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排水管网养护招标公告(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4)137D
项目名称: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1600000元/年
最高限价(元):16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00000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山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866601
质疑联系人:顾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866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滕明楼B幢办公用房1001-1002
传 真:0574-88583970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金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83970
质疑联系人:夏沪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839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邓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定稿).doc496.9K
溪口管网养护工程量清单.(2024年).xlsx16.3K
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FHZFCG(2024)137D采购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单位: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HZFCG(2024)137D项目名称: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0元/年最高限价(元):1600000元/年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14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山路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866601质疑联系人:顾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8666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滕明楼B幢办公用房1001-1002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8583970质疑联系人:夏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4-88858397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邓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④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排水管网养护项目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38817元,中标人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13特别说明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投标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4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提供);9.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1.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符合性自查表;9.2.2投标函;9.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4供应商情况表;9.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7商务响应表;9.2.8服务响应表;9.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1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开标一览表;9.3.2投标报价明细表;9.3.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4其他资料(如有)。10.投标文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开标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4.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7.评标委员会17.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9.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0.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验收2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采购预算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采购预算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中标供应商可以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属于验收小组成员,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25.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序号服务项目项目内容最高限价服务期限1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管道疏通、窨井清捞、封管道、拆管道、渠道疏通、污泥外运、防台应急综合服务、应急检测、抢修等工作内容。养护数量为污水管道约43255米,雨水管道约44521米,雨水检查井约1465座,污水检查井约1430座,雨水口清捞1940只。160万/年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养护范围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管辖建成区内约养护数量为污水管道约43255米,雨水管道约44521米,雨水检查井约1465座,污水检查井约1430座,雨水口清捞1940只。▲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请各供应商按上述数量报价,作为投标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范围或数量会有所调整,请各供应商理解,风险自负。管网养护数量的增减(包括可能增加的新建项目),供应商需无条件接收,费用不做调整。三、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以下技术规范及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修定稿)》(建标〔2011〕187号);《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8版)》;《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营改增后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40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宁波市市区企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2016〕121号)。四、养护要求1、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以下数量: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2名,巡查人员2人,CCTV检测人员1人,资料档案员1名(会熟练操作CAD),下水道养护工要求配备不少于7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要求配备不少于2人,其中:1.1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1.2CCTV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3如遇重特大汛情台风情况(宁波区域内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等),供应商需临时增派人员,以解决应急需要。1.4所有拟派项目人员,一人一证。说明:上述配备的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缴纳情况(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入资信技术标,证明资料缺一不予认可。