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安平台招标公告(徐州市公安局2024)
项目概况 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 JSZC-320300-XZCG-G2024-005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3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拟完成主要包括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及终端日志采集系统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开发建设并上线试运行,3个月的试运行和系统改进后,及时组织进行最终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30
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徐州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0516-83978527
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6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2024年7月16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7月16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六)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
1.电子投标准备: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行业规范-《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投标人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4a50f7d8c2744ac28f177a9ece4e090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市公安局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6号
联系方式:18852103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0516-67019037、67019051
(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王加和
电 话:0516-67019037、67019051
附件:安全大数据平台技术设计规范-v1.7-0309.docx
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采购文件.doc
interface return error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采购人: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四年七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八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的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下同)2.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9:30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1.名称:徐州市公安局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6号3.联系方法:188521039894.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盖电话:18852103989六、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邮编:2210183.联系方法:0516-67019037、670190514.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加和电话:0516-67019037、670190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目录一、总则二、招标三、投标四、开标、评标五、中标和合同六、询问和质疑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总则1.采购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政府采购方式2.1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八章附件8.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9.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0.样品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1.2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2.招标文件售价12.1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3.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4.1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14.2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3开标前答疑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6.终止招标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投标18.投标人18.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8.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投标文件19.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9.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3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4投标文件的退还: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5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9.7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9.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投标报价要求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0.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20.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0.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0.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提交2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0.6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1.投标人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2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2.2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3.分包2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3.2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相同品牌产品投标2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24.1、24.2条规定处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开标、评标26.开标2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6.2开标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26.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7.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8.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9.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评标方法、评标标准。31.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1.2本项目的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五、中标和合同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7.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9.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40.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六、询问和质疑41.询问和质疑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一、总则1.1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公安局 2.1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5.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7.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7.1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招标9.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11.2投标有效期:90天。12.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13.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免费。14.2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14.3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5.11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5.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三、投标18.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9.1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19.