单清单 第300章 路 面(二类小修保养)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302-1破板修复 -aC35混凝土路面修复(含刻纹)m31993 302-2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底灌(注)浆m2143 302-4水泥混凝土路面裂缝维修 -a水泥砼路面裂缝灌缝(含清理及灌缝)m17 303-1沥青路面裂缝维修 -a沥青路面裂缝灌缝(含清理,灌缝)m18-b裂缝贴(5cm宽)m116 -c路面切割缝m15.5303-6沥青混凝土路面修补 -b粘层m212 -c封层m218 -eAC-16C 沥青混凝土m311341-fAC-20C 沥青混凝土m311249-gAC-25C 沥青混凝土m311156-hAC-13C 改性沥青混凝土m311430-jSMA-13 沥青混凝土m311900 -mSUP-20 沥青混凝土m311315304-3稳定基层维修 -aC15 贫级砼基层 m31568 -b厚 200m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m31405 -c基层挖除m3165 305缘石、侧石、平石维修 305-2维修与更换 -a拆除路缘石m147 -b更换花岗岩路缘石(1.0*0.5*0.2)m1268 -c更换花岗岩路缘石(1.0*0.35*0.15)m1158-d更换花岗岩路缘石(1.0*0.25*0.15)m1128-e更换C25 预制混凝土路大缘石m1135-f更换C25 预制混凝土路小缘石)m180306-1路面泥土处理㎡13.5306-2路面油污处理㎡13367-6修复或完善平石-a花岗岩平石(14×30㎝)m190-b花岗岩平石(10×30㎝)m165368人行道-a花岗岩人行道板㎡1100-b水泥人行道板㎡180-cΦ0.3m×0.34圆柱形花岗岩石柱根190工程量清单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二类小修保养)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401-1修复桥面铺装-a沥青混凝土桥面(含铣刨机刨除)m311200-b防水层m2135-cC50快速砼(含凿除)m312123401-2修复排水系统-aDN100PVC 泄水管安装m175-bDN200PVC 泄水管安装m1127401-5维护伸缩装置-a40 型伸缩缝更换m11460-b60 型伸缩缝更换m11670-c桥梁伸缩缝预防性养护溯真填缝剂m11200-d修复桥梁防撞护栏钢制栏杆m180-e更换伸缩缝橡胶条m1110-f梳齿板更换米12800401-6护栏刷白、油漆m143-a 护栏涂装79.5401-7支座的维修(综合)个1150402梁板裂缝-a聚合物水泥砂浆封闭m127-b环氧树脂灌缝m154403-1墩台及基础维修-aC25 混凝土修补m31742-bC15 片石混凝土修补m31630-cC30 混凝土修补m31778403-2锥坡、翼墙维修-aC20 混凝土预制块m311140-bC15 片石混凝土m31628-c级配砂砾m31225404-1圆管涵维修-aφ 0.3m 圆管涵m1320-bφ 0.4m 圆管涵m1350-cφ 0.5m 圆管涵m1437-dφ 0.6m 圆管涵m1524-eφ 0.8m 圆管涵m1680-fφ1.0m 圆管涵m1850-gφ 1.5m 圆管涵m11612-hφ 1.8m 圆管涵m12200404-2盖板涵维修-a1m*1m 盖板涵m16000-b2m*2m 盖板涵m111420工程量清单清单 第500章 隧 道(二类小修保养)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501-1顶板和内装清洁m212.9502-2洞身维修 -a瓷砖修复m21105-b危岩清除m31106-c洞身刷漆m2120-d自发光标志更换(含拆除)个143-e更换50W LED灯盏11400-f更换150W LED灯盏12086-g车道指示灯盏12600502-8人行道和检修道维修 -bC25 混凝土检修道盖板更换块1220-cC30 混凝土边沟m311100510-2消防设施 -a灭火器(5kg)个197-b灭火器托架个135-c灭火器箱维修个155工程量清单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二类小修保养)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603-2波形护栏油漆m -a刷油漆(含除锈、底漆、面漆)m137-b刷釉面漆(含立柱及端头)(含清洗、除锈、底漆、面漆)m190603-4防撞桶Φ800*920mm个1375防撞桶Φ800*600mm个1350604-4道路反光镜 -aΦ1.2m个1550-bΦ1.0m个1390Φ0.8m个 1 375 605-1-a单柱式交通标志 -a1Φ89单立柱C25砼基础(0.6m×0.6m×0.8m)个1450-a2Φ114单立柱C25砼基础(0.8m×0.8m×1m)个1690-a3立柱Φ89×3.5×3600套1560-a4立柱Φ89×3.5×4500套1600-a5立柱Φ114×4.5×4500套1720-a6金属标志牌基础钢筋kg16.8605-1-d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d1Φ165单悬臂立柱C25砼基础(1.6m×1.3m×1.0m)个11590-d2Φ180单悬臂立柱C25砼基础(1.6m×1.2m×1.5m)个12208-d3立柱Φ165×5×6700mm根13326-d4立柱Φ180×10×6700mm根15366605-1-f标志版 -f12mm厚长方形标志板平方米1560-f23mm厚长方形标志板平方米1620-f3A=900 或 D=800个1460-f4A=1100 或 D=1000个1500-f5版面更换平方米1496605-1-g标志移位 -g1单柱式个11500-g2单悬臂式个16200605-2里程碑 -a塑钢里程碑更换块1180-b塑钢百米桩更换块135605-4示警桩维修 道口警示桩更换(φ 89)根1227-a道口警示桩更换(φ 114)根1254-b道口警示桩更换(φ 140)根1360-c橡胶警示桩更换根180606-1热熔涂料路面标线局部修复 -a清洗标线m216-b水洗标线m2140-c普通热熔标线m2144-d振荡标线m21118-e双组份标线(甩涂)m21112-f彩色防滑标线m21130604-4突起路标更换 -a反光标识个130-b自发光路面标识个155606-5轮廓标更换 -a柱式轮廓标个1160-b附着式轮廓标个126606-6橡胶减速带更换m1167606-7爆闪灯安装套11400606-8钢制减速梯安装m1235606-9隔离栏栅修复m1160606-10黄闪灯安装套14500606-11LED太阳能人行道牌套11800606-12语音提升系统套16000工程量清单清单 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二类小修保养)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701-2补植灌木 -a红花继木 H≥45cm, P≥25cm,株12.7-b毛娟 H20-30cm,株111-c龟甲冬青球, H=120cm,P=150cm株1141-d无刺构骨球, H=120cm,P=150cm株1373-e红叶石楠, H≥45cm, P≥25cm株12.65红叶石楠球P≥120cm株140-f春鹃, H≥25cm,P≥20cm株11.5-g大花月季, H≥30cm,P≥20cm株12-h金森女贞, H≥40cm, P≥20cm株11-i茶梅柱P80-100cm H180-220cm株13500701-4草籽补播 -a三叶草m2115-b混播花草m2120-c黑麦草m2115-d马尼拉草皮m2123-e麦冬m2160701-5补植攀援植物 -a爬山虎株16.5704-1种植土换填(含开挖、外运)m3145-a造型亮晶女贞(D8.1-10cm,H250-300cm, P201-250cm)株19771-b红花继木球(H121-140cm,P121-140cm)株1277-c穗花杜荆(H121-140cm,P121-140cm)株1572-d矮蒲苇(H60-80cm,P50-60cm)(20-30芽/丛,2丛/平方)株1215-e茶梅柱(H180-200cm,P100-120cm)株15121-f塔形亮晶女贞(H131-150cm,P60-80cm)株1455-g南天竹(H141-150cm,P81-120cm)株1158-h毛鹃(H31-40cm,P31-40cm)(49株/平方)m21229-i翠芦莉(H40cm,P30cm)(36株/平方)m21127-g红花月季(H35-40cm,P35-40cm)(36株/平方)m21316-k雪茄花(H25-30cm,P25-30cm)(36株/平方)m21130-l金丝桃(H40cm,P31-35cm)(36株/平方)m2186-m佛甲草(40x40一板,一平方7板)m21316-o葱兰(H15-20cm,P15-20cm)(36丛/平方,3-5芽/丛)m2120-p欧石竹(H25-30cm, P15-25cm)(64株/平方)m21151-q花叶络石(L31-60cm)(49株/平方)m21122-r西洋鹃(H31-40cm,P31-40cm)(49株/平方)m21323-s火焰南天竹(H25-30cm,P31-40cm)(36株/平方)m21618-t四季桂绿篱(H121-130cm,P41-50cm)(4株/平方)m2177-u红叶石楠球(H101-120,P101-120cm)株1120-v红叶石楠(H45,P31-35cm)(36株/平方)m2186-w狐尾天门冬(H50-60cm, P50-60m)株1280-x西府海棠(D9.1-10cm,H251-280cm,P161-180cm)株11142-y矮牵牛 