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招标公告(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434
项目名称: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2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元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健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与任务,面对太原市计生特殊家庭(失独)这一日益增长的群体及其所承受的多重困境,政府、社会各界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构建更加全面、细致的支持体系,以缓解他们的精神压力,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促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服务工作的开展,不断满足特殊家庭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电话:95763
2.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9576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
联系人:杨志勇
联系电话:0351-4225966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351-2377110

附件信息:

1401992024CGK00434公开招标文件.docx130.0K

考核标准.doc4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16: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南屯路1号为民服务中心4层C440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号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凯

项目联系电话
0351-2377110

采购单位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4225966

代理机构名称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2377110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434项目名称: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7月9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五、开标14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3七、签订合同13八、服务费15九、保密和披露15十、询问和质疑16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8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9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4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992024CGK00434项目名称: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200,000元最高限价:1,200,000元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深入贯彻国家卫健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与任务,面对太原市计生特殊家庭(失独)这一日益增长的群体及其所承受的多重困境,政府、社会各界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构建更加全面、细致的支持体系,以缓解他们的精神压力,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促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服务工作的开展,不断满足特殊家庭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957632.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联系电话:9576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联系人:杨志勇联系电话:0351-4225966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351-2377110第2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200,000元最高限价:1,200,000元3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详见采购需求4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5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7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标的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8现场考察及答疑会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9样品不提交10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11技术选择性方案不接受 12分包不接受13进口产品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14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15投标货物(设备、产品、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少于两年16合同期内调价不接受17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18采购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节能产品1.采购货物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不应低于10%,具体扣除比例详见采购需求。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创新产品、创新服务: 1. 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6%-8%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详见采购需求。2. 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格式见附件第八部分)3.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0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日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1招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服务费。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中标人”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2.5“投标货物”是指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在内的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7“产品缺陷”是指投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9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投标人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3.3能够承担投标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6本次招标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6.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相关资格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6.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知识产权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4.2如投标人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应当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有效期5.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5.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7.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7.1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招标,无需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8.解释权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包括:9.1.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9.1.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1.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9.1.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9.1.6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9.1.7第七部分合同文本;9.1.8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9.1.9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图纸、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9.2招标文件未规定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10.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1.1.1开标一览表(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格式为准)11.1.2资格审查部分11.1.3商务技术部分11.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12.2投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编制投标文件。12.3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2.4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13.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报价14.1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4.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范围,按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对某包(项)或全部货物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3投标人应以“包”为基本单位进行报价。若本项目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1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4.4.1《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4.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4.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文件签章16.