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湖口县石控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



湖口县石控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FZDD-HK-2024-CG016)

项目所在地区:

江西省

,九江市,湖口县

一、招标条件



湖口县石控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

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核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85

万元,

招标人为

湖口县石控后勤服务有

限责

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进一步加强湖口县石控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伙食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全面

提升伙食标准及规范化管理水平,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提供集

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配送内容详见附件品类清单

(采购品类清单仅

作为参考,实际采

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品类清单所有品类主副食品,可能采购品类清单之

外的主副食品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结束考核为优秀在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同意的前

提下可续签一年合同,再次考核为优秀在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再次续签一年合

同)。一年的预算金额不超过

85

万元。因主副食品采购易受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

结算

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用户人数约

120

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湖口县石控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口县石控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



)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

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须提供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投标人鲜章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与投标须提

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07



09 日 09



00

分到

2024



07



16 日

17



00



获取方式: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提供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

2提供加盖公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报名表(现场填写

);

4加盖公章的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联系电话及邮箱)。售价:

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07



19 日 09



30



递交方式:

湖口县石钟控股集团二楼(开标厅

2-22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东大

道天悦仁和大酒店东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07



19 日 0

9



30



开标地点:

湖口县石钟控股集团二楼(开标厅

2-22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东大

道天悦仁和大酒店东侧)

七、其他

一、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4



07



09 日起至

2024



07



16 日止,工作

日上午

09:00



12:00,下午

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湖口县桃源路

72

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加盖公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报名表(现场填写

);

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联系电话及邮箱)。

售价:

0

元人民币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4



07



19 日

09



30

分(北京时

间)



点:湖口县石钟控股集团二楼(开标厅

2-22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东大道天

悦仁和大酒店东侧)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信息公开-公告公



”、“湖口县人民政府网

(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国企招标”发

布。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

不得参与

本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

(代理开标现场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

提供

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6.本项目采购国内服务及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服务及产品

参与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集团招采中心、派驻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人:

湖口县石控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东大

道天悦仁和酒店东侧





人:

周女士



话:

1817026256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址:

湖口县桃源路

72







人:

汪女士



话:

18970258384

电子邮件:

65882024@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