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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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08 至 2024-07-15
撰写单位: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琳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6587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0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总体要求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大南街、天柱山路、化工园)和城市间区域边界监测站(李相、黄腊坨、辉山大街)共7个站点的运行维护工作。供方对各站点内的监测仪器设备及所有配套辅助设施进行运行维护,保障各站点正常运行,运维服务时间为1年。服务范围包括:各站点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平台软硬件、辅助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故障维修、耗材及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检定、站房维护及清洁卫生等工作,保障监测数据与国家、辽宁省数据平台正常联网传输。 运维服务期间中标方须接受采购人运维监督与考核,确保每台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定期或临时的技术报告、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等材料;运行维护及质控管理,须满足国家、辽宁省及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为保证各站点运行维护工作不受影响,中标方应在投标时配备一定数量的耗材。中标方应提供至少10名专职驻场人员,负责各站点的运维工作,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超级站运维工程师3名、VOCs站运维工程师3名、边界站运维工程师3名。项目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各站点的日常运营和质控管理工作,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中标方必须按要求投入相应资历和数量的人员,如承诺的人员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每发生 1 人次,处以 5000 元/人.次的罚款,并限期改正。 中标方应认可交接时站点设施及设备的实际状态,并负责对故障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不得以站点设施及设备状态为由拒绝交接和履约。 运维期满后,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与站点交接,在此期间中标方应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与交接工作,完成交接前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一、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运维服务 (一)技术要求 1、运维时间、范围和人员要求 提供超级站站房、软件平台和设备质控运维服务。 为确保超级站内仪器持续稳定的运行,要求投标人提供专业的仪器运营维护服务。该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系统所有仪器正常运行维护所需的日常消耗品费用,非人为故意破坏原因引起仪器故障需更换备件的费用,超级站平台运行维护费用,工作人员的住宿、通讯、交通、保险、工资、站房维护费等日常运营所需的费用,以及站点取暖费、水费、电费、物业费、网费、房租费。 运维托管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为确保超级站各仪器设备正常、稳定工作,要求提供至少 3 名专职的运维工程师提供站点现场运维服务,运维人员应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须熟悉超级站各类仪器的运行和维护知识,能够胜任常规的超级站运维工作,其中至少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协会颁发的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运维培训合格证、至少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协会颁发的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运维培训合格证(需提供人员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中标方应保证每日运维人数与投标承诺人数一致,如有人员请假或离职,应告知采购人并增派备用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运维人员。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安排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如不能满足实际维护能力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影响运维工作开展,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技术人员,中标方在收到要求更换运维技术人员的文件 2 周之内进行更换。 2、运维工作目标 现场维护人员每次现场的巡检对象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空调系统、采样系统、校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仪器设备封闭式存储空间基础设施等。对以上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记录在册,对有隐患的系统/设备进行预防处理,对有故障的系统设备进行修复,相关工作也记录在册。保障以下仪器设备运行正常,并按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运维质控工作。 (1)颗粒物浓度及组分监测:PM10/PM2.5 颗粒物分析仪、PM1.0分析仪、 TSP 分析仪、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在线气溶胶离子色谱仪、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粒径谱仪、黑碳监测仪、在线颗粒物气溶胶质谱仪、3D 激光雷达等。 (2)臭氧及前体物监测:臭氧分析仪、臭氧激光雷达、PAN 分析仪、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机硫分析仪、甲烷非甲烷分析仪、NOy 分析仪、NH3-NO-NO2-NOx 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二氧化碳分析仪、H2S/SO2 分析仪等。 (3)气象因子及辐射参数:大气稳定度仪、能见度仪、浊度仪、风廓线激光雷达、微波辐射计、太阳分光光度计、UV 辐射计、气象六参数、云高仪、光解光谱仪、城市环境摄影系统等。 (4)质量控制系统包括:动态稀释校准仪、臭氧校准仪等。 (5)通讯系统:数据采集软件、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平台、数据采集设备、防火墙、服务器、VPN、交换机等。 3、运维工作制度要求 (1)运维人员必须每天进站房巡检至少 1 次,严格按照各设备的维护项目、维护周期、维护规范进行维护工作。 (2)运维人员负责每天进行 1 次仪器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在 24 小时之内解决。 (3)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应对超级站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5)运维人员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工作报告,陈述站点仪器监测的运行情况。 (6)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重要设备(如臭氧激光雷达、在线颗粒物气溶胶质谱仪等),应购买售后服务维修包。 (7)中标方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9)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 4、财产保护 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5、数据保密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6、安全保证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及应急机制,并对运维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培训,培训后方可上岗。需定期对站房内所有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在委托管理期间,站点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方不承担责任。 (二)主要工作内容 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仪器运维总体要求 (1)对仪器运行环境的日常运维 a) 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监测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b) 检查供电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c) 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 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 3℃,相对湿度保持在 80%RH 以下。 d) 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e) 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f) 对每类监测仪器的运维工作和流程应符合该仪器的运维工作规范。 (2)每日运维服务项目 a) 对各监测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数据状态是否正常等,并做好记录。 b) 完成超级站前一日各仪器设备数据审核工作。 c) 在特殊污染天气前(沙尘、雾霾、重污染天气),主动维护好监测设备确保污染期间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结束后根据甲方需要采用数据分析技术,结合实际数据情况,分析发生污染的原因、预判污染发展趋势、提出有效建议和解决措施,提交特殊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数据分析报告。 (3)每周运维服务项目 a) 检查各监测仪器采样膜状态,视情况更换采样膜。 b) 观察所用标气瓶压力,压力不足100PSI时及时更换气瓶。 c) 查看仪器空白,确认系统是否有气体泄漏。 d) 查看仪器采样流量,并确保其在正常范围内。 e) 检查站房和采样管是否漏水,如漏水需立即处理。 f) 周运维工作均需做好运维记录。 g) 每周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数据分析报告。 (4)每月运维服务项目 a)及时制定每月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b)清理采样头内部灰尘。 (5)每季度运维服务项目 a) 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质控要求完成季度质控工作。 b) 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维护要求完成季度维护工作。 (6)每半年运维服务项目 a) 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维护要求完成半年维护工作。 b) 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质控要求完成半年质控工作。 c) 出具半年度的运维总结报告(含整体运行状况、故障处理与原因分析、故障预防措施、异常监测数据分析等内容)。 (7)每年运维服务项目 a) 根据实际情况更换其他耗材及备件,并做好记录。 b) 评估设备整体性能状态,并及时上报采购人。 c) 出具年度的设备运维报告。 2、仪器运维具体要求 (1)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 1)每日: a. 每日检查仪器运行状况及参数是否正常。 b. 每日检查仪器软件是否正常运行。 c. 每日检查仪器分析结果,包括对环境样图谱的检查。 d. 每日检查自动空白结果。 2)每周: a. 现场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b. 检查所用气体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 c. 每周至少检查 l 次采样泵运转是否正常,检查采样管路,反应炉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等现象, 确保采样流量为8.0L/min左右(控制±5%内)。 d. 每周至少检查 1 次溶蚀器集水管(瓶)积水情况。 e. 每周至少检查 1 次溶蚀器碳膜是否正常。 f. 每周至少更换 1次采样滤膜。 g. 每周更换采样膜,更换后执行烤炉程序,并进行空白测试。 3)每两周: a. 进行1次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核查。 4)每月: a. 每月至少清洗 l 次采样头和衬管内壁。 b.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c.对仪器环境温度,气压检查或校准。 d. 仪器空白检查。 e. 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 f. 每月测量一次溶蚀器吸收率。 g. 系统空白检查。 h. 检查仪器气密性。 5)每季度: a. 每季度溶蚀器和内部采样管路的清洗。 b. 更换溶蚀器碳膜。 c.绘制至少含 6 个校准点的校准曲线(包括零浓度)。 d. 精密度检查。 e. 正确度检查。 f. 清理采样管。 6)每半年: a. 清洁 1次氦气、氦氧混合气 、氦甲烷混合气和样气的电磁阀。 b. 氦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通道流量进行一次单点检查或校准。 c.每半年至少进行l次三峰测试 。 d. 每半年至少对仪器进行 1次数据一致性检查。 7)每年: a. 每年对仪器进行预防性检查及维护,对采样系统、分析系统(特别是石英炉)进行检查与清洁,按需更换石英衬管、加热电炉丝、热电偶、电磁阀、激光接收线、仪器内连接软管等必要的耗材与配件。 b. 更换氦气管路的除氧器。 c. 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 d. 氦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通道流量进行一次多点检查或校准。 (2)在线气溶胶离子色谱仪 1)每日: a. 每日检查仪器运行状况及参数是否正常。 b. 每日查看仪器软件是否正常运行。 c.检查系统中设置的样品系列是否足够。 d. 检查溶蚀器滤膜是否有气泡,消除气泡。 e. 检查管路是否有气泡,消除气泡。 f. 检查离子色谱压力是否稳定,且处于正常水平。 g. 检查抑制器电流是否正常设置。 h.确认离子色谱基线平稳,谱图正常。 i. 确认抑制器输出接口有气泡间隔液体均匀流出。 j. 检查离子色谱组件是否有泄漏发生,修复泄漏的组件。 k. 检查去离子水/双氧水/阴阳离子淋洗液是否充足。 l. 检查废液瓶是否装满,并及时清空。 m. 确认液体充满注射器。 n. 确认冷凝水能及时被蠕动泵抽走。 o. URG内部的样品注射泵、注水泵、蠕动泵均处于匀速转动的状态。 2)每周: a. 检查设备状态。 b. 检查所用高纯氮气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 c. 清理仪器散热风扇。 d.检查户外滤水杯,有积水及时清理。 e. 检查溶蚀器是否漏液及污染。 f. 蒸汽发生器水位是否正常,样品管路是否有气泡与漏液。 g. 更换在线滤头。 h. 添加去离子水。 i. 添加双氧水。 j. 检查采样泵是否运转正常。 k. 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流路管路是否洁净和畅通。 l. 每周检查淋洗液消耗情况。 m. 每周检查废液桶,及时清空废液。 n. 中间浓度点检查。 o. 检查溶剂管线是否有弯折或变色,捋顺弯折的管线,更换损坏或变色的管线。 p. 检查是否有损坏的接头,更换损坏的接头。 q. 进行分离度测试,确定色谱柱柱效是否下降较多,若超出范围应更换保护柱与分析柱。 3)每两周: a. 使用去离子水检查仪器基线与空白响应情况。 4)每月: a. 每月至少清洁1次采样头。 b. 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 c.每月至少进行l次系统清洗。 d. 仪器空白检查。 e. 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采样流量检查。 f. 对仪器环境温度、气压进行检查或校准。 g. 每月绘制至少含 6 个校准点的校准曲线(包括零浓度)。 h. 每月正确度检查。 i. 检查仪器气密性。 5)每季度: a. 更换溶蚀器膜。 b. 对溶蚀器、蒸汽发生器及所有管路进行灭菌与清洗。 c.清理旁路采样泵的过滤器。 d. 仪器检出限测定与测定下限测定。 e. 清理采样管。 f. 按需更换蠕动泵的胶管。 g.按需更换蒸汽发生器到在线Particle过滤头的透明胶管。 6)每半年: a. 按需更换分析柱与保护柱。 b. 更换蠕动泵胶管 c. 更换采样泵过滤器。 d. 检查数据一致性。 e. 维护系统的多个六通阀及阀芯,用超纯水超声清洗,根据情况使用通针处理。 f. 维护系统的多个单向阀。 g. 更换淋洗液瓶中的过滤头。 7)每年: a. 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等。 b. 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 c. 低、中、高浓度点精密度检查。 d. 按需更换抑制器。 e.按需更换单向阀及阀芯。 f.按需更换3L采样泵。 g.按需更换旁路采样泵。 h.按需更换5ml注射器。 (3)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 1)每日: a. 检查环境大气压、环境温度、仪器采样流量、X 射线管温度等工作参数,如有报警应及时处理。 b. 每日检查仪器自动质控数据是否正常。 c. 检查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是否正常。 d. 及时清空冷水机储水箱。 2)每周: a. 检查仪器运行及状态参数是否正常。 b. 检查纸带位置、采样斑点状态以及剩余量是否正常。 c. 检查X射线管温度是否正常,及时清洗主机机箱风扇防尘网及冷风机防尘网。 d. 检查采样管的加热温度是否正常。 e. 采样泵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f. 检查户外采样头滤水杯积水情况。 3)每月: a. 清洁 1次采样喷嘴压头及纸带下的垫块。 b. 至少清洁1次采样头。 c. 进行原始数据备份。 d. 每月进行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e. 每月对仪器环境温度、气压进行检查或校准。 f. 每月更换纸带并检查仪器空白。 g. 气路泄露检查。 4)每季度: a. 每季度不同能级或档位标准膜中至少选取2种元素进正确度捡查。 b.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元素特征X射线能量检查或校准。 c. 清理采样管。 5)每半年: a. 每半年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湿度传感器检查或校准。 b. 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 6)每年: a. 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等。 b. 使用标准膜对全部目标元素进行1次正确度检查,至少70%的目标物实测值与理论值的相对误差应在土10%范围内,否则应及时校准或调整。 c. 每年对目标元素进行校准曲线绘制。 d. 按需更换必要的耗材配件。 (4)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b. 检查基线是否正常。 c. 保留时间漂移检查及调整。 d.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 2)每周: a. 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 b. 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 c. 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 d. 单点质控检查、分离度测定。 e. 添加氢气发生器中的超纯水,仪器排风扇清洁。 f.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 g. 检查硅胶状态,按需更换硅胶。 3)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 b. 清理采样支管。 4)每季度: a. 参数设置及运行情况检查。 b. 绘制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 c. 检查校准系统校准气和稀释气流量。 d. 验漏检查。 e. 清理采样总管。 f. 更换去离子包。 5)每半年: a. 更换氧化剂。 b. 更换活性炭。 6)每年: a. 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 b. 每年开展目标化合物测试,测试包括空白检查、系统残留检查、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期间精密度、期间准确度、漂移。 c.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5)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b. 检查基线是否正常。 c. 保留时间漂移检查及调整。 d.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 2)每周: a. 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 b. 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 c. 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 d. 单点质控检查、分离度测定。 e. 添加氢气发生器中的超纯水,仪器排风扇清洁。 f.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 g. 检查硅胶状态,按需更换硅胶。 3)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 b. 清理采样支管。 4)每季度: a. 参数设置及运行情况检查。 b. 绘制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 c. 检查校准系统校准气和稀释气流量。 d. 验漏检查。 e. 清理采样总管。 f. 更换去离子包。 5)每半年: a. 更换氧化剂。 b. 更换活性炭。 6)每年: a. 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 b. 每年开展目标化合物测试,测试包括空白检查、系统残留检查、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期间精密度、期间准确度、漂移。 c.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6)甲烷非甲烷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b. 检查基线是否正常。 c. 保留时间漂移检查及调整。 d.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 2)每周: a. 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 b. 气相色谱、检测器运行情况检查。 c. 零气空白检查。 d. 单点质控检查。 e. 更换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 f. 氢气发生器加水。 g.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 3)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 b. 清理采样支管。 4)每季度: a. 参数设置及运行情况检查。 b. 绘制至少包含6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包括零点)。 c. 验漏检查。 d. 