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4)



2024年滁宁城铁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滁宁城铁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滁宁城际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http://czctgs.cn/)、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或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滁宁城铁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范围: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未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则服务期限经运营公司同意可以延长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且经运营公司验收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 2024年7月30日
地点:滁州市滁宁城际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http://czctgs.cn/)、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或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五楼514开评标室 (徽州路与扬子路交叉口东南侧)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一次性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投标文件格式限定为加密PDF格式,将文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若投标人重复发送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密码通过邮箱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密码或发送的密码无法正确打开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徽州路与扬子路交叉口东南侧5楼
联系方式:0550-335212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雅辰、周蓓蕾      
电      话:0550-3352129、18005505728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2024年滁宁城铁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4第四章评标办法…………………………………………………………………15第五章用户需求书………………………………………………………………21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八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4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滁宁城铁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滁宁城际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http://czctgs.cn/)、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或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4年滁宁城铁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预算金额:100000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范围: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未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则服务期限经运营公司同意可以延长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且经运营公司验收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服务能力。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30日地点:滁州市滁宁城际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http://czctgs.cn/)、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或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五楼514开评标室(徽州路与扬子路交叉口东南侧)投标文件递交方式: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一次性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投标文件格式限定为加密PDF格式,将文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若投标人重复发送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密码通过邮箱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密码或发送的密码无法正确打开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徽州路与扬子路交叉口东南侧5楼联系方式:0550-3352129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雅辰、周蓓蕾电话:0550-3352129、180055057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滁宁城铁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2供货期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杨雅辰 0550-3352129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周蓓蕾 0550-3519519 18005505728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7项目预算100000元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10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7月20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16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在2024年7月22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滁宁城际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 http://czctgs.cn/)发布。1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元。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5条2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22投标文件份数PDF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 2024年7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五楼514开评标室 (徽州路与扬子路交叉口东南侧)。26开标程序由代理机构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报评标委员会评审。2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29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30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3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 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担保保函☑商业保险 ☑第三方担保(无条件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5%,取整到千位;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帐号:另行通知缴纳时限: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要求缴纳的,自合同签订并备案后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采用银行保函的具体要求:①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②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或者从基本账户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③须有保函编号;④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⑤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采用担保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具体要求:须在本地的(滁州市)保险(或担保)公司或在本地(滁州市)的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开具。保函或保险格式须经招标人认可。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履行期满后,中标人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均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 “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备注1、评标委员会只依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2、招标人对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争议拥有最终的裁决权,投标人应无条件地服从招标人的裁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本项目合同费用和延误本项目工期。3、本项目严禁非法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依法处理。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联合投标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招标代理费12.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3.4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4.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组成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第七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16.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16.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7.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17.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8.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在滁州市滁宁城际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http://czctgs.cn/)发出。19.样品(本项目不采用)19.1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9.2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21.1投标文件须签字盖章完毕后扫描成一个连续性的整体加密PDF格式文件。21.2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3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专家费、会议费、文印资料费等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等。投标时投标人必须保证报价的完整性,如有漏报,则视为优惠,中标后不允许追加费用。投标时投标人必须保证报价的完整性,如有漏报,则视为优惠,中标后不允许追加费用。22.4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5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7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8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3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24.投标保证金24.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电子文件。