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涉河建设监督检查招标公告(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2024)
2024年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
关于采购2024年度涉河(含水系调整水工程建设)
建设监督检查项目的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现对2024年度涉河(含水系调整水工程建设)建设监督检查项目进行密封报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涉河(含水系调整水工程建设)建设监督检查项目
项目编号:230208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实施依据:《关于印发无锡市水行政审批全过程服务与监管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锡水政[2023]9号) 《无锡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加强水行政审批全过程服务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锡水政[2022]9号)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水规[2021]3号)。
(二)项目工作需求:
1、工作内容:对2019年以来审批的涉河(含水系调整水工程建设)建设项目(项目约90个)及2024年新增的项目,为事中、事后监督提供技术支撑。根据涉河(含水系调整水工程建设)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实际需要安排工作,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人按照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开展服务。
2、工作任务:按项目开工核验、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和档案管理、年度核查等阶段采用抽查资料、现场测量等方式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交技术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应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1)开工核验:包括开工前参与项目位置及界限核验;校测批准的涉河建筑物特征高程、尺寸和控制坐标、水系调整补偿面积;测绘已建成建筑物(含防洪影响补偿工程)、临时构建(堆)物平面图、测绘典型纵横断面图、河道断面图等。
(2)施工管理:利用现场实测成果与批复的涉河(含水系调整水工程建设)建设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其中:①完工复核:分析建设项目实际占用河道岸线情况,分析涉河建筑物外缘线(墩位、轴线、高程)是否满足批复的要求,分析是否存在增减涉河建筑物,分析河道内是否存在影响行洪或防洪的施工弃渣和临时构建筑物,分析防洪影响补偿工程是否按批复实施到位,分析是否存在其他影响防洪和河道管理方面的风险和隐患,并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至提交验收报告前进行整改跟踪了解。②施工期监督复核:分析施工放样位置及界限和建筑物外缘线(墩位、轴线、高程)是否满足批复的要求,分析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涉河建筑物,分析施工弃渣(堆场、料场)和临时构建筑物是否存在防洪安全隐患,分析施工安排计划是否满足工程安全度汛要求(与项目编制的度汛方案或防汛应急预案比较),分析防洪影响补偿工程是否按批复要求先期或同步实施,分析是否存在其他影响防洪和河道管理方面的风险和隐患。
(3)档案管理:编制报告,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范围及工作内容、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及实物复核情况、复核结论及有关问题处理的建议等内容(附件:图纸、影像和相关文件资料)。
(4)配合采购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其它相关工作。
3、提交成果:中标单位须提交涉河(含水系调整水工程建设)建设项目的单个涉河事项报告和分年度涉河(含水系调整水工程建设)建设项目总报告,纸质报告各2份、电子档1份。
4、验收方式: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交报告后,采购人将及时组织对报告进行检查。报告通过检查的为服务合格,否则按检查意见修改后,采购人再次组织检查。若二次检查未通过,中标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1日。11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的成果报告(提交评审),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修改完善的最终报告,具体时间节点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配合采购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其它相关工作。
(三)工作范围:惠山区事中事后监管名录,见附表1。
(四)采购价:16万元;最高限价:1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备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包含测绘等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项目组成员需具备水利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和测绘地理信息类中级工程师各一名;
7、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含摄影测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8、供应商需提供1份或以上类似工作业绩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资料不全按废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函(格式见附件1);
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4.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认定证书,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
5.上述1-4项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五、响应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响应文件外包装要用密封条密封好,在档案袋骑缝处加盖公章,并在档案袋正面标注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密封为无效响应文件。
六、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招标有关信息:
答疑会时间:2024年7月5日
答疑会地点:惠山区水利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323室)
八、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日期:2024年7月11日13:00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日期:2024年7月 11日13:30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320室)
报价文件接收人:李梦迪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评审相关信息:
评审时间:2024年7月11日13:30
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320室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4年7月11日评标结束后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320室
十、成交标准
1.通过资格审查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停止采购活动。
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一览表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323室
联系人:李梦迪
传真号码:0510-83598385
电话:0510-83597000-86323
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1
响应函
致【采购单位】:
我方收到贵方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一、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二、我方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报价资格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
三、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四、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成交者。
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六、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七、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报价人名称(盖章) 单位:元
分项名称
规格型号或工作内容
数量
单价
合计(小写)
总计
总报价(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报价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河建设监督检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