清理采样总管。 5)每半年: a. 更换氧化剂。 b. 更换活性炭。 6)每年: a. 开展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测定。 b. 每年对监测仪器进行系统保养,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进样管路和检测器进行清洗等。 c. 按需更换易耗件(泵,点火线圈,FID O 形圈,热电偶,色谱柱,FID 维修包,压力传感器,过滤器,过滤器垫圈,氢气发生器去离子包,氢气发生器吸附罐,氢气发生器电解池)。 d.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7)PM10/PM2.5颗粒物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平台数据。 2)每周: a. 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 b. 采样流量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 c. 根据膜负载率情况按需更换TEOM 滤膜和 47mm 滤膜。 3)每月: a. 清理采样头。 b. 流量检查或校准。 c. 气路检漏。 4)每季度: a. 温度检查或校准。 b. 环境气压检查或校准。 c. 清理采样管。 d. 更换凝结过滤器滤芯。 5)每半年: a. 内部气体湿度传感器检查。 b. 检查FDMS的干燥管,必要时更换。 c. K0值检查。 6)每年: a. 清理切换阀。 b. 清理冷却器、空气入口内的质量变送器。 c. 按需更换泵维护套件、O型圈、V 型密封圈等。 (8)H2S/SO2 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 b. 零点检查或校准。 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 3)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 b. 气密性检查。 c. 清理采样支管。 4)每季度: a. 进行多点校准。 b. 精密度检查。 c. 清理采样总管。 5)每年: 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等)。 (9)NH3-NO-NO2-NOx 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 b. 零点检查或校准。 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 e. 更换变色硅胶。 3)每两周: a. 进行精度检查,按满量程的20%浓度点执行,如精度相对误差超过±20%,需重新校准仪器。 4)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 b. 气密性检查。 c. 清理采样支管。 5)每季度: a. 进行多点校准。 b. 精密度检查。 c. 清理采样总管。 6)每半年: a. 对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7)每年: 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O形圈、臭氧发生器、泵、泵膜、制冷器等)。 (10)臭氧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 b. 零点检查或校准。 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 3)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 b. 气密性检查。 c. 清理采样支管。 4)每季度: a. 进行多点校准。 b. 精密度检查。 c. 清理采样总管。 5)每年: a.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等)。 (11)一氧化碳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 b. 零点检查或校准。 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 3)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 b. 气密性检查。 c. 清理采样支管。 4)每季度: a. 进行多点校准。 b. 精密度检查。 c. 清理采样总管。 5)每年: 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红外光源等)。 (12)在线颗粒物气溶胶质谱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数据是否正常。 b. 查看仪器运行状态、报警信息、进样口压力、质量偏移、电离激光能量、分子泵运行功率、各个真空规数值、TIC图等。 c. 硅胶干燥管硅胶变色超过50%需要更换。 d. 检查低真空规3数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区间,若不在正常范围区间,需要清洗小孔片。 e. 检查电离激光能量数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区间,若不在正常范围区间,需对仪器进行调试。 f. 检查激光器冷却水位是否正常。 2)每周: a. 检查各部件、采样泵及其他泵是否有异响。 b. 检查各项参数是否正常。 c. 清洁小孔片。 3)每月: a. 清理室外进样口切割器。 b. 外部流量检查或校准。 c. 原始数据备份。 d. 更换冷却水。 4)每季度: a. 每季度至少校准粒径一次。 b. 每季度使用标准物样品(含硝酸铅、碘化钠等物质)进行质量校准。 c. 清理采样管。 d. 维护前级泵。 5)每半年: a. 分子泵状态检查,清洁分子泵散热风扇。 b. 系统电压检查。 c. 更换冷却水滤芯。 6)每年: a. 系统预防性维护,对采样系统,测量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按需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如光学镜片、激光器闪光灯、分子泵、前级泵、真空规、管路卡箍、MCP检测器等。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 (13)3D激光雷达 1)每日: a. 查看仪器是否正常运行。 b. 重污染或沙尘雨雪天气结束后及时清洁观测窗。 2)每周: a. 仪器发射、接收系统状况及参数检查。 b. 检测并记录信噪比、有效探测距离。 c. 检查消光系数的范围区间,消偏比的范围区间以及观测期间数据的连续性。 d.检查数据存储是否正常。 e. 检查仪器标识、天窗、传感舱玻璃清洁情况、激光器等软硬件报警指示信号是否正常。 3)每季度: a. 系统光路光斑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接收横截面四象限均匀性测试、大气瑞利散射信号拟合偏差检测,若超出仪器说明书允许范围的,应重新调整光路。 b. 激光能量核查。 4)每年: a. 光路稳定性检查。 b. 测试增益比和系统背景基线,必要时更换探测器。 c. 对磁盘进行数据整理和备份。 d. 核心部件(激光器、望远镜主镜等)达不到要求需更换,要进行出厂检测。 (14)PAN分析仪 1)每日: a. 每天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工作,自动积分是否正常。 2)每周: a. 更换采样粒子过滤器膜片。 b. 单点检查并对保留时间进行修正。 c. 空白检查。 d. 硅胶管变色时更换。 e. CuSO4.5H2O有三分之二变色时更换。 f. 检查所用高纯氮气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 g. 检查所用合成空气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 h. 检查硅胶状态,按需更换硅胶。 3)每月: a. 更换丙酮。 b. 检查采样流量。 c. 清理采样支管。 4)每季度: a. 不少于5个点的多点校准。 b. 检查校准气与稀释气流量。 c. 清理采样总管。 5)每半年: a. 更换氧化剂。 b. 更换活性炭。 6)每年: a.按需更换NO标气(8L)。 b.进行方法检出限测定。 c.精密度检查。 d.准确度检查。 (15)光解光谱仪 1)每日: a. 每天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工作。 2)每周: a. 擦拭探测头。 b. 检查硅胶状态,需要时进行更换。 3)每年: a. 返厂标定。 (16)UV辐射计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检查硅胶状态,需要时进行更换。 3)每月: a. 辐射计表面清洁维护。 4)每年: a. 设备送检。 (17)NOy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 b. 零点检查或校准。 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 e. 更换变色硅胶。 3)每两周: a. 进行精度检查,按满量程的20%浓度点执行,如精度相对误差超过±20%,需重新校准仪器。 4)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 b. 气密性检查。 c. 清理采样支管。 5)每季度: a. 进行多点校准。 b. 精密度检查。 c. 清理采样总管。 6)每半年: a. 对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7)每年: 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O形圈、臭氧发生器、泵、泵膜、制冷器等)。 (18)气象六参数 1)每日: a. 每天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工作。 2)每周: a. 记录仪器状态参数。 3)每季度: a. 对仪器内、外部相关部件进行灰尘吹扫。 4)每年: a. 对仪器各参数进行 1 次检查和校准。 (19)臭氧激光雷达 1)每日: a. 查看仪器是否正常运行。 b. 重污染或沙尘雨雪天气结束后及时清洁观测窗。 2)每周: a. 检查仪器状态参数是否正常。 b. 检查加热装置是否正常。 c. 检查激光电源水位是否正常。 d. 检查仪器标识、天窗、望远镜镜筒玻璃清洁情况。 e. 检查拉曼管气压是否正常。 3)每月: a.更换冷却水 4)每季度: a. 检查仪器镜片镜面膜层是否有损坏。 b. 激光能量核查。 5)每半年: a. 更换一次性滤芯。 b. 系统光路检查,看光路是否出现偏移,出现偏移需及时校正。 6)每年: a. 对整台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按需更换易损件,如闪光灯等。。 (20)PM1.0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平台数据。 2)每周: a. 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 b. 采样流量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 c. 根据膜负载率情况按需更换TEOM 滤膜和 47mm 滤膜。 3)每月: a. 清理采样头。 b. 流量检查或校准。 c. 气路检漏。 4)每季度: a. 温度检查或校准。 b. 环境气压检查或校准。 c. 清理采样管。 d. 凝结过滤器滤芯。 5)每半年: a. 内部湿度传感器检查。 b. 检查FDMS的干燥管,必要时更换。 c. K0值检查。 6)每年: a. 清理切换阀。 b. 清理冷却器、空气入口内的质量变送器。 c. 按需更换泵维护套件、O型圈、V 型密封圈等。 (21)TSP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平台数据。 2)每周: a. 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 b. 采样流量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 c. 根据膜负载率情况按需更换TEOM 滤膜。 3)每月: a. 清理采样头。 b. 流量检查或校准。 c. 气路检漏。 4)每季度: a. 温度检查或校准。 b. 环境气压检查或校准。 c. 清理采样管。 d. 凝结过滤器滤芯。 5)每半年: a. 内部湿度传感器检查。 b. K0值检查。 6)每年: a. 清理冷却器、空气入口内的质量变送器。 b. 按需更换泵维护套件、V 型密封圈等。 (22)有机硫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b. 检查基线是否正常。 c. 保留时间漂移检查及调整。 d.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 2)每周: a. 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 b. 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 c. 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 d. 单点质控检查、分离度测定。 e. 检查所用高纯氮气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 f.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 3)每月: a. 参数设置及运行情况检查。 b. 绘制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 c. 采样流量检查。 d. 清理采样支管。 4)每季度: a. 检查校准系统校准气和稀释气流量。 b. 验漏检查。 c. 清理采样总管。 5)每半年: a. 更换PID灯。 6)每年: a. 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 b. 更换氮气管路的除氧器。 c.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23)二氧化碳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 b. 零点检查或校准。 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 3)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 b. 气密性检查。 c. 清理采样支管。 4)每季度: a. 精密度检查。 b. 清理采样总管。 5)每年: 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红外光源等)。 (24)粒径谱仪 1)每日: a. 查看面板监测数据、显示日期时间、温湿度等参数是否正确。 2)每月: a. 每月清理室外进样口采样头,清洗喷嘴,清洗采样管。 b. 采样流量检查。 3)每年: a. 更换颗粒物过滤器。 b. 清洗采样气路。 c. 数据有变化时送回厂家校准。 (25)黑碳监测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直观检查,仪器是否工作正常,仪器时钟是否正常。 b. 检查并记录采样流量。 c. 检查纸带,用完及时更换。 d.检查使用过的滤带上的点,查看采样点边缘是否清晰。 e. 检查磁盘,存满及时处理。 3)每月: a. 清洗PM2.5旋风式粒径切割器。 b.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4)每季度: a. 更换颗粒物过滤器。 5)每半年: a. 清洁光学分析室。 (26)大气稳定度仪 1)每日: a.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更换采样膜。 3)每月: 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b. 清洗维护采样头。 4)每季度: a. 采样管清洗。 5)每半年: a. 气路检查,仪器管理及功能测试。 6)每年: a. 按需更换易耗件,如泵、湿气阀等。 (27)能见度仪 1)每日: a. 查看平台数据。 2)每周: a. 记录仪器各状态参数。 3)每月: a. 清洁探测器。 4)每季度: a. 对仪器内部、外部相关部件灰尘吹扫。 5)每半年: a. 对仪器进行1次校准。 (28)浊度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月: a. 清洗切割头。 b. 零点校准。 c. 跨度校准。 d. 采样流量检查。 e. 清洁光学分析室。 3)每半年: a. 更换过滤器(用于零气泵)。 b. 更换过滤器(用于零气)。 4)每年: 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灯源、O型圈、光电倍增管 V型环、采样泵、参考快门、快门螺线管)。 (29)风廓线激光雷达 1)每日: a. 查看仪器是否正常运行。 b. 重污染或沙尘雨雪天气结束后及时清洁窗口。 2)每周: a. 检查仪器状态是否正常。 b. 检查振镜是否正常。 c. 仪器窗口清洁。 d. 检查空调状态以及除尘。 3)每年: a. 根据仪器工作状态,确定是否返厂维护、校准。 (30)微波辐射计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季度: a. 过滤网清洁。 3)每半年: a. 液氮校准。 4)每年: a. 设备清洁维护,天线罩维护更换,温湿度传感器维护,液氮校准,电压检查校准。 (31)太阳分光光度计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清洁太阳能板。 3)每月: a. 检查电池电压,清洁四象限跟踪器,清洁光筒。 b. 检查湿度传感器是否工作正常,检查电缆和光学头电缆的连接。 4)每半年: a. 检查仪器时钟和GMT/DCP时钟,如果仪器时钟偏差10秒,就必须进行重新设置。 5)每年: a. 检测机械臂和光学头是否水平、检测仪器的跟踪和对准器,主要检测仪器自动跟踪太阳的能力,比对校准。年度校准定标,需将设备主机部分返厂维护。 (32)云高仪 1)每日: 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 a. 窗口清洁维护。 3)每年: a. 按需更换风机过滤器 。 (33)城市环境摄像系统 1)每日: a. 查看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及时维修。 2)每周: a. 擦拭镜头。 (34)动态稀释校准仪 1)每月: a. 零气 MFC 质量流量单点检查。 b. 标气 MFC 质量流量单点检查。 2)每半年: a. 对内置的臭氧发生器进行标准溯源。 b. 零气 MFC 质量流量多点校准。 c. 标气 MFC 质量流量多点校准。 d. 更换氧化剂。 e. 更换活性炭。 3)每年: a. 按需更换易耗件。 (35)臭氧校准仪 1)每年: a. 进行一次臭氧量值溯源。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等)。 (36)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平台 1)每日: a. 查看平台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功能异常,数据采集与传输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数据缺失,并对故障问题进行解决。 b. 对防火墙授权状态进行检查,确保防火墙授权在有效期内,并及时更新防火墙的软件和特征库。 c. 检查防火墙日志,对异常连接及网络攻击等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采购人,确保平台数据安全。 2)每月: a. 对平台数据进行备份,对服务器存储、CPU、内存等硬件情况进行检查,对数据库软件及其联通性进行检查,对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VPN等设备及其系统状态进行检查,对存储连接性进行检查,并对故障问题进行解决。 3、质量保证要求 (1)用于传递的臭氧校准仪、流量计、标准气压表、温度计、湿度计、称重天平、移液枪、容量瓶等,应每年通过计量检定和量值传递一次,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校准使用的标准气体应为国家二级气体标准物质及以上,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 (3)中标方须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防雷检定,并出具防雷检定报告。 (三)工作要求与考核 1、工作要求 (1)监督管理 在合同期间,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承诺书、合同书内容之规定对中标方进行管理,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进行口头警告、通报、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运维合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仪器故障处理 当项目运维清单中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标方须承担所有维修费用,若无法通过更换配件解除故障,须将故障设备故障件(或整机)及时送修,故障须尽快解决,如 7 天内无法修复设备,须提供相当性能、功能的整机备件。 (3)运维记录管理 中标方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填写仪器设备运维表格,做好超级站运行管理记录和存档。每次到站房运维后须为每台仪器设备填写运维表格,包括仪器设备原始设置、报警、维修、更换、保养、仪器校准、标气使用、标液配置、采样管清洁等运行维护内容。填写完成后须上交给采购人。每次更换下来的耗材须保存好,标注更换日期。运维完成后提交 1 次运维报告。 (4)运维人员 中标方应在提供的3 名专职运维工程师中任命 1 名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超级站的日常运营和质控管理工作,工作日(8:30-17:30)应确保至少 3 人常驻站房内,非工作日(9:00-17:00)至少1人常驻站房内。(需提供人员列表) 2、考核办法 运维期内采购人每年至少进行2次考核,按考核实际情况支付运维经费,考核包括设备监测数据有效率、数据质控考核以及运行维护考核等内容。 (1)数据有效率考核 所有设备的月均数据有效率在考核期内应达到以下运维考核目标,当单台设备的月均数据有效率未达到运维考核目标时,扣除考核时段内单台设备当月的运维经费,直至扣完为止。运行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据有效率
其他要求
1
PM10/PM2.5 颗粒物分析仪
Thermo,1405-DF
90%
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
2
PM1.0 分析仪
Thermo,1405F
90%
3
TSP 分析仪
Thermo,1405
90%
4
NOy 分析仪
Thermo,42i-y
90%
5
NH3-NO-NO2-NOx 分析仪
Thermo,17i
90%
6
一氧化碳分析仪
Thermo,48i
90%
7
二氧化碳分析仪
Thermo,410i
90%
8
H2S/SO2 分析仪
Thermo,450i
90%
9
能见度仪
赛克玛,6400
90%
10
微波辐射计
Radiometrics,MP-3000A
90%
11
太阳分光光度计
CIMEL,CE318
90%
12
UV 辐射计
KIPP/ZONEN,SUV-300T
90%
13
气象六参数
Luff,WS600-UMA
90%
14
3D 激光雷达
怡孚和融 EV-LIDAR-CAM
90%
15
臭氧分析仪
Thermo,49i
90%
16
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
Sunset,Model4
85%
17
在线气溶胶离子色谱仪
Thermo,URG9000
85%
18
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
CES,Xact-625
85%
19
粒径谱仪
Grimm,EDM180MC
90%
20
黑碳监测仪
Magee,Aethalometer AE33
90%
21
在线颗粒物气溶胶质谱仪
禾信,SPAMS-0515
85%
22
臭氧激光雷达
无锡中科光电 LIDAR-G-2000
80%
23
PAN 分析仪
Metcon,PAN
85%
24
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
AMA,GC5000BTX
85%
25
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
AMA,GC5000VOC
85%
26
有机硫分析仪
AMA,GC5000BTX-S
80%
27
甲烷非甲烷分析仪
Thermo,5900-A
90%
28
大气稳定度仪
OPSIS,SM200
90%
29
浊度仪
Ecotech,Aurora3000
90%
30
风廓线激光雷达
怡孚和融 EV-LIDAR-CAM
90%
31
云高仪
Eliasson,CBME80B
90%
32
光解光谱仪
Metcon,UF-CCD
90%