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6.2投标文件的签章应清晰工整。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加密17.1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17.2投标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8.投标文件提交18.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18.4.1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18.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投标文件的。19.串通投标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9.1.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19.1.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19.1.5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0.弄虚作假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20.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0.1.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0.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0.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0.1.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20.1.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20.1.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1.1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2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21.3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投标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21.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1.7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1.8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没有提交联合协议的;2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字或盖章的;21.10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投标人拒绝按照本部分14.4的规定进行修正的;21.11投标总价、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投标单价高于市场销售单价的;21.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3投标文件未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14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21.15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21.16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21.17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21.18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1.19采购货物中含有《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1.20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应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1.21投标产品中包含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21.2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1.24投标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质保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25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的;21.26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21.2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2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2.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开标23.开标23.1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23.2开标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3.3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依据《开标一览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事项。23.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当场未确认且未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4.资格审查24.1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及审查标准独立履行审查职责。24.2资格审查人员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做出结论。25.评标25.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5.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25.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5.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5.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5.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4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5.5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5.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七、签订合同26.中标通知26.1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发布《中标公告》。26.2集中采购机构告知投标人本人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3中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26.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7.履约保证金27.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7.2中标人不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7.3当中标人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27.4如果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8.领取合同28.1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8.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8.3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8.4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9.1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9.1.1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29.1.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29.1.3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1.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1.5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29.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29.1.7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30.1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0.1.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1.诚实信用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1.2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31.3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进行记录和曝光。八、服务费32.服务费32.1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九、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同意,不得将因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3.2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33.3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4.披露34.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质疑、投诉35质疑35.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35.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35.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35.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5.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2.4事实依据;35.2.5必要的法律依据;35.2.6提出质疑的日期。35.2.7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5.4除采购需求、评分规则、合同文本外的采购(招标)文件编制、采购程序的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质疑。其他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采购人应依法受理并及时作出答复。35.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6.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6.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6.3.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计生特殊家庭(失独)是指由于独生子女因疾病、意外等原因去世,且父母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这类家庭年龄大都50开外,在失去独生子女后,面临着经济、心理、精神、养老等多方面的困境和挑战。