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资格条件(1~ 7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4.《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包括以下方案:(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技术方案,包括以下方案:①安全数据采集方案;②安全数据处理方案;③安全数据管理方案;④安全管理中心方案;(2)终端日志采集系统技术方案,包括以下方案: ①末梢日志采集系统方案;②日志收集系统方案。(二)商务部分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包括以下方案:(1)项目组织实施具体方案;(2)人员配备方案。2.售后维保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包括以下方案:(1)免费维保期;(2)售后维保服务具体方案。3.技术培训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4.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5.投标人评价(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一)企业报价折扣证明: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19.3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19.4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的,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19.5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2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19.7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19.8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须先撤回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即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苏采云”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提示),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2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3022.2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9:30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23.2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采购人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4.1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4.2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无。四、开标、评标26.1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9:30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26.3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解密时限:进入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无。“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26.4“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后5分钟内,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开标过程。在以上时间内投标人没有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26.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苏采云”系统,“苏采云”系统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6.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无。29.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31.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中标和合同36.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一、确定人:采购人。二、确定中标人方式: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中标人:1.投标人投标报价低的,被确定为中标人。2.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得分高的,被确定为中标人。 3.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得分都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37.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通过“苏采云”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7.2 中标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38.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询问和质疑41.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依法处理。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 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联系部门: 徐州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0516-83978527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6号附加说明第4章评标标准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是否为客观分价格部分(10分)价格(10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10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是技术部分(55分)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55分)安全数据采集方案(7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中“(二)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要求”中“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要求”中“1.1安全数据采集”5项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安全数据采集方案,其中每提供一项非加▲项(共3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0.5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每提供一项加▲项(共2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2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注:如某项要求中有加“▲”项特别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对应的完整系统截图证明或承诺函等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7分,最低得0分。否技术部分(55分)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55分)安全数据处理方案(11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中“(二)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要求”中“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要求”中“1.2安全数据处理”9项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安全数据处理方案,其中每提供一项非加▲项(共7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0.5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每提供一项加▲项(共2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2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注:如某项要求中有加“▲”项特别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对应的完整系统截图证明或承诺函等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11分,最低得0分。否技术部分(55分)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55分)安全数据管理方案(7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中“(二)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要求”中“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要求”中“1.3安全数据管理”5项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安全数据管理方案,其中每提供一项非加▲项(共4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0.5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每提供一项加▲项(共1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3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注:如某项要求中有加“▲”项特别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对应的完整系统截图证明或承诺函等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7分,最低得0分。否技术部分(55分)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55分)安全管理中心方案(2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中“(二)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要求”中“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要求”中“1.4安全管理中心”2项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中心方案,每提供一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0.5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2分,最低得0分。