(2)综合考核 当每台监测设备达到以上运维考核目标以后,参照本部分执行。 考核总分=数据有效率×30分+质控考核情况得分(20分)+运行维护情况得分(50分)。数据有效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有效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 24 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如停电,但不包括仪器故障)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数据有效率按照考核目标表格内所有监测设备的数据有效率平均值计算。 质控考核情况 20 分,质控考核参照国家相关要求,详细得分情况参照运维期间开展的质控考核巡查,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质控完成情况,要求实际完成次数达到每台设备质控要求,其中实际完成次数以现场记录表中有记载的、并经采购人检查人员核实的真实记录次数为准,每发现 1 次不合格的扣 2 分。 运行维护部分包括现场检查情况、异常情况处理 2 个部分,现场检查情况 40 分,异常情况处理 10 分,共计 50 分,运维期间每年至少检查 2 次,运行维护情况得分为每次检查得分的平均分。现场检查情况,根据采购人每次进行现场检查结果计算,每发现 1 处不合格的扣 1 分。异常情况处理,要求运维人员对于 6:00~18:00 异常情况,需在发生后 2 小时内发现并上报采购人,同时制定解决方案,若超过 2 小时未做出响应视为异常情况未响应,由采购人远程查看仪器运行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异常未响应情况进行记录,发现 1 次扣 5 分。 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款支付的依据,考核总分高于 90 分(含)的,支付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85(含)~90 分,扣除考核时段内运维费用的 15%。80(含)~85 分,扣除考核时段内运维费用的 30%。75(含)~80 分,扣除考核时段内运维费用的 50%。低于 75 分,扣除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 ★二、沈阳市环境空气 VOCs 监测站运维服务 (一)技术要求 1、总体目标 对化工园、大南街、天柱山路 3 个 VOCs 自动监测站提供运维质控服务。具体包括 3 个 VOCs 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质控和预防性检修工作,季度、半年和年度定期维护等质控工作,包含人工、耗材、维修维护等费用,以及水、电、网络、房租等所有配套费用。 运行维护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以及《在线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JJG 1055-2009),同时也要执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运维托管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 为确保VOCs站各仪器设备正常、稳定工作,要求提供3 名专职的运维工程师提供站点现场运维服务,运维人员应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须熟悉VOCs站各类仪器的运行和维护知识,能够胜任常规的VOCs站运维工作,其中至少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协会颁发的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运维培训合格证(需提供人员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中标方应保证每日运维人数与投标承诺人数一致,如有人员请假或离职,应告知采购人并增派备用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运维人员。 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 VOCs 站系统及仪表运行正常;既要及时防范、维修仪器设备故障,更要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 (1)运维站点:化工园、大南街、天柱山路 3 个 VOCs 自动监测站。 (2)运维设备: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机硫分析仪、甲烷非甲烷分析仪及其附属设备等。 2、工作目标 (1)除校准、停电、维护保养等工作外,以及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数据缺失不计入内,仪器 24 小时正常开机,正常运行时间占考核时段内时间的 80%以上;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 72 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进行。 (2)保证 3 个站点在中心平台上数据有效率达到考核时段内的 80%以上。 (3)定期按照监测规范和规程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确保上传的数据准确有效。 3、财产保护 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4、数据保密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5、安全保证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委托管理期间,3 个站点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方不承担责任。 (二)主要工作内容 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日常运维工作 (1)每日上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持续异常情况,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每周至少 1 次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检和现场维护,巡检及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a)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25±5)℃,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 b)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c)调看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机硫分析仪、甲烷非甲烷分析仪的小时报表,观察是否有异常高值出现,是否有典型污染物如苯、甲苯等苯系物监测值为零的情况。若存在,需调看历史图谱数据,分析图谱是否正常。 d)检查各仪器保留时间漂移情况,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e)检查标气、辅助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检查标气和辅助气有效期、压力,气瓶压力低于2 MPa(或系统相关要求值)前应更换。 f)检查子站的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g)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h)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若发现滤膜明显受到污染,则应及时更换。 i)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应通知采购人联系相关方及时进行剪除。 j)春、夏雨季要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站房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损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k)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室内外温差,防止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现象。 (3)维护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环境条件监控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做好清洁卫生及安全工作后方能离开。 2、每周运维工作 (1)每周对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机硫分析仪进行 1 次零气空白、单点质控检查、分离度测定,并填写好记录。如发现漂移及时校准修正;每周对色谱的峰窗进行检查,如发现漂移,及时调整。 (2)每周对甲烷非甲烷分析仪各参数进行检查,进行 1 次零气空白、单点质控检查,填写好记录。 (3)检查钢瓶气压力,将读数添在钢瓶气消耗记录表中。与上次压力比较,看压力是否有异常变化。如果压力下降异常,表明有漏气之处,从而要设法处理。 (4)检查采样总管及采样气路是否有破裂,是否有灰尘,是否过于潮湿,并及时采取措施。 (5)检查并酌情更换各仪器滤膜,清洁各仪器风扇滤网。 (6)检查干燥剂、活性炭、氧化剂、变色硅胶,并适时更换。 (7)检查空调温度是否合适。 (8)检查色谱基线是否平稳,检查并记录各仪器主要参数,如流量、温度、光强等。 (9)检查色谱参数,包含气相色谱分析仪的炉箱温度(柱温)、预浓缩温度和采样温度压力、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气与空气输入压力与流量等运行参数。 (10)检查色谱谱图,观察是否出现保留时间漂移,若存在该现象进行峰窗调整。 3、每月工作项目 (1)清洁站房,清洁空调滤网,清洁各仪器滤网,清理采样支管。 (2)检查标气钢瓶压力并做好记录。将当前压力值与过去的压力值比较以估计标准气的消耗速度。如果预测 1 个月后压力将降到 100PSI(压力下限),就安排更换钢瓶,注意钢瓶上标注的日期。 (3)每月对各监测仪器进行 1 次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4)每月对有机硫分析仪进行 1 次至少包含5 个点的多点校准 4、每季/半年工作项目 (1)每季度按照系统说明书的要求对监测仪器进行验漏检查。 (2)每季度检查气路连接的密封性,进行屋顶采样口及气象杆密封胶检查。 (3)每季度清理采样总管。对该部分的维护时间最好不超过 4 小时,维护期间的数据应视为无效。 (4)每季度对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进行 1 次至少 5 个点的多点校准。 (5)每季度对甲烷非甲烷分析仪进行1次至少包含6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包括零点)。 (6)每半年更换氧化剂、活性炭。 (7)每半年有机硫分析仪更换PID灯 5、年度维护工作 (1)每年对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开展目标化合物测试,测试包括空白检查、系统残留检查、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期间精密度、期间准确度、漂移等。 (2)每年对甲烷非甲烷分析仪开展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测定 (3)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 (4)检查各仪器采样泵隔膜,各连接部密封圈,机械动作是否正常。 (5)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进样管路和检测器进行检查清洁,先用毛刷和吸尘器清扫,再清洁电磁阀、限流孔。 (6)清洁色谱仪 PID 检测器,清洁/更换横隔膜,清洗十通阀。 (7)按需更换气相色谱仪载气过滤器,更换预浓缩管。 (8)清洁、耗材更换完毕后开机检查仪器各参数,与说明书中给出范围比较,如接近或超过限度则作相应调节或更换。 (9)保养及维修后,应进行多点校准、稳定性、准确性和检出限等测定。 6、预防性维护 (1)每月清洗 1 次空调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空调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 (2)每季度清洗 1 次采样总管。清洗完以后应做验漏测试,确保采样总管工作正常。 (3)每半年清洗或更换 1 次从总管到监测仪器采样口之间的气路管线。 (4)对监测仪器中的过滤装置,按仪器使用和维修手册的要求定期进行更换和清洗。 (5)中标方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设备及系统检修 (1)若发现仪器故障,检修时需要仪器设备停用、拆除或更换的,应事先报经采购人同意。 (2)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1 小时电话响应,在工作时间 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在 72 小时内排除。若 72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中标方应提供备机,以确保监测正常进行。 (3)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若对监测仪器进行了核心部件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 1 次多点校准和性能考核。 (4)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在 4 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24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5)检修人员进行维修时及时做好维修记录。维修记录应包含该故障发生的时间、故障现象、维修措施和内容、维修结果、校准检查记录等。 (6)对于重大事故,严重影响系统运行或无法运行时,双方组织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经研究后,共同商定解决方案。 8、系统年度维护及大修工作 为保证自动监测站的长期正常运行,每年度对系统进行年度维护和大修。具体内容如下: (1)按仪器使用和维护手册规定的要求,根据使用寿命更换监测仪器中的色谱柱、采样泵、进样阀、富集管和点火线圈等关键零部件。 (2)对仪器电路各测试点进行测试与调整。 (3)对仪器进行气密性检查和流量检查。 (4)对仪器光路、气路、电路板和各种接头及插座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 (5)对仪器的输出零点和满量程进行检查和校准,并检查仪器的输出线性。 (6)在每次完成仪器年度维护和大修后,或更换了仪器中的关键零部件后,应对仪器重新进行多点校准和检查。 (7)维护人员在进行年度维护和大修或更换了仪器中的关键零部件时,做好维护和零部件更换记录。记录包含对仪器采取的维护措施和内容、校准核查情况、零部件更换情况。 (8)对所有的色谱历史图谱、数据、文件进行备份。 9、质量保证要求 (1)用于校准的动态校准仪、流量计、标准气压表、温度计等,应每年进行计量或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校准使用的标准气体应为国家二级气体标准物质及以上,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 (3)中标方须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防雷检定,并出具防雷检定报告。 (三)工作要求与考核 1、工作要求 (1)中标方应在提供的3 名专职运维工程师中任命 1 名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VOCs站的日常运营和质控管理工作。当有故障发生时,需在 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4 小时内排除故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和隐瞒。若因为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应以书面报告采购人。(需提供人员列表) (2)参与运营维护服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或需定期更换技术人员,应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申请,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3)所有负责该项目人员的服务费用(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办公设施(电脑、打印机等)、生活费用(交通、通讯、食宿)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对参与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工作人员均需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等。采购人对员工人身安全、劳资纠纷概不负责。 (5)如采购人认为参与运营维护服务的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承担运营维护服务方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6)为了保证工作质量,采购人有权对所有进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包括面试、设置试用期等),如采购人认为运营维护服务人员不称职时,中标方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后 5 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采购文件对该岗位人员资历的要求,且所更换人员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 (7)中标方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其他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协调在本工作范围内与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沟通,并无偿提供与其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等。 (8)运营维护期间所产生的的水、电、网络、房租等所有配套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9)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 2、考核办法 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有效性,严防数据、记录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在运维期间每年至少考核 2 次,按考核实际情况支付运维经费。对中标方的考核包括数据有效率考核、综合考核和数据(记录)弄虚作假考核。 (1)数据有效率考核 每个站点的考核时段内数据有效率必须高于80%(含),否则考核总分以 0 分计,扣除该站点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 (2)综合考核 当单站的数据有效率达到 80%(含)以上运维考核目标以后,参照本部分执行。 考核总分=数据有效率×30 分+质控考核(满分 40 分)+运行维护考核(满分 30 分)。单站质控考核详细得分情况参照运维期间开展的质控考核巡查,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共计 40 分。运行维护考核包括现场检查情况、异常情况处理等考核内容,共计 30 分。 采购人在考核时段内,对所有站点进行随机抽查,形式包括现场或远程检查,检查内容和时间由采购人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校准维护记录是否规范、质控操作是否规范、站房及周边环境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等,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的扣 2 分;在考核时段内,要求中标方在 6:00-18:00 时段内发生的站点异常情况及时响应,需在发生后 2 小时内发现并上报采购人,同时制定解决方案,若超过 2 小时未做出响应视为异常情况未响应,由采购人远程查看站点运行情况或现场检查,对异常未响应情况进行记录,发现 1 次扣 5 分。 单站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款支付的主要依据,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90 分的,支付该站点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85 分(含)但是低于 90 分的,扣除该站点考核时段内 30% 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80 分(含)但是低于 85 分的,扣除该站点考核时段内 50% 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低于 80 分的,扣除该站点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 (3)数据弄虚作假考核 如发现中标方考核时段内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伪造维护记录、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除所有站点的全部运维经费,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 ★三、沈阳市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 (一)7参数(PM10/PM1.0/PM2.5/SO2/NO2/O3/CO)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对李相、黄腊坨、辉山大街 3 个 常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提供运维质控服务,具体包括子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月、季度、半年和年度定期质控工作,详细的预防性检修和年度大修等工作,包含人工、耗材、维修维护等费用,以及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房租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等标准的要求,同时也根据采购人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运维托管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 为确保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内各仪器设备正常、稳定工作,提供3 名专职的运维工程师对 3 个站点提供运维质控服务,运维人员应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须熟悉边界站各类仪器的运行和维护知识,能够胜任常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其中至少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协会颁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培训合格证(需提供人员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中标方应保证每日运维人数与投标承诺人数一致,如有人员请假或离职,应告知采购人并增派备用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运维人员。 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 (1) 运维站点:李相、黄腊坨、辉山大街 (2) 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a)子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b)子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c)子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d)子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e)其他子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f)子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子站与中心站通讯正常。 g)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 72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 h) 中标方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 财产保护 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4) 数据保密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5) 安全保证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委托管理期间,3 个站点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方不承担责任。 2、工作目标 中标方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 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 数据有效率达到 90%以上。 (3) 数据质控考核达到 90 分以上。 (4) 异常情况处理率 100%。 3、运维要求 (1)运维工作一般要求: a) 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b) 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c) 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 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 3℃,相对湿度保持在 80%RH 以下。 d) 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e) 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f) 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g) 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每日工作内容如下: a) 每日检查数据是否正常上传到中心站平台,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积极同采购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b) 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在每日 6 时~18时出现的故障,应在 4 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 c) 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d) 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3)每周工作内容如下: 每周至少巡视子站 1 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a) 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 b) 查看子站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c) 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d) 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e) 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f) 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g) 每周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h) 每周对气象仪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i) 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及时进行更换。 j) 检查电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k) 检查通讯系统,保证子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l) 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m) 应及时清除子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 n) 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o) 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每月工作内容如下: a) 清洗 PM1.0、PM2.5及PM10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 b) 检查PM1.0、PM2.5及PM10颗粒物分析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c) 每月对PM1.0、PM2.5及PM10颗粒物分析仪的温度、压力进行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d)清洗站房内的空调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空调滤网影响运行效率。 e)检查采样总管系统、支路管线结合部和排气管路,查看是否漏气或堵塞现象。 f) 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g)对颗粒物和气态仪器做气密性检查。 (5)每季度工作内容如下: a) 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 1 次。 b) 对仪器内外进行除尘,包括仪器背面的过滤网。 c) 对气态仪器做多点校准和精密度检查。 d) 对PM1.0、PM2.5及PM10颗粒物分析仪清洗采样管,进行标准膜校准。 (6)每半年工作内容如下: a) 检查 PM1.0、PM2.5及PM10颗粒物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b) 对氮氧化物分析仪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c) 采用臭氧传递标准对子站臭氧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 d) 对动态校准仪做MFC流量校准。 e) 更换零气源活性炭和氧化剂。 (7)每年工作内容如下: 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4、质量保证要求 (1)用于传递臭氧校准仪49ips和流量计、标准气压表、温度计、湿度计等,应每年进行计量或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校准使用的标准气体应为国家二级气体标准物质及以上,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 (3)中标方须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防雷检定,并出具防雷检定报告。 (二)激光雷达技术需求 1、主要运维服务内容 (1)设施和环境的定期维护和巡检; (2)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耗材更换和巡检; (3)仪器故障排除和维修; (4)数据监控与分析; (5)根据用户需求,周、月、季、年度报告和污染时段数据分析报告撰写。 2、运维服务具体工作 日常巡检,每周至少现场巡检 1 次,巡检内容如下: (1)站房保洁和仪器设备清洁,要求设备无积尘,站房干净整洁。 (2)查看密封情况是否良好、有无老化或漏水的现象、供电是否稳定安全,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3)检查站房空调运行状况,要求室内温度保持在 25℃左右,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 (4)按规范和规程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填写运行维护记录。 (5)现场巡检仪器工作状况,检查激光雷达分析仪激光器、探测器、光学玻璃、系统软件、数据存储等部分工作状况;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 (6)检查室外光学天窗是否有磨损或破裂的现象、周围密封情况是否良好、有没有老化或漏水的现象,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检查透镜表面是否有磨损或破裂的现象,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8)检查雨刷的工作状态,查看雨刷是否磨损,雨刷器归位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更换。 (9)检查激光器是否正常工作,查看光斑状态并根据光斑大小判断激光器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0)检查控制箱等附属配件是否正常工作、检查数据传输网络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检查工控机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软件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2)检查数据的有效性和设备的参数设定及运行情况,检查数据及出图情况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3)检查雷达工控机内数据库数据是否按时存储,并查看中央平台数据库是否存有有效实测数据,如未存储,需要及时补传。 3、质量保证要求 (1)每季度进行激光能量核查,如果低于10 微焦时,更换激光器。 (2)每季度进行一次接收横截面四象限均匀性测试。 (3)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气瑞利散射信号拟合偏差检测。 (4)每年进行光路稳定性检查,测试增益比和系统背景基线,必要时更换探测器。 (5)中标方应制定完善的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办法,数据记录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运营维护原始记录表格及运营维护数据报告,及时整理归档,并对运行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6)故障发生后,工作日4 小时内,非工作日内 6 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检修,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采购人。简单故障,在现场解决;故障较严重的,将故障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并在 48 小时内向采购人报告原因、结果。如需进行返厂检修,则应提供备机开展监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7)配合采购人在有重要观测任务或应用课题需求时,进行相关激光雷达的分析应用及实际观测实验,协助采购人进行数据分析及反演。 4、数据管理和数据报告编制要求 (1)每周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提交上 1 周数据分析报告,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上个月数据分析报告,每季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交上个季度数据分析报告,每半年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前半年维护报告及数据分析报告,每年维护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上一年度维护报告及数据分析报告。 (2)每周、每月的数据分析报告,以 Word 的格式呈现出来,分析相应时间内的典型数据,包括消光系数、退偏比、污染边界层、颗粒物,以电子版的形式发给采购人。 (3)随时按照采购人需求,4 小时内编写完成污染分析快报。 (三)考核与管理办法 采购人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采购人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 1、监督管理: (1)中标方应在提供的3 名专职运维工程师中任命 1 名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边界站的日常运营和质控管理工作。当有故障发生时,工作日4 小时内、非工作日内 6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4 小时内查出故障原因,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和隐瞒。若因为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应以书面报告采购人。(需提供人员列表) (2)中标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按照有关要求,检查中标方各项工作是否按相关程序及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环境空气监测子站运行状况、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校准情况; (5)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标方的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巡检记录、仪器质控记录、仪器维修记录等; (6)对中标方使用的校准仪器及标准物质进行检查; (7)审核中标方的质控报表,及时反馈质控结果; (8)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 2、考核办法 对中标方采取数据有效率考核、综合考核和数据弄虚作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同时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有效性,严防数据、记录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在运维期间至少开展质控考核巡查 2 次,按考核实际情况支付运维经费。 (1)数据有效率考核 考核时段内(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且单站任一监测项目数据有效率(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必须高于 90%(含), 否则考核总分以 0 分计,不予支付该站点全部运维费用;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如停电,但不包括仪器故障)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2)综合考核 当单站的数据有效率达到 90%(含)以上运维考核目标以后,参照本部分执行。单站考核总分=数据有效率×30 分+质控考核(30 分)+运行维护考核(40 分,常规6参数部分20分,雷达部分20分)。质控考核参照国家相关要求,详细得分情况参照运维期间开展的 1 次质控考核巡查,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运行维护考核包括现场或远程检查情况、异常情况处理等考核内容,共计 40 分。采购人在考核时段内,对所有站点进行随机抽查,形式包括现场或远程检查,检查内容和时间由采购人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校准维护记录是否规范、质控操作是否规范、站房及周边环境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等,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的扣 2 分; 在考核时段内,要求中标方在 6:00-18:00 时段内发生的站点异常情况及时响应,需在发生后 2 小时内发现并上报采购人,同时制定解决方案,若超过 2 小时未做出响应视为异常情况未响应,由采购人远程查看站点运行情况或现场检查,对异常未响应情况进行记录,发现 1 次扣 5 分。 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90 分的,支付全部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85 分(含)但是低于 90 分的,扣除单站 30%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80 分(含)但是低于 85 分的,扣除单站 50%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低于 80 分的,扣除单站全部运维费用; (3)数据弄虚作假考核: 如发现中标方考核时段内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伪造维护记录、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除所有站点的全部运维经费,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形式,具体参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
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
024-24520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三纬路58号有色大厦
联系方式:
024-22852669
邮箱地址:
zl_lnhongji@163.com
开户行:
农业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4540104000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琳、于金鑫、翟萍、王森艳、于欣
电话:
024-67767750/024-2285266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17: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
¥5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琳、于金鑫、翟萍、王森艳、于欣
项目联系电话
024-67767750/024-22852669
采购单位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4520890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十三纬路58号有色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2852669
附件:
附件1
07.08挂网版-超级站运维服务招标文件.doc
R家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编号:JH24-210100-06587编制单位: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9第三章服务需求104第四章评标方法10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141.(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100-06587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预算金额(元):5,100,000.00最高限价(元):5,100,000.00采购需求: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5日,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下载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形式,具体参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98号联系方式:024-245208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联系方式:024-67767750/024-22852669邮箱地址:zl_lnhongji@163.com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61454010400042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琳、于金鑫、翟萍、王森艳、于欣电话:024-67767750/024-22852669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98号联系人: 惠女士 电 话: 024-24520890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系人: 赵琳、于金鑫、翟萍、王森艳、于欣 电 话: 024-67767750/024-22852669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R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R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5,100,000.00元最高限价:5,100,000.00元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依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1.备份文件:电子文档,与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2.备份文件的启用:当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无法正常开展电子开评标时,经监管部门同意后,需要启动备份文件时,将及时通知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网络电子文件递交:按辽宁省财政厅电子招标最新规定执行,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PDF版的投标(响应)文件。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开标视频会议:开标当日各投标人代表无须到开标现场,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开标,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限1人)备注公司名称进入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发送公司名称、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进行签到。会议主题: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开标会议会议时间:2024/07/29 09:00-11:00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北京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https://meeting.tencent.com/dm/0pmGX0rFyk63#腾讯会议:302-225-515会议密码:0712复制该信息,打开手机腾讯会议即可参与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4 人组成,共 5 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家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家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按照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100万以下(含100万元)部分为1.2%,100-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为0.64%,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为0.36%。 支付形式: 现金或电汇 支付时间: 中标结果公示后,中标通知书下达前 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琳 联系电话: 024-67767750 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其他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自备与网络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电子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未按本文件要求方式准备备份文件或未及时按要求发送备份文件的,后果自负。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条。★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投标项目相关信息。2.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依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文档。★16.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2.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备份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网站将拒绝接受。19.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投标人自行按照系统操作指南操作。