他们经历了无法弥补的丧子之痛,往往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痛苦,同时还需要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如精神极度空虚、经济来源有限、养老保障不足等。截止2024年1月31日,太原市计生特殊家庭(失独)数量达2500人,且每年以15%比例递增。为深入贯彻国家卫健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与任务,面对太原市计生特殊家庭(失独)这一日益增长的群体及其所承受的多重困境,政府、社会各界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构建更加全面、细致的支持体系,以缓解他们的精神压力,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促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服务工作的开展,不断满足特殊家庭对美好生活的需求。2、采购说明截止2024年1月31日,太原市六城区计生特殊家庭(失独)数量达2500人,且每年以15%比例递增。为缓解计生特殊家庭的困境、提高生活质量、重建生活信心,努力营造一个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1.项目实施方案:从服务目标、服务标准对本项目深入分析拟定全过程实施方案,服务内容包括:(1)生日祝福服务:根据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其生日来临之际,上门配送一份实用的生日礼物及祝福(价值200元/份),体现对他们的尊重与关怀;要求建立好台账、拍照留痕、服务对象全覆盖,服务频次1人/1次/年;(2)电话主动关爱服务:定期、定人主动呼出定期提供情感支持、信息政策咨询、健康提醒、换季叮咛和必要的帮助。在通话中,以亲切、耐心的态度询问家庭成员的近况,表达对他们的关心与关注,分享正面的生活故事或信息,帮助家庭成员保持乐观的心态。对计生特殊家庭主动呼入的电话,无论次数多少,都确保及时接听并给予回应,在接听过程中,同样保持耐心和关怀,认真倾听家庭成员的需求和反馈,按照反馈情况紧急程度责任归属,1-2个工作日内向社区、街办、区一级计工作生负责人及时反馈,并在得到确切回复后1-2个工作日后回复服务对象。要求服务对象全覆盖,服务频次6次/年;(3)家政卫生服务:结合计生特殊家庭年龄、身体等特点,提供擦玻璃或清洗油烟机服务。旨在保持家庭环境的整洁、干净,提高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擦玻璃服务要求:窗台、阳台、室内玻璃清洁,内框擦拭清洁,槽道清洁,玻璃仅限于室内操作,不包括室外窗框及双层痛气及中间污渍处理,玻璃内外表面无尘无水渍,槽道无杂物,操作区域干净整洁,纱窗无尘土。对于部分区域服务对象有院子及二层、玻璃较多情况,不允许区别对待及另行收费。清洗油烟机服务要求:清洗服务应包含对油烟机外壳、过滤网、油盒、风扇轮、集烟罩等部件的清洗。清洗时,应按照说明书或专业指导拆下油烟机的零部件,使用专业清洗剂和工具进行擦拭和冲洗,然后自然晾干或用干布擦干。清洗后,油烟机应无固定污垢,洁净度达到验收标准,服务对象确认油烟机可正常使用且操作区域干净整洁后方可离开。服务对象全覆盖,服务周期内完成1次家政卫生服务,以春节前集中服务为主,服务频次1户/次/1/年;(4)户外活动:通过走出家门、户外散心活动形式,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一个放松心情、交流情感、增进友谊、亲近自然的太原周边一日游一次;帮助他们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感受大自然的勃勃生机,激发大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含早餐、旅行一日保险、爱心纪念品、医护人员陪同不少于10人,志愿者陪同参与不少于20人次,要求参与人数达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50%,服务频次1次/年,并对因身体等原因未能参与的服务对象进行上门实物慰问与看望;(5)80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服务:为80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帮助他们在家中安全、舒适地生活,享受晚年。如上门理发、洁面、健康监测、康复理疗等服务;要求80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全覆盖,根据不同老人身体情况制定服务计划,频次2月/次;(6)文艺兴趣活动:为丰富计生特殊家庭的精神生活,转移注意力,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交流情感的平台,从而缓解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心理压力,增强他们的社会融入感和幸福感,重新找回生存价值,根据计生特殊家庭的个人特点成立文艺举趣班,定期上课,并提供团体演出机会。要求成立三支兴趣队,有效课时不得少于100个课时,累计参与人次不得少于800人次,团体演出机会不得少于5次/年;(7)整合社会资源:确保计生特殊家庭得到全面、有效的支持和关怀,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帮扶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精神,通过资源整合,联合社会上爱心企业、爱心志愿者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更多服务。2.服务工作计划: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工作计划;(1)前期准备阶段(第1个月)成立项目服务工作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制定详细工作分工表;包括调研与需求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动员等工作;(2)服务实施阶段(第2-12个月)根据服务方案实施服务,包括月度安排、年度安排、长期规划、持续进行等工作安排;(3)监督评估与总结阶段(每季度/年度)监督评估: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总结反馈:每季度/年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根据监督评估和总结反馈结果,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项目持续有效运行;3.服务工作进度安排:根据本项目特点按月制定工作进度安排,确保服务保质保量实施;(1)项目启动与准备阶段(第1个月),要求详细到每周的工作内容及安排(2)服务实施阶段(第2-12个月)要求详细到每周的工作内容及安排4.服务期限内的质量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保障: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和财政拨款,为项目实施提供经费保障;(2)团队建设保障:加强项目工作团队建设和管理,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3)宣传推广保障: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4)风险管理保障: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服务项目安全有序进行;5.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参与人员的安全,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服务活动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障等;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责任人和应对措施;分别针对安全事故类、健康危机类、信息泄露类制对应对措施;并有明确的应急处理流程;7.项目执行团队情况:(1)团队结构与职责:项目负责人: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全面协调项目各项工作;负责项目整体规划、进度监控、资源调配及风险管理,持有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社工师(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等专业证书;医疗健康服务团队:由护理员(1名,护理学)、健康指导师(1名,健康管理师)、康复师(2名,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中医康复理疗师、按摩师)、养老护理员(1名,养老护理师高级)组成,负责为帮扶对象提供健康监测、康复理疗、按摩等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团队:由专业心理咨询师(3名,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组成,负责为帮扶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支持等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管理团队:负责招募、培训和管理志愿者团队、组织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如生活关怀、陪伴交流、户外活动等,要求社工师(2名,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志愿服务队伍;信息管理专员:负责项目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保护,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2)专业素质与能力要求专业知识:执行团队成员需具备与各自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同理心,能够与帮扶对象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理解并满足他们的需求;团队合作精神:强调团队协作,成员之间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项目目标;应急处理能力: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冷静地应对;(3)职业道德与价值观:尊重与关爱:尊重每一位帮扶对象的尊严和权利,以关爱之心提供服务;诚信与责任:坚守诚信原则,对帮扶对象负责,对项目负责,对社会负责;无私奉献:树立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帮扶对象服务;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运行;8.为保障本项目全面实施所具有的竞争优势:(1)专业化的服务团队:项目团队由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护理、心理、社会工作者及信息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能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满足帮扶对象的多元化需求;(2)全面的服务内容:项目不仅关注帮扶对象的身体健康,还注重心理健康和社会支持。通过提供健康咨询、疾病诊治、心理疏导、生活关怀等全面服务,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这种全面的服务内容能够吸引更多有需求的家庭参与,增强项目的市场吸引力;(3)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项目能够整合基金会、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社区等多方资源,形成合力为帮扶对象提供服务。有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确保项目在资源获取、服务提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为项目的全面实施提供有力保障;(4)良好的社会声誉及品牌形象:项目通过为帮扶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关怀,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品牌形象,以往获得服务对象的锦旗、感谢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的好评及认可;9.为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三、落实政策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服务期限:一年五、服务地点:太原市六城区六、验收标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采购合同约定。考核要求: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采购人拟定考核内容并进行打分,考核评分:90-100分,项目完成优秀;考核评分:80-89分,项目完成良好考核评分:70-79分,项目基本完成;考核评分:70分以下,项目不合格。