否技术部分(55分)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55分)末梢日志采集系统方案(14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中“(二)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要求”中“2.终端日志采集系统要求”中“2.1末梢日志采集系统”9项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末梢日志采集系统方案,其中每提供一项非加▲项(共4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0.5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每提供一项加▲项(共5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2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注:如某项要求中有加“▲”项特别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对应的完整系统截图证明或承诺函等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14分,最低得0分。否技术部分(55分)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55分)日志收集系统方案(14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中“(二)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要求”中“2.终端日志采集系统要求”中“2.2日志收集系统”8项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日志收集系统方案,其中每提供一项非加▲项(共5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0.5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每提供一项加▲项(共3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3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注:如某项要求中有加“▲”项特别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对应的完整系统截图证明或承诺函等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14分,最低得0分。否商务部分(35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4分)项目组织实施具体方案(6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商务要求”中“(一)项目组织实施要求”中“1.项目组织实施具体要求” 6项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完整可执行的项目组织实施具体方案,每提供一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0.5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6分,最低得0分。否商务部分(35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4分)人员配备方案(8分)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团队人员均为自有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劳动合同扫描件),且符合下述条件:(1)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网络安全能力认证证书(CCSC)扫描件。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0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0分。(注:同一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不同岗位,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的,只认定为其中一个类别,不重复得分。)上述各项合计本方案最高得8分,最低得0分。是商务部分(35分)售后维保服务方案(10分)免费维保期(4分)投标人提供免费维保期3年及以下不得分,4年得2分;5年及以上得4分。本项最高4分,最低得0分。否商务部分(35分)售后维保服务方案(10分)售后维保服务具体方案(6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商务要求”中“(二)售后维保服务要求”中“2.售后维保服务具体要求” 6项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完整可执行的售后维保服务具体方案,每提供一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0.5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6分,最低得0分。投标人提供免费维保期3年及以下不得分,4年得2分;5年及以上得4分。本项最高4分,最低得0分。商务部分(35分)技术培训方案(5分)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商务要求”中“(三)技术培训要求” 5项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完整可执行的技术培训方案,每提供一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1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0.5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5分,最低得0分。否商务部分(35分)投标人业绩(4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卖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合同内容包括安全大数据分析或日志采集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方案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是商务部分(35分)投标人评价(2分)(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证明材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证明材料的,得1分,否则得0分。上述各项合计最高得2分,最低得0分。是注: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徐州市公安局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乙方: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等,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2.采购需求:详见合同附件1。二、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即¥大写: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70%)即¥大写:人民币元,项目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7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二)付款方式(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元的预付款保函,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六十(60%)即¥大写:人民币元,项目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6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3.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1)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2)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4、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三、项目建设、技术及项目实施要求1.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详见合同附件2。3.组织实施方案,详见合同附件3。4.项目建设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开发建设并上线试运行,3个月的试运行和系统改进后,及时组织进行最终验收。四、售后维保服务和培训要求1.售后维保服务方案,详见合同附件4。2.技术培训方案,详见合同附件5。3.免费售后维保服务期限: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年。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积极组织项目开展,配合乙方收集所需资料;2.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交流情况,重大问题协商解决;3.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资金;4.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所有成果及知识产权由甲方独占享有。(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指派项目负责人_______成立_____人的项目组。乙方并于合同签署生效后3日内将包含人员姓名、岗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的项目组成员名单书面报送至甲方。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如确需更换,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做好相关移交工作。2.乙方须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设计、开发、安装、调试、测试、验收等工作。3.乙方应保证平台自移交后至项目运维期结束的正常运行,对于平台出现的故障,乙方应按《售后维保服务方案》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修复。由于平台出现问题,乙方无法及时修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修复,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4.在产品投入运行直至停止运行期间,乙方应及时对发现的安全漏洞无偿提供修补方案并实施修补,当加载的安全补丁与乙方所提供的应用系统存在冲突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对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乙方不履行该义务的,甲方可自行组织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5.