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 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招标公告(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
项目概况 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 JSZC-320706-GZSC-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6-GZSC-C2024-0002
项目名称: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5万元
采购需求:
按照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序时,结合我区目前工作进展,现计划开展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第三方服务采购。海州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总包括土壤属性制图及报告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及报告编制、土壤退化与障碍评价图及报告编制、土壤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编制、土壤志编制等相关成果汇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7-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四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等待磋商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等候最后报价,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113号
联系人:吴鹏冲
联系电话:18854271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国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联系人:梁莉
联系电话:17358299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鹏冲
电 话:18854271967
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06-GZSC-C2024-0002本项目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等经我单位审核,完全符合我单位要求,同意按此文件发布信息。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国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1第四部分项目需求24第五部分合同38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06-GZSC-C2024-0002项目名称: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5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按照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序时,结合我区目前工作进展,现计划开展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第三方服务采购。海州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总包括土壤属性制图及报告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及报告编制、土壤退化与障碍评价图及报告编制、土壤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编制、土壤志编制等相关成果汇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3.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方式:在线获取5.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00:00(北京时间)3.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等待磋商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等候最后报价,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113号联系方式:吴工188542719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国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3联系方式:梁工173582996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工电话:18854271967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连云港市财政局(海州区海连中路66号)西门向南约20米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江苏国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7月05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本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本次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以下费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在100万以上按0.5%计取,100以下按1%计取。以上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响应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单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依法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价明细表(详细报价书),列明各项投标响应单价、总价等,未全部列示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履约保证金31.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交纳履约保证金,详情请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31.2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1.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31.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31.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2.签订合同32.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标的物的追加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政策功能3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1)磋商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磋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磋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6、支持绿色发展(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磋商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磋商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4)为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三、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客观、公正、审慎,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四、评审标准(一)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评分法1.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各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磋商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2.商务技术分:90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技术部分(50分)数据分析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数据分析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贴切程度,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整、可行性强、理解程度高的得10分;方案完整性有欠缺、可行性一般、理解程度一般的得7分;方案有较多瑕疵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制图建库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制图建库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贴切程度,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整、可行性强、理解程度高的得10分;方案完整性有欠缺、可行性一般、理解程度一般的得7分;方案有较多瑕疵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成果编撰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成果编撰方案的内容,数据更新的完整性、可行性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贴切程度、合理化建议和应急预案、项目管理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完整、可行性强、理解程度高的得10分;方案完整性有欠缺、可行性一般、理解程度一般的得7分;方案有较多瑕疵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保密性7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酌情给分;保密管理制度内容详实合理,具有保密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并设有专职保密人员的得7分;保密管理制度内容较合理的,相应资质不全,得5分;保密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全面的,没有相应资质,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质量控制7分投标人提供对项目质量风险的预判、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流程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详实合理,质量控制措施完善的,设有专职质检人员的得7分;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较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较合理的得5分;质量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全面的,质量控制措施欠缺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售后服务6分从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时效响应,后续服务人员安排及时完善合理、措施有效、操作性强的得6分;售后服务时效响应,后续服务人员安排较及时完善合理、措施较有效、可操作性的得4分;后续服务人员安排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40分)企业综合实力8分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范围包含地图编制的,每项得2分,最高8分。注: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和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商务部分(40分)企业综合实力8分2、供应商在公告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过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土壤普查数据建库、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土壤普查制图等相关知识的系统软件,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软件著作权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商务部分(40分)团队力量20分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壤学或测绘相关专业学历正高级职称得3分,副高职称得1分,中级及以下职称得0.5分,最高得3分。