2、设备设施要求:2.1供应商必须自有管道冲洗疏通设备、CCTV管道检测设备、安全设施(包括有毒气体检测仪、安全绳、空气呼吸器、鼓风机和安全防护服等)和检查井封堵用气囊(DN300、DN400、DN500、DN600、DN800、DN1000、DN1200、DN1500),巡查车辆一辆,以上设备要求至少各配备一套。2.2供应商须配备一辆吸污车。▲2.3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签订合同前将上述所有必须配备的设备设施及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及相关技术资料提供给采购人。未按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资料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所有人员要求常驻奉化溪口,并按要求进行考勤,如未做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具体养护要求:3.1基础资料要求:(1)制定相关的年度养护计划和月度养护计划。(2)建立清疏记录、养护台账,要求记录齐全,且记录完整、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并按月装订成册。(3)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及时增补新养管的排水管道设施量,并做到记录完整、准确。3.2养护要求:(1)日常排水设施巡查:要求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主要管段不少于2次/周,一般管段不少于2次/周,巡查记录真实、齐全;(2)井盖安放及完好情况:及时发现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应及时告知管理部门。(3)日常落水井、检查井清疏:确保检查井、落水井井内无阻水物,井室无积泥现象,管口无淤积。(4)管道内部清疏:管道内部清疏,确保雨污水管道内无积泥现象,一年不少于四次。(5)排水设施保护:确保市政排水设施完好,检查井及管道正常使用。发现私接偷排现象及时上报采购人,并配合执法查处。(6)文明作业:清疏后保持落水井、检查井周边清洁,运泥车车貌整洁,运输途中无滴、漏、撒现象,污物倾倒指定地点。(7)安全施工:日常清疏时,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8)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健全专项值班记录,加强重点区域安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3.3其他要求(1)汛期及台风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做好防台抗汛工作。(2)及时处理指挥中心派发的案件和居民投诉案件。五、项目相关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保及人身意外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养护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中标供应商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养护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检测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3、具体合同履行要求及涉及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责任和处罚方式等一切与合同履行相关的约定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养护合同为准。六、完成质量要求1、服务期间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确认,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仍需具有本招标文件要求资历。2、安全文明施工(养护)要求: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合同履约期间,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安全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在养护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人员伤亡)或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七、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八、对招标内容变更的处理:在合同履行期间,管网养护数量的增减,供应商需无条件接收,费用不做调整。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范围或数量会有所调整,请各供应商理解,风险自负。九、注意事项: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或不公正性,须在开标前的招标答疑阶段提出。3、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等,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十、其他事项:1、中标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中标单位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宁波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作出调整。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3、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高温补贴;4、必须执行《民法典》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十一、商务要求项目进 度 要 求 考核与付款条件服务期间的养护经费按季度进行核拨。由采购人组成的考评组每月对养护单位进行考核,按考评结果核拔养护费用。具体方法为:养护经费按季度进行核拨,由采购人根据前3个月考核情况拨付上季度养护经费;每季度支付至当季度应付金额的100%。如果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要求单方面中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季度养护经费按如下方法计算(每个月单独结算,每个季度付款):每月定期安排二次考评、不定期考核安排一次;考评标准以签订合同时的《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考核细则》(见附件1)为准,根据考评结果按季度进行核拨。考评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额挂钩(备注:85分及以上为合格,全额拨款):(1)月度考核中养护单位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下的,计算检查得分与合格分的差值,按每分值2000元人民币从当月劳务费用中予以扣除。中间值采用内插法计算。(2)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下的,除执行上述扣除后,要求养护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扣除当月一半劳务费用,报采购单位备案。(3)连续三次月度考核检查得分85分以下,或一年中累计6次以上(包括6次)考核检查得分85分以下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履约保证金不适用其他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养护单位承诺的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而造成设施缺损或因规划建设需要而需移位、拆除的,其维护或拆迁所需的费用以双方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原则上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合同履行期间,养护人员发现井盖缺失、严重破损或井内部件损坏的,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保证在井盖维修完毕前做好围护工作。因围护不当或养护时未及时发现井盖缺失、严重破损或部件损坏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由养护单位负责赔偿。如供应商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相关证明等,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合同终止1、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阶段进度工作的;2、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十二、考核标准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考核细则为保证排水管网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规范排水管网养护行为,提升排水管网管养水平,稳步推进溪口镇所属排水管网及窨井养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一、考核内容1.1对月度计划内的排水管道及窨井的养护绩效;1.2相关的台帐编报工作;1.3养护作业安全工作;1.4配合完成指令性任务(主要包括防汛抗台、新建管道检查验收等)及文明作业。