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渣招标公告(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2024)
基本内容
采购名称: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焦渣 询比采购
采购编号: HSSJ-XB-2024024
采购申请编号:
采购单位: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所属项目:
报名截止: 2024-07-10 12:00
报价截止: 2024-07-10 15:00
收货截止: 2025-08-10
单次收货上限: 10天
采购方式: 询价
商机分类:物料类
采购类型:物料
询价文件: https://www.zhufuc.com/admin/api/center/attach/download?id=attach168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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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询比采购焦渣 (1).doc
采购清单:
商务条款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报价要求: 不含税含运费
交易方式: 账期支付
支付方式: 现金
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收货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补充信息
备注:
附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34284846
采购清单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
质量要求
数量
单位
1
160000010110937
二三类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无
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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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焦渣 询比采购公告//625966be285d4d08a965170a21f50f4c.doc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焦渣询比采购采购编号:HSSJ-XB-2024024采购文件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2024年7月3日1.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评审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采购需求4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2.第一章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本项目为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焦渣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焦渣询比采购2.2采购编号:HSSJ-XB-20240242.3采购范围:焦渣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询比采购需求。2.4交货地点:华阳集团万吨级钠离子厂房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65天内供货完毕。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资质(如有)。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3.3、本次采购接受生产商、代理商、贸易商。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3日12:00至2024年7月10日12:00(除法定节假日外)。4.2获取方法:登陆筑服云(https://www.zhufuc.com/portal/index)报名下载采购文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要求,提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寄送至我公司(快递以送达时间为准,不接受到付件)。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筑服云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采购人: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地址:阳泉市城区北京现代4S店南200米宏厦三建二层会议室联系人:刘慧峰联系电话:1383428484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地址:阳泉市城区北京现代4S店南200米宏厦三建二层会议室联系人:刘慧峰联系电话:138342848461.1.4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焦渣询比采购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1.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65天内供货完毕1.3.3 交货地点华阳集团万吨级钠离子厂房1.3.4 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资质(如有);(2)财务要求:/(3)供应商业绩:/(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þ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9.3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电子邮件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范围、采购需求、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2.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日2日前形式:电子邮件2.2.2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电子邮件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当天,最迟第二天形式:电子邮件2.3.1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电子邮件。2.3.2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时间:收到采购文件修改当天,最迟第二天形式:电子邮件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4最高采购限价¨无☑有,控制单价见下表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不含税控制单价(元)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不含税控制单价(元)1焦渣M³77.60注: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2.5采购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报价应包括货物设备费,符合运输的包装费到交货地前的运输保管费。采购报价为不含税价。3.3.1采购有效期90天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响应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资质(如有)。2、“近年财务状况表”:不要求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2021年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产品制造及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A(2)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3.7.3A(3)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采购人地址:阳泉市城区北京现代4S店南200米宏厦三建二层会议室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焦渣响应文件采购编号:HSSJ-XB-2024024在2024年7月10日15:30前不得开启4.2.1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5:30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阳泉市城区北京现代4S店南200米宏厦三建二层会议室4.2.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是5.1(A)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同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6.1.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5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宏厦三建专家库中邀请相关人员和使用单位的代表6.3.2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1人7.1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选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总价的2%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采购否¨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供应商的情形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与、串通参与、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的,应当否决该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采购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应当否决其供应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其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应当予以否决。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一)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参与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与担保有瑕疵;(二)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三)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响应文件载明的材料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六)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作否决处理。采购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2是否接收代理商□否是,需附制造商授权书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采购。1.1.2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采购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选项目向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参与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与;(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与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采购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供应商,以便供应商在会议期间澄清。1.9.3采购预备会后,供应商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供应商的响应,否则,供应商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供应商将被否决。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供应商将被否决。1.11.5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采购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报价一览表;(5)制造商授权书(6)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7)质量保障措施;(8)服务及供应保障措施;(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采购报价3.2.1采购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采购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采购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采购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采购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的采购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采购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采购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有效期为90天。3.3.2在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采购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采购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参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采购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采购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采购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采购保证金格式递交采购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采购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参与的,其采购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采购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供应商。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选的供应商和中选供应商退还采购保证金。