64/平方m21143-z金桂(d10.1-12cm)株11763-aa金桔(d10.1-11,H251-280cm,P201-250cm)株12561-ab矮蒲苇(H60-80cm,P50-60cm)(20-30芽/丛,2丛/平方)株1215-ac茶梅柱(H180-200cm, P100-120cm)株15121-ad塔形亮晶女贞(H131-150cm,P60-80cm)株1455-ae南天竹(H141-150cm, P81-120cm)株1158-af毛鹃(H31-40cm,P31-40cm)(49株/平方)m21229-ag翠芦莉(H40cm,P30cm)(36株/平方)m21127-ah红花月季(H35-40cm,P35-40cm)(36株/平方)m21316-ai雪茄花(H25-30cm,P25-30cm)(36株/平方)m21130-ag金丝桃(H40cm,P31-35cm)(36株/平方)m2186-ak佛甲草(40x40一板,一平方7板)m21316-al葱兰(H15-20cm,P15-20cm)(36从/平方,3-5芽/丛)m2120-am欧石竹(H25-30cm,P15-25cm)(64株/平方)m21151-ao花叶络石(L31-60cm)(49株/平方)m21122-ap西洋鹃(H31-40cm,P31-40cm)(49株/平方)m21323-aq火焰南天竹(H25-30cm, P31-40cm)(36株/平方)m21618-ar四季桂绿篱(H121-130cm,P41-50cm)(4株/平方)m2177-as红叶石楠球(H101-120,P101-120cm)株1120-at红叶石楠(H45,P31-35cm)(36株/平方)m2186-au狐尾天门冬(H50-60cm,P50-60m)株1280-av西府海棠(D9.1-10cm,H251-280cm,P161-180cm)株11142-aw矮牵牛64/平方m21143-ax金桂(d10.1-12cm)株11763-ay金桔(d10.1-11, H251-280cm,P201-250cm)株125618.计日工表编号子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单价101技工工日1360102普通工工日1200301装载机 -11 m3以下台班1400-21.5~2.5 m3台班1600-32.5 m3以上台班11000302挖掘机 -1大挖机PC200以上台班11500-2中挖机PC90-200台班11200-3小挖机PC90以下台班11000303自卸车 -1后八轮台班11600-2后四轮台班1700-3轻卡台班1700304吊车台班12000305登高车台班12000五、有关投标报价规定:(1)本次采购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中标价格不因原材料的上涨或下跌等因素进行调价。最终采购数量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确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须注意可能承担的一切报价风险费用。(2)投标折扣填报: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设定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市场行情、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行报价(填报折扣)。不同投标品目要求填报统一的折扣(即所有投标品目的折扣均相同),否则其报价无效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折扣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折扣(%)举例说明:工程时清单单价最高限价为100元,折后综合单价为90元,则折扣(%)为90%。(4)采购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最终确定,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发生数量结合中标单价按实结算,中标单价为工程量清单单价乘中标折扣。▲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打分方法分值1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以上证书须由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的认证机构颁发,提供证书复印件)客观分1分2投标人业绩情况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公路养护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注:业绩有效性认定:提供合同和验收合格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客观分2分3施工组织方案(1)根据投标供应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0-2分)及规划(0-2分)。(0-4分)(2)根据投标供应商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案(0-3分)、方法与技术措施(0-3分)。(0-6分)(3)根据投标供应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承诺(0-3分)及保证措施(0-3分)。(0-6分)(4)根据投标供应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0-3分)及保证措施(0-3分)。(0-6分)(5)根据投标供应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方案(0-3分)及保证措施(0-3分)。(0-6分)主观分28分4质量、工期目标和保障措施(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目标和方案(0-3分)及保证措施(0-3分)。(0-6分)(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效率目标及计划(0-3分)及保证措施(0-3分)。(0-6分)主观分12分5保障措施(1)投标供应商提供人员配置到位及分工情况。(0-3分)(2)投标供应商提供车辆及机械配置情况。(0-3分)(3)投标供应商提供内部管理制度(维修养护管理制度、养护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各项管理制度)情况(0-3分)。(4)投标供应商提供巡查计划安排情况。(0-3分)主观分12分6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1)根据投标供应商应急抢修方案(0-3分)及反应时间(0-3分)的描述进行打分,特别针对应对及化解突发事件、极端天气(台风、暴雨、冻雪)等,适应本项目需求,具有创新性与独特性。(0-6分)(2)根据投标供应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0-3分),事故应急方案(0-3分)。(0-6分)(3)根据投标供应商配合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等方案(0-3分)和保障措施(0-3分)。(0-6分)主观分18分7特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0-3分)和应对措施(0-3分)。(0-6分)主观分6分8政策分投标人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投标人所在地区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每项给予加分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及相关资料,如未提供,则不得加分。客观分1分9报价文件评分办法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有效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单价投标折扣)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工程量清单单价投标折扣)×20%×100。