二、考核办法2.1考核采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分别占75%、25%。2.2考核等级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满分100分,当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含85分),85分以上的为合格。2.3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每月二次,分别在月中和月底,采取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采用检查表法,考核范围为当月养护计划内的排水管道,每条道路检查点不少于2处,检查具体地点由考核人员确定;资料核查主要是对管网养护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每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养护单位在下次定期考核前整改完毕,并在下次考核时检查整改情况。2.4不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即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具体路段在当月养护计划和上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路段中选定。汛期进行的防汛专项检查,可纳入不定期考核的范畴。三、养护考核3.1设施状况3.1.1雨水口(1)雨水篦子(盖板)缺失,每只扣3分。(2)雨水篦子破损,每只扣2分。(3)雨水篦子井座下沉量超限,每只扣1分。(4)井内壁抹面应平整,每处起壳、裂缝扣1分。3.1.2检查井(雨水井、污水井)(1)井盖缺失,每只扣5分。(2)井盖破损,每只扣3分。(3)井座下沉量超限,每只扣2分。(4)污水检查井浮渣积聚大于井截面2/3,每处扣2分。3.1.3排水管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的养护要求(1)管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应符合表3.1.3,每处扣5分。(2)雨天发现道路有明显积水的,每次发现一处扣5分;排水不畅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管道、雨水口和检查井的最大积泥深度 表3.1.3设施类别设施类别允许积泥深度管道管道管径的1/5检查井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mm检查井无沉泥槽主管径的1/5雨水口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mm雨水口无沉泥槽管底以上50mm3.1.4闸门及排放口(1)应经常巡视,发现排放口有垃圾、杂物堆积的,应及时汇报或处置;否则,排放口发现有垃圾、杂物堆积的每处扣5分。(2)因河床淤积而导致水流受阻的排放口应定期疏浚,保持水流畅通,排放口有淤积的每处扣5分。(3)岸边式排放口的挡土墙或护坡应保持结构完好,出现倾斜、沉陷、裂缝等损坏现象的,应及时汇报;否则,每处扣5分。(4)手动闸门的丝杠每年应至少涂黄油一次,每发现一处闸门丝杠锈蚀,每处扣5分。3.1.5其它(1)每季应对截流井内杂物垃圾清捞一次,否则发现截流井内有垃圾杂物堆积的每一处扣3分。(2)每季应检查部分倒虹管及其附属设施,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或处置,否则,一旦出现排水不畅达的每处扣3分。3.2养护应急能力3.2.1在接到因排水不畅引起的路面积水事件,应在半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现到场时间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的,每次扣2分;到场时间超过1小时的,每次扣5分。3.2.2井盖缺失(破损),应在现场专人看护或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并立即上报采购单位,否则每次扣5分。3.2.3汛期,接到“防汛警报”后不能及时安排人员值班的,每次扣5分;接警后不能闻警而动的,每次扣5分。3.2.4接受临时性工作任务时,不能按质按时完成的,酌情扣1-5分。3.2.5污泥市内运输应及时,运输途中保持道路清洁,运送不及时或影响周边道路卫生,每次视影响大小扣1-5分。3.2.6各养护班组须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城市排水热线”应急(井盖缺损、污水冒溢、路面积水等)事件,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未设专人的扣5分;联系不到专人的,每次扣4分。3.3安全工作情况3.3.1作业现场(1)养护现场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警示护栏。每次发现一处未设置警示标志扣3分。(2)在市区交通主干道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发现一次无人维护秩序扣3分。3.3.2管道养护操作人员装备及作业情况(1)养护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下井时应戴安全帽、胶皮手套,穿防护服、防刺鞋和安全绳等,上路作业是须穿反光背心。每次发现养护操作人员在作业时未佩戴相应物件,每件扣2分。(2)下井作业前,应对井下空气含氧量和常见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检测,只有在确认安全条件下,养护操作人员才能下井作业。每次发现未检测的扣2分。(3)养护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井上应有专人监护。若进入管道,还应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络。监护人员擅离职守的,扣5分;在下井作业未设监护人的,每次扣5分。(4)养护操作人员下井进行管道封堵或拆除封堵等作业,应先报告排水管理处有关人员,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实施前应制订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落实。未经报告或擅自实施的,每次扣10分;未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或未现场落实的,每次扣5分。3.3.3安全教育与培训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养护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并有相应的台帐记录。发现无作业台帐,每次扣5分;作业台帐内容不全的,每次扣3分。3.4资料管理3.4.1工作量核计养护工作量:管网养护单位须将排水管网及窨井养护的工作量以月报表形式上报采购单位,内容包括:排水管道疏通,配合新管道验收检查,其它排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有局部零星维修(包括增井与排管)作业时,应附有图示。3.4.2具体要求:(1)管网养护单位应派专人对管理范围内的排水管道及窨井进行日常巡视及养护管理,并建立台帐,记录日常养护工作,无台帐扣3分。(2)排水管道疏通工程量:管网养护单位须每月28日前,将当月管道疏通工程量以清单形式上报采购单位。未按时上报每次扣5分。3.5其他3.5.1管网养护单位对发现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能及时制止并向采购单位汇报。发现后未及时制止和汇报的,每次扣3分。3.5.2由于管网养护单位对排水管网及窨井养护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核实无误,每次扣5分。3.5.3管网养护单位必须按时发放工作人员工资及必要的劳保福利等待遇,处理好劳资纠纷。因内部管理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酌情扣1-5分。3.5.4管网养护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方可上岗。如发现无证上岗的每1人扣5分。3.5.5需通过宁波市城管局组织的行业考核,如未通过的一次性扣15分。3.6奖惩办法3.6.1月度考核中养护单位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下的,计算检查得分与合格分的差值,按每分值2000元人民币从当月劳务费用中予以扣除。3.6.2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下的,除执行上述扣除后,要求养护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扣除当月一半劳务费用,报采购单位备案。3.6.3连续三次月度考核检查得分85分以下,或一年中累计6次以上(包括6次)考核检查得分85分以下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第4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分)1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内容涵盖雨污水管网养护),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的均不得分。