七、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1、服务原则与目标(1)以人为本:售后服务应始终围绕计生特殊家庭的实际需求,确保服务贴心、周到,体现人文关怀;(2)高效响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家庭在遇到困难或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3)持续关怀:不仅限于项目执行期间,还应建立长期跟踪与关怀机制,确保帮扶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4)质量优先:确保所有服务内容均达到或超过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升计生特殊家庭满意度。2、服务内容要求(1)(定期回访与评估:实施定期(如每季度/半年)的回访制度,了解家庭状况变化及帮扶效果;(2)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帮扶策略;(3)个性化帮扶方案调整: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需求变化,灵活调整帮扶方案,确保帮扶措施精准有效;(4)提供心理咨询、健康指导、生活照料等多方面的个性化服务;(5)资源整合与协调:协助家庭对接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增进家庭社会融入感,提升生活质量;(6)培训与指导:为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如生活自理能力、就业创业指导等;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提升家庭自我发展能力;(7)信息反馈与改进:建立完善的服务反馈机制,鼓励家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定期对服务进行自查自纠,根据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内容;3、服务团队要求(1)专业资质:服务团队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确保服务质量;(2)爱心与耐心:团队成员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心,对待工作充满耐心和热情;(3)团队协作:注重团队协作与沟通,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畅通和高效协作。4、监督与考核(1)建立监督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应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服务要求得到有效落实;(2)设置考核指标:根据项目目标和服务内容,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服务效果进行全面评估;(3)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服务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团队进行督促整改或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政府购买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的售后服务是确保项目成功实施和持续发挥效益的重要环节。通过明确服务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团队建设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更加全面、专业、贴心的服务支持。同时,应持续关注家庭需求变化和社会发展趋势,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方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八、培训要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执行团队需在服务期限内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与法规、特殊家庭识别与帮扶技巧、心理健康与情绪管理、服务流程与规范等内容。九、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0%,2024年11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十、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验收通过后,一次性足额无息返还。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资格审查依据1.1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原则2.1资格审查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履行审查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一票否决”。3.资格审查人员应履行职责3.1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原始审查记录和审查结果,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并签字确认,并对审查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2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以书面形式签署个人理由,并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4.资格审查结果4.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5.资格审查过程的保密5.1资格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情况以及在审查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6.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人保证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特定资格要求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8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9联合协议(如涉及)如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第7-9项以及第11-14项的相关资料。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需提供。10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11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人员查询存档,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用记录查询”要求查询、审查、存档。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涉及)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2.评标范围2.1评标委员会仅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原则3.1评标委员会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认定。4.评标依据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2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评标方法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5.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澄清6.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投标人。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实质性内容。6.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评审事项处理原则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7.1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标注“※”项)。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4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7.5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中标的评审依据。7.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8.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9.评审过程的保密9.1评标委员会、集中采购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9.2评标委员会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10.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②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报价表”。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情形。④不存在投标总价或投标单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投标货物(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投标货物(方案)的情形。3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5其他未发现属无效投标规定情形的(见“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21项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11.评分细则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重新评审。11.3如出现某一位评标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财政部门。11.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1.5评分细则(分值100分)序号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权重打分方法报价分:101报价(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0-10客观分技术商务资信分:901商务资信1.供应商业绩(20分) 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列表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业绩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20分。注:合同复印件中无金额或金额不清楚的,不得分。0-20客观分2技术1.项目实施方案(15分) 对本项目深入分析,从服务目标(5分)、服务标准(5分)、全过程实施方案(5分)三方面提出明确可行方案。各分项内容全面、合理,得当,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5分;较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3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15主观分3技术2.服务工作计划(6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内容条理,结构清晰,实用性强得6分;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实用性较强得3分;内容、结构、实用性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6主观分4技术3.服务工作进度安排(6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工作进度安排。内容条理,结构清晰,实用性强得6分;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实用性较强得3分;内容、结构、实用性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6主观分5技术4.