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5.2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投标文件的提交26.1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一次性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投标文件格式限定为加密PDF格式,将文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若投标人重复发送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密码通过邮箱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密码或发送的密码无法正确打开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发送,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准。(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8.开标28.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8.1.1招标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8.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8.2.1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28.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主持。(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开标结束。29.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0.评标委员会30.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30.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0.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30.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30.4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31.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评标原则:31.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4报价合理性的判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5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31.6评标报告的签署31.6.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7评标过程的保密31.7.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2.开评审异常情况处理32.1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则项目流标。33.重新招标3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合同授予34.中标公示3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35.评标结果异议3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6.定标36.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7.中标通知37.1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38.履约保证金3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3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8.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七)纪律和监督39.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9.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0.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0.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1.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2.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2.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投诉43.投诉43.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资信证明文件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2.审查办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3.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的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1)未发送标书或电子标书经审查不合格;(2)电子标书无法打开。4.审查结果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第4章评标办法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依次进行资信、技术、商务文件审查,对均满足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各项评审因素打分,合计的总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等,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名。2.资信标评审(3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业绩9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或安全评价类业绩的得4.5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满分9分。注:①投标人投标时只须提供2个评审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个数超过2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2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2个)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业绩合同中体现不出合同签订时间、金额或服务内容,还须另外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认证体系3分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3组织保障5分针对本项目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小组,组织架构清晰,项目成员职责明确,能为本项目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符合要求得3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小组人员名单3组织保障5分项目组组长近2年内具有5家(含)以下一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经历的得1.5分,近2年内具有5家(不含)以上一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经历的得3分;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经历,得2分。本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须写明项目经历名称)并加盖公章3组织保障8分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组组长)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资质,每有1名得2分,本条满分4分;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经历,每有1人加2分,本条满分4分。本项满分8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和承诺书(须写明项目经历名称)并加盖公章注: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资信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3.技术标评审(4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项目实施6针对本项目制定了总体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方案切合实际,内容全面,工作计划安排合理,可操作行强,得6分;方案基本可行,有工作计划,具备一定可操作性,得4分;方案与计划有明显缺陷,缺乏可操作性,得2分;未提供工作方案与计划,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1项目实施9针对摸底调研及宣贯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方案与计划:方案内容全面,工作计划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业主需求有明确响应,得9分;方案基本可行,有工作计划,具备一定可操作性,得6分;方案与计划有明显缺陷,缺乏可操作性,得3分;未提供工作方案与计划,不得分。本项满分9分。投标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1项目实施12针对评价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方案与计划:方案内容全面,工作计划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业主需求有明确响应,得12分;方案基本可行,有工作计划,具备一定可操作性,得8分;方案与计划有明显缺陷,缺乏可操作性,得4分;未提供工作方案与计划,不得分。本项满分12分。投标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1项目实施9针对综合评价与改进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方案与计划:方案内容全面,工作计划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业主需求有明确响应,得9分;方案基本可行,有工作计划,具备一定可操作性,得6分;方案与计划有明显缺陷,缺乏可操作性,得3分;未提供工作方案与计划,不得分。本项满分9分。投标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2增值服务4针对业主基本需求,承诺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每条得2分,最高得4分。注:增值服务内容不明确或不提供增值服务的,不得分。投标文件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注:各投标人技术标总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取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商务标评审(3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1投标报价30分1.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商务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2.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商务标评审表注:1.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2.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出来后,除数字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5.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名,并标明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总得分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等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名。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6.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2评标委员会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资格、技术标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7.1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7.2推荐中标候选人资信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8.评审内容8.1详细评审标准:见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表。8.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9.无效投标条款9.