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招标公告(福鼎市人民法院2024)



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鼎市人民法院委托,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82]FJYYGC[CS]2024001、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2]FJYYGC[CS]2024001
项目名称: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0,900.00元

采购包1(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220,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97,737.00元
磋商保证金: 32,20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7000000-装修工程
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
1(项)

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室外工程、幕墙、安装工程等。
3,220,9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代表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因本项目无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上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属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采购包1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7-04 至 2024-07-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6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开标大厅(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07-16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开标大厅(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鼎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266号
联系方式:0593-7919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17891853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体镇
电话:1789185388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4日

相关附件:

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240703001)-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福鼎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福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0: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
¥322.0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体镇

项目联系电话
17891853880

采购单位
福鼎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鼎市玉龙北路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3-791976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综合楼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891853880

附件:

附件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