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食堂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JSZC-320506-SZMK-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SZMK-C2024-0005
项目名称: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内设荤蔬菜、水产清洗区、切配区、烹饪区等,还有副食品仓库、蒸饭间、熟食间、清洗消毒间等,设施齐全;配备餐厅和分餐间;餐厅可容纳150人同时用餐。
人员情况:现有工作人员190名左右。根据食堂用餐实际情况,按时进餐厅用餐。因工作人员外出等原因导致就餐人数有变化,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用餐标准:
午餐保证 三大荤、三小荤、三蔬菜、一汤、主食和水果,且连续一周内菜品不能重复。
早餐保证 苏式汤面:1大荤+1小炒荤+1时素+开味菜
营养套餐粥:粥+点心3个+鸡蛋+牛奶/玉米或豆浆+开味小菜

序号
项目类型
单位
用餐标准限价
份数(预估)

1
午餐
元/人*份
20
36500/年

2
早餐
元/人*份
15
22000/年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7-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P514谈判磋商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胥路与一箭河路交叉口西北80米
联系人:陈玉燕
联系电话:0512-66560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
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0512-65615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燕
电话:0512-65615552

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苏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6-SZMK-C2024-0005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采购内容: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后,成交单位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6开启时间:2024年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7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单个项目收费不低于3500.00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1940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户 名: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504070117536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沧浪支行8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5283947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第三章采购内容20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0第五章评审办法361.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6-SZMK-C2024-0005项目名称: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圆整(¥:140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采购需求: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内设荤蔬菜、水产清洗区、切配区、烹饪区等,还有副食品仓库、蒸饭间、熟食间、清洗消毒间等,设施齐全;配备餐厅和分餐间;餐厅可容纳150人同时用餐。人员情况:现有工作人员190名左右。根据食堂用餐实际情况,按时进餐厅用餐。因工作人员外出等原因导致就餐人数有变化,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用餐标准:午餐保证三大荤、三小荤、三蔬菜、一汤、主食和水果,且连续一周内菜品不能重复。早餐保证苏式汤面:1大荤+1小炒荤+1时素+开味菜营养套餐粥:粥+点心3个+鸡蛋+牛奶/玉米或豆浆+开味小菜序号项目类型单位用餐标准限价份数(预估)1午餐元/人*份2036500/年2早餐元/人*份1522000/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3.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5283947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胥路与一箭河路交叉口西北80米联系人:陈玉燕联系方式:0512-66560031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联系方式:0512-656155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燕电话:0512-656155522.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单位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含服务的内容、管理、维护、保险、人工、代理服务费、合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单位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采购文件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11、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4、磋商报价分析表磋商报价分析表2、1、餐费服务内容份数(预估)单价(元/份)总价(元)午餐36500早餐22000合计2、人员工资岗位数量工资/人工资小计社保(元/月)小计店长(厨师兼)11214厨师11214早餐服务员11214服务员22428洗洁11214合计67284年度总计(按12个月)3、总价磋商报价总价(1+2)元备注:1、餐费每人每餐限价:午餐20元/位,早餐15元/位。所有人员工资总计不得超过限价:34万元。社保为每月固定金额,投标单位无需报价。所有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490元)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单价,应包括服务的内容、管理、维护、保险、人工、代理服务费、合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服务内容份数(预估)单价(元/份)总价(元)午餐36500早餐22000合计2、人员工资岗位数量工资/人工资小计社保(元/月)小计店长(厨师兼)11214厨师11214早餐服务员11214服务员22428洗洁11214合计67284年度总计(按12个月)3、总价磋商报价总价(1+2)元备注:1、餐费每人每餐限价:午餐20元/位,早餐15元/位。所有人员工资总计不得超过限价:34万元。社保为每月固定金额,投标单位无需报价。所有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490元)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单价,应包括服务的内容、管理、维护、保险、人工、代理服务费、合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响应人应对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设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配备人员一览表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从事工作备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年限工作领域备注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类似项目经验一览表类似项目经验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567…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1.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单位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单位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单位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1.