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技术标得分+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20分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汇总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后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情况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无异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五、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详见通用册:通用合同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1年版)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包人: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沉湖村樟畈邮 编:32220021.1.4.5缺陷责任期:二类小修保养完工后3个月。3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和补充图给承包人4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 否 5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否 611.5逾期交工违约金:/元∕天7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8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9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1016.1合同期内不调价11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本项目不适用1217.2.1材料预付款比例:本项目不适用13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本项目不适用14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4 份15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无16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不计复利)”1717.3.4承包人以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单为准,实施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按实、按季计量,既当季结算款于次月的1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支付,凭发票支付当季计量工程款的70%,同时承包人应当将相关工程决算审计资料报送到发包人指定的审计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审计完成且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二类工程缺陷责任期3个月)后的一个月内,凭发票支付至审定决算工程款的100%。18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本项目不适用。1917.5.1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仅适用二类小修保养)2017.6.1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2118.2竣工资料的份数: 6 份2219.7保修期:同缺陷责任期23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诉讼 仲裁委员会名称: 浦江县人民法院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示例性内容。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通用合同条款1.1.2.2目细化为:发包人: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本项目发包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招标采购事宜,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的当事人。1.1.6其它本项补充1.1.6.2目:1.1.6.2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33/T751)规定,“二类小修保养”是指超过一类小修保养规定范围和数量的检查、保养和小修项目,实行按实结算的养护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量,工程量结算按实际完成。2.发包人义务2.8其它义务本款约定为: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支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在项目所在地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帐户。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本项第4.1.10(2)目细化为:(2)为规范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承包人应在本工程中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交工路发[2003]544号文件《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浙江省交通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文件浙劳社监[2007]9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劳动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并接受项目所在市交通行政部门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若有违反,按22.1.2项约定承包人违约处理。承包人应当依法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格式按“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附件6),在用工后15天内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后15天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用工备案。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浙江省交通厅)浙交〔2009〕3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事宜的通知》规定,承包人应当按日对项目部农民工进行记工考勤,并填写农民工记工考勤卡,考勤卡由农民工本人保存。承包人应当按月如实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送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承包人没有按时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发包人可暂缓支付当月的工程计量款。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事宜的通知》(浙交〔200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12]100号)、《关于做好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人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交〔2018〕241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名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等有关农民工管理的规定,在合同签订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缴纳方式参照浦江县相关要求办理。