采购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中选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采购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响应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参与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中选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中选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采购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采购有效期、采购需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供应商参与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采购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启响应文件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响应文件:(1)宣布纪律;(2)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参加询比采购的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当众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采购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响应文件记录表上签字确认;(6)采购会议结束。5.3开启响应文件异议供应商对开启响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审6.1评审委员会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活动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供应商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选候选人公示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审结果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7.3中选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确定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依法确定中选供应商。7.5中选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采购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供应商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选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参与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选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其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超过采购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其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采购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选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选供应商退还采购保证金;给中选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或者与供应商串通参与,不得向供应商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启响应文件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供应商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审委员会授权的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审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中选供应商名称):你方于(参与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产品采购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中选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产品采购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四: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产品采购关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34.第三章评审办法4.1.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中选候选人排序方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供应商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1形式评审标准备选响应方案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响应方案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响应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供应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2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参与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采购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采购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4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采购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付款方式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商务部分: 20 分技术部分: 40 分采购报价: 40 分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标准20分对供应商履约能力的评价(6分)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或制造商授权书证明每项得2分,最高6分。2.2.4(1)商务评分标准20分供应商业绩(12分)2021年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产品制造或销售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12分(以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2.4(1)商务评分标准20分管理体系(2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无认证或无效得0分。注:此项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认证均可得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40分产品质量标准的响应程度(20分)对材料采购的质量标准的响应程度评价; 15~20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40分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10分)根据质量保障措施评分6~10分2.2.4(2)技术评分标准40分服务承诺及供应保障措施(10分)根据服务及供应保障措施评分6~10分2.2.4(3)采购报价评分标准40分采购总价(40分)最低有效报价为满分40分;次低有效报价为35分;第三名有效报价为30分,第四名至最后一名有效报价均为25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供应商,但采购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采购报价低的优先;采购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选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采购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审基准价计算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采购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供应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供应商:(1)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参与、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采购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采购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供应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采购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采购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采购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采购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C+D。3.2.4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采购报价,使得其采购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供应商。3.3响应文件的澄清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供应商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供应商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选通知书、响应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分项报价表、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选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选的函件。1.1.1.4响应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响应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采购需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采购需求”的文件。1.1.1.7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1.1.8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1.1.8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1.1.9工程1.1.9.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0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1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4.2.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4.3.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响应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采购需求;(8)分项报价表;(9)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4.4.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4.5.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1.5.2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4.6.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4.7.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4.8.1.8知识产权1.8.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8.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4.9.1.9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采购需求、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4.10.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4.11.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进度款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9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5)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2结清款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10%的结清款。4.12.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13.4.1包装4.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4.14.4.2标记4.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4.2.2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4.15.4.3运输4.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4.3.3卖方在根据第4.3.2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4.16.4.4交付4.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4.4.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4.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5.检验和验收5.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5.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5.3买方应在检验日期3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对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5.4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5.5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5.6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5.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5.8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6.相关服务6.1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6.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胆。7.质量保证期7.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7.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7.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7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8.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9.保证9.