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第三章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编号:JSZC-320506-SZMK-C2024-0005二、项目名称: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三、采购需求:(一)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概况: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内设荤蔬菜、水产清洗区、切配区、烹饪区等,还有副食品仓库、蒸饭间、熟食间、清洗消毒间等,设施齐全;配备餐厅和分餐间;餐厅可容纳150人同时用餐。人员情况:现有工作人员190名左右。根据食堂用餐实际情况,按时进餐厅用餐。因工作人员外出等原因导致就餐人数有变化,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用餐标准:午餐保证三大荤、三小荤、三蔬菜、一汤、主食和水果,且连续一周内菜品不能重复。早餐保证苏式汤面:1大荤+1小炒荤+1时素+开味菜营养套餐粥:粥+点心3个+鸡蛋+牛奶/玉米或豆浆+开味小菜序号项目类型单位用餐标准限价份数(预估)1午餐元/人*份2036500/年2早餐元/人*份1522000/年(二)服务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成交单位不得将食堂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搞不法经营。服务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环境保洁、垃圾清运由成交单位承担。成交单位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中心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负责。食堂经营卫生许可证由中心协助中标人办理。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中心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承包者负全部责任。经营方应保证全体员工午餐、早餐的供应。保证质量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员工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成交单位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厨房设备已一次性投资到位,并登记造册清点无误后移交给经营方使用,所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经营单位负责维修,如今后成交单位需进行设备添置的,待与采购单位协商后决定。(三)对成交单位要求:1、成交单位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如严控进货渠道,保障原材料质量,严守操作工序,禁止违规操作等,切实做好食堂的管理和卫生工作。2、服务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环境保洁、垃圾清运由承包方负责。根据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承包方应和苏州市洁净废植物油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对就餐厨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并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3、成交单位能充分尊重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在进行食堂管理过程中,能认真倾听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负责。5、成交单位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好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6、《每周菜单》应在前一周的周五送中心,由中心审核后方可确定。对菜单上的个别菜可根据营养搭配,与承包方协商进行微调。7、成交单位为中心配备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需符合相关从业要求,并能具备良好的服务观念,为员工打造安全、卫生、和谐的用餐环境。饭菜做到量足,质优,确保干净卫生。8、成交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操作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每日全面检查水、电、气、油、灶(炉)具、消毒柜和各种炊事器具、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下班勿忘关好水、电、气总阀门及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或影响发包人正常的饭菜供应。(四)人员要求1、成交单位需承诺所有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490元),并按规定给人员缴纳社保及保险等。乙方自行安排食堂员工及人员管理。2、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证”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3、各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别负责各项工作内容,具体响应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工作岗位职责制度以及各项管理规定。此外磋商单位还需负责食堂日常保洁、水电气日常管理等职责。(五)管理监督职责:①、监督审批中标人的服务品种和价格;②、对中标人采购的米、油、蔬菜等定期抽样检查;③、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④、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⑤、协调就餐秩序。(六)费用1、在运营期间,成交单位须对财务公开,接受财务监督。2、餐厅所需要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3、厨房工程类的非成交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4、厨房设备类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油烟管道清洗由成交单位承担;(由于成交单位操作不当损坏的设备由成交单位照价赔偿)5、食堂用餐餐具、洗涤用品、消毒药水、卫生用品等所有易耗品由成交单位提供;6、成交单位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并检查货物的卫生及质量,以确保服务质量。7、成交单位负责餐厨垃圾清运。8、成交单位须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对该磋商项目进行食堂服务外包工作。9、如遇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必须服从安排。10、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日期为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11、若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相关综合服务合同。(1)未经采购单位许可,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2)严重违反招标方的有关规定;(3)出现食物中毒、卫生检查不合格等重大事故或问题。(七)其他1、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2、如遇采购单位有重大基建等特殊情况(工作量减少或增加幅度较大时),采购单位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3、需采购单位配合的工作:成交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发包人配合的工作和需要提供的条件,每周菜单需提前提交采购单位相应管理科室确认。4、需承诺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完成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食堂外包服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及餐费标准,经甲方确认后,在第二个月的15日前,在乙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付款前,乙方必须出具发票,每次款项直接转账支付到合同列明的乙方账户。A、正式的发票。B、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5.1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5.2甲方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5.3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5.4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月考核≥80分,服务费全额给付;如月考核70-79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1%;月考核小于70≤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2%(考核细则另行商定)。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3.