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条。★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条。★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依据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备份合同备案。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依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条。40.履约验收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性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1.依法可以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2.近六个月无营业收入的,需附六个月的零收入申报表并加盖公章;3.近六个月内新成立企业,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4.工会经费不作为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10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本项目不适用)3开标一览表114服务价格明细表125服务需求响应表136商务条款偏离表14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5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9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16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5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186备份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19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0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19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221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311服务方案24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3.1.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此格式不适用)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3.2.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3.3.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4.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5.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6.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7.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8.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9.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运维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0.格式10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如有)。(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3.11.格式11开标一览表包号:001报价单位:元服务名称投标总价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小写:大写: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2.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001报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3.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001/01服务内容: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和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以下参数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 ★总体要求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大南街、天柱山路、化工园)和城市间区域边界监测站(李相、黄腊坨、辉山大街)共7个站点的运行维护工作。供方对各站点内的监测仪器设备及所有配套辅助设施进行运行维护,保障各站点正常运行,运维服务时间为1年。服务范围包括:各站点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平台软硬件、辅助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故障维修、耗材及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检定、站房维护及清洁卫生等工作,保障监测数据与国家、辽宁省数据平台正常联网传输。运维服务期间中标方须接受采购人运维监督与考核,确保每台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定期或临时的技术报告、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等材料;运行维护及质控管理,须满足国家、辽宁省及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为保证各站点运行维护工作不受影响,中标方应在投标时配备一定数量的耗材。中标方应提供至少10名专职驻场人员,负责各站点的运维工作,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超级站运维工程师3名、VOCs站运维工程师3名、边界站运维工程师3名。项目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各站点的日常运营和质控管理工作,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中标方必须按要求投入相应资历和数量的人员,如承诺的人员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每发生 1 人次,处以 5000 元/人•次的罚款,并限期改正。中标方应认可交接时站点设施及设备的实际状态,并负责对故障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不得以站点设施及设备状态为由拒绝交接和履约。运维期满后,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与站点交接,在此期间中标方应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与交接工作,完成交接前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运维服务(一)技术要求1、运维时间、范围和人员要求提供超级站站房、软件平台和设备质控运维服务。为确保超级站内仪器持续稳定的运行,要求投标人提供专业的仪器运营维护服务。该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系统所有仪器正常运行维护所需的日常消耗品费用,非人为故意破坏原因引起仪器故障需更换备件的费用,超级站平台运行维护费用,工作人员的住宿、通讯、交通、保险、工资、站房维护费等日常运营所需的费用,以及站点取暖费、水费、电费、物业费、网费、房租费。运维托管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为确保超级站各仪器设备正常、稳定工作,要求提供至少 3 名专职的运维工程师提供站点现场运维服务,运维人员应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须熟悉超级站各类仪器的运行和维护知识,能够胜任常规的超级站运维工作,其中至少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协会颁发的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运维培训合格证、至少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协会颁发的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运维培训合格证(需提供人员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中标方应保证每日运维人数与投标承诺人数一致,如有人员请假或离职,应告知采购人并增派备用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运维人员。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安排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如不能满足实际维护能力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影响运维工作开展,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技术人员,中标方在收到要求更换运维技术人员的文件 2 周之内进行更换。 2、运维工作目标 现场维护人员每次现场的巡检对象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空调系统、采样系统、校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仪器设备封闭式存储空间基础设施等。对以上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记录在册,对有隐患的系统/设备进行预防处理,对有故障的系统设备进行修复,相关工作也记录在册。保障以下仪器设备运行正常,并按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运维质控工作。 (1)颗粒物浓度及组分监测:PM10/PM2.5 颗粒物分析仪、PM1.0分析仪、 TSP 分析仪、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在线气溶胶离子色谱仪、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粒径谱仪、黑碳监测仪、在线颗粒物气溶胶质谱仪、3D 激光雷达等。(2)臭氧及前体物监测:臭氧分析仪、臭氧激光雷达、PAN 分析仪、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机硫分析仪、甲烷非甲烷分析仪、NOy 分析仪、NH3-NO-NO2-NOx 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二氧化碳分析仪、H2S/SO2 分析仪等。 (3)气象因子及辐射参数:大气稳定度仪、能见度仪、浊度仪、风廓线激光雷达、微波辐射计、太阳分光光度计、UV 辐射计、气象六参数、云高仪、光解光谱仪、城市环境摄影系统等。 (4)质量控制系统包括:动态稀释校准仪、臭氧校准仪等。 (5)通讯系统:数据采集软件、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平台、数据采集设备、防火墙、服务器、VPN、交换机等。3、运维工作制度要求 (1)运维人员必须每天进站房巡检至少 1 次,严格按照各设备的维护项目、维护周期、维护规范进行维护工作。 (2)运维人员负责每天进行 1 次仪器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在 24 小时之内解决。 (3)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应对超级站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5)运维人员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工作报告,陈述站点仪器监测的运行情况。(6)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重要设备(如臭氧激光雷达、在线颗粒物气溶胶质谱仪等),应购买售后服务维修包。 (7)中标方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8)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9)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4、财产保护 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5、数据保密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6、安全保证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及应急机制,并对运维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培训,培训后方可上岗。需定期对站房内所有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委托管理期间,站点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方不承担责任。 (二)主要工作内容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仪器运维总体要求 (1)对仪器运行环境的日常运维 a) 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监测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b) 检查供电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c) 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 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 3℃,相对湿度保持在 80%RH 以下。 d) 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e) 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f) 对每类监测仪器的运维工作和流程应符合该仪器的运维工作规范。(2)每日运维服务项目 a) 对各监测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数据状态是否正常等,并做好记录。b) 完成超级站前一日各仪器设备数据审核工作。c) 在特殊污染天气前(沙尘、雾霾、重污染天气),主动维护好监测设备确保污染期间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结束后根据甲方需要采用数据分析技术,结合实际数据情况,分析发生污染的原因、预判污染发展趋势、提出有效建议和解决措施,提交特殊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数据分析报告。 (3)每周运维服务项目 a) 检查各监测仪器采样膜状态,视情况更换采样膜。b) 观察所用标气瓶压力,压力不足100PSI时及时更换气瓶。 c) 查看仪器空白,确认系统是否有气体泄漏。 d) 查看仪器采样流量,并确保其在正常范围内。e) 检查站房和采样管是否漏水,如漏水需立即处理。 f) 周运维工作均需做好运维记录。g) 每周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数据分析报告。(4)每月运维服务项目 a)及时制定每月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b)清理采样头内部灰尘。(5)每季度运维服务项目 a) 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质控要求完成季度质控工作。b) 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维护要求完成季度维护工作。(6)每半年运维服务项目 a) 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维护要求完成半年维护工作。b) 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质控要求完成半年质控工作。c) 出具半年度的运维总结报告(含整体运行状况、故障处理与原因分析、故障预防措施、异常监测数据分析等内容)。(7)每年运维服务项目 a) 根据实际情况更换其他耗材及备件,并做好记录。b) 评估设备整体性能状态,并及时上报采购人。c) 出具年度的设备运维报告。 2、仪器运维具体要求 (1)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 1)每日:a. 每日检查仪器运行状况及参数是否正常。b. 每日检查仪器软件是否正常运行。c. 每日检查仪器分析结果,包括对环境样图谱的检查。d. 每日检查自动空白结果。 2)每周:a. 现场检查仪器运行状态。b. 检查所用气体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c. 每周至少检查 l 次采样泵运转是否正常,检查采样管路,反应炉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等现象, 确保采样流量为8.0L/min左右(控制±5%内)。d. 每周至少检查 1 次溶蚀器集水管(瓶)积水情况。e. 每周至少检查 1 次溶蚀器碳膜是否正常。f. 每周至少更换 1次采样滤膜。 g. 每周更换采样膜,更换后执行烤炉程序,并进行空白测试。 3)每两周:a. 进行1次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核查。4)每月:a. 每月至少清洗 l 次采样头和衬管内壁。b.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c.对仪器环境温度,气压检查或校准。d. 仪器空白检查。e. 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f. 每月测量一次溶蚀器吸收率。g. 系统空白检查。h. 检查仪器气密性。5)每季度:a. 每季度溶蚀器和内部采样管路的清洗。b. 更换溶蚀器碳膜。c.绘制至少含 6 个校准点的校准曲线(包括零浓度)。d. 精密度检查。e. 正确度检查。f. 清理采样管。6)每半年:a. 清洁 1次氦气、氦氧混合气 、氦甲烷混合气和样气的电磁阀。b. 氦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通道流量进行一次单点检查或校准。 c.每半年至少进行l次三峰测试 。d. 每半年至少对仪器进行 1次数据一致性检查。7)每年:a. 每年对仪器进行预防性检查及维护,对采样系统、分析系统(特别是石英炉)进行检查与清洁,按需更换石英衬管、加热电炉丝、热电偶、电磁阀、激光接收线、仪器内连接软管等必要的耗材与配件。b. 更换氦气管路的除氧器。c. 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d. 氦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通道流量进行一次多点检查或校准。(2)在线气溶胶离子色谱仪 1)每日:a. 每日检查仪器运行状况及参数是否正常。b. 每日查看仪器软件是否正常运行。c.检查系统中设置的样品系列是否足够。d. 检查溶蚀器滤膜是否有气泡,消除气泡。e. 检查管路是否有气泡,消除气泡。f. 检查离子色谱压力是否稳定,且处于正常水平。 g. 检查抑制器电流是否正常设置。h.确认离子色谱基线平稳,谱图正常。i. 确认抑制器输出接口有气泡间隔液体均匀流出。j. 检查离子色谱组件是否有泄漏发生,修复泄漏的组件。k. 检查去离子水/双氧水/阴阳离子淋洗液是否充足。l. 检查废液瓶是否装满,并及时清空。m. 确认液体充满注射器。n. 确认冷凝水能及时被蠕动泵抽走。o. URG内部的样品注射泵、注水泵、蠕动泵均处于匀速转动的状态。2)每周:a. 检查设备状态。b. 检查所用高纯氮气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c. 清理仪器散热风扇。d.检查户外滤水杯,有积水及时清理。e. 检查溶蚀器是否漏液及污染。f. 蒸汽发生器水位是否正常,样品管路是否有气泡与漏液。g. 更换在线滤头。h. 添加去离子水。 i. 添加双氧水。j. 检查采样泵是否运转正常。k. 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流路管路是否洁净和畅通。l. 每周检查淋洗液消耗情况。m. 每周检查废液桶,及时清空废液。n. 中间浓度点检查。o. 检查溶剂管线是否有弯折或变色,捋顺弯折的管线,更换损坏或变色的管线。p. 检查是否有损坏的接头,更换损坏的接头。 q. 进行分离度测试,确定色谱柱柱效是否下降较多,若超出范围应更换保护柱与分析柱。3)每两周:a. 使用去离子水检查仪器基线与空白响应情况。 4)每月:a. 每月至少清洁1次采样头。b. 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c.每月至少进行l次系统清洗。d. 仪器空白检查。e. 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采样流量检查。f. 对仪器环境温度、气压进行检查或校准。g. 每月绘制至少含 6 个校准点的校准曲线(包括零浓度)。h. 每月正确度检查。i. 检查仪器气密性。5)每季度:a. 更换溶蚀器膜。b. 对溶蚀器、蒸汽发生器及所有管路进行灭菌与清洗。c.清理旁路采样泵的过滤器。d. 仪器检出限测定与测定下限测定。e. 清理采样管。f. 按需更换蠕动泵的胶管。 g.按需更换蒸汽发生器到在线Particle过滤头的透明胶管。6)每半年:a. 按需更换分析柱与保护柱。b. 更换蠕动泵胶管c. 更换采样泵过滤器。d. 检查数据一致性。e. 维护系统的多个六通阀及阀芯,用超纯水超声清洗,根据情况使用通针处理。f. 维护系统的多个单向阀。g. 更换淋洗液瓶中的过滤头。 7)每年:a. 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等。b. 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c. 低、中、高浓度点精密度检查。d. 按需更换抑制器。 e.按需更换单向阀及阀芯。 f.按需更换3L采样泵。g.按需更换旁路采样泵。h.按需更换5ml注射器。(3)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1)每日:a. 检查环境大气压、环境温度、仪器采样流量、X 射线管温度等工作参数,如有报警应及时处理。b. 每日检查仪器自动质控数据是否正常。c. 检查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是否正常。d. 及时清空冷水机储水箱。2)每周:a. 检查仪器运行及状态参数是否正常。b. 检查纸带位置、采样斑点状态以及剩余量是否正常。c. 检查X射线管温度是否正常,及时清洗主机机箱风扇防尘网及冷风机防尘网。d. 检查采样管的加热温度是否正常。e. 采样泵工作状态是否正常。f. 检查户外采样头滤水杯积水情况。3)每月:a. 清洁 1次采样喷嘴压头及纸带下的垫块。b. 至少清洁1次采样头。c. 进行原始数据备份。d. 每月进行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e. 每月对仪器环境温度、气压进行检查或校准。f. 每月更换纸带并检查仪器空白。g. 气路泄露检查。4)每季度:a. 每季度不同能级或档位标准膜中至少选取2种元素进正确度捡查。b.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元素特征X射线能量检查或校准。c. 清理采样管。5)每半年:a. 每半年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湿度传感器检查或校准。b. 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6)每年:a. 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等。b. 使用标准膜对全部目标元素进行1次正确度检查,至少70%的目标物实测值与理论值的相对误差应在土10%范围内,否则应及时校准或调整。 c. 每年对目标元素进行校准曲线绘制。d. 按需更换必要的耗材配件。(4)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b. 检查基线是否正常。c. 保留时间漂移检查及调整。d.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2)每周:a. 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b. 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c. 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d. 单点质控检查、分离度测定。e. 添加氢气发生器中的超纯水,仪器排风扇清洁。 