承包人应参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交通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事宜的通知》的规定,在用工后15天内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农民工人数,按照实际人数办理记工考勤卡。承包人应每月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应发放的工资,同时承包人应在公路养护站内上墙公示工资支付情况,并公开2个监督电话(电话为公路管理与运输中心二个养护科的号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有农民工投诉情况发生,发包人经调查情况属实后可直接在下月养护费中代为支付,并对承包方进行处罚。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关于全市交通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金市交发〔2017〕62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建筑领域的综合运用的通知》(金市交发〔2019〕72号)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月如实向发包人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承包人没有按时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发包人可暂缓支付次月的工程计量款。补充:第4.1.10(5)、(6)目(5)承包人应自备相应的办公场地,承包人应进行办公场地内业规范化管理和建设。配合发包人迎接上级部门检查。(6)日常小面积维修不超过24小时,大面积维修在5个工作日完成。路面发现严重塌陷和大的坑洞,原则上修复不过夜;横沟24小时内修补完毕,顺沟立即补修。刨开的主干道上的坑槽当日修补,次干道上的坑槽次日修补(雨天及特殊原因顺延)。修补的路面要保证质量,确保美观。4.2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养护周期内一直有效。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通用合同条款4.8.3项补充:承包人应至少设一名具有一定卫生常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卫生督查员,负责承包人所在施工现场的传染病检查、控制、报告。一旦爆发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当地政府或卫生防疫部门为防治和消灭上述传染病蔓延而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合作,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4.10承包人现场查勘4.10承包人现场查勘本款补充第4.10.3项:本项目发包人不组织现场查勘,承包人应认真自行查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养护区域的公路现状,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各种因素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这些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通用合同条款6.3款细化为: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机械、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三无车辆不得进场。违反本款规定,则按第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本款第9.2.1项细化: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发包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养护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报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养护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办理。本款第9.2.5项约定为: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均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不另行支付,但承包方应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交【2021】12号)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以下范围使用(但不限于):(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本款增加9.2.10项:①承包人做好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应满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确保现场的安全和畅通,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相关子目中,不另行计量支付。9.4环境保护本款补充第9.4.7(2)项:①对于施工中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容易产生扬尘,为此对于未硬化的施工路段及施工便道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避免扬尘;②对于水泥散装筒灌装时不能超过灌装筒的4/5,避免扬尘的产生;③对于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避免出现抛、撒、漏,以减少对地方道路造成污染;④安排专人对施工路段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修补等工作,以保持的道路通畅及整洁。本款增加第9.4.12项: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当贯彻“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思想,尊重自然植被地貌,原则上不准在主线视线范围内设置借土场(取土坑)、弃土场(弃渣场),确需要的,承包人须采取复绿、排水及防护等措施,保证公路沿线美观、和谐、环保,并达到水保、环保验收要求。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本款10.1款细化:承包人编制养护工程作业方案的内容(适用于小修保养工程):(1)对检查、专项调查和技术检测安排,及其结果的养护对策方案(2)“二类小修保养”的施工组织、现场布置、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供应、资金流量、保道路畅通及进度计划等(3)质量、安全保证体系(4)环境保护措施(5)其它应说明的事项。11.开工和交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本款补充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为:(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38℃以上;(2)持续低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20℃以下;(3)暴雨天气:日降雨量50mm,雨日超过1天及以上,或降雨强度大于20mm/h;(4)大风天气:日风力在6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阵风大于8级以上台风灾害;(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6)水淹:施工场地大部或全部被潮水、洪水或雨水淹没超过1天;(7)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异常恶劣的气候数据以工程所在地气象部门资料为准。