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二章);3.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二章);3.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3.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二章);4.2磋商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二章);4.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二章);4.4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二章);4.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4.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管理及实施方案;5.2配备人员专项能力比较;5.3综合能力比较;5.4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3.1-3.8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4.1-4.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六、质疑处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12-65615552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七、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服务费(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2)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票信息报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成交单位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4、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3)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5、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6、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九、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十、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和《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4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十一、成交通知书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4、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根据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06-SZMK-C2024-0005号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胥口镇便民中心食堂服务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日期为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暂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应在协议期内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磋商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费用结算1、人员工资成本(含税金):元/月(元/年)2、餐费:午餐按实际每个人元产生的结算;早餐按实际每个人元产生的结算。3、燃气费用:甲方负责充值4、水、电费用:按当月实际产生额由甲方负责结算5、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食堂外包服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及餐费标准以及人员补贴费用,经甲方确认后,在第二个月的15日前,在乙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6、餐费和人员工资成本支付乙方账户:开户行:帐号:电话:地址:7、其他约定(1)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3)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4)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月考核≥80分,服务费全额给付;如月考核70-79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1%;月考核小于70≤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2%(考核细则另行商定)。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责任:1、检查监督乙方经营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协助乙方搞好和外界的联系协调等工作。2、甲方负责食堂运行所需的所有合法证件的办理。3、协议期间,甲方保证水、电、管道煤气的正常供应,以确保乙方工作正常运转。4、甲方应确保乙方正常所需的水电等。如遇停电、停水等情况,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同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应急工作并做好解释工作5、甲方负责牵头为民服务中心膳管会的日常工作,膳管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就餐者意见,商讨有关问题。6、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7、甲方应安排专人协助乙方做好就餐人数的统计及餐费收缴工作,并保证在当月15日之前交给乙方。8、甲方应将就餐的教育管理工作纳入为民服务中心正常的管理工作之中。组建由中心领导、委员会组成的管理网络,配合乙方做好就餐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并协助解决因就餐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9、甲方应教育、引导为民服务中心人员配合乙方做好食堂的管理工作。10、甲方有督促乙方搞好人员伙食的权利和义务,定期对食堂伙食标准抽查,(以招标承诺的伙食标准为依据)。11、甲方如遇活动等有外来人员需乙方供餐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确定餐标,乙方负责供应,收取甲方成本费用。12、甲方根据投标约定的工资每月支付给乙方。(二)乙方责任:1、房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保证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到95%以上,因疏于管理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基本完好如数移交给甲方。2、乙方负责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3、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便民中心员工就餐结束后进行,不得穿插在其中就餐;食堂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件;食堂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工作帽、工作服务等安全防护用品,避免手、口等直接接触到食品;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出勤制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出,必要时配合安保人员进行检查;食堂现场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便民中心工作区(餐厅外区域)。需在规定区域休息和出入;定期进行员工教育培训、提高服务质量。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法经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协议期间,乙方应充分重视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各项指标达到A级单位标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定,保证各种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索证、采购、验收需由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如发生食品卫生防疫事故、消防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等,乙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5、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餐饮场所、设备和家具,在积极配合做好卫生工作的基础上,优化经营服务项目,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不断调整口味,满足就餐要求。