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态环保典型项目观摩学习招标公告(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2024)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技术服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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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中交天航局第一期生态环保典型项目观摩学习活动项目进行询价,请贵公司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中交集团首批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大力支撑保障战略新兴业务发展,不断满足生态环保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天航局生态环保人才培养基地“1+2+N”的建设思路和工作计划,拟举办第一期生态环保典型项目观摩学习活动。
二、项目目标

本次观摩学习活动的目标为实现
“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战略引领,战略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指引,进一步明晰生态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地位,切实发挥其引领作用。二是强化技术创新,技术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通过观摩活动,推动生态环保相关技术的交流,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强化人才复制,人才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本次观摩活动旨在构建人才成长与沟通平台,深入推动生态环保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性质:培训服务

3.参加人数:约40人

4.实施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5.实施时间:2024年7月
6.服务内容:


1)“河湖生态环境的实践探索与案例分析”相关课程培训;

(2)组织参观“太湖之星”一体化清淤平台现场观摩学习活动;


3)活动过程中所需的市内交通运输服务,包含无锡市内大巴接送、交通接驳船等;


4)学习观摩过程中的其他会务服务。

7.项目规格要求:
(1)课程要求:本次服务项目涉及的外部师资授课过程要保证培训质效,提升服务性价比,贴合企业实际需要,落地性强。
(2)讲师授课要求:需有多年培训行业服务经验,授课主题应和培训要求相呼应。
(3)其他要求:协助做好培训期间组织签到、外部授课师资接送、外出观摩活动等配合工作。
(4)费用要求:总金额不超过 7 万元。
8.结算付款方式:询价方将根据询价采购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培训协议,中标人完成培训协议的工作,并据实提交结算单。询价方在收到中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并经询价方确认后的90天内支付100%的合同款。

9.课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具体安排
相关要求

7月8日
14:00-17:00
活动签到
提供相关会务服务

7月9日
9:00-12:00
《河湖生态环境的实践探索与案例分析》课程学习
课程设计需达到强化战略引领、强化技术创新、强化人才复制的目的

14:00-17:00
前往天航局“太湖之星”一体化清淤船观摩学习 平台船观摩学习

7月10日
9:00-12:00
前往天航局太湖项目部座谈交流
提供相关会务服务

请按照“相关要求”内容要求进行设计和报价,报价详见附件1,在报价的同时请报送课程大纲和师资简介。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施工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且在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的风险查询中无央企失信记录及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三、报价格式文件及内容说明
由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各家意向单位须考虑培训服务品质和课程质量,现场执行保证,询价方提供统一报价清单(附件1),要求各家单位结合自身能力报价,不得虚假报价,询价方将对培训课程进行审核,有权对报价提出质疑。报价单位应及时回复,对不合理报价进行淘汰处理。报价清单(附件1)与相关资质(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官网截图及营业执照)一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端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若培训期间课程发生变化,则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提供培训服务。
四、评分办法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即以所有报价单位合理报价
(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明显异于其他单位报价的或超过询价人费用要求的除外
)
平均值为基准,高于或者低于平均价
15%以上界定为不合理报价,做废标处理,余下最低报价界定为合理最低报价。