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本款第12.1(6)项约定为:(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它暂停施工:无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本款原内容后补充:发包人如连续2个月发生已计量应支付而未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停工(但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本款第13.1.1项细化为: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二类小修养保质量目标:合格。13.7质量抽检第13.7款补充: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业主有权对承包人施工质量随时进行抽检,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免费提供试验用的试件。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补充: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8暂估价本项目不适用本款。16.价格调整合同期内价格二类小修保养单价不做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本项目不适用。17.3工程进度付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7.3.3(2)项细化为:(2)本项目工程价款的支付按以下办法进行:①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二类小修保养、计日工单价为最高单价。最终结算二类小修保养、计日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单价按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单价乘以中标折扣,作为最终结算支付的依据,并需经相关部门审核。③第200章~第700章及计日工的工程价款支付:承包人以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单为准,实施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按实、按季计量,既当季结算款于次月的1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支付,凭发票支付当季计量工程款的70%,同时承包人应当将相关工程决算审计资料报送到发包人指定的审计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审计完成且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二类工程缺陷责任期3个月)后的一个月内,凭发票支付至审定决算工程款的100%。④实施过程中,如在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则按以下顺序1、套用本中心最近三年里其它项目类似单价;2、如本中心无类似单价,则套用金华各县市公路管理与运输中心同一年份相同项目的单价;3、如本中心和金华各县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均无相应单价的,则由承包人按浙江省交通厅2005年第224号《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如在实施过程中有最新文件规定从其文件)等进行组价并按12%下浮率;4、无法套用上述定额和取费标准的,依次按公路、水运、市政、水利、铁路、建筑定额和取费标准的顺序进行组价;上述定额有区域性的,优先适用浙江定额与取费标准,材料信息价优先采用按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上的信息价(地方材料为投标截止日前1个季度)计入(浦江信息价),《质监与造价》上没有的按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浦江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信息价,《浦江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上没有的可采用《金华市信息价》(正刊)与《浙江省信息价》(正刊)信息价,以上信息价均没有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5、无法套用任何现行定额的,则由承包人提出组价方案,由承包人报发包人审核,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计取。17.3.4工程款按季支付。承包人以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单为准,实施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按实、按季计量,既当季结算款于次月的1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支付,凭发票支付当季计量工程款的70%,同时承包人应当将相关工程决算审计资料报送到发包人指定的审计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审计完成且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二类工程缺陷责任期3个月)后的一个月内,凭发票支付至审定决算工程款的100%。18.交(竣)工验收18.3验收通用条款第18.3.2款细化为(仅适用二类小修保养):交工验收由发包人主持,由发包人、施工、运营、管理养护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18.9交(竣)工文件第18.9款细化为:小修保养工程承包人应在交工验收阶段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将养护原始记录、文件资料、图表记录等按发包人规定进行编制并提交监理人审核。编制的档案、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缺陷责任期与保修责任(二类小修保养适用)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本工程二类小修保养为小修工程完工后3个月。19.2缺陷责任本款补充约定: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路产损坏,由本项目小修承包人及时修复,工程量计入二类小修保养。20.保险20.1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按相关政策自行投保。20.3人身意外伤害险补充本款20.3.2约定为:发包方负责年度人身意外险的投保: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前需将养护人员的名单及投保所需证件复印件整理好交给发包方。在养护过程中人员变动前,必须将变动信息报给发包方,发包方与保险公司完成人员保险变更后方能上岗。养护过程中,若发生养护人员人身、财产受损情况,承包方应及时与发包方及保险公司联系,并承担保险公司承担范围以外的责任,承担免赔额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费用。20.5其他保险本款补充:发包方负责年度公共责任险的投保,小修保养、养护过程中,若因小修保养、养护不及时,发生第三者人身、财产受损情况,承包方应及时与发包方及保险公司联系,并承担保险公司承担范围以外的责任,承担免赔额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费用。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本项约定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失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28天内。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2.1.1项细化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承包人违约: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1)违反“投标人须知”第1.3.3项关于养护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符合发包人考核管理办法、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文件的要求,则课以2%合同价的违约金;或(2)违反第4.6款关于承包人人员管理的规定,或违反第6条承包人承诺提供养护配备的关键施工设备,则课以1%合同价的违约金;主要人员离开养护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离开。