服务期限内的质量保障措施(6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条理,结构清晰,实用性强得6分;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实用性较强得3分;内容、结构、实用性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6主观分6技术5.安全保障措施(5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内容条理,结构清晰,实用性强得5分;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实用性较强得3分;内容、结构、实用性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7技术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5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得5分;措施较科学、合理、有效得3分;措施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5主观分8技术7.项目团队情况(8分) 根据本项目情况合理配备项目团队人员。人员配备合理、专业能力强、团队人员数量高于基本配置得8分;人员配备较合理、专业能力较强、团队人员数量符合基本配置5分;人员配备一般、专业能力一般、团队人员数量低于基本配置2分;不提供不得分。0-8主观分9技术8.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情况(7分) 根据本项目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分工。职责分工明确且内容全面得7分;职责分工较明确且内容较全面得4分;内容基本全面1分;不提供不得分。0-7主观分10技术9.为保障本项目全面实施所具有的竞争优势(6分) 评审专家依据本项目特点进行专业判断,优势明显突出、以往荣获服务对象好评、表扬得6分;优势较突出得3分;优势一般得1分;不具备优势的不得分。0-6主观分11技术10.为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6分) 评审专家依据本项目特点进行专业判断,建议合理得6分;较合理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6主观分1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2.1未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12.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2.3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12.4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2.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甲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甲、乙双方就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项目开展合作的有关事宜制定本协议,双方承诺共同恪守之。第一条合作项目:政府购买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项目第二条项目宗旨:为太原市城六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提供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促进社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第三条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完成本协议附件所列各项工作和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2、审批乙方提交的管理、项目及活动方案;3、根据审批同意后的乙方方案,负责对有关项目、活动、管理等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提出整改意见;4、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5、共享乙方在业务范围内获取的有关数据、资料等;6、乙方出现重大管理失误、造成非由不可抗力引起的严重不良后果或出现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7、按照本协议的项目宗旨,在不违背法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他应当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及时审批乙方提交的管理、项目及活动方案;2、对乙方为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而开展的有关工作予以积极指导、支持、配合和协调;3、对乙方的有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等情况,及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有关项目合作经费;4、与乙方共享在业务范围内获取的有关数据、资料等;5、每季召开一次碰头会,由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及派驻社工等工作人员共同出席。第五条乙方的权利:1、在完成有关工作并通过考核,符合本协议第七条之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足额获取有关项目合作经费;2、在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根据必要性的要求,请求甲方对有关工作的开展进行支持、配合和协调;3、在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对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4、与甲方共享在业务范围内获取的有关数据、资料等;5、按照本协议的项目宗旨,在不违背法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他应当由乙方行使的权利。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勤勉地完成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各项工作和任务;2、在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3、及时将有关的管理、项目及活动方案提交甲方审批并勤勉地依照批准后的有关方案开展工作;4、每次活动聘请不少于1名具备专业社会工作资格、1名心理咨询资格的志愿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手法提供符合社会工作理念及职业道德的服务,定期将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提交并进行活动总结,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执行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的有关安排;5、负责“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项目的日常维护、管理与运作,确保服务项目的定期开展;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有关方面移交所有项目数据、影像及视频资料、工作简报等,以及自治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7、与甲方共享在业务范围内获取的有关数据、资料等;8、乙方的有关人员按时参加由甲方召开一次的碰头会;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人员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正常业务开展外,不得泄露或他用;10、按照本协议的项目宗旨,在不违背法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他应当由乙方履行的义务。第七条合作期限及拨款程序1、项目总金额:2、合作期限: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拨款程序开户行:收款帐号: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恰当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勤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的处理及生效1、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对本协议及附件的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经双方书面同意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协议的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协议发生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依法向太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须知为了准确投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按照如下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一、编制投标文件应做到如下事项:1.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提交。2.“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的内容不得随意删减,如因删减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附件中注明“无相关信息,不需填写内容”等内容的除外。二、编制投标文件建议做到如下事项:1.投标文件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五号;标题字号:四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五号。2.参照后附目录顺序对投标文件各项内容进行排版、编制页码,如出现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附件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目录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2.投标人保证函……………………………………………………………………………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5.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特定资格要求……………………………………………………………………………8.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9.联合协议…………………………………………………………………………………10.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11.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信用承诺书”情况声明如下: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方保证上述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保证函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已详细阅读并清楚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自愿参加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投标,谨郑重作出以下声明并负相应法律责任: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及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2.如果我方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3.我方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与我方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认可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5.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6.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7.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8.