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债券招标公告(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



投标邀请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就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目编号:NTGC2024070205(ZB21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4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4070205(ZB212)
项目名称: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693万元
最高限价:年化承销费率不超过0.18%(建议承销费暂按5年计算,实际按申报为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采用百分比费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和联合体方均须同时提供)。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和联合体方均须同时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1日17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 “投标人”→,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24日9点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对在“ 电子交易平台 ”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 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林洋路500号
联 系 人:林哲文
联系电话:0513-6996110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张瑜
地 址:启东市民乐路万豪花园29幢
联系方式:0513-83352336
3.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59005900,4009980000。

附件: 1.招标文件
2.招标人信用承诺

附件: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NTGC2024070205(ZB212)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招标文件(定稿).pdf
鸿雁不见面V3.0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V1.5.doc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l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国企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编号:NTGC202407020t(23212)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月之日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林洋路500号邮政编码:226200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就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目编号:NTGC2024070205(ZB21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4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TGC2024070205(ZB212)项目名称: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693万元最高限价:年化承销费率不超过0.18%(建议承销费暂按5年计算,实际按申报为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采用百分比费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和联合体方均须同时提供)。(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和联合体方均须同时提供)。(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1日17时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供应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投标人”→,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4日9点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林洋路500号联系人:林哲文联系电话:0513-6996110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顾张瑜地址:启东市民乐路万豪花园29幢联系方式:0513-833523363.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59005900,4009980000。附件:1.招标文件2.招标人信用承诺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招标人解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须知(3)项目需求(4)开标和评标(5)投标文件组成(6)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招标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价格标文件。投标人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人应当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以下简称《投标指引》)(具体查阅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指引-业务指引-国企采购)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拒收3.1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投标文件的撤回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4.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具体查阅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指引-业务指引-国企采购。1.2开标仪式由招标人组织,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分两阶段进行,价格标开标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执行。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3.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公布评标结果时一并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的澄清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资格审查的结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招标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评标系统将通过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联合奖惩系统自动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在系统中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供。附件4: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项目编号:NTGC2024070205(ZB212)分包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元(人民币)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注:此开标一览表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总报价可暂按5.5亿*(投标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发行年限(暂按5年,实际按申报为准)计算。附件5: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报价表项目编号:NTGC2024070205(ZB212)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就该项目给出如下报价: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年化承销费率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我方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实现服务目标。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4、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所有规定。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8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注: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供。附件10:余额包销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投标人名称)作为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特此说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招标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2021年7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券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