若擅自离开工地,每天课以违约金2000元/人;若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0天(特殊情况经发包人同意例外)者,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2000元/人;当承包人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确需调换主要人员时,须事先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更换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被替换人员的资质,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更换的,按下述规定课以违约金:项目负责人8万元/次,技术负责人5万元/次,其他主要人员3万元/次,若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的,按下述规定课以违约金:项目负责人10万元/次,技术负责人8万元/次,其他主要人员5万元/次。(3)违反第4.9款关于承包人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的规定,课以与移(挪)用资金等额的违约金;或(4)无视发包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或(5)在接到根据第5.4款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规定发出的通知或指令后的14天内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或(6)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根据第11.7款规定开工;或在第11.6款规定的通知后的14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它关键部分的施工;或(7)发生了第4.1款规定的违规分包的情况;或(8)违反第6.3款关于要求承包人的人员和装备必须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的规定;或(9)违反第4.1.10(3)目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10)发包人连续三个月考核不达标,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若承包人在执行合同中,有本项(4)、(5)、(6)、(7)、(8)、(9)目等所列情况,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将按每一情况酌情向承包人课以1%合同价的违约金(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上述违约金将在履约担保中索扣。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路)段小修保养工程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路)段由K+至K+计km路面、桥梁座,计长m以及其它……。2.承包人应承诺和承担公路日常性小修保养的主要内容如下:(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规范;(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签约合同价:二类小修保养:%。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技术负责人:。6.本合同日常养护质量要求达到。对承包人实施的考核办法,由发包人依据合同条款制定具体的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确定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工程子目计量支付的依据。7.为本合同小修保养工程实施和完成的报酬,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承包期为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及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3.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交【2021】12号)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巡查管理员2中级工或者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统计员1中级工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附件五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说明:1.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2.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招标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制。一、资格文件封面格式2024年浦江县农村公路应急项目(小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资格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2.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说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说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说明文件;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说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说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说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六)交通运输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说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②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③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注:以上资料为强制性资格要求,未提供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投标人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附后无格式部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行编制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若未中标,我单位同意采购人免费采用我单位全部或部分方案。2.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该服务我方有能力完成。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服务的组织、人员、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6.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做好保密工作。8.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承诺函格式:资格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应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