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云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公告(尖扎县文化馆2024)
项目概况
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特冠竞磋(服务)2024-005号
项目名称: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8号华宁广场1号楼15楼1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尖扎县文化馆
地 址:尖扎县马克唐镇铁岭路13号
联系方式:0973-8732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8号华宁广场1号楼15楼1501室
联系方式:0971-8273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971-8273389
附件信息:
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项目 磋商文件.doc304.3K
青海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青海特冠竞磋(服务)2024-005号项目名称: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尖扎县文化馆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14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附件1:磋商函29附件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30附件3:服务响应表30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2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3附件6:供应商承诺函34附件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35附件8:资格证明材料36附件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37附件10:服务方案38附件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9附件1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0附件13: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41第六部分磋商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44第1部分磋商公告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尖扎县文化馆的委托,拟对“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项目编号青海特冠竞磋(服务)2024-005号项目名称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4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4:00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尖扎县文化馆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973-8732531联系地址:尖扎县马克唐镇铁岭路13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73389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8号华宁广场1号楼15楼1501室电子邮箱:QHTG1234@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湟光支行收款人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729 0125 0110 401(行号:308851000043)其他事项1、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尖扎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3-873391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项目编号青海特冠竞磋(服务)2024-005号项目名称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项目采购人尖扎县文化馆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内容项目编号青海特冠竞磋(服务)2024-005号项目名称尖扎县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采购项目采购人尖扎县文化馆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止日或者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不接受匿名质疑)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服务费、验收费、手续费、税费、中标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无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1:磋商函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3:服务响应表4:法定代表人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供应商承诺函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8:资格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0:服务方案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3: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12.2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3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指定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终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五、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6.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18.2.1.1资格审查时,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第11款(1)-(9)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5)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8.2.1.2符合性审查时,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6.2进行修正确认的;(3)服务内容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4)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5)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管理能力与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10分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比重(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服务要求20分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4分,扣完为止。3服务方案3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设置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完整、合理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以及完善的项目管理、项目计划、实施服务方案。方案内容明确、周密、有突出特点的得30分;方案内容完善、合理的得24分;方案内容较为完善的得18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方案内容简单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4质量保障措施10分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制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明确、周密、有突出特点的得10分;方案内容完善、合理的得7分;方案内容较为完善,可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安全防范保障措施10分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制定安全防范保障措施。所述内容明确、周密、有突出特点的得10分;内容完善、合理的得7分;内容较为完善,可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内容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分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切实可行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报告程序、应急措施。所述内容明确、周密、有突出特点的得10分;方案内容完善、合理的得7分;方案内容较为完善,可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类似业绩2分提供自2021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8售后服务8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相关承诺,能够保障采购单位后期需求。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后期随时完成采购单位需要修改的部分,以及因主题变更等情况能及时调整等情况;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④售后服务方式。提供的售后服务完善,能够充分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得8分;售后服务所述内容详尽,基本合理的得6分;售后服务所述内容基本满足的得4分;提供了简单的售后服务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成交通知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等公告成交结果。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2.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2.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4.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2、收费金额:8000元整。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QHTG-2024-005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委托方):(盖章)成交供应商(受托方):(盖章)磋商日期:(注: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事项及条款,待中标后,由甲方拟定。)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XX年XX月XX日“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二、合同组成1.