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箱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密码或发送的密码无法正确打开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2其他无效投标情况:(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视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8)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9)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其他评标办法请一并修改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0.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10.4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10.4.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0.4.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10.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在系统中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1.评审结果11.1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1.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评标情况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1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12.其他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2、项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运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指导并协助运营公司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相关要求及运营公司实际情况,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现拟聘请一家具有相应能力的评价机构,对我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评价工作。2、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未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则服务期限经运营公司同意可以延长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且经运营公司验收止。三、服务范围针对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对运营公司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培训,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运营公司组织整改,推动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四、工作内容及实施要求1、项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对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指导,使运营公司全体员工素质稳步提升,遵章守法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使运营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管理水平及能力明显提升;使运营公司基本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逐步向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迈进。2、主要工作内容2.1摸底调研阶段评价单位组建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组,开展调研沟通工作,了解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2.2评价宣贯阶段结合摸底调研情况,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宣贯,宣贯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创建和运行知识等。2.3基础资料建立和完善阶段评价单位根据运营公司实际情况,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职责分配与资料对照清单,并指导协助运营公司完成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编写和完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等。2.4现场培训阶段评价单位负责完成对运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培训工作。介绍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程序和实施细则;着重培训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注意事项。2.5现场咨询阶段评价单位派技术专家进行现场咨询指导,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评价等方式,完成对运营公司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组织架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情况等资料的审核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等的实地勘察工作。2.6综合评价与改进阶段评价单位组建评价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指导推进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根据运营公司2024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所反映的趋势、绩效评定等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综合评价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形成改进方案,提出改进建议,指导运营公司及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推动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3、其他内容3.1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运营公司项目实施整个流程的协调管理,包括对人员、进度和质量的监控。在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如现场调研、咨询指导、问题的整改落实等环节与运营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作为日常监控的一部分,相关人员将定期向评价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运营公司顺利完成评价工作。3.2运营公司严格按照计划开展项目实施工作,跟踪项目进度,发现问题,有权督促评价单位派出的技术专家,采取组织与技术措施予以纠正。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需调整项目计划均须得到另一方的确认,并及时调整项目实施安排,调整后的项目计划须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3.3对于双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各自须以合理和适宜的方式予以保密未经提供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将这些资料通过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3.4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进行中,若国家重新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评价单位应按最新标准重新为运营公司制定计划,并重新开始进行评价工作。五、工作成果及要求(一)工作成果:1、明确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2、开展调研和分析,确定标准化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3、依照标准化要求,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并进行内部审核和改进。4、根据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工作制度和流程,并进行内部审核和改进。5、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和文件,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6、建立标准化指标体系,并通过内外部审核进行验证。7、将标准化管理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并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核,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二)工作要求:1、制度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制定为企业各项业务的基本制度,从而形成以规章制度为核心的标准化体系。制度内容应该包含各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及相关文献等。2、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和培训课程,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认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3、流程建设建立各项业务流程和标准化操作流程,要求员工依照标准程序操作,降低操作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4、技术支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对重点业务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减少操作难度及其风险等。5、员工素质提升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及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员工熟知各项安全操作要求,形成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6、其他要求1、为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中标人负责组建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项目组,明确有关人员工作职责,并将项目组人员名单、分工以及资格证明等材料报招标人。项目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1)项目组成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资质,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经历。(2)项目组组长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3)项目组须熟悉招标人评价现场安全应急要求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4)中标人应保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如项目组人员业务水平、职业素养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且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中标人应合法合规地完成运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如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因相关政策法规调整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招标人有权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3、合同报价已包含了上述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专家费、会议费、文印资料费等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等。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委托方):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事项1.1服务内容1.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等,以满足甲方需求。】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进度安排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具体服务事项以合同附件一用户需求书(采购需求)或甲方的书面要求为准。1.2服务期限除非根据本合同条款延期或提前终止,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1.3服务验收标准对于乙方委派人员完成的技术服务成果和质量标准,按照甲方服务要求和项目质量管理规定执行。