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面防水工程 屋面维修 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招标公告(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2024)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
校园内
;
2.2工程规模: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
,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
2.3
招标控制价
:
11.57
万元;
2.4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
,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
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
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
(网址:
http://222.188.117.130:17172/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
资料费
:
资料费
¥
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
、
招标控制价
:
11.57
万元。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仟元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
采用
“
合理低价法
”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
C
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古河镇
地址: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
13幢8楼
联系人:
陶主任
联系人:
曹晔
电
话:
13770106258
电话:
0515-89719985
202
4
年
7
月
10日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rar
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公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4年7月1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通用条款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六章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投标文件式样附件二工程量清单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校园内;2.2工程规模: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2.3招标控制价:11.57万元;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3.9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发售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188.117.130:1717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4.2招标文件资料费:资料费¥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五、招标控制价:11.57万元。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十、联系方式招标人: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阜宁县古河镇地址: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13幢8楼联系人:陶主任联系人:曹晔电话:13770106258电话:0515-897199852024年7月10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知1.1工程名称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2知1.1建设地点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校园内3知1.1建设规模结构形式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4知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知1.1质量要求标准:合格6知1.1招标范围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7知1.1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7月,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8知3.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9知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3、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10知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知11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12知6.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知9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并取得相关资料15通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6通1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时间:2024年7月23日09时00分 18通15.1开标地点: 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时间:2024年7月23日09时00分 19知14.1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法20知7.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第二章投标须知1、工程综合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通用评标规则和附件等六部分以及按通用条款第3.3条、4.1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2、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2.1本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2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工程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2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4、合格投标人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4.7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4.9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资格审查方式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6、投标有效期6.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服务费7.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7.2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7.3本工程预算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3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8、招标文件下载8.1开始领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8.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09时00分;8.3开标地址: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9、现场踏勘9.1地点:工程所在地。9.2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0、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详见通用条款第6.1款。11、招标控制价11.1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11.57万元。11.2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11.3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依据:本项目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费用定额》)2024年第4期《盐城工程造价信息》(计入本工程计价程序的材料价格均为除税价,指导价或信息价中已含税的材料价格其价格由软件自动调整)、苏建价(2016)154号文等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确定工程预算价。工程预算价即招标控制价。根据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计税方法均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材料信息价及指导价均为除税价。单位工程费用计费程序如下: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其中:人工费计价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材料费计价定额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施工机具使用费计价定额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按《费用定额》计取利润按《费用定额》计取2、措施项目费用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单价措施费除税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总价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3、其他项目费用详见工程量清单4、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其中:1)环境保护税(暂按0.1%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市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环境保护税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2)社会保险费(执行《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3)住房公积金(执行《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5、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9%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税金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用部分1、工程类别: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2、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费用定额》、《计价定额》及施工图纸等计算。3、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24]83号文件执行。4、材料单价执行2024年第4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和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暂估价格表》中的暂定价格,无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和暂定价格的参照材料目前市场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计税方法均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材料信息价及指导价均为除税价。5、机械单价中燃料费按2024年第4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6、企业管理费按《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应的取费标准计取。7、利润率:按《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应的取费标准计取。8、风险费率: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不考虑风险费率,但投标人可按(人工费+除税材料费+除税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除税工程设备费)的适当比例和相关规定自行考虑。二、措施项目部分:(一)单价措施项目:(根据工程类别选择使用)1、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按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3、施工降、排水:按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二)总价措施项目一)通用的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在招标控制价编制和投标报价中应根据文件规定足额计取。根据《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的规定,本招标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统一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费率执行,不得作任何调整;2、夜间施工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3、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4、二次搬运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8、临时设施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9、赶工措施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10、工程按质论价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11、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执行《计价定额》。三、其他项目费用:1、暂列金额、暂估价:按招标人《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执行。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施工过程中由招标人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后调整后仍有余额的,归招标人所有。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在清单中考虑,不计入暂估价汇总。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确定为“暂估价”的设备材料和专业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人应依法组织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上述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2、计日工: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时暂不考虑此项费用。计日工是在施工过程中,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3、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对招标人自行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4、其余详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四、规费:1、环境保护税: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24号执行。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五、税金: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本工程税率为9%。工程结算时,税金按照中标人性质(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按实计算税金。注:(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进场施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履行备案手续,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且参保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手续办理完成后将有关证明材料交于发包人确认,接到发包人书面同意函后方可施工。(2)如发现无竞争性投标文件、报价及标书雷同、明显围标串标行为的,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阜宁县招投标中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谢绝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正在被通报处理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予以严重处罚。12、评标办法12.1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3、投标文件的编制13.1本次招标投标文件为商务标,标书的详细要求和编制内容请参见通用条款第8条。14、本招标文件提供以下第1项附件1、投标文件样式;第三章通用条款1、工程现场条件1.1基本具备开工条件。2、投标费用2.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3.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将投标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递交至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报送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3.3招标人将书面澄清和答疑文件电话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不咨询澄清和答疑文件的后果自负。3.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4、招标文件的修改4.1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4.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和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书面文件表述为准。5、投标报价5.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1.57万元。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_1_种计价方式。(1)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本工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工程价款不作调整。(2)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中标后对整个招标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复核并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如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或数量错误,投标人应在答疑时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价格变化均不作调整。8、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文件将被拒绝。8.1本项目投标文件为商务标。商务标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8.2商务标应包括的内容:8.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2.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8.2.3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8.2.4投标报价汇总一览表8.2.5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汇总表;8.2.