f.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g. 检查硅胶状态,按需更换硅胶。3)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b. 清理采样支管。4)每季度:a. 参数设置及运行情况检查。b. 绘制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c. 检查校准系统校准气和稀释气流量。 d. 验漏检查。 e. 清理采样总管。f. 更换去离子包。5)每半年:a. 更换氧化剂。b. 更换活性炭。6)每年:a. 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b. 每年开展目标化合物测试,测试包括空白检查、系统残留检查、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期间精密度、期间准确度、漂移。c.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5)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b. 检查基线是否正常。c. 保留时间漂移检查及调整。d.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2)每周:a. 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b. 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c. 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d. 单点质控检查、分离度测定。e. 添加氢气发生器中的超纯水,仪器排风扇清洁。 f.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g. 检查硅胶状态,按需更换硅胶。3)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b. 清理采样支管。4)每季度:a. 参数设置及运行情况检查。b. 绘制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c. 检查校准系统校准气和稀释气流量。 d. 验漏检查。 e. 清理采样总管。f. 更换去离子包。5)每半年:a. 更换氧化剂。b. 更换活性炭。6)每年:a. 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b. 每年开展目标化合物测试,测试包括空白检查、系统残留检查、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期间精密度、期间准确度、漂移。c.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6)甲烷非甲烷分析仪 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b. 检查基线是否正常。c. 保留时间漂移检查及调整。d.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2)每周:a. 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b. 气相色谱、检测器运行情况检查。c. 零气空白检查。d. 单点质控检查。e. 更换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f. 氢气发生器加水。g.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3)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b. 清理采样支管。4)每季度:a. 参数设置及运行情况检查。b. 绘制至少包含6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包括零点)。c. 验漏检查。d. 清理采样总管。5)每半年:a. 更换氧化剂。b. 更换活性炭。6)每年:a. 开展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测定。b. 每年对监测仪器进行系统保养,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进样管路和检测器进行清洗等。c. 按需更换易耗件(泵,点火线圈,FID O 形圈,热电偶,色谱柱,FID 维修包,压力传感器,过滤器,过滤器垫圈,氢气发生器去离子包,氢气发生器吸附罐,氢气发生器电解池)。d.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7)PM10/PM2.5颗粒物分析仪 1)每日:a. 查看平台数据。2)每周:a. 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 b. 采样流量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c. 根据膜负载率情况按需更换TEOM 滤膜和 47mm 滤膜。3)每月:a. 清理采样头。b. 流量检查或校准。c. 气路检漏。4)每季度:a. 温度检查或校准。b. 环境气压检查或校准。c. 清理采样管。d. 更换凝结过滤器滤芯。5)每半年:a. 内部气体湿度传感器检查。b. 检查FDMS的干燥管,必要时更换。c. K0值检查。6)每年:a. 清理切换阀。b. 清理冷却器、空气入口内的质量变送器。c. 按需更换泵维护套件、O型圈、V 型密封圈等。(8)H2S/SO2 分析仪 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b. 零点检查或校准。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3)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b. 气密性检查。c. 清理采样支管。4)每季度:a. 进行多点校准。b. 精密度检查。c. 清理采样总管。5)每年: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等)。(9)NH3-NO-NO2-NOx 分析仪 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b. 零点检查或校准。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e. 更换变色硅胶。3)每两周:a. 进行精度检查,按满量程的20%浓度点执行,如精度相对误差超过±20%,需重新校准仪器。 4)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b. 气密性检查。c. 清理采样支管。5)每季度:a. 进行多点校准。b. 精密度检查。c. 清理采样总管。6)每半年:a. 对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7)每年: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O形圈、臭氧发生器、泵、泵膜、制冷器等)。(10)臭氧分析仪 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b. 零点检查或校准。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3)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b. 气密性检查。c. 清理采样支管。4)每季度:a. 进行多点校准。b. 精密度检查。c. 清理采样总管。5)每年:a.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等)。(11)一氧化碳分析仪 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b. 零点检查或校准。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3)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b. 气密性检查。c. 清理采样支管。4)每季度:a. 进行多点校准。b. 精密度检查。c. 清理采样总管。5)每年: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红外光源等)。(12)在线颗粒物气溶胶质谱仪1)每日:a. 查看仪器数据是否正常。b. 查看仪器运行状态、报警信息、进样口压力、质量偏移、电离激光能量、分子泵运行功率、各个真空规数值、TIC图等。c. 硅胶干燥管硅胶变色超过50%需要更换。d. 检查低真空规3数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区间,若不在正常范围区间,需要清洗小孔片。e. 检查电离激光能量数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区间,若不在正常范围区间,需对仪器进行调试。f. 检查激光器冷却水位是否正常。2)每周:a. 检查各部件、采样泵及其他泵是否有异响。b. 检查各项参数是否正常。c. 清洁小孔片。3)每月:a. 清理室外进样口切割器。b. 外部流量检查或校准。c. 原始数据备份。d. 更换冷却水。 4)每季度:a. 每季度至少校准粒径一次。b. 每季度使用标准物样品(含硝酸铅、碘化钠等物质)进行质量校准。c. 清理采样管。d. 维护前级泵。5)每半年:a. 分子泵状态检查,清洁分子泵散热风扇。b. 系统电压检查。c. 更换冷却水滤芯。 6)每年:a. 系统预防性维护,对采样系统,测量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按需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如光学镜片、激光器闪光灯、分子泵、前级泵、真空规、管路卡箍、MCP检测器等。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13)3D激光雷达 1)每日:a. 查看仪器是否正常运行。b. 重污染或沙尘雨雪天气结束后及时清洁观测窗。2)每周:a. 仪器发射、接收系统状况及参数检查。b. 检测并记录信噪比、有效探测距离。c. 检查消光系数的范围区间,消偏比的范围区间以及观测期间数据的连续性。d.检查数据存储是否正常。e. 检查仪器标识、天窗、传感舱玻璃清洁情况、激光器等软硬件报警指示信号是否正常。3)每季度:a. 系统光路光斑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接收横截面四象限均匀性测试、大气瑞利散射信号拟合偏差检测,若超出仪器说明书允许范围的,应重新调整光路。b. 激光能量核查。4)每年:a. 光路稳定性检查。b. 测试增益比和系统背景基线,必要时更换探测器。c. 对磁盘进行数据整理和备份。d. 核心部件(激光器、望远镜主镜等)达不到要求需更换,要进行出厂检测。(14)PAN分析仪1)每日:a. 每天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工作,自动积分是否正常。2)每周:a. 更换采样粒子过滤器膜片。 b. 单点检查并对保留时间进行修正。c. 空白检查。d. 硅胶管变色时更换。 e. CuSO4•5H2O有三分之二变色时更换。f. 检查所用高纯氮气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g. 检查所用合成空气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h. 检查硅胶状态,按需更换硅胶。3)每月:a. 更换丙酮。b. 检查采样流量。c. 清理采样支管。4)每季度:a. 不少于5个点的多点校准。b. 检查校准气与稀释气流量。c. 清理采样总管。5)每半年:a. 更换氧化剂。 b. 更换活性炭。 6)每年:a.按需更换NO标气(8L)。b.进行方法检出限测定。c.精密度检查。d.准确度检查。(15)光解光谱仪 1)每日:a. 每天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工作。2)每周:a. 擦拭探测头。 b. 检查硅胶状态,需要时进行更换。3)每年:a. 返厂标定。(16)UV辐射计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 检查硅胶状态,需要时进行更换。3)每月:a. 辐射计表面清洁维护。4)每年:a. 设备送检。(17)NOy分析仪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b. 零点检查或校准。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e. 更换变色硅胶。3)每两周:a. 进行精度检查,按满量程的20%浓度点执行,如精度相对误差超过±20%,需重新校准仪器。 4)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b. 气密性检查。c. 清理采样支管。5)每季度:a. 进行多点校准。b. 精密度检查。c. 清理采样总管。6)每半年:a. 对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7)每年: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O形圈、臭氧发生器、泵、泵膜、制冷器等)。(18)气象六参数 1)每日:a. 每天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工作。2)每周:a. 记录仪器状态参数。3)每季度:a. 对仪器内、外部相关部件进行灰尘吹扫。 4)每年:a. 对仪器各参数进行 1 次检查和校准。(19)臭氧激光雷达 1)每日:a. 查看仪器是否正常运行。b. 重污染或沙尘雨雪天气结束后及时清洁观测窗。2)每周:a. 检查仪器状态参数是否正常。b. 检查加热装置是否正常。c. 检查激光电源水位是否正常。d. 检查仪器标识、天窗、望远镜镜筒玻璃清洁情况。e. 检查拉曼管气压是否正常。3)每月:a.更换冷却水4)每季度:a. 检查仪器镜片镜面膜层是否有损坏。b. 激光能量核查。5)每半年:a. 更换一次性滤芯。b. 系统光路检查,看光路是否出现偏移,出现偏移需及时校正。 6)每年:a. 对整台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按需更换易损件,如闪光灯等。。(20)PM1.0分析仪 1)每日:a. 查看平台数据。2)每周:a. 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 b. 采样流量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c. 根据膜负载率情况按需更换TEOM 滤膜和 47mm 滤膜。3)每月:a. 清理采样头。b. 流量检查或校准。c. 气路检漏。4)每季度:a. 温度检查或校准。b. 环境气压检查或校准。c. 清理采样管。d. 凝结过滤器滤芯。5)每半年:a. 内部湿度传感器检查。b. 检查FDMS的干燥管,必要时更换。c. K0值检查。6)每年:a. 清理切换阀。b. 清理冷却器、空气入口内的质量变送器。c. 按需更换泵维护套件、O型圈、V 型密封圈等。(21)TSP分析仪 1)每日:a. 查看平台数据。2)每周:a. 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 b. 采样流量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c. 根据膜负载率情况按需更换TEOM 滤膜。3)每月:a. 清理采样头。b. 流量检查或校准。c. 气路检漏。4)每季度:a. 温度检查或校准。b. 环境气压检查或校准。c. 清理采样管。d. 凝结过滤器滤芯。5)每半年:a. 内部湿度传感器检查。b. K0值检查。6)每年:a. 清理冷却器、空气入口内的质量变送器。b. 按需更换泵维护套件、V 型密封圈等。(22)有机硫分析仪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b. 检查基线是否正常。c. 保留时间漂移检查及调整。d.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2)每周:a. 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b. 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运行情况检查。c. 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d. 单点质控检查、分离度测定。e. 检查所用高纯氮气压力与有效期,按需更换气体。f.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3)每月:a. 参数设置及运行情况检查。b. 绘制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c. 采样流量检查。d. 清理采样支管。4)每季度:a. 检查校准系统校准气和稀释气流量。 b. 验漏检查。 c. 清理采样总管。5)每半年:a. 更换PID灯。6)每年:a. 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b. 更换氮气管路的除氧器。c.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23)二氧化碳分析仪 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 记录仪器内部主要参数。b. 零点检查或校准。c. 跨度检查或校准。 d. 视滤膜污染情况进行更换。3)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 。b. 气密性检查。c. 清理采样支管。4)每季度:a. 精密度检查。b. 清理采样总管。5)每年: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红外光源等)。(24)粒径谱仪 1)每日:a. 查看面板监测数据、显示日期时间、温湿度等参数是否正确。2)每月:a. 每月清理室外进样口采样头,清洗喷嘴,清洗采样管。b. 采样流量检查。 3)每年:a. 更换颗粒物过滤器。b. 清洗采样气路。c. 数据有变化时送回厂家校准。(25)黑碳监测仪 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 直观检查,仪器是否工作正常,仪器时钟是否正常。 b. 检查并记录采样流量。 c. 检查纸带,用完及时更换。 d.检查使用过的滤带上的点,查看采样点边缘是否清晰。 e. 检查磁盘,存满及时处理。3)每月:a. 清洗PM2.5旋风式粒径切割器。 b.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4)每季度:a. 更换颗粒物过滤器。5)每半年:a. 清洁光学分析室。(26)大气稳定度仪 1)每日:a.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a. 更换采样膜。 3)每月:a. 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b. 清洗维护采样头。4)每季度:a. 采样管清洗。5)每半年:a. 气路检查,仪器管理及功能测试。 6)每年:a. 按需更换易耗件,如泵、湿气阀等。(27)能见度仪 1)每日:a. 查看平台数据。2)每周:a. 记录仪器各状态参数。3)每月:a. 清洁探测器。4)每季度:a. 对仪器内部、外部相关部件灰尘吹扫。 5)每半年:a. 对仪器进行1次校准。(28)浊度仪 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月:a. 清洗切割头。 b. 零点校准。c. 跨度校准。d. 采样流量检查。e. 清洁光学分析室。 3)每半年:a. 更换过滤器(用于零气泵)。 b. 更换过滤器(用于零气)。 4)每年:a. 视标气使用情况及有效期来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灯源、O型圈、光电倍增管 V型环、采样泵、参考快门、快门螺线管)。(29)风廓线激光雷达 1)每日:a. 查看仪器是否正常运行。b. 重污染或沙尘雨雪天气结束后及时清洁窗口。2)每周:a. 检查仪器状态是否正常。b. 检查振镜是否正常。 c. 仪器窗口清洁。d. 检查空调状态以及除尘。3)每年:a. 根据仪器工作状态,确定是否返厂维护、校准。 (30)微波辐射计 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季度:a. 过滤网清洁。 3)每半年:a. 液氮校准。 4)每年:a. 设备清洁维护,天线罩维护更换,温湿度传感器维护,液氮校准,电压检查校准。(31)太阳分光光度计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a. 清洁太阳能板。 3)每月:a. 检查电池电压,清洁四象限跟踪器,清洁光筒。 b. 检查湿度传感器是否工作正常,检查电缆和光学头电缆的连接。 4)每半年:a. 检查仪器时钟和GMT/DCP时钟,如果仪器时钟偏差10秒,就必须进行重新设置。5)每年:a. 检测机械臂和光学头是否水平、检测仪器的跟踪和对准器,主要检测仪器自动跟踪太阳的能力,比对校准。年度校准定标,需将设备主机部分返厂维护。 (32)云高仪1)每日:a. 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周:a. 窗口清洁维护。3)每年:a. 按需更换风机过滤器 。(33)城市环境摄像系统 1)每日:a. 查看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及时维修。 2)每周:a. 擦拭镜头。 (34)动态稀释校准仪 1)每月:a. 零气 MFC 质量流量单点检查。b. 标气 MFC 质量流量单点检查。2)每半年:a. 对内置的臭氧发生器进行标准溯源。b. 零气 MFC 质量流量多点校准。c. 标气 MFC 质量流量多点校准。 d. 更换氧化剂。e. 更换活性炭。3)每年:a. 按需更换易耗件。 (35)臭氧校准仪 1)每年:a. 进行一次臭氧量值溯源。b. 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泵膜等)。(36)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平台1)每日:a. 查看平台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功能异常,数据采集与传输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数据缺失,并对故障问题进行解决。b. 对防火墙授权状态进行检查,确保防火墙授权在有效期内,并及时更新防火墙的软件和特征库。c. 检查防火墙日志,对异常连接及网络攻击等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采购人,确保平台数据安全。2)每月:a. 对平台数据进行备份,对服务器存储、CPU、内存等硬件情况进行检查,对数据库软件及其联通性进行检查,对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VPN等设备及其系统状态进行检查,对存储连接性进行检查,并对故障问题进行解决。3、质量保证要求(1)用于传递的臭氧校准仪、流量计、标准气压表、温度计、湿度计、称重天平、移液枪、容量瓶等,应每年通过计量检定和量值传递一次,并在有效期内使用。(2)校准使用的标准气体应为国家二级气体标准物质及以上,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3)中标方须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防雷检定,并出具防雷检定报告。(三)工作要求与考核1、工作要求(1)监督管理在合同期间,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承诺书、合同书内容之规定对中标方进行管理,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进行口头警告、通报、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运维合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仪器故障处理 当项目运维清单中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标方须承担所有维修费用,若无法通过更换配件解除故障,须将故障设备故障件(或整机)及时送修,故障须尽快解决,如 7 天内无法修复设备,须提供相当性能、功能的整机备件。 (3)运维记录管理 中标方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填写仪器设备运维表格,做好超级站运行管理记录和存档。每次到站房运维后须为每台仪器设备填写运维表格,包括仪器设备原始设置、报警、维修、更换、保养、仪器校准、标气使用、标液配置、采样管清洁等运行维护内容。填写完成后须上交给采购人。每次更换下来的耗材须保存好,标注更换日期。运维完成后提交 1 次运维报告。 (4)运维人员 中标方应在提供的3 名专职运维工程师中任命 1 名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超级站的日常运营和质控管理工作,工作日(8:30-17:30)应确保至少 3 人常驻站房内,非工作日(9:00-17:00)至少1人常驻站房内。(需提供人员列表)2、考核办法 运维期内采购人每年至少进行2次考核,按考核实际情况支付运维经费,考核包括设备监测数据有效率、数据质控考核以及运行维护考核等内容。 (1)数据有效率考核 所有设备的月均数据有效率在考核期内应达到以下运维考核目标,当单台设备的月均数据有效率未达到运维考核目标时,扣除考核时段内单台设备当月的运维经费,直至扣完为止。