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完全理解同意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意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解释的规定;9.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10.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姓名)是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6-2授权委托书我姓名是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7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投标人资格”情况声明如下:一、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未提供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所提供服务以及所涉及的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规定的特殊资格、证照等。如未提供,我方认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所提供服务以及所涉及的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没有特殊资格、证照的规定,且不再提供相应的的特殊资格、证照等。二、关于“投标人资格”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直接删除)。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核查投标人上述内容及相关原件的权利,如经核查与上述声明不符,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提供相关原件,均视为弄虚作假。附件8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附件9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有异议()无异议()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请选择其一:(以“√”标识)(1)向采购人所在地市级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0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成员单位名称)为本次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一致同意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保证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若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将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评审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确定为中标人后,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和通知,办理本项目履约后的收款手续等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五、牵头单位负责等工作。六、(非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参加方单位)负责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针对本项目承担的责任、义务等,分别为:……七、联合体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八、联合体为中标人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九、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十、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牵头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附件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如项目不涉及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附件12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1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件1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目录1.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投标报价表……………………………………………………………………………………6.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7.投标方案详细说明……………………………………………………………………………8.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9.投标人业绩情况……………………………………………………………………………………10.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8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如不涉及可予以删除。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填写此表后必须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附件19投标报价表第包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人类型(中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合同履行期限有无偏离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此表以“包”为单位进行填写,投标人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0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第包技术指标参数序号投标产品全称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其他条件要求序号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1投标方案详细说明说明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内容;2.服务制度与措施(服务质量保障、实施进度及应急保障措施等);3.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设备;4、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内容。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据实详细填写,本项内容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填报的投标方案不够详实而造成无法评审的,有权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附件2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3投标人业绩情况(格式自拟)附件24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注:若投标单位认为无补充事项的,可予以删除。政府购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包考核标准采购方:第三方承接机构: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期限:服务人数:项目金额:考核项 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完成情况考核人评分服务内容实施完成度(65分)主动关爱服务(5分)6次/户/年(与服务对象一对一进行电话慰问,同时对于服务对象的主动呼入不限时间和次数)≥6次 得5分;≥4次 得3分;≥2次 得0分;服务内容实施完成度(65分)协助深情探望服务(配合各城区)(3分)知情后1小时内反馈至双岗联系人,1个工作日后电话回访按时反馈(回访) 得3分;超时反馈(回访) 得1分;未反馈(回访) 得0分;服务内容实施完成度(65分)协助贴心陪护服务(配合各城区)(2分)知情后1小时内反馈至双岗联系人,1个工作日后电话回访按时反馈(回访) 得2分;超时反馈(回访) 得1分;未反馈(回访) 得0分;服务内容实施完成度(65分)生日祝福服务(15分)1次/人/年(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日日期,为每一位成员送上生日祝福及礼物)≥ 95% 得15分;≥ 90% 得10分;≥ 80% 得5分;服务内容实施完成度(65分)家政卫生服务(15分)1次/户/年(服务周期内提供擦玻璃或打扫家或清洗油烟机(三选一)≥ 85% 得15分;≥ 75% 得10分;≥ 70% 得5分;服务内容实施完成度(65分)爱在金秋户外活动且对未参加出游人员进行实物慰问(15分)2500人*40%/次(服务周期内完成1次);对未参加出游人员进行实物慰问;完成两个要求 得15分; 完成一个要求 得5分; 均未完成 得0分; 服务内容实施完成度(65分)文艺兴趣活动(10分)成立3支兴趣队,每支兴趣队不得低于20人团体性演出不得低于5次专业学习课程不得低于100课时完成三个要求 得10分;完成两个要求 得5分; 完成一个要求 得2分;均未完成 得0分;第三方资金验收(15分)机构资金申报材料(3分)按服务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服务方案、签到表、领取表、活动现场照片等(3分)项目专项经费提交材料完善、规范、真实有效 得3分;项目专项经费提交材料有缺失 得1分;未提交专项项经费资料得0分;第三方资金验收(15分)专项经费管理和财务规章制度(9分)机构须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与财务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经费按照服务内容使用,保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3分)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财务工作制度,能专款专用的, 得9分; 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财务工作制度,未能专款专用的, 得1分;未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财务工作制度且未能专款专用的, 得0分;第三方资金验收(15分)协议经费使用比例(3分)项目专项经费实际支出额与与协议预算经费的比率(3分)支出率=100% 得3分;90%≤拨付比率 <100%,得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受益服务对象满意率(满意度、精神面貌、社会融入度、参与感、获得感)(10分)受益服务对象满意率≥ 90% 得10分;≥ 85% 得8分;≥ 65% 得2分;项目执行力(10分)机构在服务年度内,承办同类项目三个及以上、机构核心人员参加省级及国家级以上相关培训作为考核内容。(3分)承办同类项目、组织与计生特殊家庭相关其他集体性活动三次以上;机构核心 人员参加省级、国家级相关培训两次及以上。(3分)满足两个条件, 得3分;满足一个条件, 得1分;两个条件未满足, 得0分;项目执行力(10分)工作配合效率(3分)对于开展项目相关工作的配合效率(3分)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及时、勤勉的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得3分; 能够配合工作,完成各项服务内容, 得2分;被动配合工作,无故不完成服务内容, 得0分;项目执行力(10分)资源整合能力(2分)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3家以上爱心企业参与,且捐赠价值在1万元以上(4分)满足两个条件, 得2分;满足一个条件, 得1分;两个条件未满足, 得0分;项目执行力(10分)机构人员专业性要求(2分)机构专业社工不得少于2人;心理咨询专业相关不得少于3人;志愿者队伍专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满足三个条件, 得2分;满足两个条件, 得1分;三个条件未满足, 得0分;合计注:考核评分:90-100分,项目完成优秀考核评分:80-89分,项目完成良好考核评分:70-79分,项目基本完成考核评分:70分以下,项目不合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