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要求其委派人员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或其指定人员签署的服务验收单作为乙方申请付款的依据。第二条承诺及保证2.1双方承诺及保证1.双方均系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公司或组织,完全有权签订本合同,并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2.双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同意、批准、授权和指令都已依法获得(如有),双方具有充分的权利、权力和能力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合同,且双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合同均在其业务经营范围之内;3.本合同的签署、交付和履行将不会(i)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法规;或(ii)违反双方业务所需的任何许可或证照的条件;并且本合同的任何内容都不应当被认为构成双方之间的合资、合伙代理或者雇佣关系。2.2乙方承诺及保证1.乙方保证其具有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2.乙方提供的服务和提交的工作成果将符合所有适用的专业标准与规定,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与服务事项及服务人员相关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全面;4.乙方负责为其所委派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保险,保障因该等人员受伤(包括致命伤害)而产生的索赔和费用。乙方应对乙方所派出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甲方不对乙方所派出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5.其他承诺与保证:__________。(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该横线处增加其他信息。如无其他需要列明的信息,则在横线处填写“无”或者直接删除。)第三条乙方的服务团队3.1乙方项目组的核心成员为:项目负责人_____;其他项目组成员、团队结构及资历介绍见本合同附件三:项目组成员。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减少项目组核心成员。3.2项目支持人员: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安排项目服务和后勤支持人员,项目支持人员为项目组提供后台支持服务,但不因此增加本合同第四条所述服务费用。3.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无条件地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组成员。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_元)(含税),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_元),税率为____%。(以下简称“服务费用”)。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二。4.2支付方式甲方应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以上费用,乙方须提前提供相应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相应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审批后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如下:账户名:开户行:账号:甲方开票信息确认如下: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4.3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及提交各工作成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专家费、会议费、文印资料费等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等。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4本合同约定的为含税合同价款。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或其他政策影响税率的,则价税合计金额相应调整,但不含税金额不随增值税税率的变化调整。4.5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等法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管理机关认定为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或税前扣除凭据的,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履约担保5.1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5%。5.2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持有,甲方有权在该保证金内扣除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之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支付款项、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等),及任何因乙方在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之任何部分而导致的任何费用支出、违约金、损失或损害赔偿金。如甲方根据上述情况扣除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扣款后七个工作日内,补足相等于该扣除款额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如履约保证金尚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主张赔偿。5.3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无息退还手续。(采用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时选用)或5.1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提交经甲方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款5%。5.2甲方有权在履约保函内提取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之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支付款项、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等),及任何因乙方在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之任何部分而导致的任何费用支出、违约金、损失或损害赔偿金。如甲方根据上述情况提取保函金额,乙方必须在该项提取发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原履约保函金额即元整,以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函的完整。如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尚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主张赔偿。(采用履约保函的方式时选用)5.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采用履约保函的方式时选用)乙方应承诺提交的履约保函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有效,若因变更指令或索赔等原因致使前述日期延后,则乙方应无条件顺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若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记载的有效期先于前述日期到期的,乙方应在履约保函到期前无条件到银行顺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或按照原保函格式提供新保函,并应在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将银行出具的顺延履约保函的正式文书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新保函提供给甲方,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服务费用中。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6.1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技术服务及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6.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信息等必要资料,为本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履行协助义务。6.3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6.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该横线处增加其他信息。如无其他需要列明的信息,则在横线处填写“无”或者直接删除。)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7.1要求甲方提供开展本项目服务必要的资料和协助。7.2在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服务费用。7.3对本项目服务的工作量、正确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及时、正确、完整地完成全部约定义务及工作。7.4应合理配备项目组成员,合理计划和实施本项目,熟悉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内部规章制度。7.5若本项目涉及其他利害关系方,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和其私自接触,以保证服务结果的客观性、正确性,维护甲方正当利益。7.6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与本项目有关的咨询,对甲方的相关咨询必须给予及时、明确的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答复。7.7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7.8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分包或转包本项目。7.9本项目结束后___个月内,乙方应当为甲方就有关技术服务事项的理解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免费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后续服务方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7.10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项目组工作人员在本项目中及本项目完成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任何情况及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服务费用、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7.11乙方在进入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时,须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如因违反甲方内部管理制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7.12乙方如在中标后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合同履约能力的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形,应及时向甲方的履约管理单位、物资部报备。第八条工作成果验收8.1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自完成之日起___日内,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免费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___日内重新提请验收。详细验收条件请参照附件一:用户需求书(采购需求)。8.2任一服务事项连续___次验收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该项服务。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九条知识产权9.1乙方保证,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任何工作成果、技术方案及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所对应的权利归甲方所有,乙方及其委派人员不因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而享有任何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9.