6、乙方应在每餐结束后彻底清洗,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保证管道滤网正常工作和完整,避免异物流入管道;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并放于专门的消毒柜中,消毒柜按时点检;每天都需对加工现场进行紫外线消毒,消毒过程中禁止人员进出;清洁区域包含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如进出货物通道、厨房间、清洗回收区等。7、为保证伙食的安全营养,以及维护为民服务中心正常的教育秩序,乙方应制定切实的措施,科学管理,有效提高饭菜质量、想方设法满足口味需求,控制利润空间,保证餐价价廉质优、公正合理。8、乙方每周四把菜单报给甲方。所用的调味品必须是大型超市里有出售的品牌调味品。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确保准时准点为甲方供餐。10、乙方在食堂管理过程中,造成的卫生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11、乙方要按照苏州市A类食堂管理的要求,本着不断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出发,积极开展苏州市食堂管理五常法创建活动。12、合同期内,甲方负责房屋及餐厅设施的维修、固定资产(如灶具、餐桌椅、空调、冰箱等)较大型设备的添置。乙方要本着安全使用、规范使用、节约使用的原则,爱护甲方财产和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和甲方沟通。餐具、小型厨具的添置和运转中的易耗品由乙方负责;合同终止时乙方将原属于为民服务中心的所有设备清点清楚后归还甲方,属于自己添置的餐具、厨具可以带走。承包期间所有可移动设备的维修都由乙方负责。四、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如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传播,按有关法律处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因疏于管理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起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乙方承担劳动用工纠纷、工伤事故责任。因员工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非正常损毁,由乙方负全部责任。3、甲乙双方在食堂运行一定时间后约定能耗管理目标并约定奖惩措施。4、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协商产生服务满意度考核办法,并约定综合满意率80%为乙方的服务工作目标;当综合满意率≤70%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当满意率<60%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无法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当连续三次综合满意率<60%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5、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五、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六、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七、处罚规定1、乙方需按照以上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将时行处罚;2、第一违反进行口头教育、第二次违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第三次违反进行罚款;、3、直接影响食品安全和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时,可直接给与书面整改和罚款;4、便民中心提出的管理要求(书面、口头)、供应商需切实进行改善和执行,没有实施、实施不及时、拒绝实施。便民中心将直接进行罚罚款等级A级处罚罚款300元违反便民中心管理规定,未经允许擅自行动并与规定冲突罚款等级B级处罚罚款200元直接影响食品卫生安全与质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罚款等级C级处罚罚款100元影响食品卫生安全与质量,如不整改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罚款等级D级处罚罚款50元对食品卫生安全与质量无直接影响,待改善与提升八、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5.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二、评分标准(保留两位小数)(一)价格分:10分响应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响应报价。超采购预算的响应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无效响应报价的响应文件不得成交。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10%)。(二)管理及实施方案(60分)1、工作人员配置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组织机构配备齐全并合理安排岗位。(最高7分)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2、提供相应的菜肴、点心品种花样(最高7分)品种丰富得7分,品种一般得4分,品种单一得1分。3、合理拟定菜品营养配比(最高5分)营养搭配均衡,可行性强的得5分,营养搭配较好,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营养搭配一般,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4、有完整客服稽查体系,提供针对性满意度调查并提供完整满意度管理流程。(最高5分)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5、采购原料的索证制度齐全(最高6分)追溯源齐全、有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要求,食品先进先出优秀的得6分,追溯源齐全、有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要求,食品先进先出的较好得4分,追溯源齐全、有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要求,食品先进先出较一般得2分。6、食品安全管理执行六项管理模式,清洁卫生符合相关要求(最高5分)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7、磋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以及内部员工奖惩制度(最高5分)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8、对本项目制作的日常管理流程(最高5分)流程图或流程方案(每个流程落实到人)的详实性、可行性强的得5分,流程图或流程方案(每个流程落实到人)的详实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流程图或流程方案的详实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9、有节能方面的奖惩措施(最高5分)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操作性强的得5分,操作性较好的得3分,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10、有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最高5分)应急预案较突出的得5分,应急预案较好的得3分,应急预案较一般的得1分。11、其它特色服务(最高5分)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三)配备人员专项能力比较(9分)1、配备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书每个得3分,最高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2、配备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四)综合能力比较(21分)1、2021年1月1日至今响应单位类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业绩,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2、与业绩相匹配的类似食堂客户满意度调查表,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3、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8分。4、响应单位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的得1分。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