五、联系方式
询价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路1号,中交天航局职工培训中心
邮  编:300450 
联系人:闫老师
电  话:022-25606078
电子邮箱:574876521@qq.com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询价采购文件采购项目:中交天航局第一期生态环保典型项目观摩学习项目询价采购编号:询价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6月询价采购公告中交天航局第一期生态环保典型项目观摩学习活动项目进行询价,请贵公司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报价。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落实中交集团首批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大力支撑保障战略新兴业务发展,不断满足生态环保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天航局生态环保人才培养基地“1+2+N”的建设思路和工作计划,拟举办第一期生态环保典型项目观摩学习活动。二、项目目标本次观摩学习活动的目标为实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战略引领,战略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指引,进一步明晰生态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地位,切实发挥其引领作用。二是强化技术创新,技术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通过观摩活动,推动生态环保相关技术的交流,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强化人才复制,人才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本次观摩活动旨在构建人才成长与沟通平台,深入推动生态环保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取得新成效。三、项目概况1.项目单位: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2.项目性质:培训服务3.参加人数:约40人4.实施地点:江苏省无锡市5.实施时间:2024年7月6.服务内容:(1)“河湖生态环境的实践探索与案例分析”相关课程培训;(2)组织参观“太湖之星”一体化清淤平台现场观摩学习活动;(3)活动过程中所需的市内交通运输服务,包含无锡市内大巴接送、交通接驳船等;(4)学习观摩过程中的其他会务服务。7.项目规格要求:(1)课程要求:本次服务项目涉及的外部师资授课过程要保证培训质效,提升服务性价比,贴合企业实际需要,落地性强。(2)讲师授课要求:需有多年培训行业服务经验,授课主题应和培训要求相呼应。(3)其他要求:协助做好培训期间组织签到、外部授课师资接送、外出观摩活动等配合工作。(4)费用要求:总金额不超过7万元。8.结算付款方式:询价方将根据询价采购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培训协议,中标人完成培训协议的工作,并据实提交结算单。询价方在收到中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并经询价方确认后的90天内支付100%的合同款。9.课程安排:日期时间具体安排相关要求7月8日14:00-17:00活动签到提供相关会务服务7月9日9:00-12:00《河湖生态环境的实践探索与案例分析》课程学习课程设计需达到强化战略引领、强化技术创新、强化人才复制的目的7月9日14:00-17:00前往天航局“太湖之星”一体化清淤船观摩学习平台船观摩学习课程设计需达到强化战略引领、强化技术创新、强化人才复制的目的7月10日9:00-12:00前往天航局太湖项目部座谈交流提供相关会务服务请按照“相关要求”内容要求进行设计和报价,报价详见附件1,在报价的同时请报送课程大纲和师资简介。二、报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施工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且在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的风险查询中无央企失信记录及重大行政处罚记录;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三、报价格式文件及内容说明由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各家意向单位须考虑培训服务品质和课程质量,现场执行保证,询价方提供统一报价清单(附件1),要求各家单位结合自身能力报价,不得虚假报价,询价方将对培训课程进行审核,有权对报价提出质疑。报价单位应及时回复,对不合理报价进行淘汰处理。报价清单(附件1)与相关资质(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官网截图及营业执照)一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端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若培训期间课程发生变化,则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提供培训服务。四、评分办法本次询价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即以所有报价单位合理报价(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明显异于其他单位报价的或超过询价人费用要求的除外)平均值为基准,高于或者低于平均价15%以上界定为不合理报价,做废标处理,余下最低报价界定为合理最低报价。五、联系方式询价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中心路1号,中交天航局职工培训中心邮编:300450联系人:闫老师电话:022-25606078电子邮箱:574876521@qq.com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2024年7月2日附件1报价清单一、师资介绍二、课程大纲三、费用明细序号款 项内 容师 资学时预算金额(元)1课时费2交通费3食宿费4会议室费5学习资料及应急物资6(按实际税率填写)7费用总计报价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报价日期:附件2培训服务协议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无锡市二〇二四年培训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培训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培训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一、合作的内容及形式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培训课程服务培训日期: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培训地点:天津市甲乙双方约定:1.1为达到本次培训所设定的目标,甲乙双方将在需求调研、方案策划、资源投入、管理与服务等方面通力合作,保持沟通顺畅;1.2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学员个人原因或身体固有疾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由甲方学员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现场帮助;1.3本协议对课程实施和过程管理、服务进行界定,并明确课程以及服务的收费额度,除此之外可能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1.4任何一方如因故需调整师资和课程,其变更范围不得超过总学时10%,且调整内容不得影响培训实施质量,调整后的师资力量不得低于原师资水平;若变更范围超过总学时10%,以最终结算单为结费依据;1.5双方承诺对有关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学员资料、价格及其他涉及双方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据实赔偿。二、培训课程内容序号课程名称授课时间授课讲师讲师类别(外聘讲师/公司内训师)12345678910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3.1甲方负责明确培训需求,与乙方共同制定该项目的培训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学员参加培训;3.2甲方负责统筹安排培训场地、师生食宿,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联系,协助乙方开展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与乙方共同组织开班、结业典礼和学员表彰等,对乙方的培训组织工作提出指导、改进意见;3.3甲方将有责任为本项目推荐本企业或行业内的专家担任授课教师;3.4按协议约定支付有关费用;3.5甲方如果在培训时间及课程内容上进行变更,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4.1乙方负责在结合甲方整体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学员需求以及参照同行业企业培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培训建议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和计划。乙方编制的培训计划应强调系统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达到切实提高学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的目标;4.2乙方负责按经甲方审定的培训方案组织和实施培训;4.3乙方将指定专人负责班级管理、活动组织、学员服务等工作,按照甲方要求携带培训所需的教学用具及培训用品等,保障培训班顺利开展,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改进意见应予以采纳并于培训期间按要求实施;4.4乙方为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乙方如果在培训时间、课程、地点、方式等内容上进行变更,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应当在培训开始前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4.6乙方所聘请讲师、助教不得在培训期间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以及低俗、恶俗、不良价值导向等言论,不得出现体罚、侮辱等行为,一经出现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减少或拒绝支付相应培训费用。4.7培训期间,若50%及以上学员反馈本期课程内容雷同,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该课程的部分费用。4.8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培训期间获得的涉及甲方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用作乙方的宣传、营销素材,不得上传至外部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简介材料、网站、短视频平台、朋友圈、公众号、视频号等,一经出现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五、费用及付款方式5.1本次培训培训费采用总价形式,费用共¥元(人民币大写:圆整)。其中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圆角分),税率%,税额¥元(大写:圆角分)。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讲师授课、课程设计、运营管理、培训宣传、教材教具设计、税费,以及培训期间讲师及乙方派出人员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据实结算。5.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培训结束后,乙方据实出具结算单,经甲方确认后,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或电汇。乙方为甲方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将发票所需信息完整规范填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规发票。5.3甲方账户信息甲方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000103061113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2001615500050100721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1号联系电话:022-256061045.4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银行账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六、争议解决6.1如果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培训无法进行,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互不追究责任。七、协议生效、变更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2对本协议的任何形式的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7.3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保典型项目观摩学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