22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雨水管网疏通养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疏通计划、养护计划、步骤安排、人员安排、明确目标、意外防范措施等)进行评议(6分):方案内容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每满足一项得2分;上述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1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3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污水管网疏通养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疏通计划、养护计划、步骤安排、人员安排、明确目标、意外防范措施等)进行评议(6分):方案内容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每满足一项得2分;上述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1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4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渠道疏通清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疏通计划、清淤计划、步骤安排、人员安排、明确目标、意外防范措施等)进行评议(6分):渠道疏通清淤方案合理妥当、详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每满足一项得2分;上述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1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5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防汛抗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防汛计划、抗台计划、步骤安排、人员安排、明确目标、意外防范措施、补救措施等)进行评议(6分):方案内容描述详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的每满足一项得2分;上述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1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6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交通组织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形式、交通疏导方案、步骤安排、人员安排、明确目标、意外防范措施等)进行评议(6分):方案内容描述详尽、考虑周全、可行性强的每满足一项得2分;上述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1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7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议(5分):1)具有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得2分;2)质量承诺有针对性、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明确详细且条理清晰、质量保证措施保障到位且具有可执行性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0.5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8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议(6分):组织框架及职责分工明确清晰、措施重点突出、整体措施可行性强的每满足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1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9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进度安排方案进行评议(6分):工作进度安排计划清晰、步骤明确、节点紧凑、目标明确、安排合理,具有可执行性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0.5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10下水道养护工项目组人员安排方案的详尽齐全可实施性进行评议,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配备、人员资质能力、岗位设置、职责分工(5分)。专业知识完全匹配本项目实施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丰富、掌握技术能力强,得5分;专业知识基本匹配本项目实施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技术能力有所欠缺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技术能力与本项目不符,存在明显问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的身份证、资质(资格)证书扫描件、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所缴纳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均加盖公章,以供评委评审。511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项目组人员安排方案的详尽齐全可实施性进行评议,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配备、人员资质能力、岗位设置、职责分工(5分)。专业知识完全匹配本项目实施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丰富、掌握技术能力强,得5分;专业知识基本匹配本项目实施要求、与本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技术能力有所欠缺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技术能力与本项目不符,存在明显问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的身份证、资质(资格)证书扫描件、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所缴纳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均加盖公章,以供评委评审。512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配备情况进行评议(5分):配备的设备完全满足、有利于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配备的设备基本满足需求、基本保障项目实施的得3分;配备的设备无法满足项目实施、与本项目存在明显差异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说明:提供自有设备购买发票及相应的设备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513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办公用房、停车场地及仓储实用性、便捷程度等情况进行评议(5分):提供的上述场所齐全、完善、实用、便捷,符合项目需求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0.5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说明: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和相应的平面图、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514根据各投标人应急服务承诺方案(包括详细的应急服务方案、并明确应急响应时间、维修时间、应急服务承诺、应急服务保障及应急服务机构的综合实力等)进行综合评议(5分):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内容全面、符合项目时间情况、应急服务承诺多样合理、响应时间明确及时、应急处理能力强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0.5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15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项目重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措施进行评议(3分):投标人提交的项目重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措施科学、合理、分析到位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或不完善的每项得0.5分;完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16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与承诺进行评议(1分):提出的建议与承诺具有实际意义并得到采纳,每项得1分,最高得1分。