因本项目成果安全漏洞所导致的网络信息安全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6.因政策、法规及实际管理需要等原因,导致甲方变更或增加的平台需求,乙方应及时更新平台功能,以满足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7.项目经3个月试运行并完成改进完善后一周内,乙方须提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须将项目移交甲方进行管理,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各系统账号密码、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数据库设计文档(含数据字典)、软件外部接口文件、软件执行程序、软件测试报告、软件部署手册、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等全量项目交付内容,移交完成双方签署移交确认单;因乙方未及时移交引起的信息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8.乙方提供的项目必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等必须符合国家信创有关要求。如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满足的,乙方应在运维期内响应国家、省及我市国产化改造要求,配合甲方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政务云主机、数据库、中间件等软硬件的国产化适配工作。9.全部交付内容和开发成果(含针对甲方特点和需求新增加的功能或原有功能完善、优化部分的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以便于甲方更好地使用和维护本系统。10.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乙方开发产品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须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如乙方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索赔或责任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如乙方提交甲方的产品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产品替换,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11.乙方负责处理项目组所有人员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以及一切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乙方保证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积极处理,确保不影响甲方正常办公。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乙方在开展作业过程中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2.甲方要求更换项目组成员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13.严格执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14.严格执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5.严格执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售后维保服务方案》。16.严格执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培训方案》。六、保密1.双方应保守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由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法律认可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文字等资料。2.甲乙双方均应注意资料和技术的保密,乙方不得将接触到的任何资料、数据、技术泄露给第三方,甲方也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技术泄露给第三方。3.乙方须以保密的方式处理在承担本项目成果文件过程中自甲方、采购人员或甲方关联机构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图纸、数据等,或由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因本项目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乙方所使用的电脑软、硬件设施都满足甲方的安全要求。4.项目竣工验收后合格后一周内,乙方须将项目移交甲方进行管理,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管理密码、数据库管理密码、网络设备管理密码、平台超级管理员账号、日志服务器等,移交完成双方签署移交确认单;因乙方未及时移交引起的信息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5.如乙方技术人员因项目运维需要利用已移交的设备或账号密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的操作记录,使用完成后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关闭或修改调整。6.项目正式运行后,为确保系统保密信息的安全,双方均应共同遵守安全保密管理原则,违反方引起的信息安全责任由违反者自行承担。七、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要求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6。八、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二、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约定的,每延期1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0.0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乙方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承诺,乙方同意按照2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给予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在未结算的价款中予以扣除。如合同期限内出现3次以上违反承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1%承担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如存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予补偿;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费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1)乙方违反本合同“六、保密”约定的;(2)乙方违反本合同“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中“(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中第“1.2.3.4.5”条的。九、解决争议的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十一、合同组成以下文件应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达成的合同,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解释。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合同附件4.其他文件十二、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甲方收到乙方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合同总价)的10%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甲方,乙方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注: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退还方式:由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退还时间:本项目履行完毕后在收到乙方的请求后十日内退还。退还条件:本项目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十四、其他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以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为准,本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为准。十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甲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国家秘密,该涉及国家秘密部分不公告;甲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乙方约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商业秘密,该涉及商业秘密部分不公告。甲方乙方单位签章:单位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合同附件合同附件1:采购需求合同附件2:《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合同附件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合同附件4:《售后维保服务方案》合同附件5:《技术培训方案》合同附件6:《验收标准》合同附件6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甲方:徐州市公安局合同编号:乙方:项目编号:签订地点:验收标准:符合合同及项目建设、技术、实施、维保、培训等方案要求。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初步验收: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的全部功能开发及部署,通过采购人测试后,系统达到双方认可的业务和技术要求上线,并且文档收集齐全后,进行初步验收。上线试运行:初步验收后必须确保3个月的试运行和系统改进时间,同步开展系统培训工作。最终验收:试运行期结束,完成用户培训,并且文档收集齐全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成交软件系统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谈判文件和合同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或未按计划时间完成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权利。