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 灭火装置配备 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20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ZC202410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3000  
    最高限价(元):262702.7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3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竞争性磋商文件、设计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内所有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0 日内交工(备注:该项目仅限在节假日内进行阶段性施工,以接到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资格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等。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联系方式:0991-5280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5909000228、13609907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理斌、邢江红
电 话:15909000228、13609907718

附件信息:

《工程量清单》招标用.zip66.8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磋商文件.pdf1.2M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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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
合价
暂估价

分部分项
分部分项
分部分项

1
03B001
防烟面具
[项目特征]
1.名称:防烟面具
2.型号:TZL30
3.连接强度(N):过滤装置与防护头罩间的连接能承受的轴向拉力不应小于 50N
4.备注:每人一具,放置办公室明显易拿处
[工作内容]
1.设置
[项目特征]
1.名称:防烟面具
2.型号:TZL30
3.连接强度(N):过滤装置与防护头罩间的连接能承受的轴向拉力不应小于 50N
4.备注:每人一具,放置办公室明显易拿处
[工作内容]
1.设置

300

2
030901013001
灭火器
[项目特征]
1.名称:水基型灭火器
2.规格、型号:6L
3.备注:每间办公室配1具,其余放置在微型消防站内
[工作内容]
1.设置
[项目特征]
1.名称:水基型灭火器
2.规格、型号:6L
3.备注:每间办公室配1具,其余放置在微型消防站内
[工作内容]
1.设置

272

3
03B002
灭火毯
[项目特征]
1.名称:灭火毯
2.材质:玻璃纤维
3.备注:每人配备1个,1.5米
[工作内容]
1.设置
[项目特征]
1.名称:灭火毯
2.材质:玻璃纤维
3.备注:每人配备1个,1.5米
[工作内容]
1.设置

355

4
03B003
逃生绳
[项目特征]
1.名称:逃生绳
2.绳索绳皮及绳芯材料:纤维/钢丝
3.备注:每人配备1根,20米
[工作内容]
1.设置
[项目特征]
1.名称:逃生绳
2.绳索绳皮及绳芯材料:纤维/钢丝
3.备注:每人配备1根,20米
[工作内容]
1.设置

400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表—08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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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

2
031302001002
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

3
031302001003
其中:临时设施费
其中: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61

4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0

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

5
031302004001
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

6
031302005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

不发生不计取,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编制费用清单。

7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07

8
031301009001
特殊地区增加费
特殊地区增加费

0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计取(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计算过程详见【取费设置】-【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功能界面)

9
X031302008001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27

10
X031302010001
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

11
X031302010002
其中:自检试验费
其中:自检试验费

0

12
X031302010003
其中:检验试验配合费
其中:检验试验配合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18

13
03B991
竣工档案编制费
竣工档案编制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32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表-11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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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2.3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7

3
计日工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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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表—12—1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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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1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1.11
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7.13

1.12
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28

1.13
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58

1.14
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19

1.2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05

2
税金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9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表-13
表-1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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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 (元)
其中: (元)
其中: (元)
其中: (元)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暂估价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1
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合计
合计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表—03
表—03
表—03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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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
合价
暂估价

分部分项
分部分项
分部分项

1
030807001001
低压螺纹阀门
[项目特征]
1.名称:止回阀
2.材质:铸铁
3.型号、规格:DN150
4.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工作内容]
1.安装
2.调试
[项目特征]
1.名称:止回阀
2.材质:铸铁
3.型号、规格:DN150
4.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工作内容]
1.安装
2.调试

12

2
030807001002
低压螺纹阀门
[项目特征]
1.名称:明杆闸阀
2.材质:铸铁
3.型号、规格:DN150
4.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工作内容]
1.安装
2.调试
[项目特征]
1.名称:明杆闸阀
2.材质:铸铁
3.型号、规格:DN150
4.连接形式:法兰连接
[工作内容]
1.安装
2.调试

12

3
031003011001
法兰
[项目特征]
1.名称:法兰
2.规格、压力等级:DN150
3.材质:碳钢
[工作内容]
1.安装
[项目特征]
1.名称:法兰
2.规格、压力等级:DN150
3.材质:碳钢
[工作内容]
1.安装

24

4
030901012001
消防水泵接合器
[项目特征]
1.名称:水泵接合器
2.材质:球墨铸铁
3.安装部位:地下
4.型号、规格:DN150
[工作内容]
1.安装
2.附件安装
[项目特征]
1.名称:水泵接合器
2.材质:球墨铸铁
3.安装部位:地下
4.型号、规格:DN150
[工作内容]
1.安装
2.附件安装

8

5
031001001001
镀锌钢管
[项目特征]
1.安装部位:室外
2.材质:热镀锌钢管
3.规格、压力等级:DN150
4.连接形式:焊接 电弧焊
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水压试验
[工作内容]
1.管道安装
2.管件制作、安装
3.压力试验
4.吹扫、冲洗
[项目特征]
1.安装部位:室外
2.材质:热镀锌钢管
3.规格、压力等级:DN150
4.连接形式:焊接 电弧焊
5.压力试验及吹、洗设计要求:水压试验
[工作内容]
1.管道安装
2.管件制作、安装
3.压力试验
4.吹扫、冲洗
m
200