与本项目履约无关的建议与承诺不予认可。117投标人实力:投标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的均不得分。118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9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为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注: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20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的情形。4.2.1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2.2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2.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2.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4.2.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3.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不符的。4.2.3.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2.3.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2.3.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2.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3.9报价文件以外的投标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或单价的。4.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3.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3.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4.3.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3.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3.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4.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4.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4.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5其他无效情形:4.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的;4.5.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5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文本项目名称: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为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3服务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3.1服务内容:;3.2服务要求与标准:;3.3服务成果:。4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5.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5.2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6服务期限、地点和服务人员要求6.1服务期限:6.2服务地点:6.3服务人员:7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8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8.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服务的知识产权归属,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归甲方所有。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定期考核和问题反馈10.1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10.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11项目验收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2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2.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2.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2.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3质量保证13.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3.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4履约的风险负担在履行合同时,乙方服务人员及设备的相关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5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16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转让和分包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由一家中标人承包,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0%赔偿损失。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和成果展现方式完成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完成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解除本合同;18.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9不可抗力19.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9.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9.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19.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0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3合同中止、终止2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4通知和送达24.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4.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7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见证人: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奉化区滕明楼B幢办公用房1001-1002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谢金辉电话:0574-88583970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提供);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2024年溪口镇排水管网养护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排水管网养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五、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性自查表;2投标函;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情况表;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商务响应表;8服务响应表;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其他资料。