运行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据有效率其他要求1PM10/PM2.5 颗粒物分析仪Thermo,1405-DF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PM1.0 分析仪Thermo,1405F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3TSP 分析仪Thermo,1405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4NOy 分析仪Thermo,42i-y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5NH3-NO-NO2-NOx 分析仪Thermo,17i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6一氧化碳分析仪Thermo,48i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7二氧化碳分析仪Thermo,410i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8H2S/SO2 分析仪Thermo,450i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9能见度仪赛克玛,6400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0微波辐射计Radiometrics,MP-3000A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1太阳分光光度计CIMEL,CE318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2UV 辐射计KIPP/ZONEN,SUV-300T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3气象六参数Luff,WS600-UMA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43D 激光雷达怡孚和融EV-LIDAR-CAM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5臭氧分析仪Thermo,49i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6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Sunset,Model485%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7在线气溶胶离子色谱仪Thermo,URG900085%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8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CES,Xact-62585%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19粒径谱仪Grimm,EDM180MC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0黑碳监测仪Magee,Aethalometer AE33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1在线颗粒物气溶胶质谱仪禾信,SPAMS-051585%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2臭氧激光雷达无锡中科光电LIDAR-G-20008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3PAN 分析仪Metcon,PAN85%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4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AMA,GC5000BTX85%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5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AMA,GC5000VOC85%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6有机硫分析仪AMA,GC5000BTX-S8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7甲烷非甲烷分析仪Thermo,5900-A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8大气稳定度仪OPSIS,SM200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9浊度仪Ecotech,Aurora3000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30风廓线激光雷达怡孚和融EV-LIDAR-CAM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31云高仪Eliasson,CBME80B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32光解光谱仪Metcon,UF-CCD90%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系统数据有效率均按考核时段内小时值计算。(2)综合考核 当每台监测设备达到以上运维考核目标以后,参照本部分执行。 考核总分=数据有效率×30分+质控考核情况得分(20分)+运行维护情况得分(50分)。数据有效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有效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 24 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如停电,但不包括仪器故障)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数据有效率按照考核目标表格内所有监测设备的数据有效率平均值计算。质控考核情况 20 分,质控考核参照国家相关要求,详细得分情况参照运维期间开展的质控考核巡查,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质控完成情况,要求实际完成次数达到每台设备质控要求,其中实际完成次数以现场记录表中有记载的、并经采购人检查人员核实的真实记录次数为准,每发现 1 次不合格的扣 2 分。运行维护部分包括现场检查情况、异常情况处理 2 个部分,现场检查情况 40 分,异常情况处理 10 分,共计 50 分,运维期间每年至少检查 2 次,运行维护情况得分为每次检查得分的平均分。现场检查情况,根据采购人每次进行现场检查结果计算,每发现 1 处不合格的扣 1 分。异常情况处理,要求运维人员对于 6:00~18:00 异常情况,需在发生后 2 小时内发现并上报采购人,同时制定解决方案,若超过 2 小时未做出响应视为异常情况未响应,由采购人远程查看仪器运行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异常未响应情况进行记录,发现 1 次扣 5 分。 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款支付的依据,考核总分高于 90 分(含)的,支付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85(含)~90 分,扣除考核时段内运维费用的 15%。80(含)~85 分,扣除考核时段内运维费用的 30%。75(含)~80 分,扣除考核时段内运维费用的 50%。低于 75 分,扣除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二、沈阳市环境空气 VOCs 监测站运维服务(一)技术要求1、总体目标 对化工园、大南街、天柱山路 3 个 VOCs 自动监测站提供运维质控服务。具体包括 3 个 VOCs 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质控和预防性检修工作,季度、半年和年度定期维护等质控工作,包含人工、耗材、维修维护等费用,以及水、电、网络、房租等所有配套费用。运行维护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以及《在线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JJG 1055-2009),同时也要执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运维托管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为确保VOCs站各仪器设备正常、稳定工作,要求提供3 名专职的运维工程师提供站点现场运维服务,运维人员应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须熟悉VOCs站各类仪器的运行和维护知识,能够胜任常规的VOCs站运维工作,其中至少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协会颁发的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运维培训合格证(需提供人员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中标方应保证每日运维人数与投标承诺人数一致,如有人员请假或离职,应告知采购人并增派备用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运维人员。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 VOCs 站系统及仪表运行正常;既要及时防范、维修仪器设备故障,更要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1)运维站点:化工园、大南街、天柱山路 3 个 VOCs 自动监测站。(2)运维设备: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机硫分析仪、甲烷非甲烷分析仪及其附属设备等。2、工作目标 (1)除校准、停电、维护保养等工作外,以及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数据缺失不计入内,仪器 24 小时正常开机,正常运行时间占考核时段内时间的 80%以上;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 72 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进行。(2)保证 3 个站点在中心平台上数据有效率达到考核时段内的 80%以上。(3)定期按照监测规范和规程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确保上传的数据准确有效。3、财产保护 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4、数据保密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5、安全保证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委托管理期间,3 个站点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方不承担责任。 (二)主要工作内容 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日常运维工作 (1)每日上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持续异常情况,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每周至少 1 次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检和现场维护,巡检及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a)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25±5)℃,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b)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c)调看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机硫分析仪、甲烷非甲烷分析仪的小时报表,观察是否有异常高值出现,是否有典型污染物如苯、甲苯等苯系物监测值为零的情况。若存在,需调看历史图谱数据,分析图谱是否正常。 d)检查各仪器保留时间漂移情况,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e)检查标气、辅助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检查标气和辅助气有效期、压力,气瓶压力低于2 MPa(或系统相关要求值)前应更换。f)检查子站的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g)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h)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若发现滤膜明显受到污染,则应及时更换。 i)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应通知采购人联系相关方及时进行剪除。 j)春、夏雨季要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站房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损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k)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室内外温差,防止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现象。 (3)维护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环境条件监控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做好清洁卫生及安全工作后方能离开。2、每周运维工作 (1)每周对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机硫分析仪进行 1 次零气空白、单点质控检查、分离度测定,并填写好记录。如发现漂移及时校准修正;每周对色谱的峰窗进行检查,如发现漂移,及时调整。(2)每周对甲烷非甲烷分析仪各参数进行检查,进行 1 次零气空白、单点质控检查,填写好记录。(3)检查钢瓶气压力,将读数添在钢瓶气消耗记录表中。与上次压力比较,看压力是否有异常变化。如果压力下降异常,表明有漏气之处,从而要设法处理。 (4)检查采样总管及采样气路是否有破裂,是否有灰尘,是否过于潮湿,并及时采取措施。 (5)检查并酌情更换各仪器滤膜,清洁各仪器风扇滤网。 (6)检查干燥剂、活性炭、氧化剂、变色硅胶,并适时更换。 (7)检查空调温度是否合适。 (8)检查色谱基线是否平稳,检查并记录各仪器主要参数,如流量、温度、光强等。 (9)检查色谱参数,包含气相色谱分析仪的炉箱温度(柱温)、预浓缩温度和采样温度压力、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气与空气输入压力与流量等运行参数。 (10)检查色谱谱图,观察是否出现保留时间漂移,若存在该现象进行峰窗调整。 3、每月工作项目 (1)清洁站房,清洁空调滤网,清洁各仪器滤网,清理采样支管。 (2)检查标气钢瓶压力并做好记录。将当前压力值与过去的压力值比较以估计标准气的消耗速度。如果预测 1 个月后压力将降到 100PSI(压力下限),就安排更换钢瓶,注意钢瓶上标注的日期。 (3)每月对各监测仪器进行 1 次采样流量检查或校准。(4)每月对有机硫分析仪进行 1 次至少包含5 个点的多点校准4、每季/半年工作项目 (1)每季度按照系统说明书的要求对监测仪器进行验漏检查。(2)每季度检查气路连接的密封性,进行屋顶采样口及气象杆密封胶检查。(3)每季度清理采样总管。对该部分的维护时间最好不超过 4 小时,维护期间的数据应视为无效。(4)每季度对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进行 1 次至少 5 个点的多点校准。(5)每季度对甲烷非甲烷分析仪进行1次至少包含6个浓度点的标准曲线(包括零点)。(6)每半年更换氧化剂、活性炭。(7)每半年有机硫分析仪更换PID灯5、年度维护工作 (1)每年对高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开展目标化合物测试,测试包括空白检查、系统残留检查、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期间精密度、期间准确度、漂移等。(2)每年对甲烷非甲烷分析仪开展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测定(3)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4)检查各仪器采样泵隔膜,各连接部密封圈,机械动作是否正常。 (5)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进样管路和检测器进行检查清洁,先用毛刷和吸尘器清扫,再清洁电磁阀、限流孔。 (6)清洁色谱仪 PID 检测器,清洁/更换横隔膜,清洗十通阀。(7)按需更换气相色谱仪载气过滤器,更换预浓缩管。(8)清洁、耗材更换完毕后开机检查仪器各参数,与说明书中给出范围比较,如接近或超过限度则作相应调节或更换。(9)保养及维修后,应进行多点校准、稳定性、准确性和检出限等测定。6、预防性维护 (1)每月清洗 1 次空调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空调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 (2)每季度清洗 1 次采样总管。清洗完以后应做验漏测试,确保采样总管工作正常。 (3)每半年清洗或更换 1 次从总管到监测仪器采样口之间的气路管线。 (4)对监测仪器中的过滤装置,按仪器使用和维修手册的要求定期进行更换和清洗。(5)中标方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设备及系统检修 (1)若发现仪器故障,检修时需要仪器设备停用、拆除或更换的,应事先报经采购人同意。 (2)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1 小时电话响应,在工作时间 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在 72 小时内排除。若 72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中标方应提供备机,以确保监测正常进行。 (3)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若对监测仪器进行了核心部件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 1 次多点校准和性能考核。 (4)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在 4 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24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5)检修人员进行维修时及时做好维修记录。维修记录应包含该故障发生的时间、故障现象、维修措施和内容、维修结果、校准检查记录等。 (6)对于重大事故,严重影响系统运行或无法运行时,双方组织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经研究后,共同商定解决方案。 8、系统年度维护及大修工作为保证自动监测站的长期正常运行,每年度对系统进行年度维护和大修。具体内容如下:(1)按仪器使用和维护手册规定的要求,根据使用寿命更换监测仪器中的色谱柱、采样泵、进样阀、富集管和点火线圈等关键零部件。 (2)对仪器电路各测试点进行测试与调整。 (3)对仪器进行气密性检查和流量检查。 (4)对仪器光路、气路、电路板和各种接头及插座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 (5)对仪器的输出零点和满量程进行检查和校准,并检查仪器的输出线性。 (6)在每次完成仪器年度维护和大修后,或更换了仪器中的关键零部件后,应对仪器重新进行多点校准和检查。 (7)维护人员在进行年度维护和大修或更换了仪器中的关键零部件时,做好维护和零部件更换记录。记录包含对仪器采取的维护措施和内容、校准核查情况、零部件更换情况。 (8)对所有的色谱历史图谱、数据、文件进行备份。9、质量保证要求(1)用于校准的动态校准仪、流量计、标准气压表、温度计等,应每年进行计量或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2)校准使用的标准气体应为国家二级气体标准物质及以上,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3)中标方须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防雷检定,并出具防雷检定报告。(三)工作要求与考核 1、工作要求 (1)中标方应在提供的3 名专职运维工程师中任命 1 名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VOCs站的日常运营和质控管理工作。当有故障发生时,需在 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4 小时内排除故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和隐瞒。若因为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应以书面报告采购人。(需提供人员列表) (2)参与运营维护服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或需定期更换技术人员,应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申请,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3)所有负责该项目人员的服务费用(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办公设施(电脑、打印机等)、生活费用(交通、通讯、食宿)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对参与本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工作人员均需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等。采购人对员工人身安全、劳资纠纷概不负责。 (5)如采购人认为参与运营维护服务的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承担运营维护服务方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6)为了保证工作质量,采购人有权对所有进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包括面试、设置试用期等),如采购人认为运营维护服务人员不称职时,中标方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后 5 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采购文件对该岗位人员资历的要求,且所更换人员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 (7)中标方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其他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协调在本工作范围内与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沟通,并无偿提供与其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等。 (8)运营维护期间所产生的的水、电、网络、房租等所有配套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9)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2、考核办法 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有效性,严防数据、记录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在运维期间每年至少考核 2 次,按考核实际情况支付运维经费。对中标方的考核包括数据有效率考核、综合考核和数据(记录)弄虚作假考核。(1)数据有效率考核 每个站点的考核时段内数据有效率必须高于80%(含),否则考核总分以 0 分计,扣除该站点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 (2)综合考核 当单站的数据有效率达到 80%(含)以上运维考核目标以后,参照本部分执行。考核总分=数据有效率×30 分+质控考核(满分 40 分)+运行维护考核(满分 30 分)。单站质控考核详细得分情况参照运维期间开展的质控考核巡查,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共计 40 分。运行维护考核包括现场检查情况、异常情况处理等考核内容,共计 30 分。采购人在考核时段内,对所有站点进行随机抽查,形式包括现场或远程检查,检查内容和时间由采购人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校准维护记录是否规范、质控操作是否规范、站房及周边环境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等,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的扣 2 分;在考核时段内,要求中标方在 6:00-18:00 时段内发生的站点异常情况及时响应,需在发生后 2 小时内发现并上报采购人,同时制定解决方案,若超过 2 小时未做出响应视为异常情况未响应,由采购人远程查看站点运行情况或现场检查,对异常未响应情况进行记录,发现 1 次扣 5 分。 