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9.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9.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9.4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9.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9.6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10.违约责任10.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10.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11.合同的解除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2)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已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3)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5)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甲方: 乙方: 一、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付日期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不含税)金额(元)交付日期备注合计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不含税)金额(元)交付日期备注合计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质量标准:1、按照国家标准执行。2、有特殊质量要求约定的可附详细验收标准: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 三、包装标准和包装物供应与回收:符合国家铁路(公路)运输包装及材料包装标准的要求且应足以经受本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将标的物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而不受损害(不得使用国家法律、强制性标准所禁止使用的包装物和包装形式),包装物不返还,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以及随货必须配备的其他资料、证件等。 五、交(提)卸、货费用、方式和地点:乙方负责按照要求运输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包括运杂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 单价应包括货物设备费,符合运输的包装费到交货地前的运输保管费。六、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等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损失。出现违法违规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进入工地(厂区)的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国Ⅳ及以上的排放标准, 散装建材必须进行全封闭,避免遗撒和固废产生。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甲方按采购标的物相关检验标准及采购计划进行验收。需要检验试验的,随后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签收产品验收单。最终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为依据开票挂账。 8、结算、支付方式及发票开具:1、发票要求:乙方属于 纳税人,货到验收合格后15日之内,根据实际供应量和单价按照税收相关规定提供 %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相应税率)。2、结算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以实际验收数量和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挂账后,根据项目建设方工程款支付情况,结合甲方资金情况支付。3、质保期及质保金额:留取挂账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以材料复检合格之日起算。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2、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赔付金额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甲方要求乙方限期2日内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更换后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含间接损失)。 4、如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要承担一切赔偿责任;乙方如逾期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损失的,要求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5、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供货期间出现物资质量不合格做如下处理:(1)停止该类物资的供应资格、禁止参与该类物资的采购、暂停对供应商挂账、付款等;(2)对该批物资送货数量价值进行5-30%的违约金处罚(最低不少于1万元),违约金扣除不影响继续进行质量索赔;(3)送第三方检测物资的送检费等相关费用,质量合格的由取样单位承担;质量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可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4)以上不影响继续执行履约保证金的扣罚规则。7、首次供货出现质量问题的终止合同并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发生业务。8、日常抽查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整改完成后,复检合格的取消相关处罚决定,恢复相关业务;复检仍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并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发生业务。9、违约金上交至本公司指定账户,未结清货款的可从剩余货款中扣除。10、在物资验收和运行中发现质量问题,需进行调换、维修、退货、索赔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同执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1、按华阳集团和甲方物资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按该文件执行。2、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合同的终止:(1)合同签订后,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其中一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2)履行期满,合同终止。2、甲乙双方已对合同履行中送达地址进行约定确认,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等应按照本合同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该送达包括履行协议期间的通知以及人民法院诉讼期间的送达,若诉讼期间不能按照所约定确认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则任意一方享有公告送达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后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核单位意见经办人:审核单位:(章)(只限本企业内部使用) 年 月 日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项目所在地及单位工程名称备注(特殊要求)1焦渣M³800华阳集团万吨级钠离子厂房十四部供货要求:质量合格,符合国标中选供应商个数:一家中选供应商打包中标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焦渣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采购编号:HSSJ-XB-2024024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四、报价一览表五、制造商授权书六、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七、质量保障措施八、服务及供应保障措施九、信誉要求十、其他资料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采购总报价(本次报价为不含税价),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报价一览表;(5)制造商授权书;(6)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7)质量保障措施;(8)服务及供应保障措施;(9)其他资料……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单位公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产品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商务偏差表序号采购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偏差说明1交货期填写“响应”或“不响应”2采购有效期填写“响应”或“不响应”3付款方式填写“响应”或“不响应”4交货地点填写“响应”或“不响应”(2)技术偏差表序号采购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偏差说明1需供应商自行列出2345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四、报价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项目所在地及单位工程名称生产厂家或来源地备 注1焦渣m³800华阳集团万吨级钠离子厂房十四部合计注:1、采购总价为供应商所报出的全部价格之和。2、本次报价为不含税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五、制造商授权书(一)制造商授权书致:(采购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的单位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产品名称)进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选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二)制造商营业执照六、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注: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材料质量标准进行详细描述,如供应商复制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中一部分的,其供应商将被否决。七、质量保障措施八、服务及供应保障措施九、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截图模板【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登录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截取)(如图):欢迎来到信用中国通知公告网站声明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控索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研究诚信文化信用承诺信易+联合奖惩个人信用行业信用城市信用网站导航信构建诚惩戒失信A头山西亿嘉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查询查询结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截图(登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网页截取)(如图):击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分首页回执行公开服务失信将受到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布姓名/名称证件号码书霞宁4527011961××××1325周葵珍3522301975****0027安德正3326251976****311X毕国军1326231967****2016鲍印富1308221982****6218郑树5102021973****0919r420244072444430r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姓名/名称证件号码书霞宁4527011961××××1325周葵珍3522301975****0027北京东方易美装饰有限公司75333755-6安德正3326251976****311X永清县金运达焊接材料有限公司79419288-3毕国军1326231967****2016永清县腾飞金塑有限公司79958084-2北京远翰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080-1鲍印富1308221982****6218郑树5102021973****0919北京远翰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080-1北京远翰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080-1r420244072444430r查询条件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需完整填写全部-8npq8n验证码正确!查询全部-8npq8n验证码正确!查询全部-8npq8n验证码正确!查询全部-8npq8n验证码正确!查询全部-8npq8n验证码正确!查询全部-8npq8n验证码正确!查询省份:验证码:查询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找到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相关的结果十、其他资料附件: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我单位(单位名称)清楚知晓报名参与(采购人及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华阳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争。二、我单位及供应商代表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和失信惩戒。承诺单位(公章)法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基本内容采购名称: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焦渣询比采购采购编号:HSSJ-XB-2024024采购申请编号:采购单位: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报名截止:2024-07-1012:00报价截止:2024-07-1015:00收货截止:2025-08-10单次收货上限:10天采购方式:询价商机分类:物料类采购类型:物料询价文件:24询比采购焦渣(1).doc下载采购清单:HSSJ-XB-2024024查看下载商务条款询价方式:公开询价报价要求:不含税含运费交易方式:账期支付支付方式:现金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补充信息备注:附件: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3834284846×采购清单序号物料编码物料名称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单位1160000010110937二三类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无1元确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焦渣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