技术条款偏离表;2.其他相关承诺;3.成交通知书(交采购单位);三、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根据上述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五、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及服务行为质量保证。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内容有保密的义务,成果不得想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报告及数据不得用于商业广告。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未及时完成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项目名称首次报价(元)服务周期小写金额:大写金额:项目名称首次报价(元)服务周期小写金额:大写金额:2、投标报价为总报价。包括:服务费、验收费、手续费、税费、中标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服务响应表服务响应表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备注12345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10: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详细服务方案。附件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附件1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提供自2021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似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或复印件。附件13: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4:磋商最终报价磋商最终报价此附件无需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初审阶段,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最终报价并盖章。第6部分磋商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一、投标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对包号中内容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服务费、验收费、手续费、税费、中标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2、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周期:4个月3、服务内容“十四五”时期,******面向文化馆系统组织实施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全民艺术普及数字化服务水平。中央财政逐年下达“十四五”中央转移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为高质量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谋划2024年尖扎县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1.项目指标清单序号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指标1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活动直录播6场1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在线场馆及活动更新与推送123条1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全民艺术普及课程3门1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基层文创及非遗等产品线上展示60个1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3场1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培训人员数量90人次2.公共文化云建设指标2.1.全民艺术普及直录播2.1.1.建设要求依托尖扎县自有文化特色,并结合下辖各地的实际情况,以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门类为主,针对大家唱、广场舞等基层主题性群众文化活动、“村晚”活动、“百姓大舞台”网络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乡村网红”培育计划、专题讲座、艺术普及分享、展览展示等,开展基层直录播活动。直播活动实现高清、标清的在线视频直播效果,满足大并发量的直播需求,并实现往期视频精彩回顾。2.1.1.1.数量要求围绕尖扎县自有文化特色,并结合下辖各个地方,开展不少于6场。2.1.1.2.直播资源格式提交内容文件格式格式要求直播海报jpg、jpeg、png1张,图片要求16:9宽高比例,256KB≤图片大小≤2MB,不大于10MB,800px≤图片宽度≤1400px,450px≤图片高度≤800px直播视频源m3u8基于HLS协议,提供实时直播流、延时直播(延时10分钟)流,直播推流地址要符合https网络安全协议,具体参数如下:视频参数视频编码:H.264输出格式:m3u8码率:4096Kbps码率:不小于2048Kbps码率控制:CBR档次/级别:High profile/Level 4Level4.0分辨率:支持1920*1080(1080P)(1080p)、1280*720(720p)自由切换帧率:25fps宽高比:16:音频参数音频编码:AAC音频质量:高等质量码率:128Kbps采样率:48kHz声道:双声道2.1.1.3.录播资源格式提交内容文件格式格式要求视频海报jpg、jpeg、png1张,图片要求16:9宽高比例,图片不大于10MB,800px≤图片宽度≤1400px,450px≤图片高度≤800px 视频文件MP4视频参数视频大小:50MB≤视频文件大小≤10GB视频编 码:H.264输出格式:MP4文件码率:不小于2048Kbps码率控制:CBR档次/级别:High profile/Level 4.0分辨率:支持 1920*1080(1080p)、1280*720(720p)自由切换 帧率:25fps音频参数音频格式:AAC音频质量:高等质量音频编码码率:128Kbps音频采样率:48kH 音频声道:双声道2.1.2.成果提交通过“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服务端”、“青海共文化云”发布或对接到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项目内容建设完成并经过验收的活动直播视频资源在地方平台进行推送,并和青海公共文化云、国家公共文化云进行对接,逐步形成尖扎县的艺术普及资源库。2.2.采集场馆及其活动信息通过采集相关图文、视频等方式在国家公共文化云、青海公共文化云等平台更新、推送尖扎县最新的文化动态、文化活动、文化培训及文化服务信息等,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最热的相关信息,提高群众对公共文化信息的关注度,扩大影响力。帮助文化场馆脱离物理空间限制,并依托互联网、数字化、体验式、移动式、共享式等技术手段,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和覆盖的范围,为城乡居民提供公益、基本、均等、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场馆内容展示服务、场馆活动预订服务,实现跨区域、跨空间的文化内容服务。2.2.1.建设要求2.2.1.1.数量要求在线场馆及活动更新与推送共计123条活动信息。2.2.2.成果提交项目内容建设完成并经过验收的场馆信息在“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服务端”、“青海公共文化云”进行推送,相关活动信息、场馆内容推送至相应版块。并在上传完成后由专人审核检查测试一遍,以保证建设内容无误。2.3.全民艺术普及课程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普及培训、文化讲座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与优化,在网络平台进行展播,面向尖扎县群众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培训服务。整合尖扎县各类群众文化服务活动,通过网络平台实现活动线上预约、线下参与。2.3.1.建设要求2.3.1.1.数量要求开展建设全民艺术普及课程3门,每门课程不少于6个章节,共计3门课程。2.3.1.2.资源格式要求提交内容文件格式格式要求课程视频MP4视频参数 视频大小:50MB≤视频文件大小≤10GB视频编码:H.264输出格式:MP4文件 码率:不小于2048Kbps码率控制:CBR档次/级别:High profile/Level 4.0分辨率:1920*1080(1080P)帧 率:25fps音频参数音频格式:AAC 音频质量:高等质量 音频编码码率:128Kbps音频采样率:48kHz 音频声道:双声道2.3.2.成果提交项目内容建设完成并经过验收的全民艺术普及培训课程以硬盘或U形式提交并上传“青海公共文化云”进行推送,实现在线观看学习。2.4.基层文创及非遗等产品线上展示2.4.1.内容概述将尖扎具有地方特色、有影响力的文创、非遗等产品进行数字化处理,通过制作相关的专题视频短片方式,在公共文化云平台上进行展示。群众可以通过视频、图片语音等方式了解产品介绍,更加直观了解当地文化。2.4.2.建设标准2.4.2.1.内容要求鼓励尖扎县根据当地特色,发掘文创,非遗人员,创作自己的文创作品,将具有地方特色、有影响力的文创、非遗等产品进行数字加工,采集已有的作品并进行相关的包装与展示,重点发布本地相关产品图文信息、联系方式等。2.4.2.2.数量要求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线上展示维护60个。2.4.2.3.质量要求按照公共文化云相关文创非遗产品的标准制定本地资源标准,发布的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2.5.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2.5.1.内容概述充分利用公共文化云平台以及短视频、微信等商业互联网媒体平台,系统策划实施一系列能够体现尖扎县传统特色、富有时代气息、繁荣当地文化、群众普遍参与的全民艺术普及活动,打造活动品牌,将公共文化服务送到百姓身边。2.5.2.建设标准2.5.2.1.内容要求围绕尖扎县地方性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活动开展综合性、系列性、多渠道的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包括:系列品牌活动的介绍、推荐、活动花絮、活动照片等。提供活动宣传推文、海报、短视频等内容在“公共文化云”平台发布,可与其他新媒体渠道同步发布。2.5.2.2.数量要求围绕尖扎县开展3场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2.5.2.3.质量要求结合各尖扎县文化馆相关宣传推广平台及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服务端,进行活动线上宣传推广。2.6.人员培训2.6.1.内容概述面向尖扎县公共文化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本项目内容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训。针对尖扎县公共文化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基层业务骨干培训。2.6.2.建设要求根据全市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工作,结合尖扎县具体需求,制定自上而下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要求提供培训的相关报告,培训总结以电子化形式上至平台。参与培训人员不少于90人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文化云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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