单站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款支付的主要依据,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90 分的,支付该站点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85 分(含)但是低于 90 分的,扣除该站点考核时段内 30% 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80 分(含)但是低于 85 分的,扣除该站点考核时段内 50% 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低于 80 分的,扣除该站点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 (3)数据弄虚作假考核如发现中标方考核时段内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伪造维护记录、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除所有站点的全部运维经费,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 ★三、沈阳市城市间区域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一)7参数(PM10/PM1.0/PM2.5/SO2/NO2/O3/CO)技术要求1、总体要求 对李相、黄腊坨、辉山大街 3 个 常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提供运维质控服务,具体包括子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月、季度、半年和年度定期质控工作,详细的预防性检修和年度大修等工作,包含人工、耗材、维修维护等费用,以及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房租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等标准的要求,同时也根据采购人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运维托管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为确保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内各仪器设备正常、稳定工作,提供3 名专职的运维工程师对 3 个站点提供运维质控服务,运维人员应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须熟悉边界站各类仪器的运行和维护知识,能够胜任常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其中至少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协会颁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培训合格证(需提供人员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中标方应保证每日运维人数与投标承诺人数一致,如有人员请假或离职,应告知采购人并增派备用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运维人员。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 (1)运维站点:李相、黄腊坨、辉山大街 (2)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a)子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b)子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c)子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d)子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e)其他子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f)子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子站与中心站通讯正常。 g)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 72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h) 中标方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财产保护 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 (4)数据保密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5)安全保证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委托管理期间,3 个站点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方不承担责任。 2、工作目标 中标方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有效率达到 90%以上。 (3)数据质控考核达到 90 分以上。 (4)异常情况处理率 100%。3、运维要求 (1)运维工作一般要求: a) 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b) 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c) 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 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 3℃,相对湿度保持在 80%RH 以下。 d) 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e) 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f) 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g) 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每日工作内容如下: a) 每日检查数据是否正常上传到中心站平台,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积极同采购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b) 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在每日 6 时~18时出现的故障,应在 4 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 c) 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d) 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3)每周工作内容如下: 每周至少巡视子站 1 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a) 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 b) 查看子站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c) 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d) 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e) 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f) 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g) 每周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h) 每周对气象仪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i) 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及时进行更换。 j) 检查电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k) 检查通讯系统,保证子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l) 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m) 应及时清除子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 n) 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o) 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每月工作内容如下: a) 清洗 PM1.0、PM2.5及PM10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 b) 检查PM1.0、PM2.5及PM10颗粒物分析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c) 每月对PM1.0、PM2.5及PM10颗粒物分析仪的温度、压力进行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d)清洗站房内的空调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空调滤网影响运行效率。 e)检查采样总管系统、支路管线结合部和排气管路,查看是否漏气或堵塞现象。 f) 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g)对颗粒物和气态仪器做气密性检查。(5)每季度工作内容如下: a) 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 1 次。 b) 对仪器内外进行除尘,包括仪器背面的过滤网。 c) 对气态仪器做多点校准和精密度检查。 d) 对PM1.0、PM2.5及PM10颗粒物分析仪清洗采样管,进行标准膜校准。 (6)每半年工作内容如下: a) 检查 PM1.0、PM2.5及PM10颗粒物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b) 对氮氧化物分析仪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c) 采用臭氧传递标准对子站臭氧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 d) 对动态校准仪做MFC流量校准。 e) 更换零气源活性炭和氧化剂。 (7)每年工作内容如下: 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4、质量保证要求(1)用于传递臭氧校准仪49ips和流量计、标准气压表、温度计、湿度计等,应每年进行计量或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2)校准使用的标准气体应为国家二级气体标准物质及以上,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3)中标方须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防雷检定,并出具防雷检定报告。(二)激光雷达技术需求 1、主要运维服务内容 (1)设施和环境的定期维护和巡检; (2)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耗材更换和巡检; (3)仪器故障排除和维修; (4)数据监控与分析; (5)根据用户需求,周、月、季、年度报告和污染时段数据分析报告撰写。 2、运维服务具体工作 日常巡检,每周至少现场巡检 1 次,巡检内容如下: (1)站房保洁和仪器设备清洁,要求设备无积尘,站房干净整洁。 (2)查看密封情况是否良好、有无老化或漏水的现象、供电是否稳定安全,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3)检查站房空调运行状况,要求室内温度保持在 25℃左右,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 (4)按规范和规程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填写运行维护记录。 (5)现场巡检仪器工作状况,检查激光雷达分析仪激光器、探测器、光学玻璃、系统软件、数据存储等部分工作状况;每月对数据进行备份。 (6)检查室外光学天窗是否有磨损或破裂的现象、周围密封情况是否良好、有没有老化或漏水的现象,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检查透镜表面是否有磨损或破裂的现象,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8)检查雨刷的工作状态,查看雨刷是否磨损,雨刷器归位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更换。 (9)检查激光器是否正常工作,查看光斑状态并根据光斑大小判断激光器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0)检查控制箱等附属配件是否正常工作、检查数据传输网络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检查工控机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软件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2)检查数据的有效性和设备的参数设定及运行情况,检查数据及出图情况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3)检查雷达工控机内数据库数据是否按时存储,并查看中央平台数据库是否存有有效实测数据,如未存储,需要及时补传。 3、质量保证要求 (1)每季度进行激光能量核查,如果低于10 微焦时,更换激光器。(2)每季度进行一次接收横截面四象限均匀性测试。(3)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气瑞利散射信号拟合偏差检测。(4)每年进行光路稳定性检查,测试增益比和系统背景基线,必要时更换探测器。(5)中标方应制定完善的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办法,数据记录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运营维护原始记录表格及运营维护数据报告,及时整理归档,并对运行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6)故障发生后,工作日4 小时内,非工作日内 6 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检修,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采购人。简单故障,在现场解决;故障较严重的,将故障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并在 48 小时内向采购人报告原因、结果。如需进行返厂检修,则应提供备机开展监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7)配合采购人在有重要观测任务或应用课题需求时,进行相关激光雷达的分析应用及实际观测实验,协助采购人进行数据分析及反演。 4、数据管理和数据报告编制要求 (1)每周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提交上 1 周数据分析报告,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上个月数据分析报告,每季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交上个季度数据分析报告,每半年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前半年维护报告及数据分析报告,每年维护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上一年度维护报告及数据分析报告。 (2)每周、每月的数据分析报告,以 Word 的格式呈现出来,分析相应时间内的典型数据,包括消光系数、退偏比、污染边界层、颗粒物,以电子版的形式发给采购人。 (3)随时按照采购人需求,4 小时内编写完成污染分析快报。 (三)考核与管理办法 采购人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采购人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 1、监督管理: (1)中标方应在提供的3 名专职运维工程师中任命 1 名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边界站的日常运营和质控管理工作。当有故障发生时,工作日4 小时内、非工作日内 6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4 小时内查出故障原因,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和隐瞒。若因为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应以书面报告采购人。(需提供人员列表)(2)中标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按照有关要求,检查中标方各项工作是否按相关程序及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环境空气监测子站运行状况、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校准情况; (5)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标方的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巡检记录、仪器质控记录、仪器维修记录等; (6)对中标方使用的校准仪器及标准物质进行检查; (7)审核中标方的质控报表,及时反馈质控结果; (8)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2、考核办法 对中标方采取数据有效率考核、综合考核和数据弄虚作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同时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有效性,严防数据、记录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在运维期间至少开展质控考核巡查 2 次,按考核实际情况支付运维经费。 (1)数据有效率考核 考核时段内(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且单站任一监测项目数据有效率(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必须高于 90%(含), 否则考核总分以 0 分计,不予支付该站点全部运维费用;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如停电,但不包括仪器故障)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2)综合考核 当单站的数据有效率达到 90%(含)以上运维考核目标以后,参照本部分执行。单站考核总分=数据有效率×30 分+质控考核(30 分)+运行维护考核(40 分,常规6参数部分20分,雷达部分20分)。质控考核参照国家相关要求,详细得分情况参照运维期间开展的 1 次质控考核巡查,考核内容由采购人制定。运行维护考核包括现场或远程检查情况、异常情况处理等考核内容,共计 40 分。采购人在考核时段内,对所有站点进行随机抽查,形式包括现场或远程检查,检查内容和时间由采购人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校准维护记录是否规范、质控操作是否规范、站房及周边环境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等,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的扣 2 分;在考核时段内,要求中标方在 6:00-18:00 时段内发生的站点异常情况及时响应,需在发生后 2 小时内发现并上报采购人,同时制定解决方案,若超过 2 小时未做出响应视为异常情况未响应,由采购人远程查看站点运行情况或现场检查,对异常未响应情况进行记录,发现 1 次扣 5 分。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90 分的,支付全部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 85 分(含)但是低于 90 分的,扣除单站 30%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高于80 分(含)但是低于 85 分的,扣除单站 50%运维费用;单站综合考核评分低于 80 分的,扣除单站全部运维费用; (3)数据弄虚作假考核: 如发现中标方考核时段内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伪造维护记录、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除所有站点的全部运维经费,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4.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款支付以财政拨付款项为前提,中标方理解并接受采购人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到账而导致的延期付款行为并保证不因此要求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中标方提供运维服务截止2024年11月30日,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第一次验收后,中标方提供履约验收单、成果文件及等额发票,待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中标方提供运维服务至运维服务期满,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第二次验收后,中标方提供履约验收单、成果文件及等额发票,待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采购人支付合同剩余款项。★4验收时间:本项目共进行2次验收,其中运维服务截止2024年11月30日进行第一次验收、运维期满后进行第二次验收。验收标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每项服务内容均按照约定的标准内容完成。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量要求:按服务内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并以专家评估方式,根据考核方法对服务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6其他:(1)中标方应认可交接时站点设施及设备的实际状态,并负责对故障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不得以站点设施及设备状态为由拒绝交接和履约。运维期满后,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与站点交接,在此期间中标方应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与交接工作,完成交接前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运维期内采购人每年至少进行2次考核,若中标方两次考核中超级站综合考核得分均低于80分,或VOCs站综合考核得分均低于85分,或边界站综合考核得分均低于85分,则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3)本项目为城市维护类项目,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财政立项情况或市局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随时终止本项目,中标方不得因此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终止项目前,采购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方。7热线支持: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5.格式1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6.格式16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伴随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次投标提供的伴随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17.格式17残疾人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边界监测站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