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8.2.7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2.8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2.9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2.10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2.11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2.12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2.1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8.2.1~8.2.13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8.3投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8.4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9.1投标人投标前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9.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9.2.1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提交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9.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9.2.3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9.2.4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9.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5%。中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法定假日除外)内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银行汇票或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中标人不遵守本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推迟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0.1投标文件为商务标1个标书。其中正副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标书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数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每号标书中含正、副本),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10.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法人公章,因密封不牢造成封口在本投标文件唱标前自行脱落的按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0.3投标文件应标明正、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11、投标截止时间11.1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封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1.2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2、开标、评标、定标12.1开标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必须出席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的人员未出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由现场工作人员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办法约定的数量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12.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13、评标办法13.1本工程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详见第五章)。1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两个不同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投标承诺书报价和清单合价不一致,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不一致的;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不同投标人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错漏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递交的;(9)聘请为本项目代理招标和编制标底的单位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的;(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26、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27、法律、法规、规章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形的。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对以上述第20条、第21为依据判定为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14]2号)文的要求,认真核查是否存在疑似围标串标的行为,同时在评标报告中对投标人是否涉嫌围标串标作为认定。15、投标文件的澄清1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投标文件的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15.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或加盖印章,签署或加盖印章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16、开、评标秩序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过程中,投标人违反规定滞留在开标、评标场所、扰乱秩序、影响工作,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17、授予合同1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8、其它18.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如果有)。如在处罚期内被限制投标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18.2投标须知、专用条款以及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对本通用条款作出补充调整的,从其规定。18.3本通用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发包人(全称):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2.工程地点: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校园内3.工程内容: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4.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0日历天。承包人应按照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如因发包人原因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顺延。三、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一次验收不合格者,除返修合格外,尚按合同价的5%扣罚工程款,在给付的工程款中扣除。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四、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2)负责安排承包人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3)负责与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2.承包人责任:(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合格等级。(2)承包人必须遵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及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3)承包人进场后,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场地的规划,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的,发包人将视情节轻重认定承包人是否违约,并根据情况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4)工程必须确保安全,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发包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发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5)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履行备案手续,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且参保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手续办理完成后将有关证明材料交于发包人确认,接到发包人书面同意函后方可施工。七、材料设备供应7.1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并向发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对材料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若已使用,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处理,确保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八、合同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九、工程价款结算9.1本工程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的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固定单价不作调整(但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允许调整除外)。9.2工程结算方式为:中标价+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无论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施工图纸或清单描述的全部内容,若无相关设计变更,除本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中标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有执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认后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9.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综合单价因招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中标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相应综合单价由中标人依据现行计价规范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b、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原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误差,其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时的综合单价。9.4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9.4.1工程竣工结算时,《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均按招标人签证认可的价格执行。9.4.2其他:以上关于合同定价与结算方式主要条款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其有关问题解释答疑及苏建定(2004)290号文中关于合同与结算的条款等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十、保修楼面防水质量保修期五年、外墙涂料等质量保修期二年,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修金的支付、返还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十一、分包本工程发包人谢绝一切形式的挂靠和违法分包,如发现承包人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限令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十二、违约责任发包人或承包人如在签定合同后违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其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具体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十三、其他13.1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并接受建设单位的日常考勤。项目负责人中途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离岗的,将处以每天500元的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擅自离岗连续达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13.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3.3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13.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承包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发包人将视承包人严重违约,立即解除合同,冻结专户资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和材料无条件供招标人使用,其设备租金和材料价值待仲裁机构裁定后,如有剩余,在仲裁生效后7天内支付。①不同意本工程合同条件;②停工或拖延施工进度或影响施工质量;③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发包人提高合同价款;④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发包人给予某种补偿。13.5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确定。十四、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同时,亦适用《阜宁县招标项目通用评标规则》的有关规定。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一)、(二)、(三)项顺序进行:(一)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1)投标人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有效的带二维码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有效的带二维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二)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要求。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通过。(三)商务性评审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为90%。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1值保持不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三、其它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9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4其他补充说明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示范格式)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附件一投标文件式样正本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副本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授权代理人必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价。按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澄清和修改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开工通知后立即开工,承诺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要求,并在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3、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愿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质量奖罚。4、我方为级资质施工企业。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是,为级资质。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单位。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自行完成该工程的全部工作量,决不转包和非法分包。7、贵方的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我方均予认可。8、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施工合同。投标人:(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封袋格式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名称: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西教学楼楼面防水工程二、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4、苏建函价〔2019〕178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5、招标技术要求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6、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盐城工程造价信息》2024第4期,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市场价格。7、人工费按苏建函价〔2024〕83号文单价执行。五、其他说明1、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到实际工程量多于清单工程量时,必须报甲方现场确认并签字。自作主张施工增加的量,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修缮工程编制质量安全施工及管理措施,总体上各类建筑构件修缮后质量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按现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3、暂列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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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楼面防水工程 屋面维修 屋面维修、防水及外墙涂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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