6
031201001001
管道刷油
[项目特征]
1.名称:管道防腐(三油两布)
[工作内容]
1.除锈
2.调配、涂刷
[项目特征]
1.名称:管道防腐(三油两布)
[工作内容]
1.除锈
2.调配、涂刷
m2
28.26

7
011001006001
其他保温隔热
[项目特征]
1.保温隔热部位:水泵结合器井内保温
2.保温隔热面层材料品
[项目特征]
1.保温隔热部位:水泵结合器井内保温
2.保温隔热面层材料品
m2
7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表—08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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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
合价
暂估价

种、规格、性能:保温棉
[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
2.填贴保温材料
种、规格、性能:保温棉
[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
2.填贴保温材料

8
03B001
原系统管道拆除
[项目特征]
1.名称:原管道拆除
[工作内容]
1.原旧管道及配件拆除、垃圾外运
[项目特征]
1.名称:原管道拆除
[工作内容]
1.原旧管道及配件拆除、垃圾外运
m
200

9
03B003
原系统阀门拆除
[项目特征]
1.名称:原阀门拆除
[工作内容]
1.原旧阀门及配件拆除、垃圾外运
[项目特征]
1.名称:原阀门拆除
[工作内容]
1.原旧阀门及配件拆除、垃圾外运

24

10
03B002
道路铺设钢板
[项目特征]
1.名称:水泵结合器井到办公楼(为了不影响车辆及行人正常出行需对路面铺设钢板)
[工作内容]
1.设置
[项目特征]
1.名称:水泵结合器井到办公楼(为了不影响车辆及行人正常出行需对路面铺设钢板)
[工作内容]
1.设置

2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

1
031301017001
脚手架搭拆


1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表—08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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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

2
031302001002
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其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

3
031302001003
其中:临时设施费
其中:临时设施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61

4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0

按实际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

5
031302004001
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

6
031302005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

不发生不计取,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编制费用清单。

7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07

8
031301009001
特殊地区增加费
特殊地区增加费

0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计取(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计算过程详见【取费设置】-【高海拔地区施工增加费】功能界面)

9
X031302008001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27

10
X031302010001
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

11
X031302010002
其中:自检试验费
其中:自检试验费

0

12
X031302010003
其中:检验试验配合费
其中:检验试验配合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18

13
03B991
竣工档案编制费
竣工档案编制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32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表-11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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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
15000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材料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2.3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
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7

3
计日工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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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
暂列金

15000
15000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15000
15000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表—12—1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标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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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1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1.11
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7.13

1.12
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28

1.13
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58

1.14
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0.19

1.2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05

2
税金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9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表-13
表-1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工程名称: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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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 (元)
其中: (元)
其中: (元)
其中: (元)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暂估价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1
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合计
合计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工程暂估价。

表—03
表—03
表—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封—1

总 说 明
总 说 明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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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概况:更换室外水泵接合器、阀门及管道;配置办公室人员灭火应急装备
二、施工范围及内容
1、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1.1、止回阀DN150
1.2、明杆闸阀DN150
1.3、碳钢平焊法兰DN150
1.4、消防水泵接合器DN150
1.5、热镀锌钢管DN150
1.6、水泵结合器井内保温
1.7、管道防腐(三油两布)
1.8、水泵结合器井内保温
1.9、原管道拆除
1.10、原阀门拆除
1.11、道路铺设钢板
2、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2.1、防烟面具
2.2、水基型灭火器
2.3、灭火毯
2.4、逃生绳
三、编制依据
消耗量定额依据:
1、土建工程执行《新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估价汇总表(2020)》
2、安装工程执行《全统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估价汇总表(2020)》;
四、编制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价。
2.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
3.规费和税金等均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五、编制结果
控制价:262702.78元
大写:贰拾陆万贰仟柒佰零贰元柒角捌分
六、其他说明
1、暂列金为15000.00元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概况:更换室外水泵接合器、阀门及管道;配置办公室人员灭火应急装备
二、施工范围及内容
1、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1.1、止回阀DN150
1.2、明杆闸阀DN150
1.3、碳钢平焊法兰DN150
1.4、消防水泵接合器DN150
1.5、热镀锌钢管DN150
1.6、水泵结合器井内保温
1.7、管道防腐(三油两布)
1.8、水泵结合器井内保温
1.9、原管道拆除
1.10、原阀门拆除
1.11、道路铺设钢板
2、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2.1、防烟面具
2.2、水基型灭火器
2.3、灭火毯
2.4、逃生绳
三、编制依据
消耗量定额依据:
1、土建工程执行《新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估价汇总表(2020)》
2、安装工程执行《全统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估价汇总表(2020)》;
四、编制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价。
2.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
3.规费和税金等均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五、编制结果
控制价:262702.78元
大写:贰拾陆万贰仟柒佰零贰元柒角捌分
六、其他说明
1、暂列金为15000.00元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概况:更换室外水泵接合器、阀门及管道;配置办公室人员灭火应急装备
二、施工范围及内容
1、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1.1、止回阀DN150
1.2、明杆闸阀DN150
1.3、碳钢平焊法兰DN150
1.4、消防水泵接合器DN150
1.5、热镀锌钢管DN150
1.6、水泵结合器井内保温
1.7、管道防腐(三油两布)
1.8、水泵结合器井内保温
1.9、原管道拆除
1.10、原阀门拆除
1.11、道路铺设钢板
2、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2.1、防烟面具
2.2、水基型灭火器
2.3、灭火毯
2.4、逃生绳
三、编制依据
消耗量定额依据:
1、土建工程执行《新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估价汇总表(2020)》
2、安装工程执行《全统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估价汇总表(2020)》;
四、编制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价。
2.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
3.规费和税金等均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五、编制结果
控制价:262702.78元
大写:贰拾陆万贰仟柒佰零贰元柒角捌分
六、其他说明
1、暂列金为15000.00元