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土壤资源、土壤地理、土壤分类、植物营养、农业资源利用土壤分析测试、土壤信息技术、土壤遥感、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自然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环境、地质、测绘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人及以上得4分,5人及以上得2分,少于5人不得分;最高得4分。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县级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方向或数据建库与土壤制图方向)的,每有1位得1分,最高得5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专家接受外聘)4、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地理信息质检人员培训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保密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及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人员培训证书”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培训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5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①同一人员只参与一次计分,不重复计算;②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以上人员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土壤三普专家仅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聘用协议及土壤普查专家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40分)类似业绩4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任务的(含试点),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4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40分)注: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彩色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五、成交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四部分项目需求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必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响应无效。为切实做好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分析,并形成相关成果用于指导后续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相关工作,需采购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与制图及报告编制服务。一、项目基本情况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及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行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数据汇总与制图、报告编制等普查成果汇交汇总服务项目成果汇总与制图及报告编制;编撰《海州区土壤志》,形成海州区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成果并通过验收。二、成果提交:组织开展海州区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开展40年多来全区域范围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土壤盐碱障碍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1、土壤属性图及报告编制。根据土壤普查数据,选择海州区重要的土壤属性编制图件成果,包括有机质、酸碱度、质地、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CEC等22个表层属性与土体属性指标。22个指标均需制作图件,形成22幅图件成果,并撰写1份土壤属性专题报告,包含资料搜集、数据分析、建模制图、报告撰写、咨询评价及本地专家实地验证等内容。2、土壤适宜性评价图及报告编制。根据土壤普查数据,编制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的数字化图件包括限制因素等级分布图和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计2幅图,并撰写1份专题报告,包含资料搜集、数据分析、评价制图、报告撰写、咨询评价及本地专家实地验证等内容。3、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及报告编制。根据土壤普查数据,编制现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1幅,适宜性评价得出的宜耕地耕地质量等级图1幅,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1幅,并撰写1份专题报告,包含资料搜集、数据分析、评价制图、报告撰写、咨询评价及本地专家实地验证等内容。4、土特产品优化布局评价图及报告编制。以云雾茶为主土特农产品,编制优化布局评价图1幅,并撰写1份专题报告,包含资料搜集、数据分析、评价制图、报告撰写、咨询评价及本地专家实地验证等内容。5、土壤退化与障碍评价图及报告编制。编制土壤退化与障碍评价图1幅,并撰写1份专题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如有退化与障碍,还应做单项评价图,其中:土壤盐碱化专题必做,并编制盐碱地治理方案。包含资料搜集、数据分析、评价制图、报告撰写、咨询评价及本地专家实地验证等内容。6、土壤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编制。根据本次普查成果,编制土壤普查工作报告1份,技术报告1份,包含资料搜集、报告撰写、咨询评价等内容。7、土壤志编制。编制土壤志并彩色印刷出版(数量50本),包括县级区域概况、土壤分类与分布、土壤类型特征、土壤基本性质、土壤资源评价及改良利用等。土壤志编撰期间需组织2次研讨会。包含数据资料搜集、土壤志编制及相关咨询研讨。8、土壤普查数据与数据库建设。根据土壤三普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建立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内容为一体的海州土壤三普数据库,利用国家、省级三普信息化平台,完成土壤类型数据、土壤性状数据、土壤调查数据、土壤利用数据等所有电子成果数据、图件的汇总、上报。9、技术培训与宣传引导。为促进成果落地应用,参与成果编制的技术专家、质控人员、制图人员、报告编制人员和管理工作人员参加相应培训,确保成果汇总质量;成果汇总后做好成果发布,并加强宣传,促进成果运用。内容包括普视频、册页等制作,宣传信息发布,宣传活动等。备注:如国家、省、市三普办下达的普查成果汇总与制图及报告编制超出招标任务的,以国家、省、市三普办下达的任务为准,以中标价格包干,不另增加费用。项目服务期为: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生效后到本项目通过验收(国家、省级、县级)结束。三、项目交付地点及时间1、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2024年12月底前)内完成交付。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内业测试进度,国家、省、市要求进行调整。四、项目验收1、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一同对服务内容验收并签字确认。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根据部省市级要求开展验收。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完成各级验收。五、支付方式★1、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上级验收后一年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2、付款日期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六、保密1、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投标人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2、各承担土壤三普任务的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与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相关人员应对在土壤三普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实验室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七、服务标准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规范和要求进行。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九、其他特别提醒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成交人: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服务内容:。1.2服务期限:。1.3补充条款:。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支付8.1付款方式:。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0.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验收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1.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1.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1.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磋商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二、合同内容的交付12.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2.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2.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国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日期:响应文件主要目录(格式自定)格式1、响应函响应函致: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格式2、首次磋商响应报价表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报价(总价)大写:(¥: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磋商响应报价(总价)大写:(¥: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序号产品、服务名称分项单位数量单价(元)单项合计价(元)总计(元)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本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本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格式4、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成交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须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下: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致:【采购单位】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海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填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10、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姓 名本项目拟任职 务技术职称、专业资质年龄学历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单位主要标的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4、项目需求响应项目需求响应(请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5、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响应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或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第三方 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