1、符合性自查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自查结论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 页......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提供);2.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1.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符合性自查表;2.2.2投标函;2.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4供应商情况表;2.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响应表;2.2.8服务响应表;2.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2.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1其他资料。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2.3.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3、我方承诺除服务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中级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服务网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数经营期限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内容工作业绩服务承诺业务咨询电话传 真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7、商务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说明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8、服务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或偏离说明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4其他资料(如有)。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年限)12…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标项: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合计……总报价:注:1.本表格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扩展表格。2.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三、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投标单位是否为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国别提供的货物是否为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为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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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名称
起止位置
污水管
污水管
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管
雨水管
雨水管
雨水管
小计
道路名称
起止位置
管径
长度(m)
单价(元)
总价(元)
管径
长度(m)
单价(元)
总价(元)
小计
校前路
锦堤南路--校前东路
400
328
600-1000
420
0
校前东路
锦堤南路--百丈东路
400
360
400-800
404
0
公园路
武岭西路--大慈路
400-800
1728
400-600
1092
0
桃园路
锦堤北路--武岭东路
400
376
400
358
0
中兴路
公园路--S309旧
800
4885
300-1200
4048
0
百丈路
锦堤北路--武岭东路
400
851
600
492
0
应梦路
中兴路-武岭东路-锦堤北路
300-400
899
300-500
1023
0
武岭东路
中兴路-武岭西路
400
1173
300-500
1104
0
锦堤北路
百丈路--中兴路
400
643
400-800
2067
0
奉通北路
中兴路--茗山江
400
447
400-800
628
0
武岭西路
公园路--武岭东路
400
1219
400-800
1192
0
中马路
奉通南路--牌门南路
400
827
400-1200
909
0
经堂南路
中兴路--中马路
300-400
450
400
540
0
茗山江北路
状元路--玉崖路
400
2601
400-800
1633
0
牌门南路
武岭西路--中兴路
400-600
638
600-1000
670
0
上林路
奉通北路--上林路以西
400
690
400-1500
1110
0
新一路
公园路--牌门南路
400
1178
400-800
1211
0
经堂北路
茗山江南路--中兴路
300
592
600
530
0
牌门北路
茗山江南路--中兴路
400
400
400
321
0
中山路
北环线--中兴路
400
1558
400-1200
1455
0
下沈路
下沈路以北--中兴路
400
125
300-600
416
0
兴旺路
兴旺路以东--中山路
300
272
400-1200
303
0
财神殿南路
中兴路--中马路
400
589
0
财神殿北路
茗山江南路--中兴路
400
95
0
镇政府前路
牌门北路--中山路
300
270
0
奉灵路
王浦桥北路--奉灵路以北
300-400
415
0
溪口综合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内部
300-600
420
0
四季青藤酒店后停车场
300-400
613
300-400
270
0
百丈东路
锦堤南路--武岭悦府
300-1200
1274
400-800
280
0
平沙路
百丈路--锦堤南路
600
171
0
大慈路(新增)
公园北路-北环线
300-1000
592
300-1000
899
学行路(新增)
锦堤南路-学行路以北
300-600
700
300-600
950
学知路(新增)
百丈东路-锦堤南路
300-600
550
300-600
650
王浦桥南路(新增)
武岭东路-锦堤北路
300-500
450
300-500
470
王浦桥北路(新增)
武岭东路-锦堤北路
300-500
470
300-500
500
奉通北路延伸段(新增)
茗山江北路-北环线
300-600
750
300-600
800
奉通南路(新增)
中兴路-武岭西路
300-600
380
300-600
400
锦堤南路(新增)
畸新路-上山
300-1000
3200
300-1000
6000
畸新路(新增)
上畸线-锦堤南路
300-600
650
300-600
700
合计
32974
0
34700
0
0
总价
0
0
0
0
0
0
0
0
0
0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畸山工业园区
诚信路
中兴东路--革溪江
300-400
1141
400-800
725
0
永昌路
综研路--永兴路
300-400
323
400-800
296
0
祥和路
综研路--永兴路
300
129
400-800
146
0
永安路
永安路--永安路
300-400
792
400-800
768
0
后旺北路
综研路--通洲路
300-400
156
400-800
115
0
后旺南路
综研路--元丰路
300-400
285
400-800
257
0
永平路
诚信路--永平路以西
300
280
400-800
218
0
通洲路
诚信路--后旺北路
300-400
629
400-800
575
0
永和路
永安路--永昌路
300
357
400-800
347
0
永兴路
诚信路--永昌路
300
160
400-800
183
0
元泰路
后旺南路--元泰路以东
300
340
400-800
321
0
元康路
后旺南路--元康路以东
300
280
400-800
216
0
元丰路
后旺南路--元丰路以东
300
238
400-800
245
0
综研路
中兴东路--综研路以东
300-500
1623
400-800
1014
0
合计
6733
0
5426
0
总价
0
0
0
0
0
0
0
0
0
0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大岙工业园区
经一路
经二路--江拔公路
300-500
1134
400-1200
1132
0
经二路
经一路--江拔公路
300-500
1151
400-1200
1327
0
经三路
经二路--江拔公路
300
477
400-600
483
0
纬二路
经一路--经二路
300
91
400-600
227
0
纬三路
经一路--纬三路延伸
300
465
400-600
746
0
康培路
纬一路--纬二路
300
230
600
247
0
纬一路
经一路--经二路
400
233
0
合计
3548
0
4395
0
总价
0
0
0
0
0
0
0
0
0
0
检查井清捞
检查井清捞
检查井清捞
检查井清捞
名称
地址
污水井
污水井
污水井
污水井
雨水井
雨水井
雨水井
雨水井
小计
名称
地址
数量
单位
单价(1次)
总价
数量
单位
单价(1次)
总价
小计
雨水口清捞
奉化区溪口镇
1940
座
0
雨水污水检查井清捞
奉化区溪口镇
1430
座
1465
座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管网养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