表-01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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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 (元)
其中: (元)
其中: (元)
其中: (元)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暂估价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1
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工程

2
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

合计
合计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表-02
表-02
表-02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CD-ZC2024106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联系人:王金钰电话:0991-5280239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兰理斌、邢江红联系方式:15909000228、13609907718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二零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综合评分法)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6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D-ZC2024106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63000最高限价(元):262702.78采购需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63000单位:一批简要规格描述:竞争性磋商文件、设计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内所有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日内交工(备注:该项目仅限在节假日内进行阶段性施工,以接到开工通知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4、其他资格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7月16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等。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联系人:王金钰电话:0991-52802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项目联系人:兰理斌、邢江红联系方式:15909000228、1360990771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项目联系人:王金钰项目联系方式:0991-528023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项目联系人:兰理斌、邢江红联系方式:15909000228、136099077181.1.4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区域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项目1.1.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1.2.1承包方式总承包,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承包人承担。1.2.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模式下的固定单价合同。1.3.1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所有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3.2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日内交工(备注:该项目仅限在节假日内进行阶段性施工,以接到开工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以及自治区有关工程质量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4、其他资格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备注:区外建筑企业应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要求资质及人员为已报送的资质及人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3.2(补充)报价本工程的响应报价采用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含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下浮金额,计算总价下浮率后,最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照磋商最终报价下浮率等比例下浮3.2.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元)最高投标限价:262702.78元整)(含税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3.4.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2600元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投标人请确保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保证金:账户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86516510110130001004818行号:301881000091附注:×××项目磋商保证金咨询电话:0991-5855226(财务办公室)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2)投标人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除按本款正文要求编制外,响应文件正本中所附的各类资格证件(含人员)、财务报表、业绩证明文件、诉讼及仲裁情况材料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3.6.3签字或盖章要求(1)响应文件中,凡投标人单位落款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签字(如无特殊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可由私章代替,但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3签字或盖章要求(2)响应文件中所附的各类资格证件(含人员)、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等)、诉讼及仲裁情况材料、业主评价意见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6.4投标(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由各单位承诺,若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备注:本项目除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外还须承诺按本条规定提交纸质版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供时间:中标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特别提示:1.为了便于存档,建议响应文件用A4纸张制作,建议装订厚度不宜超过3cm;如响应文件超过3cm,请在装订时分册装订。宜采用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2.参与多个标项的投标人须按标项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如有)4.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5.2开标程序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签到、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6.1.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7.1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7.4.1履约担保/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类似项目”是指与本次招标工程内容、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与本次招标工程内容、类型、使用功能相似的项目9.2资格审查9.2.1开标前,由监标(监督)人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资格审查表开标前,由监标(监督)人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资格审查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2.2采购方式及报价说明:竞争性磋商。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方式及报价说明:竞争性磋商。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9.3响应文件的澄清9.3.1投标人应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或其它合适的技术、商务人员出席开标会议,接受评审小组成员相关询问及按照评审小组的要求提交对其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或其它合适的技术、商务人员出席开标会议,接受评审小组成员相关询问及按照评审小组的要求提交对其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者说明。9.4知识产权9.4.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9.4.2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不受到来自第三方侵权的投诉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不受到来自第三方侵权的投诉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9.5招标代理费9.5.1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工程类招标工作,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工程类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1.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7%,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5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3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工程类招标工作,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工程类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1.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7%,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5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3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9.6解释权9.6.1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9.6.2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见文件要求□否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本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计取,依据《自治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建质(2019)7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XJJ119-2020)等标准规定(注:此规定各项费用已按《关于新疆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计取方法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0年1.本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计取,依据《自治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建质(2019)7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XJJ119-2020)等标准规定(注:此规定各项费用已按《关于新疆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计取方法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0年2、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应由封面、编制说明、正文内容构成。2、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工作内容要求,进行编制。3、投标人编制经济标时,须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或造价软件中的格式)填列。4、工程量清单编制参照本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相关内容。5、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注:工程量清单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章及造价师章,否则报价按无效报价。附件资料一: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改造及灭火装置配置 灭火装置配备 室外水泵接合器更换及办公室人员灭火装置配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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