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村庄规划编制包 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 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包招标公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挂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牌子)2024)
项目概况
大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村庄规划编制(59个村)包6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仁捷公招(服务)2024-009-06
项目名称:大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村庄规划编制(59个村)包6
预算金额(元):1690000
最高限价(元):75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村庄规划编制(59个村)(包6)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6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大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西宁市民中心4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政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4、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上传。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 CA 400-087-8198。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大通县
联系方式:0971-2731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仁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地址1: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迎宾路28号(华润燃气公司隔壁)地址2: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2号地矿C座8楼
联系方式:18697249681
项目联系人:芦霞
附件信息:
包6.doc284.2K
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仁捷公招(服务)2024-009-06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包6)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仁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一、说明81.适用范围8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83.投标费用8二、招标文件说明84.招标文件的构成85.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8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8.投标报价及币种109.投标保证金1010.投标有效期1111.投标文件构成11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2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五、开标1316.开标13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317.资格审查13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418.评标委员会1419.评审工作程序1620.评审方法和标准18八、中标19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1922.中标通知20九、授予合同2023.签订合同20十、招标代理费21十一、其他21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3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资格审查文件封面(上册)36资格审查文件目录(上册)37(1)投标函38(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9(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0(4)投标人承诺函41(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42(6)资格证明材料43(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4(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5(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6(10)投标保证金证明47符合性审查文件(下册)48符合性审查文件目录(下册)49(11)评分对照表50(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51(13)分项报价表52(14)技术规格响应表53(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54(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5(17.1)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56(17.2)从业人员声明函57(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8(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9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0(一)投标要求601.投标说明602.重要指标603.商务要求60(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6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青海仁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大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包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仁捷公招(服务)2024-009-06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包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最高限价75.5万元各包要求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大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包6》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或者土地规划乙级及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7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04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7月05日-2024年7月11日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 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未签到无法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及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逾期未完成提交,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开标地点:城中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西宁市民中心4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卓玛主任联系电话: 0971-2734604 联系地址:大通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仁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女士联系电话:0971-2230320地址1: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迎宾路28号(华润燃气公司隔壁)地址2: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2号地矿C座8楼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南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仁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8133001040006098其他事项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4、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上传。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 CA 400-087-8198。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2720177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的填写)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9.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1、投标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评分对照表(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2)分项报价表(13)技术规格响应表(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投标人须提交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4.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通过政采云客户端进行解密程序。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程序17.资格审查1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进行审查。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9.评审工作程序19.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第11.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产品交货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19.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2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8),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9.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0.评审方法和标准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不以低价作为成交依据。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比重 (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服务方案 (60分)1、规划设计思路:(15)结合当地实际,提出符合实际的规划布局、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划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合理、项目可操作 性强,定位准确,重难点问题分析到位,得15分;提出了普 遍的规划思路,技术路线与可操作性良好,项目完整落地,重难点问题分析合理,得12分提出了普遍的规划思路,技术 路线与可操作性一般,项目基本落地,重难点问题分析较合 理,得8分;提出的规划思路不符合实际,技术路线脱离当 地情况,项目基本不能落地,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不到位, 缺乏可操作性,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2、标准及规程、规范要求:(15分)符合国家标准及规程、规范要求,内容全面完整,科学严谨、措施得当合理的得15分;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得当的 得12分;方案内容较完整、措施基本可行的得8分;方案内 容简单、措施不得当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组织机构及组织方案:(15分)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组织方案。按照组织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定。组织机构及组织方案可操作性强,措施得当合理的得15分;组织机构及组织方案可操作性 好,措施基本得当合理的得12分;组织机构及组织方案可操 作性一般,措施基本合理的得8分;组织机构及组织方案可 操作性差,措施不合理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进度目标及控制措施(15分)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时效性强的得15分;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合理、有一定的时效性的得12分;进度计 划及控制措施基本合理、时效性一般的得8分;进度计划及 控制措施不合理、时效性不强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人员配置(10 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须提供社保 证明(或劳动合同)。2.项目组成员(5分),项目组成员每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相应职称证明资料和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4业绩(10分)供应商 2020年12月以来承接过类似规划类业绩的,每项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需提供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5售后服务(10 分)针对本项目有详尽的验收、售后服务计划及相关承诺,所述内容合理、准确、详尽、完善的得10分;服务计划内容 合理较为完整的得7分;售后服务内容合理基本满足服务要 求的得4分;内容合理但不全面,涵盖内容较少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20.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中标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中标通知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2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3.7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8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招标代理费1、收取对象:中标人2、收费金额:/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十一、其他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二、合同组成1.响应分项报价表;2.其他相关承诺;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三、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3、…五、付款方式双方协议签订。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1)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13)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14)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所在页码(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20XX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须提供身份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0)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序号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元项目名称备注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服务期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3.“服务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包号: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234…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服务要求”中的内容填写,不得遗漏。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4)本项目服务人员简历表项目工作人员总数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技术职称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工作12345678注:1、随本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行。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5)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按不低于采购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具体服务方案。(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12月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17.1)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2.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制造(生产)企业名称:(公章)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7.2)从业人员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制造(生产)企业名称:(公章)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3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报价说明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1年(随成果提交时间顺延)2.2.服务地点:大通县2.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大通县2023年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包6)2、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75.5万元3、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3.1服务内容:1、现场调查;2、内业整理及编制初步规划方案;3、方案征求村、乡(镇)意见;4、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成果给甲方;5、项目评审及修改完善;6、数据库建设;7、提交最终成果。3.2服务成果要求:1、完成xx乡xx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形成完整成果。2、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规划编制成果(文本、图集、附件、数据库),纸质成果一式4份,电子成果1份。4、服务村镇:东峡镇:元墩子村、刘家庄村、尔麻村、杏花庄村、多隆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村庄规划编制包 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 地质灾害村庄自规自建规划编制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