第六章采购需求一、说明(一)采购人:徐州市公安局(二)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三)采购标的: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五)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20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二、技术要求(一)项目建设清单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安全数据采集模块2套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安全数据处理模块2套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安全数据管理模块2套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安全管理中心模块2套2终端日志采集系统末梢日志采集系统1套2终端日志采集系统日志收集系统1套说明:本“(一)项目建设清单”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要求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要求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应依照采购人要求,在不同网络分别部署,多个平台以接口方式汇聚数据,由采购人指定其中某一平台进行统一汇总管理。分析系统支持与采购人上级单位慧安平台无缝对接,以满足采购人和采购人上级单位各项考核要求。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与安全管理中心部署时,采购人不提供任何资源如:虚拟机、云资源等。1.1安全数据采集(1)支持接入的数据源包含但不限于终端日志、流量日志、安全设备日志、网络设备日志等。(2)支持接入并管理日志采集器、流量采集器,第三方采集器。(3)支持多种采集方式包含但不限于:Syslog、SNMPTrap、文本日志、数据库、Netflow、WMI、HTTP、Script等,具备数据源信息导出、数据源迁移操作。(4)▲数据转发时支持FTP和SFTP方式,具备连通性测试功能。(需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明)(5)▲支持与采购人上级单位安审平台对接,将数据按要求推送到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审计系统,以满足采购人和采购人上级单位相关要求。(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级单位安审平台对接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安全大数据平台技术设计规范-v1.7-0309》。1.2安全数据处理(1)支持信息处理功能,支持通过简捷配置相关解析规则、过滤规则、富化规则,来达到归一化、过滤、丰富、分类日志。(2)解析规则应不小于1000条,支持通过界面操作方式构建数据源解析规则,具备通过可视化方式进行样本提取操作、前置过滤操作、提取字段操作。(3)支持富化规则不小于100条,支持通过界面配置操作,实现富化规则构建,包括不限于源字段、表达式、目标字段、参数设置。(4)支持日志解析流程自定义,完整的数据处理流程支持输入类、解码类等多种流程节点的配置,其中数据输入支持包含但不限于syslog输入、kafka输入等,数据解码支持方式包含但不限于bytes转字符串、Json解码、正则解码、CSV解码、Avro解码、AES解密、Grok解码、KeyValue解码、名值对解码等。(5)支持日志解析流程自定义,完整的数据处理流程支持富化类、输出类等多种流程节点的配置,其中数据富化需支持字段映射、字段删除、字段改名等方式,对于预处理后的数据支持输出方式包含但不限于Kafka输出、ES输出、Syslog输出、本地文件输出等。(6)▲数据处理支持数据处理策略、解析规则、过滤规则、富化规则,富化规则支持自定义功能,为了达到字段转换和丰富日志信息的目的,富化规则应支持包含但不限于值映射、地理位置映射、第三方地理位置、动态富化函数、数组富化等规则。(需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明)(7)▲支持解析规则包含不限于正则表达式、分隔符、Key-Value、JSON等方法定义。(需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明)(8)支持自定义过滤规则功能,支持复杂的日志过滤需求,减少无用日志数量;(9)支持自定义富化规则功能,支持引用值映射表来实现富化规则,富化方法包含但不限于值映射,地理位置映射,第三方地理位置,动态富化函数,数组富化,达到字段转换和丰富日志信息的目的;1.3安全数据管理(1)▲支持自定义日志类型功能,支持在线对其字段信息、存储为ES、HIVE、存储时间、分区方式等基础属性信息进行配置,从而达到分类存储日志的目的。(需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明)(2)支持字段管理,包含不限于字符串、文本、日期、时间戳、IP等。(3)支持通过excel导入字段,字段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字段名、别名、类型、描述等,支持对字段进行导出操作。(4)支持手动添加日志类型,支持对HIVE的分区方式、重要度、最小保留天数、最大保留天数进行设置。(5)支持对ES的分区方式、初始分片数、最小保留天数、最大保留天数、重要度进行设置。1.4安全管理中心(1)支持对日志采集器发送速率、日志采集器采集速率、流量采集器发送速率、平台接收速率、平台处理速率、ES入库率、HIVE入库速率进行监控,可直接展示最近30分钟、最近24小时、最近7天状态。(2)支持对Kafka消费状态进行监控,展示当前存储量、未处理率。2终端日志采集系统要求2.1末梢日志采集系统(1)末梢采集系统的管控中心能够对软末梢进行统一升级、统一管控等,客户端授权大于5000点,管控中心和客户端均支持在主流国产环境和非国产环境部署。包含但不限于Windows、Linux、麒麟等。(2)支持显示所有连接管控中心的客户端总数、活跃用户数、应用数量和可信网站数,点击可显示详细信息。(3)通过末梢客户端可对终端访问行为进行管控。支持包含但不限于禁用地址栏设置、禁止复制、禁止打印、禁止保存网页、禁止鼠标右键、禁止开发者工具、禁止查看页面源文件、禁止下载、禁止上传、禁止截屏、配置URL访问黑白名单、配置客户端上传访问历史记录等。(4)通过末梢客户端支持上网痕迹定时清除功能,开启该功能后可在指定时间或浏览器退出时或每天首次启动时自动清除上网痕迹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浏览记录、下载记录、缓存图片和文件、Cookie及其他网址数据、保存的密码和其他登录数据、自动跳出表单数据等。支持设置生效用户范围为全部或指定用户组/用户/IP组。(5)▲支持对访问重要业务系统行为进行采集,采集内容至少包含但不限于终端ID、URL、应用名称、内容、用户名(数字证书所属用户名)、用户ID(数字证书所属身份证号码)等,审计内容应满足上级考核要求。(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支持将采集到的日志进行加密并通过TCP协议进行传输。(7)▲支持灵活配置审计策略功能,审计策略能够实现按照采购人要求采集特定业务系统日志。(需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明)(8)▲为确保应用系统严格按照国产商用密码测评标准建设,投标人所投末梢系统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9)▲为了保障末梢采集系统能够适配采购人环境,末梢采集系统在服务期内应免费提供定制开发功能。(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2日志收集系统(1)日志收集系统软件支持在主流国产环境和非国产环境部署,包含但不限于Windows、麒麟、欧拉等,配置授权大于10000点。(2)▲支持对日志进行归一化处理并保留原始日志,原始日志存储数据应至少保存6个月,数据存储原始库支持多种数据库部署,包含但不限于达梦、瀚高、南大通用、优炫、SQLServer、MySql、金仓等,方便用户对关键日志快速定位和事后取证。(3)支持日志自动化辅助范化,支持对选中的日志内容自动生成正则表达式来提取日志属性。(需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明)(4)▲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完成各种日志的收集功能,包含但不限于Syslog、Syslog-NG、SNMPTrap、NetflowV5、JDBC、Agent代理、WMI、(S)FTP、NetBIOS、文件\文件夹读取、Kafka等,支持多行日志采集合并为一行。(需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明)(5)▲支持按照Syslog-NG标准及自有格式进行转发,转发时包含原始日志源IP地址,转发时支持压缩转发,转发协议支持TCP和UDP。(需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明)(6)支持自动识别收集的日志并自动选择范化策略,也可由人工设置设备的范化策略。针对匹配的多条范化策略,系统支持用户手工设置策略匹配优先级,保证最佳范化策略匹配。(7)日志解析字段内置字段不少于150个,属性字段可扩展,用户可根据审计需要自行创建字段,属性类型包括但不限于IP、字符串、整型、布尔等,可选择映射函数等可选项。8)系统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及权限分配。(三)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要求初步验收: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的全部功能开发及部署,通过采购人测试后,系统达到双方认可的业务和技术要求上线,并且文档收集齐全后,进行初步验收。上线试运行:初步验收后必须确保3个月的试运行和系统改进时间,同步开展系统培训工作。最终验收:试运行期结束,完成用户培训,并且文档收集齐全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成交软件系统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谈判文件和合同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或未按计划时间完成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权利。(四)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中根据“(二)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要求”,提供《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建设方案》文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技术方案,包括以下方案:①安全数据采集方案;②安全数据处理方案;③安全数据管理方案;④安全管理中心方案;(2)终端日志采集系统技术方案,包括以下方案:①末梢日志采集系统方案;②日志收集系统方案。三、商务要求(一)项目组织实施要求1.项目组织实施具体要求(1)组织机构设置包括但不限于①按照服务内容设置相应人员;②人员职责清晰,责任到人;③岗位职责明确,能高标准的实施项目管理等项目组织保障等内容。(2)实施工期和进度计划①项目实施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开发建设并上线试运行,3个月的试运行和系统改进后,及时组织进行最终验收。说明:本“①项目实施时间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②根据上述项目实施时间,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工期和进度计划。(3)项目质量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要对项目人员及项目建设工作质量严格管理,项目实施负责人必须参加由采购人召开的项目推进会,每周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度、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工作;(4)项目安全管理①由于项目数据安全要求较高,中标人需在指定的区域、使用专用网络环境下处理项目测试或运行数据,确保项目安全上线。