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文字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9.3乙方保证,其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以及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工作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处理上述索赔或起诉,自行承担解决上述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支付的费用。第十条保密10.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项目以任何方式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机构和甲方正式聘请的中介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内容的信息、文件、知识、数据、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实物,所有这些信息在本合同中总称为“保密信息”(上述关联公司、代表机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视同由甲方提供)。10.2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且甲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除非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甲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10.3乙方只能为本合同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服务项目组成员的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10.4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员通告其对所有甲方信息都负有普遍的保密义务,如果该等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乙方承担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律责任。10.5若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已经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义务时,则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或在甲方同意下,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10.6若乙方或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负责消除影响。10.7乙方对所获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1.1发生以下情形,本合同可以终止:1.甲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2.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的;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4.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11.2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服务费用,甲方单方终止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11.3本合同及其附件仅能由双方通过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予以修改、补充、变更、放弃、终止或解除。11.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已收取报酬部分的有关工作成果和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作为甲方日后工作所需。倘若甲方委托其他单位继续本合同工作的,乙方应做好项目的交接工作,且该第三方单位有权使用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十_个工作日内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在甲方支付相应服务费之前中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如甲方在催告后_三十_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2.2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提供资料等义务,造成乙方无法按期提交工作成果的,甲方应顺延乙方的服务期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2.3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进度提交工作成果的,或在甲方对其服务方式或提交的某项工作成果提出异议后,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采取弥补措施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期应收服务费用千分之五的金额,作为逾期违约金;前述违约金可由甲方在应付服务费用中进行扣减。如逾期30日,乙方仍未能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服务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2.4因乙方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并使甲方免责。12.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2.6如乙方擅自变更或减少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组核心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每人/每次的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服务费中扣除该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整工作人员。12.7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服务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前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2.8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本项目或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服务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2.9任何一方违反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保证或承诺,并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实际遭受的损失。12.10任何一方发生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情形的,应当在索赔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之内予以支付。索赔方尚有未向偿付方支付的款项的,偿付方同意索赔方从未支付款项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12.11其余违约赔偿责任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疫情等严重威胁安全或健康的情形。13.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其后十(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3.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第十四条廉洁规范条款合同各方承诺:在本项目实施中均将严格遵守商业廉洁规范,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向其他方公司及其员工、顾问及其亲朋好友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佣金、礼金、物品、有价证券、信用卡、购物卡/券、宴请、消费性娱乐活动、旅游活动,不得承诺未来兑现某种利益等形式,并将要求员工履行廉洁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廉洁条款都将视为该方根本违约,守约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有权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第十五条争议解决15.1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15.2争议发生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十六条通知16.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由本合同一方以专人递送、邮递方式发出。通知以专人递送,于递交时视为送达;以邮递方式发出,于邮件寄出后的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通知一经送达即行生效。各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各方的下列信息为准: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16.2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变更方未及时通知,对方按照变更前的信息进行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16.3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始终有效。第十七条其他约定1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为授权代表签名,乙方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7.2本合同的附件内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17.3本合同一式9份,其中正本3份,副本6份,甲方执6份,乙方执3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正本为准。第十八条合同附件附件一:用户需求书(采购需求)附件二:价格明细表附件三:项目组成员附件四:拟投入设备一览表附件五:乙方技术方案及承诺(或授权书)附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收据/履约保函复印件附件八: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此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乙方:(盖章)地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甲方: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甲方: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一)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评分)的支持资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人员,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单位违约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服务承诺书致:(招标人):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若发现有偏离且不能按招标人要求调整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我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技术标(投标文件二)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项目实施;(2)增值服务;(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商务标(投标文件三)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总投标价\服务期总投标价(大写): 元(大写) : 元服务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你方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采购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项目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服务。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服务期满且服务质量合格后,方可退还。5、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第八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2024年滁宁城铁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标人:滁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雅辰联系电话:0550-3352129 (单位盖章)2024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周蓓蕾电话:0550-3519519、18005505728(单位盖章)2024年7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