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芳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



南通市海门芳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竞价公告

竟价开始时间:
1970-01-21
竞价截止时间:
1970-01-21

竞价剩余时间:
---

项目编号:
JJ20240708005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芳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人名称:
南通市海门芳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状态:
---

商务要求:
1.综合单价11400元(100元/人,芳华公司机构累积114人),该单价包含服务期内的一切费用(税金等) 2.服务费一次性支付,支付前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合法6%增值税发票及保单,无法开具相应税点的投标人,在结算时扣减或增加相应税金差值。 3.成交后15天内提供服务,保险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之日起)。供应商单位需承诺:按国家、江苏省相关对保险行业的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准确、确保采购人及时完成相关投保。售后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如未达到商务及技术要求,采购方提出整改通知,供应商未按照通知及时整改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的,供应商方应给予赔偿。 4.投保单位为芳华公司旗下四个养老机构:海门芳华护理院(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丝绸路701号)、芳华养老临江分院(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介云村闸西118号)、芳华养老常乐分院(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常中村8组常乐路80号)、芳华养老余东分院(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新河村28组健康路48号)。 5.海衡直采合同样板为简易合同版本,以中标单位制式保险合同为准。 6.无履约保证金。

技术要求:
1.承保范围: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机构建筑范围内(海门芳华护理院、芳华养老临江分院、芳华养老常乐分院、芳华养老余东分院)或指定区域(养老机构统一安排,由机构工作人员陪同短途旅游、参加节庆活动、陪护就医等事项的区域范围内)住养、护理、活动时,因意外或由于养老机构疏忽、过失或护养不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接受服务对象遭受人身损害,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赔付要求: (1)意外身故赔付限额60000元/人; (2)意外残疾赔付限额60000元/人(按伤残等级赔付,伤残赔付比例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标准(10级)执行); (3)意外医疗费用赔付限额3000元/人(每次免赔额100元,按照90%比例赔付);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7200元/人(每天补贴40元,最高赔付180天); (5)意外死亡丧葬费1000元/人。

附件上传:

微信图片_20240704150644.jpg

微信图片_20240704150654.jpg

商品名称
指定品牌
数量
商品详情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114.0

直采商城采购明细表南通市海衡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南通市海门芳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拟采购以下商品。采购项目名称保险责任范围数量单价合计总价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一、承保范围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机构建筑范围内(海门芳华护理院、芳华养老临江分院、芳华养老常乐分院、芳华养老余东分院)或指定区域(养老机构统一安排,由机构工作人员陪同短途旅游、参加节庆活动、陪护就医等事项的区域范围内)住养、护理、活动时,因意外或由于养老机构疏忽、过失或护养不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接受服务对象遭受人身损害,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4个机构累计114人100元/人/年11400元二、内容:养老机构责任保险1、意外身故赔付限额60000元/人2、意外残疾赔付限额60000元/人(按伤残等级赔付,伤残赔付比例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标准(10级)执行。)3、意外医疗费用赔付限额3000元/人(每次免赔额100元,按照90%比例赔付。)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7200元/人(每天补贴40元,最高赔付180天。)5、意外死亡丧葬费1000元/人小计114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11400元2F采购单位经联系电话:15851231939采购单位牌2024年6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