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严守保密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将采购人信息数据向任何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和泄露,必须有严格的数据保密措施,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数据泄密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③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维护采购方合法权益。(5)项目实施里程碑及阶段性成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特点设立实施里程碑及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制定针对性方案。(6)系统测试方案①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系统测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测试内容、测试方法等,确保项目平稳上线运行。②在系统开发项目实施过程及免费维保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免费提供所有相关必要的数据接口,并配合采购人做好与其他第三方的所有数据对接工作,采购人负责制定数据对接标准,协调对接工作。2.人员配备具体要求项目建设期间,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开发、实施团队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开发实施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1)拟派项目经理1名,自有员工,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网络安全能力认证证书(CCSC))。(2)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自有员工,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二)售后维保服务要求1.免费维保期:本项目免费维保期自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3年。2.售后维保服务具体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售后服务内容,确保项目运行稳定。(1)投标人应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实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2)在免费维保期内,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有专门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队伍,主要维护人员由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和开发人员共同组成,人数不少于2人,故障响应级别为7×24小时,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需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需到达现场,24小时内需解决问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可与采购人协商后调整。(3)为确保信息化项目信息、数据等方面的安全,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相关数据与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并接受采购人相关安全检查。中标人在开展工作前,需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所负责具体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4)中标人要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开展服务,服务中涉及的产品功能等要实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采购人工作需要。(5)中标人要确保在服务过程中所用的技术路线及其设备等要合理、可靠、安全、经济。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为项目配备服务工作需要的人员提供相应专网专用终端及安全U盘等办公设备。为保障市级安全大数据平台分析系统、终端日志采集系统工作正常开展,由此产生的办公经费、资料费、场地租用费、设备费和交通费等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6)服务过程中若涉及开发的软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所采用的开发环境必需具有正式授权或合法取得,所采用的第三方模块或代码必需具有正式授权或合法取得,若采用开源软件需遵守开源软件的使用协议(三)技术培训要求1.培训目标。中标人须结合项目上线内容,设置合理的预期培训目标,帮助使用人员熟练操作、使用各系统。2.培训时间安排中标人须应结合项目上线需要,在项目试运行前、运行中等不同阶段,开展针对性培训,培训时间安排科学合理。3.培训计划中标人须提供本次项目平台操作和运维管理方面的培训计划,培训应该在交付验收前进行。4.培训课程及培训方式中标人须针对用户的角色提供培训课程,如系统管理员、普通用户(业务和技术人员)、领导等角色,安排不同的培训课程。5.培训师资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四)、关于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的要求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二、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是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中根据“(一)项目组织实施要求”提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文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组织实施具体方案;(2)人员配备方案》。2.投标文件中根据“(二)售后维保服务要求”提供《售后维保服务方案》文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免费维保期;(2)售后维保服务具体方案。3.投标文件中根据“(三)技术培训要求”提供《技术培训方案》文件;五、报价要求1.不接受超过12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2.报价需充分考虑开发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期限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3.报价需充分考虑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其他系统对接的因素和由此导致的成本。4.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说明:本“五、报价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六、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偏离表5.授权委托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10.投标人相关承诺11.投标人书面声明12.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1.投标函致: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招标文件,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服务,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由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解释,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7.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8.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手机号码: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 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详见投标文件 总价(大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详细分项报价内容自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4.偏离表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除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外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公章):受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后)6.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公安局)的(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徐州市公安局单位的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投标人相关承诺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我单位承诺:如有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与我单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再参加该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人书面声明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53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2.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00序号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未完全响应)说明1“项目建设清单”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2“项目实施时间要求”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3“关于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的要求”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4“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注:1.上表响应情况栏为必填内容,说明栏为选填内容。2.如响应情况栏未填写或填写“未完全响应”,在符合性审查时均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的响应内容与上表响应情况栏表述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八章附件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安全大数据平台技术设计规范-v1.7-03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慧安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